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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害母親入獄 浙江國保又綁架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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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浙江報導)浙江省樂清市虹橋鎮法輪功學員吳蓮芬,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非法判三年半徒刑,吳蓮芬的女兒當即表示要上訴,並對法庭人員說:「你們以為這麼枉判好人就結束了嗎?一切冤假錯案你們都將自己承擔的。」 二零一五年二月三日,吳蓮芬被劫持到浙江女子監獄繼續迫害。

樂清市國保大隊長何瑞東對吳蓮芬的哥哥威脅說:「你讓你家外甥女『安分點』,自以為聰明,我們都知道,我們的電話都是她放出去的。我們想甚麼時候抓她進去,隨時的。」 吳蓮芬的哥哥很是擔憂,於是回家勸說外甥女。吳蓮芬的女兒表示:「我又沒有做甚麼事,又沒有犯法,憑甚麼抓我!」吳蓮芬的丈夫也十分擔憂。

一個月後,一個便衣進入吳蓮芬的女兒所工作的店鋪,以她正在看《轉法輪》為由,叫了四、五個便衣進店,拿出了一張空的搜查令,要求搜查店鋪。吳蓮芬的女兒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說:「你們沒有出示任何證件,一張空的搜查令,想幹甚麼?」兩名便衣強制將她拖離座位,進行搜查。吳蓮芬的女兒高聲大叫:「救命啊……。」好心的鄰居電話叫來她的舅舅。小女孩告訴舅舅:他們的搜查令是空的。在中共高壓獨裁統治下,老百姓敢怒不敢言,只好任惡警搜查了自己的店鋪和家裏。

吳蓮芬的女兒被綁架、關進了虹橋鎮的派出所,八小時後就被關進了看守所。這一切都在這無法律依據的情況下進行的。二十九天後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取保候審。

吳蓮芬是一個專賣店老闆,她是一個上上下下、左鄰右舍都公認的好人。客戶喜歡與她聊天,因為無論甚麼事,她總能幫別人排解心憂。生意好了,她不驕不傲,生意淡了,不急不躁,一切順其自然。身邊的導購感歎:老闆娘你真好,不會像別的老闆娘一樣作威作福,生意不好就擺出臉色來。財務人員說:老闆娘,你真是個好人,公司真該給你頒個誠信商家獎。

吳蓮芬是於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在大荊鎮被綁架的。當時她給人講法輪功真相,村民張順達打電話給大荊派出所,警察遂綁架了吳蓮芬。次日,吳蓮芬被樂清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關入看守所。四個半月的時間,她曾遭國保警察毆打致流鼻血;在看守所遭嚴管迫害,被逼長期盤坐,導致她不能正常走路。

十月十四日,樂清市法院對吳蓮芬非法開庭時,她緩慢地走進法庭。看到僅四個半月的時間,原本一百三十五斤體重的吳蓮芬就瘦得不到一百斤,在場的親友都落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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