審判江澤民 替天行道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八日】二零一五年五月後,中國出現了大規模起訴江澤民的天象,每天都有幾百名法輪功學員向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等司法機關提交對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要求按法律追究江澤民嚴重刑事犯罪責任。江澤民之罪乃天理所不容,江澤民之殘暴一直讓人無處可訴。歷史潮流滾滾向前,正義戰勝邪惡是人類文明的定數,江澤民被送上法庭接受大審判是天意註定之大事。

修煉人不參與政治,做事都是以救人為目的,法輪功學員起訴惡首是替天行道,以常人和平的方式懲惡揚善,讓世人明白真相,消除對「真善忍」的負面認識;讓社會截止道德敗壞,回歸道德文明;只起訴惡首是給其他所有人(包括各系統、各級執法犯法者)留下自救的機會。

江澤民之惡,罄竹難書。據初步觀察,可以概括為以下三個方面。

一、江澤民是國妖之首

江澤民是個邪惡昏庸的無神論者,心中沒有一絲對天地民意的敬畏和國家法律的尊重,一切以自己的權力為中心,以金錢為誘餌,以恐怖暴力為手段,為所欲為達到了登峰造極的程度,到最後人性喪盡,完全成妖成魔。大家都說徐才厚是國妖,江澤民則是國妖之首。

為了霸佔明星美女,它動用國家資源為順從者建造劇院、授予高級軍銜,又動用國家機器將不順從者枉判入獄。

它與天鬥、與地鬥、與普世價值鬥,它與同事鬥、與學生鬥、與民鬥,草菅人命,認為「殺個人就像踩死一個螞蟻一樣」,是個十足的流氓。

最嚴重的是,出於邪惡的妒嫉心,忍受不了法輪功修煉者的正義善良,它竟然將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大法污衊為「邪教」,不顧其他同僚的反對,一意孤行地發動了空前絕後的迫害,自導自演製作「天安門自焚」偽案欺騙群眾,對法輪功學員推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的群體滅絕政策,它竟恬不知恥地教唆手下人:法輪功講真善忍、你們可以大膽打擊。

更聳人聽聞的是,它竟公然動用部隊、醫院、公安等國家機構做出了「活體摘取並販賣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滔天罪行,形成了天下最罪惡的販賣人體器官產業鏈!這種行為究竟邪惡到了甚麼程度?這還不是妖魔是甚麼?

二、江澤民是國賊之首

江澤民出身漢奸,靠投機取巧爬上中共總書記的位置,它無德無能,大搞腐敗治國,買官賣官,官商勾結,將官位當作作惡和竊取利益的賊位。

它形成了貪腐賣國的官場生態,讓聽從它的官員和社會名流大多貪腐作惡而遭惡報;它實行經濟官僚化,干擾正常經濟秩序,使優質資源和優秀人才大量流出境外;它將貪污的巨額資金轉移到外國銀行,給國民經濟造成巨大損失。

為了取得無原則的國際支持,它大肆出賣國土,將東北地區一百四十多萬平方公里在歷史上有爭議的疆土劃給俄國,相當於四十個台灣的面積。

卸任總書記後,它自導自演發起留任軍委主席的特別動議(實際為軍事政變),強迫接任領導挽留它為軍委主席兩年,實行垂簾聽政達十年之久。

三、江澤民是罪犯之首

江澤民以人治代法治,實施國家黑社會主義統治,大搞國家恐怖主義,禍國殃民,罪大惡極。

它一手建立了凌駕於國家憲法和法律之上的非法恐怖組織:「六一零」辦公室,它發起、設計、計劃、命令、發動、落實、管理、煽動和參與了對善良人群的殘酷迫害,對法輪功學員殘酷實施毆打、電刑、冷凍、捆綁、火燒、烙燙、吊刑、長時間鐐銬、長時間站、跪、竹籤和鐵絲穿扎、性虐待、強姦、注射毒藥等上百種酷刑,害死了幾百萬善良人群。它綁架國家司法機關以強制造假的方式給公民定罪(所謂破壞法律實施罪),徹底摧毀了正常的國家司法秩序,在全國範圍造成巨量的冤假錯案。為了推行這種冤假錯案,它每年非法花費幾千億的經費收買人心,以相當於軍費的財政支出發動了對人民的戰爭。

卸任後,特別是喪失垂簾聽政條件後,它大肆暗中攪局,不擇手段地以犧牲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為代價,在重要或敏感時期,在國際上製造重大事件,在國內製造恐怖襲擊和重大事故,利用製造的重大傷亡事件轉移視線,給現任當局施壓,並且多次發起對現任領導人的暗殺。現在中國好多重大事件都沒有最後的結論,主要原因就是其背後往往都有高層黑手背景,當局者實在無法正常地向社會交代。

江澤民是當今最大的刑事犯首犯,是危害社會的公敵,按國內和國際相關法律規定,應追究的罪名主要有:刑訊逼供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非法拘禁罪、綁架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強迫勞動罪、侮辱罪、誹謗罪、危害公共安全罪、利用邪教(共產主義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濫用職權和徇私枉法罪、強姦罪和侮辱婦女罪、酷刑罪、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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