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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董錦枝被迫害致殘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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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五日】董錦枝,原成都市青白江區物存儲職工,因修煉法輪大法,被中共惡人迫害致殘。經過剜心透骨的思考後,她從新修煉大法,現在已經在康復之中。

下面是董錦枝女士訴述被迫害的經過:

修煉法輪大法以前,我是一個身患多種疾病、對生活失去信心的人,修煉大法後,身體很快達到了健康,對人生也充滿了自信。大法教我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一切都為他人著想,道德提升。

這麼好的功法,卻被江澤民邪惡流氓集團殘酷鎮壓,栽贓陷害。他們對法輪功學員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殘酷迫害,致死、致殘、致傷,甚至活摘法輪功學員的器官牟利,滅絕人性。在此,我將他們對我的迫害的罪行曝光,讓世人都能認清中共惡黨的邪惡本質,制止迫害,讓世人不再被謊言矇騙,遠離邪黨,為自己的生命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

一九九九年七月,單位將我和本單位的職工法輪功學員張建、白樹全弄到單位的大樓上,逼迫我們寫所謂保證不煉法輪功,三天的時間,在太陽下暴曬我們。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日,青白江區公安分局將我從家裏綁架到青白江區老大彎派出所所在地非法關押十多天,強制灌輸洗腦,放誹謗大法的電視。

二零零零年三月八日,我在青白江怡湖公園煉功,被當地警察綁架後,被拘留一個月,關押在青白江區看守所。

二零零零年四月至七月,我在街沿上晨煉,被本地團結村派出所(現在紅陽派出所)警察綁架,拘留三次,關押在青白江區看守所。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七日,團結村派出所警察把剛從拘留所出來的我強制送到武裝部打靶場洗腦班,關押了一天。我被勒索三百元。

二零零零年九月底,我和陳桂君(已被迫害致死)等,一起去資中縣發放法輪功的真相資料。資中縣公安局發現大量資料後,向四川省委彙報,被四川省公安廳列為特大案,要求資中縣公安局破案。資中縣公安局把資中縣的所有法輪功學員都抓起來,刑訊逼供,嚴刑拷打,同修承受不住,說出了我和陳桂君,於是四川省公安廳發通緝令通緝我們,當時得知消息後,我們全部被迫流離失所。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我在新都縣城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新都縣公安局綁架,搜走了手機一台,現金700元,手提包一個。後我被非法關押在新都看守所十一個月。在看守所裏,他們不准我煉功,一煉功就被新都縣看守所的警察潑髒水、冷水,還強制做奴工:糊紙盒、穿手袋等。我絕食反迫害要求無罪釋放,看守所的警察就將我四肢綁在死人床上,不能動彈。絕食第五天時,他們就用開口器撬開我的嘴,強行灌食,他們怕擔責任,急急忙忙把我勞教一年半,緊接著送往郫縣成都市看守所的轉運站。在那裏我繼續反迫害絕食二十多天,成都市看守所轉運站的警察每隔幾天就鼻飼我一次:就是用一根粗管從鼻腔插入胃內,極度的痛苦,使我身心受到了極大的摧殘。這時的我,身體極度消瘦,視力模糊,兩腳疼痛難忍,行走極度困難。

後來,我被送到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勞教,那裏的獄警更邪惡。他們對絕食反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一律不准睡床,只能睡在冰冷的水泥地上,白天就強行坐在一根有很多凸起的小包的凳子上(時間長了,褲子和肉粘在一起,痛的不得了),面對牆壁,有兩個「包夾」看著,不准煉功。還叫犯人進行強行灌食,用吃飯的勺子撬開嘴,牙都給撬鬆動了。那時的我身體已經承受不住了,又不能睡覺,獄警就將我送到醫院檢查。家人得知我的情況後,托關係將我轉往四川省省醫院,後辦了保外就醫,接回了家中。

二零零三年四月十四日傍晚,突然有人敲門,我以為是家人,就開了門,一下衝進來7、8個警察,還提著攝像機,直奔我臥室,我極力攔阻讓他們出示搜查令,他們說馬上補來。我說,你們是非法抄家,是違法行為,我犯了甚麼罪?他們不聽,只管翻箱倒櫃。我家七旬年邁的父母剛好在家,嚇得不得了。警察將我用來救度眾生、講清真相的電腦、打印機三台、切紙機一台、手機一台和我用來學法的大法書籍數本搶走。還讓我父母簽字(因我不簽)。這些物品到現在還沒歸還給我。

後來,他們把我綁架到派出所。晚上,他們把我的雙手銬著,由幾個人看著,夜深的時候,我從二樓窗戶跳下,摔斷了坐骨,把腰椎骨也摔掉一塊。送往警察醫院手術一週後,我又開始了絕食反迫害,要求無罪釋放。醫院採取每天一次的鼻飼,鼻腔插出了血也不停止。

我身體非常虛弱,堅持不住了,就開始了吃飯,他們就將我送到青白江區看守所繼續迫害,那時我才術後二個月,不能站立行走,兩腳疼痛難忍,像有無數的東西在鑽來鑽去的痛,我控制不了自己,不停的喊叫,到了晚上我必須吃安眠藥才能入睡,才不至於影響他人。就是這樣,他們也不放我回家。關押九個多月後,將我抬上法庭,非法判刑五年。家人幾經周折寫了保證書,才辦了保外就醫。

另外,在我住院期間,青白江公安局三天兩頭的到我家向我的父母逼交醫療費,一開口就是兩萬。我於九九年去北京為大法說句公道話時,為了不連累單位,寫了辭職報告,沒有了經濟來源。出了這件事,理應由公安局負全責。可是他們天天來騷擾年邁的父母,父母不堪騷擾,拿出五千元才罷休。

我被迫害致殘後,整年整月整日的躺在床上,心灰意冷,丈夫被公安局逼迫與我離婚走了。年邁的母親一人要照顧沒有自理能力又拉在身上的父親,還要照顧我這個躺在床上不能動彈的女兒,真是苦不堪言。

後來,我想起來了,我是因為有嚴重的病修大法好的,我今天的癱瘓也能修大法好起來,我開始了剜心透骨的思考後,從新修煉法輪大法,現在已經在康復之中,不需要我母親替我做自己應該做的事了。

法輪大法是高德大法,信他的人都有福報,都能遠離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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