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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江澤民在迫害法輪功中的作用和角色(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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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二日】(接前文

文件4:命令1999年7月19日發起迫害

儘管中共媒體公布的正式迫害開始於1999年7月22日,以民政部和公安部兩個部門發布的公告為標誌,但是實際上大規模的逮捕和拘留法輪功當地聯繫人是發布公告的兩天之前開始的,也就是1999年的7月20日。在7月19日,在大規模逮捕之前,江澤民在中共省級黨委領導人會議上發表了講話,發布了開始迫害前最後的動員令。這次會議後來被美國內部的外交文件確認,並被維基解密公布。

江澤民親自出馬支持迫害法輪功,醜化法輪功信徒,並把對他們的迫害延伸到了海外。

1999年9月,在新西蘭召開的APEC會議上,江澤民做了一個非常不合時宜的奇怪舉動。他給所有在座的國家領導人,包括當時的美國總統克林頓一本中共對法輪功誣陷宣傳的書,書中誣陷法輪功學員危險和精神失常,應被制止。

1999年10月25日,在江澤民對法國進行國事訪問之前,他接受了法國《費加羅報》的書面採訪。江澤民在訪談中攻擊法輪功,並稱法輪功為「×教」,在此之前,中共控制的任何文件和媒體都沒有稱法輪功「×教」。這再次表明,是江澤民本人親自做出的鎮壓決定,並不斷將迫害升級。三天後,中共的官方喉舌,人民日報發表特別評論員文章,以呼應江的「法輪功是×教」的說法。在江澤民接受採訪後的5天,人大常委會匆匆通過了「關於取締×教組織、防範和懲治×教活動的決定」﹝也使用了「×教」這個詞﹞。(編註﹕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

2000年9月,江澤民接受了CBS電視台的採訪,作出了以下聲明:「經過仔細研究後,我們得出的結論是法輪功是×教。」

中國國務院於2003年3月21日發出(2003年國務院8號令)關於610辦公室的組織結構的通知,明確提出了「國務院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與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屬機構序列」。這表明,就連國務院也掛了「610辦公室」的牌子,但國務院並沒有真正管理這個機構的權力。此外,查看作為中共喉舌的數據庫People.com.cn,在中共中央之下,並沒有關於「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或者「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小組」的正式名稱。因此,它只能算一個秘密組織,類似於20世紀60年代的「中共中央文革小組」,該組織只聽毛澤東的指令,同樣廣泛行使超越法律之上的權利。

江澤民命令的直接和間接接受人

有兩部份人接受江澤民的指令迫害法輪功。一部份直接接受江澤民的信件和講話;另一部份則通過接受上級傳達的內部文件,這些內部文件向下級傳達江澤民的信件或講話,並下令下級官員學習貫徹執行文件指示。

直接接受者

文件1: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和其他領導人。其他領導人一般是指那些在中共和國家各級,與該命令涉及問題直接相關的負責人。比如,政法委領導或宣傳部門的領導,宗教部門的領導,如果他們當時不是中共政治局常委的話。

文件2: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包括常委),中共中央書記處,中央軍事委員會委員。

文件3:中央政治局會議(包括中央政治局委員和常務委員)

文件4:中共省委負責人(自治區,直轄市)委員會

間接接受人

文件1:這是一份中共中央發布的文件,共發出了720份。這意味著所有的中共中央委員,省部級官員,如果不是直接接收人的話,都是間接接受人。

文件2:這個文件也是由中共中央發布的。我們不知道具體發出了多少份,但我們知道所有的省級中共委員都收到了。這是一個指令由上而下傳達的典型情況,我們將在下面詳細闡述。

文件3:這個文件與文件1極為相似。也是由中共中央發布的。間接接受人和文件1相同。

文件4:由於這篇演講是開始迫害的最後動員令,它依賴於之前的文件,而且沒有作為正式中共文件發布出來。我們不能確定它是否有間接的接收人。

接受人的進一步延伸:中共各省委發出了自己的版本和內部文件到各市。這些命令最終達到了縣區甚至更低一級地方。請參見下面的案例分析。

在此期間,被告羅幹,賈慶林和吳官正都是中央政治局委員,也是以上四個文件的直接和間接接受人。薄熙來是大連市市長和中共大連市委副書記,也是一個接受人。

案例分析:如何通過指揮系統直接操控對一個城市的迫害

上面的文件2是說明指揮系統如何運作的一個極好的例子。

背景

有了江澤民的前兩封信(4月25日和4月29日),軍方自己已經開始準備對法輪功迫害。5月5日,張萬年,當時的中央軍委副主席,看到了一篇由一名退休將軍,人民解放軍總醫院前任院長,李其華寫的文章。李其華是一名法輪功修煉者,他寫了好多封信給中共的高層官員,說明自己對法輪功的積極看法。張萬年對該文章表達了自己強烈的批評意見,並把他批注的文章交給了江澤民。

江澤民的備忘錄

1999年5月8日,江澤民寫了一份有關張萬年報告的備忘錄,發給了政治局,中央書記處辦公室,中共中央委員會和中央軍事委員會。這份備忘錄從未公布,但是從官方的中共省委文件和人民日報的官方網站上,我們可以看到備忘錄的部份內容,知道它的存在。

江澤民備忘錄成為中共中央正式文件

首先,江澤民指示中共當局強迫退休將軍李其華寫一封「自我批評」的信(承認犯了政治錯誤,並乞求中共的寬恕)。然後,中共中央辦公廳發出了關於江澤民備忘錄的通知給中共各級組織。

這個通知現在找不到,但是至少一個中共省級文件和一個中共省委常委會議是根據該通知作出的。

中共中央的文件傳達至各省委,各省委又給相應的下屬機構發出自己的文件。

1999年5月28日,中共省委常委成員學習了「中共中央辦公廳文件【1999】19號,在當時,這個文件傳達到了所有中共省級常委委員。

1999年6月3日,為傳達和加強中共中央辦公廳的通知,中共河北省委發布了自己的通知。

該通知的文本被一名法輪功修煉者,徐新牧曝光。他曾經是河北省政府的一名工作人員。他和另外一名也參與透露該文件內容的法輪功學員分別被判處四年和八年的有期徒刑。

省級文件下達至市級,市級黨委再增加一份自己的文件。

1999年6月11日,中共廊坊市委(河北省的一個城市)為傳達和加強河北省委的文件,特發出一份正式通知,文件 [1999] 21號。

至此,迫害法輪功的指令由江澤民一路通過中共各級組織,而非國家機關,直達中共的各個市一級黨委。至今這個指揮系統還在工作。自從建立了 「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和「 610辦公室」以後,對法輪功的迫害就是由各級「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和「 610辦公室」監督和實施。尤其嚴重的是,各級「 610辦公室「 接受其上一級「610辦公室」的指令,要求其安全人員對法輪功信仰者強行轉化,包括洗腦,虐待和酷刑折磨。

如上所述,迫害法輪功的指令在中國是通過多個渠道下達的,下述指揮系統總結了它在中國的運作。

•中共中央和中共中央書記處,既江澤民,下達指令給:
•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其下達指令給:
•中央「610辦公室」,其直接或通過中共中央下達指令給:
•省市一級的黨委和秘書處,其下達指令給:
•省市一級的「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其下達指令給:
•省市一級的「610辦公室」,其下達指令給:
•勞教所和看守所官員,其下達指令給:
•安全人員實施對法輪功學員的洗腦,酷刑和虐待。

因此,正如本文後面部份將闡述的,江澤民雖然沒有親自參與具體的迫害行動如「轉化」和「鬥爭」及其它迫害行為,他對其下的指令(造成的具體的傷害)負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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