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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賓縣法輪功學員十六年遭迫害簡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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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四月十日】

目錄

前言
一、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致殘部份案例
二、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部份案例
三、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部份案例
四、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部份案例
五、一位法輪功學員十年下落不明
六、惡人遭惡報部份案例

前言

賓縣位於黑龍江省南部,松花江南岸,隸屬哈爾濱市,距哈爾濱市五十二公里,東與方正縣接壤,南與延壽縣、尚志市毗鄰,西南與西和哈市阿城區交界,北與巴彥縣、木蘭縣、通河縣隔江相望。

賓縣歷史悠久,虞舜時為息慎地;夏殷周時為肅慎地;兩漢、魏晉時為挹婁;北魏時為勿吉;隋為安車骨靺鞨……至光緒六年(一八八零年),清廷批准在葦子溝建賓州廳;光緒二十八年(一九零二年),賓州廳升為賓州直隸廳;宣統元年(一九零九年),賓州直隸廳升為賓州府;民國二年(一九一三年),賓州府改為賓縣,一直沿用至今。

現在賓縣總面積三千八百四十四點六平方公里,轄十七個鄉鎮;總人口六十萬人,有漢、滿、蒙、回、苗、壯、朝鮮等多個民族。

法輪大法自一九九四年傳入賓縣後,人傳人,心傳心,很快就在全縣各鄉鎮廣泛傳開,至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發生前,全縣修煉法輪功的學員已接近三千人,對廣大群眾祛病健身、促進社會道德回升,發揮了巨大作用。中共迫害發生後,在中共邪黨殘酷打壓下,賓縣法輪功學員承受了歷史上前所未有的迫害,被非法抓捕、關押、勞教、判刑,被罰鉅款,很多法輪功學員慘遭酷刑折磨,被迫害致死、致殘,甚至家破人亡。

現根據明慧網上發表的有關文章,將賓縣法輪功學員十六年來遭受迫害的典型案例彙集如下:

一、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致殘典型案例

年少堂,男,七十六歲,賓縣原英傑鄉太康小學校長,一九九五年喜得大法。在阿城市居住期間,因到政府為法輪功合法上訪,被非法關押,時間長達一個月;獲釋後,為了躲避警察的不斷騷擾和再次被抓捕,舉家從阿城遷回賓縣賓州鎮居住。在賓縣,又被非法關押五十六天,迫害的幾乎癱瘓了,才被家人接回。此後,當地警察多次到家騷擾,恐嚇家人,並非法搜查,因兩次遭受綁架,被非法關押長達八十六天,老人的身心受到嚴重傷害,於二零零五年七月一日含冤離世。

譚廣慧,女,五十多歲,家住松江銅礦附近。因進京上訪,先後二次被非法關押在賓縣第二看守所,第一次關押四十多天後釋放,被勒索六千多元;第二次被非法勞教一年,劫持到哈市萬家勞教所。在被勞教期間受到種種酷刑迫害,因不「轉化」她和另外十多名女法輪功學員被推進男犯監舍裏遭性虐迫害。為此,譚廣慧一度跳樓,未果。不久,她就精神失常了,被送進萬家醫院。剛進醫院時,警察們不讓別人接近她,每天都給她打針,讓她睡覺,醒後她就喊「法輪大法好」,排隊上廁所時,她也喊。後來,警察強制她坐鐵椅子,放在走廊裏。再後來,警察讓刑事犯把她捆在床上,不讓她起來。二零零一年六月,萬家勞教所及賓縣公安局勒索譚廣慧家人一萬元後,將其放回家。譚廣慧至今精神失常。

何慶輝,男,四十歲,家住賓州鎮城北何賓屯。二零零二年,因向世人講清大法被迫害真相,被綁架,關進賓縣第二看守所,幾天後被非法勞教三年,劫持到哈市長林子勞教所,遭受了種種酷刑折磨。二零零四年十月十一日,四大隊以組織法輪功學員背守則為名,對不背守則的法輪功學員進行殘酷毆打,致使何慶輝等多名法輪功學員被打,當時滿地是血。其中何慶輝傷勢最重,被打的頭骨塌陷,腦漿溢出,身上有十三處傷痕,昏迷不醒。當何慶輝從二樓的宿舍被背到樓下往車裏放時,張斌還踹了何慶輝一腳,是因為何慶輝身上的血和腦漿弄髒了他的車。何慶輝被送到哈市第二醫院搶救,在病床上不省人事達八個月之久,後來又被轉到黑龍江省中醫藥大學附屬第二醫院搶救。何慶輝在醫院救治近三年時間,一直處於「植物人」狀態。在國內外正義力量的聲援下,何慶輝於二零零七年五月被親人接回家。何慶輝現在仍失去記憶,生活不能自理,完全由父母照料一切。

二、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典型案例

趙雲古,男,七十三歲,原賓縣小拖廠退休職工,劉淑梅,女,七十一歲,原賓縣商業系統退休職工。夫妻倆家住賓縣賓州鎮。二千至二零零一年,夫妻倆被非法關押在賓縣第二看守所兩次,共六十四天,被萬家勞教所非法勞教兩次,共兩年。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劉淑梅和老伴趙雲古被哈市及賓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劉建華、張慶雷、常建民等多名警察綁架。之後,劉淑梅被劫持到哈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六個半月後,劉淑梅被非法重判七年。因身體出現嚴重高血壓(高壓230C),被保外就醫。二零一一年十二月,趙雲古被賓縣法院非法重判七年,於二零一二年二月被劫持到呼蘭監獄迫害,後轉到大慶監獄迫害。

白雲潔,女,六十五歲,家住賓縣賓州鎮。二零零三年,白雲潔被非法抓捕,關進賓縣第一看守所。當年十月被枉判三年,繼續關押在賓縣第一看守所;二零零五年五月,被劫持到黑龍江女子監獄迫害。期間,監獄給每個法輪功學員安排一個包夾,日夜監視,連吃飯、上廁所都看著。監獄還安排二至三個犯人或猶大做「轉化」,逼看誹謗大法的錄像片。同時還逼迫做奴工:挑牙籤、插塑料花等,直到出獄。

陳麗雲,女,三十八歲,家住賓縣賓州鎮西城街。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上午十點左右,陳麗雲正在家中忙家務,哈市及賓縣公安局多名警察包圍了她的家,利用雲梯在樓外砸碎陳麗雲家玻璃,強行闖入家中,綁架了陳麗雲。從家中,搶走兩個存摺(共十七萬元)和現金四萬元,還有一些私人物品價值一萬多元。之後陳麗雲被劫持到哈市第二看守所(鴨子圈)非法關押。六個半月後,陳麗雲被非法重判七年,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迫害。

宋亞琴,女,五十四歲,賓縣商業系統退休職工,原籍內蒙古鄂倫春自治旗大楊樹鎮。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上午,數名內蒙古鄂倫春自治旗(大興安嶺大楊樹區)公安局警察突然闖進宋亞芹未修煉的兒子家,大約十一點鐘,宋亞芹來到兒子家,當即被非法抓捕,並被劫持到內蒙古鄂倫春自治旗大楊樹公安分局。二零一零年,宋亞芹被冤判六年,非法關押到內蒙古呼和浩特女子監獄迫害,「攻堅組」(專門迫害法輪功的)科長肖梅為了逼迫宋亞芹放棄修煉,不讓她買日用品,也不讓其他法輪功學員送給她東西。「攻堅組」康建偉領頭,經常帶三個男的對宋亞芹實施酷刑,包括電擊、毆打等。

王立群,男,五十三歲,原賓縣人大小車司機,一九九四年得法,因他給縣人大主任孫彥斌打電話講真相,被孫舉報。王立群在孫家門口被賓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關進賓縣第一看守所迫害;後被誣判二年,繼續關在賓縣第一看守所迫害。被關押期間,王立群被開除公職。從被非法判刑至今,王立群遭受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達三十萬元。

徐力娟,女,四十八歲,賓縣磚廠退休職工,一九九六年得法,曾因進京上訪被關進賓縣第二看守所,七天後放出,被縣六一零勒索五千元;後因發真相資料,被關進賓縣第一看守所。當年十月被枉判四年,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迫害。期間,監獄給每個法輪功學員安排一個包夾,日夜監視,連吃飯、上廁所都被看著。監獄還安排二至三個犯人或猶大做「轉化」,逼看誹謗大法的錄像片。同時還逼迫徐力娟等法輪功學員做奴工:挑牙籤、插塑料花等,直到出獄。

劉忠全,男,四十八歲,勝利鎮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至二零零三年十一月,非法關押三次,七十多天,被勒索七千元放回。幾年期間,警察多次去他家騷擾,並搶走家裏煉功磁帶和大法書籍。二零零八年因在同修家學法,遭惡人誣陷舉報,被綁架關押三個多月,後被非法判刑四年,劫持到呼蘭監獄,一個月後轉到大慶監獄迫害。在大慶監獄,劉忠全因抵制奴役勞動被關小號,遭警察毆打,造成身體多處腫脹。期間勝利鎮派出所對劉忠全家進行非法抄家,搶走一台筆記本電腦、一台噴墨打印機、一台激光打印機、一台複印一體機,還有打印耗材及家裏所有法輪功書籍。因劉忠全妻子也被非法勞教,致使家裏失去經濟來源,讀高中的孩子無人照料,造成經濟損失近十萬元。

王景倫,男,八十一歲,勝利鎮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至二零零三年,被非法關押二次,二十多天,被賓縣六一零勒索五千元,勝利鎮政府勒索二千元。因不放棄信仰被非法剝奪了縣人大代表資格;二零零八年因在家學法被惡人誣陷舉報,被綁架到賓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個多月,後被非法判刑七年,被劫持到呼蘭監獄,一個月後轉到大慶監獄迫害。

高桂琴,女,六十三歲,勝利鎮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關押三十一天,勒索一千元;二零零八年因在同修家學法遭惡人誣陷舉報,被綁架非法關押三個多月,後被非法判刑三年。高桂琴被迫害二年零三個月,後被勒索二萬元放回。

三、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案例

曹佔山,男,六十一歲,程玉琴,女,六十一歲,夫妻倆家住賓縣賓州鎮曹萬章屯。二零零零年二月九日,曹佔山和老伴程玉琴進京上訪,被劫持到天安門派出所,曹佔山受到五、六個警察的毒打四十多分鐘,直到昏過去。程玉琴被劫持到天安門派出所後,雙手被反銬身後,四、五個警察分成兩組踢打她、用橡膠棒子打、抓住她的頭髮往牆上撞、往眼睛裏噴一種不知名的藥,最後,肋骨斷裂,不能站起走,上廁所只得爬著去。二零零零年二月十四日,曹佔山和程玉琴被劫回賓縣看守所。曹佔山被非法勞教二年,於四月十八日劫持到哈市長林子勞教所迫害,程玉琴被放回家。不久,程玉琴被警察騙到看守所,於四月二十五日被劫持到哈市萬家勞教所迫害兩年。

宋九香,女,五十四歲,賓縣中醫院退休護士。二零零零年五月一日,宋九香去北京證實法,被押回賓縣後關進看守所十五天,勒索四千元。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四日,被綁架到第二看守所,強行灌食後,劫持到哈市萬家勞教所,非法勞教十八個月。幾年來單位扣發宋九香工資近三萬多元。

王東浙,男,五十七歲,賓縣道路運輸管理站幹部,一九九六年得法修煉。從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三年,被非法關押三次,共七個月左右,被勒索六千元;期間被劫持到哈市長林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二年,遭到罰蹲、毆打、銬床、冷水澆頭、電擊、關小號、強制勞動等酷刑折磨,染上了肺結核,走出勞教所時體重由原來的一百四十斤降到九十斤左右。

白麗豔,女,五十來歲,賓縣工商銀行退休幹部,滿族人。二零零零年,因去北京上訪,被關進第二看守所二十天,被縣六一零勒索五千元後釋放。二零零二年,白麗豔又被劫持到賓縣第二看守所,在沒有任何合法手續的情況下,被非法勞教三年,劫持到哈市萬家勞教所迫害。

徐鳳,女,五十八歲,家住賓州鎮西城街,因進京上訪被在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四十天,被縣六一零勒索五千元,被警察勒索六百元;後又被非法勞教二年,劫持到萬家勞教所迫害,在那裏被強迫做奴工,不讓睡覺。

車桂琴,女,六十六歲,一九九六年喜得大法。因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半個月,勒索五千元;次年九月,被賓州鎮奮鬥派出所惡警綁架,關進賓縣第二看守所,後被勞教一年,劫持到哈市萬家勞教所迫害。

王豔琴,女,六十三歲,賓州鎮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九年得法。二零零零年二月初被非法關押四十多天,期間被獄警管紅打過,被勒索四千元,勒索飯費二百多元;同年五月份,被警綁架,劫持到賓縣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半個月。二零零一年十二月末,王豔琴和同修到北京證實法,被天安門警察綁架,後被押回當地,勞教一年,劫持到萬家勞教所迫害

張鳳蘭,女,六十歲,賓州鎮第二小學退休教師,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得法修煉。二零一二年因在北京市某住宅小區粘貼真相不乾膠,遭惡人誣告,被花園路派出所警察綁架,於次日凌晨關進海澱看守所。在派出所及看守所關押期間,張鳳蘭一直向警察及犯人講真相。兩個月後,張鳳蘭被非法勞教二年,於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五日被劫持到北京女子勞教所迫害。期間張鳳蘭堅定正念,抵制迫害,五個月後出現嚴重病業反應,於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被保外就醫放回。

翟海花,女,五十三歲,原賓縣毛巾廠下崗職工。二零零一年夏天,她去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被綁架,因不報姓名、地址,被劫持到北京郊區一所大空房子裏,幾小時後又被劫持到昌平區一個派出所。提審時她不說姓名、地址,被警察用手打臉,致使眼角充血。之後警察又用電棍打手心、手背、大腿,晚上不許睡覺。關押二十四小時後,被拉到昌平火車站。回家後,她被賓州文化派出所非法帶走,在看守所關押一個月後,因不放棄修煉,被非法勞教一年,劫持到萬家勞教所迫害,於二零零一年年末放回。

鄭豔,女,五十三歲,原賓縣白酒廠退休職工,一九九六年十二月末得法。修煉前患咽喉炎、食道炎等疾病。修煉後隨著心性的提高各種疾病不翼而飛,無病一身輕。二零零零年七月,她去北京上訪,為大法和師父鳴冤,先被前門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賓縣駐京辦人員帶到一個賓館,身上的錢被搜走。第三天被當地派出所劫回賓縣,關押在賓縣第二看守所二十八天,勒索五千元。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九日,她在居民區發《九評》,遭惡人構陷,被賓州鎮奮鬥派出所警察綁架,關進賓縣第二看守所,二十天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劫持到萬家勞教所迫害,於二零零六年九月八日放回。

吳金鳳,女,賓州鎮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二年六月十七日,賓州鎮奮鬥派出所兩名警察以查戶口為名闖入家中,抄走了師父法像和大法書,還拍了照,因吳金鳳當時不在家,就把吳金鳳不修煉的丈夫劫持到派出所。不多時,吳金鳳從外面回來,警察就把她推上車劫持到派出所,問她東西從哪來的。為了不牽連同修,她說撿的。朱、王兩個警察就拽她的頭髮,把她按倒在地上,用手銬將她雙手銬住。姓朱的警察用腳使勁踹手銬,手銬立刻卡進肉裏,血順著手銬淌了下來。半個月後,她的丈夫被放回家。警察恐嚇她的丈夫,說是要給吳金鳳判刑。她的丈夫就找檢察院、法院的人,被一王姓和一張姓的人及文國平、吳文祥每個人各敲詐二千元。最後吳金鳳還是被非法勞教了二年,劫持到萬家勞教所迫害。

劉國才,男,七十多歲,賓縣政府退休幹部。一九九五年得法。一九九九、二零零零年兩年內,被綁架關押兩次,共六十六天,勒索四千元。後被勞教一年,劫持到哈市長林子勞教所迫害。二零零一年臘月二十八,又被賓縣六一零、公安局綁架,至二零零二年正月十五無條件釋放。許慶玲,女,四十三歲,家住賓州鎮,以打工為業。二零零五年六月九日,許慶玲被西城派出所警察綁架到賓縣公安局,說交一萬六千元就放回家。交完錢後又被劫持到萬家勞教所迫害一年,給家人造成極大傷害。

李淑榮,女,六十多歲,常安鎮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五年得法修煉。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三年,被二次非法關押四十五天,被勒索七千四百元錢,被當地又從個人存款中扣去三千六百元,後被縣六一零、公安局偷偷劫持到萬家勞教所迫害(非法勞教二年)。在勞教所受到非人待遇,被體罰、嚴管,沒有人身自由,還被逼迫奴役勞動。期間家人為了讓李淑榮早日回家,送禮、送錢、打車、請警察吃飯,共花掉五千多元錢。

孟慶蘭,女,六十二歲,常安鎮法輪功學員,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喜得大法。一九九九年到二零零九年,被綁架看守所六次,共關押十三個月左右,家人被勒索一萬二千多元,沒給任何票據;被非法勞教二次,在萬家勞教所被迫害一年,前進勞教所勞教一年。

姚錦賢,女,三十八歲,常安鎮法輪功學員,一九九六年秋有幸得法。二零一零年八月二日,姚錦賢向世人講真相,被惡人構陷,強行綁架到賓縣公安局。惡警常建民捲起報紙打姚錦賢的臉,推她往牆上撞,把她的右肩膀掐青了,還用電棍電她。逼供未果,他們就把姚錦賢送到賓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五天,之後姚錦賢被非法勞教一年,劫持到哈市前進勞教所迫害。期間,因不寫「三書」,姚錦賢被電棍電、用腳踢,當時姚錦賢都不能走路,每天從早到晚被逼迫幹活,不讓睡覺,又被罰蹲到晚上十點,就這樣迫害一個多月。

王亞琴,女,六十六歲,家住賓縣常安鎮。一九九五年九月喜得大法。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二零零零年五月,被非法關押四次共四個多月,勒索六千元。後又被劫持哈市萬家勞教迫害一年。

姚純榮,男,常安鎮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九年,被非法關押看守所三次,共六十四天,被勒索一千元;被非法勞教二年,在哈市長林子勞教所遭受迫害。

溫桂芝,女,賓安鎮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一年,被劫持到賓縣第二看守所兩次,共非法拘留一個月,勒索七千元,勒索二千元;後被非法勞教三年,劫持到哈市萬家勞教所迫害,期間遭受上大掛、電擊、上老虎凳、綁死人床、灌食灌藥等酷刑迫害。

姚純蘭,女,六十一歲,平房鎮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去北京證實法,後被押回賓縣關進拘留所。姚純蘭被縣六一零勒索三千元,被平坊派出所勒索六千元。二零零八年七月十日,遭村長張忠山構陷,被劫持到賓縣看守所,非法拘留二十二天,勒索三百九十六元伙食費。之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劫持到哈爾濱前進勞教所迫害。期間她不寫「三書」,被警察體罰,從下午一點彎腰撅到五點,滿臉是汗。警察用電棍打她的腰部、腿部,逼她簽字,還逼迫她從早到晚挑牙籤、撿冰棍桿、糊紙袋、挑烤串竹籤,完不成任務不讓睡覺。

劉振賢,女,四十多歲,勝利鎮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關押六次,累計四個月左右,先後被勒索七千元;先後被非法勞教二次,在前進勞教所迫害三年。因劉振賢丈夫(劉忠全)也被綁架判刑,致使家裏失去經濟來源,讀高中的孩子無人照料,造成經濟損失近十萬元。

唐鳳英,女,六十七歲,寧遠鎮法輪功學員,二次被非法劫持,關押半年;在勝利因在同修家學法,綁架到賓縣看守所,關押半個多月,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半,劫持到哈市前進勞教所迫害,每天被強迫勞動十四個小時以上,被警察指使的罪犯辱罵和體罰。丈夫癱瘓在床,在唐鳳英被勞教期間,因家中無人照顧,含恨離去。這幾年因為無理迫害,給唐鳳英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三萬餘元。

簡剛,男,五十歲,勝利鎮法輪功學員,被綁架二次,非法關押四十七天,勒索二千八百元;被非法勞教一年。

朱鳳英,女,五十七歲,勝利鎮法輪功學員,因在同修家學法被綁架到賓縣看守所,關押半個多月,後被劫持到哈市前進勞教所迫害一年。勞教期間每天都被強迫勞動十四個小時以上,並被惡警指使的罪犯辱罵和體罰,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五千元。

郭威成,男,四十四歲,勝利鎮法輪功學員,因在同修家學法非法關押半個多月,後被劫持到哈市長林子勞教所迫害一年。勞教期間每天被強迫勞動,造成經濟損失一萬餘元。

孫茹,女,五十七歲,遼寧撫順人,曾在山海關被綁架,被搶走七百多元現金,後被撫順警察劫持到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七天;被劫持到當地洗腦班迫害一個月;被吳家堡勞動教養院先後迫害二次,六十二天,被警察勒索五百餘元,共造成經濟損失二千元;因到妹妹家串門,被賓縣公安局夥同勝利鎮派出所警察架到賓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半個多月,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劫持到哈市前進勞教所迫害。勞教期間,每天被強迫勞動十四個小時以上,並被警察指使的罪犯辱罵和體罰。

宋玉蓮,女,五十四歲,勝利鎮法輪功學員,在賓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二次四十二天,後被劫持到哈爾濱市前進勞教所。被非法勞教期間,因煉功,被拽著頭髮往床上撞,用膠帶封住嘴,給她戴手銬,上大掛,用電棍電兩個多小時,滿脖子都是泡,臉腫的都變形了,不讓睡覺。強迫做奴工,挑牙籤,每天長達十五個小時。還逼背監規,一背就是半夜,不背不讓睡覺,不讓上廁所。晚上逼坐小板凳。幾個月後,宋玉蓮開始出血,五十多天起不來。警察強迫她打針、輸血,打完針更嚴重,被送到哈市第一醫院搶救。當天晚上警察通知家屬,家屬來了,又不讓陪護。警察將宋玉蓮一隻胳膊用手銬銬到床上,強行打止血針、輸血。警察答應辦保外就醫,但家屬往返好幾次也沒辦成,宋玉蓮也被折騰好幾次。惡警一直將宋玉蓮迫害到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一日,才放她回家。期間家中遭到多次騷擾。

四、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案例

崔豔,女,四十一歲,家住賓州鎮。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因進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被劫持到石景山看守所。第一天崔被警察帶到二樓一個密室,打了十多個耳光,接著警察又用一根沒充電的電棍打她的胸部、胳膊和大腿,並且用毛衣蒙住她的臉,致使其透不過氣來,直到嘔吐為止。第二天被帶進一樓一個房間,一個人高馬大的警察逼迫崔豔動手撕大法書,被崔豔拒絕,警察惱羞成怒,脫下鞋,用鞋底抽打崔豔臉部十餘下,直打得滿臉青紫、眼底充血才罷手。崔豔絕食兩天,被賓縣兩個警察押回當地關進看守所,並被警察勒索身上僅有的一百元錢。崔豔被非法關押三個多月,勒索五千元後放回家。二零零一年八月,崔豔被不明真相的惡人誣告,賓州鎮西城派出所警察前往崔豔家騷擾。崔豔被迫離家出走三年多,給家人身心造成極大傷害。

譚紅梅,女,四十四歲,賓州鎮法輪功學員。從一九九九年到二零零三年,四次被非法關押。第一次被關押一個多月,勒索四千元;第二次被關押期間因絕食反迫害,當時被女獄警管紅打嘴巴,三天後被綁到鐵椅子上,雙手銬在後面,插鼻管灌食,鼻腔和嘴裏都是血。每天灌食一次,一直到第九天放回家;第三次被關押時,她絕食絕水,到第六天被放回;第四次被綁架,她一進去就絕食絕水,第二天被扣在鐵椅子上插鼻管灌食,後轉到第一看守所,第三天放回家。

樊志軍,男,五十四歲,家住賓州鎮。被非法關押兩次(三十五天),勒索六千元。

何玉紅,女,三十五歲,家住賓州鎮。被非法關押兩次(一百二十多天),勒索五千五百元。

岳福珍,女,七十四歲,家住賓州鎮。被非法關押兩次(四十一天),勒索七千元,並勒索伙食費三百元。

喬淑珍,女,六十三歲,賓縣工商銀行退休職工。被非法關押兩次(十八天)。

張宏,女,四十七歲,賓縣幼兒園在崗教師。被非法關押兩次(十三天)。

孫豔,女,六十五歲,賓縣幼兒園退休教師,曾擔任過賓縣幼兒園園長。被非法關押一次(十五天),勒索三千多元。

王英,女,六十七歲,賓縣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兩次(五十七天),勒索七千四百元。

周淑雲,女,六十多歲,齊齊哈爾市退休職工。被非法關押兩次四天,勒索三千元。

萬會蘭,女,五十九歲,賓縣郵電局退休幹部。被非法關押四次(大約七十五天),勒索八千元。

楊秀琴,女,六十二歲,縣政府正科級退休幹部。被非法拘留一次(十天)。

李相珍,女、五十八歲、賓州糖廠退休工人。被非法關押兩次(四十五天),勒索四千元。

孫寶珍:,女,七十歲,賓縣商業退休職工,一九九六年得法。被非法關押一天。

苗春豔,女,一九七三年出生,賓州鎮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一次(六天),勒索二千元。

曲淑清,女,七十二歲,家住賓州鎮三小學附近。被非法關押一次(十五天),搜去八百元真相幣。

趙毅夫,男,六十五歲,賓縣教師進修學校退休教師。被非法關押三次(三十天),勒索四百元。

李育傑,女,八十歲,家住賓州鎮西城街。被非法關押兩次(四十八天),勒索五千元,伙食費三百元。

趙雲志,女,五十九歲,賓州一小退休教師。被非法關押一次(三天),勒索二千元。

宋志傑,女,六十二歲,商業系統退休職工。被非法關押三次(七十多天)。

程國芬,女,賓州鎮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兩次(七十三天),勒索七千元,飯費錢數百元。

谷玉范,女,賓州鎮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一次(三天)。

王維忠,男,六十三歲,賓州六小退休教師。被非法關押一次(十五天)。

王淑芝,女,七十四歲,家住賓州鎮勝利街。被非法關押一次(十七天),勒索五千元。

李興傑,女,六十八歲,賓州鎮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一次(十八天)。

譚鳳鳴,男,七十二歲,賓州鎮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一次(四十天)。

金華,女,四十多歲,賓州鎮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一次(六個月),勒索六千多元。

於福學,男,七十五歲,賓縣石油公司退休職工,被非法關押一次(十五天)。

李桂珍,女,五十四歲,賓縣毛巾廠退休職工。被非法關押二次(三個月),勒索五千元。

安國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去省政府上訪被押一天。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一日,在天安門被綁架軟禁四天後,押回賓縣拘留所關押十五天,被公安局勒索五千元。工業供銷處勒索四千元,兩年工資被剋扣折合一萬元。

曲淑蘭,女,六十來歲,常安鎮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二年,三次被非法關押四十二天,累計勒索八千七百元,沒給任何票據;期間家中幾次來人騷擾。

曲桂珍,女,五十七歲,家住常安鎮常安村長城屯。二零零一年因進京上訪,被關押在朝陽看守所期間被迫蹲在地上,臉朝地面,雙手拄地,排號檢查身體,被抽了大半管子血,惡警抓住曲桂珍食指強行按手印。曲桂珍絕食抗議,遭野蠻灌食,胃粘膜和鮮血染紅了衣服、毛褲和地面。因抵制灌食,曲桂珍被號頭打了一個嘴巴。期間曲桂珍被銬四十八小時,插鼻管二十四小時,在第十三天被釋放。此時曲桂珍身上只有一元二角錢,一路乞討回到家鄉。在此前後兩年,被非法關押四次,三十六天,被勒索二千一百元,沒有任何票據。家裏找人花錢一千多元。

邢德芝,女,六十七歲,常安鎮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期間,被非法關押二次,一百五十五天,勒索八千五百元(三千五百元錢扣的是工資款,並停止其工作),沒給任何票據。期間家人為了讓邢德芝早日回家,請客吃飯,飯後還被勒索家人一千三百元。

曹鳳珍,女,常安鎮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三年至二零零九年,兩次被非法拘留四十四天,被勒索六千元,沒給任何收據憑證。期間家裏幾次遭到非法搜翻,搶走大法經書、講法錄音帶及私人物品,均沒有票據。

龐伍,男,常安鎮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二次,共六十多天,勒索六千元,伙食費三百多元。均沒有票據。

王祖靜,女,常安鎮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拘留四十多天,勒索五千元。

王秀雲,女,常安鎮法輪功學員。二次被非法關押三個月左右,勒索七千五百元(不包括勒索伙食費三百多、家人送給辦事人一千元)

閔秀芳,女,曲章娟,女,均為常安鎮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拘留一次(十五天),勒索一千元,伙食費三百多元,家人送給辦事人一千元。

於淑敏,五十七歲,家住賓縣常安鎮。被非法關押一次(十七天),勒索五千元。

趙德芝,女,賓安鎮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三次(七個月),勒索六千三百元。

於海波,男,賓安鎮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二次,勒索五千元,勒索四千元,搜走八百元。

於海力,男,賓安鎮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二次,勒索五千元,勒索四千元,搜走一千五百元。

趙桂芳,女,四十三歲,家住經建鄉對李屯,被非法關押一次(四十五天),勒索二千元。

石錦雲,女,四十六歲,家住賓縣經建鄉對李屯,被非法關押兩次(七十二天),勒索四千元。

呂玉香,女,六十二歲,賓西鎮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兩次(三十天),勒索四千五百元。

潘淑雲,女,六十歲,賓縣賓西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一次(十五天),勒索四千五百元。

徐本來,男,四十四歲,服務行業職工,賓西鎮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一次(五十天),勒索四千七百元。

畢雲恆,男,五十多歲,賓西鎮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一次(五十天),勒索四千六百元。

王玉萍,女,七十多歲,勝利鎮法輪功學員,前後五次被惡警綁架,非法關押五十多天,勒索五千元,拘留期間每天都被體罰;期間二次被非法勞教五年,因勞教所拒收均被保外,共被勒索四萬九千元放回。

王朝輝,男,一九六七年出生,勝利鎮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劫持三次,關押四十多天,每天都被體罰,

並被賓縣六一零勒索五千元,被勝利鎮政府勒索三千元;在單位被強行拍照一次。期間勝利鎮派出所警察闖入家中,搶走法輪圖形二幅、師父法像一張,法輪功書籍二十多本,真相資料九十餘份。

陳秀萍,女,勝利鎮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拘留一次(十五天),勒索三千五百元。

孫繼霞,女,勝利鎮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拘留一次(十五天),三次勒索一萬一千五百元,搶走二百元。

五、一位法輪功學員十年下落不明

譚廣峰,男,四十六歲,賓州鎮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九年──二零零零年間,兩次被非法關押共十三個月左右,共被勒索四千元。關押期間遭警察毒打。釋放後他在哈爾濱火車站一帶打工。二零零四年五月二日晚十點多,他因發放大法資料從住地走出,未歸。到現在已十個年頭了,一直沒有任何消息。

六、惡人遭惡報部份案例

◆孫吉彪,男,四十多歲,原賓縣公安局局長。二零零二年,孫吉彪用數十萬鉅款買到公安局長這個職位後,便開始變本加厲地迫害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二年四、五月間,他親自指揮並率領惡警在賓縣城鄉大肆抓捕近三十名法輪功學員,其中有十多名學員被非法勞教。事過不久,孫吉彪就患上一種莫名其妙的怪病,雖經省內外多家著名醫院診治,但病情非但沒有好轉,反倒越來越重,最後竟然數月昏迷不醒,於二零零三年八月九日死去。

◆孫彥斌,曾任五常市邪黨紀檢委書記,後調到賓縣任邪黨縣委副書記,主抓六一零。在其指揮下,賓縣有數十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其中近二十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孫彥斌改任縣人大主任後,繼續迫害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四年一月,他親自向公安局惡告給他講真相的為其開車的小車司機,致使該司機被非法判刑,開除公職,妻離子散。不久,孫彥斌就遭惡報患上了膀胱癌。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一日,孫彥斌在其老家五常市死亡。

◆賓縣原審計局局長徐忠才,男,四十五歲,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後,他在多種場合攻擊法輪功,迫害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三年五月八日,他在從呼蘭回賓縣途中下車方便時,掉在三米多深的路邊溝裏,當場不省人事,經全力搶救無效,暴死在醫院。

◆賓縣常安鎮大興村邪黨支書李佩山、劉小舟,積極追隨江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公開誹謗大法,並參與策劃迫害法輪功學員,毀壞法輪功真相資料和條幅。法輪功學員多次給他們講真相,他們就是不聽,繼續行惡,結果全都遭了惡報:二零零五年五月,李佩山因患腦血栓及糖尿病,死於麻將桌上;二零零七年十月,劉小舟經檢查患肝癌,去北京住院治療,於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一日(大年初五)死去。

◆賓縣勝利鎮民安村村長李樹新,二零零七年惡告一名帶真相資料的法輪功學員,致使該學員被當地派出所非法抓捕,並被勒索五千元錢。二零零八年六月,李樹新騎車撞到路旁一棵樹上,當場斃命。

◆賓縣勝利鎮山後村邪黨支書李唐,長期受邪黨謊言宣傳毒害,詆毀法輪功,並利用經濟手段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八年四月,李唐騎摩托車回家,途中摔死在水泥路上。

◆賓縣經建糧庫職工鄭洪軍,因受邪黨毒害太深,骨子裏仇恨大法,撕毀大法書,誹謗法輪功,往死裏打修煉法輪功的家人,一意孤行,死不悔改,於二零零二年一月死於腦動脈瘤。

◆賓縣中醫院職工宋豔,積極追隨邪黨迫害法輪功,監視本單位修煉法輪功的職工,不許社會上其他法輪功學員與其接觸。二零零四年冬,宋豔在去外鄉鎮途中遭遇車禍,當場斃命。

◆賓縣賓州鎮退休職工滿玉山,由於受邪黨謊言宣傳的蠱惑,仇視法輪功,見到真相資料和貼在電線桿上的不乾膠就撕。法輪功學員給他講真相,勸他不要對大法行惡。他非但不聽,反而惡毒誹謗法輪功創始人。二零零五年春,滿玉山摔倒後臥床不起,不久死去。◆賓縣賓州鎮曹家屯屯長趙鳳山,「七二零」後他一直配合當地惡警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騷擾迫害,干擾法輪功學員的正常生活。不僅如此,他還在二零零三中國新年前張貼誹謗法輪功的漫畫和標語,毒害眾生。不久他就遭了惡報,被確診為晚期肺癌,於二零零四年四月死去。

◆賓縣三寶鄉東方村治保主任高寶,緊隨邪黨迫害法輪功,見到大法條幅就摘,見到真相資料就撕。二零零七年皇曆新年前,他跟蹤下鄉發真相資料的法輪功學員,不久就遭報得了腦出血,做開顱手術後傷口不癒合,於二零零七年冬死去。

◆賓縣經建鄉二道村治保主任趙樹亭,由於受邪黨毒害太深,敵視法輪功,只要見到真相資料就撕毀,還惡告當地發真相資料的法輪功學員,誰勸也不聽。不久趙樹亭就遭惡報,於二零零三年死於癌症。

◆常安鎮大興村村民於俊林、於俊水兄弟倆,由於受邪黨造謠宣傳的毒害,經常攻擊法輪功,辱罵大法師父,不聽勸告,一意孤行。最終兄弟二人分別遭了惡報:於俊林於二零零六年死於腦出血,於俊水於二零零七年同樣死於腦出血。

◆賓縣寧遠鎮無業人員劉樹元,「七二零」迫害發生後由於受邪黨宣傳毒害,逐漸轉到大法的對立面,公開謾罵大法,謾罵大法師父。二零零八年四月,劉樹元突然發病,還未來得及搶救,就遭報死去。

◆賓縣第一看守所所長於立亞,積極配合江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指使獄警體罰法輪功學員,給法輪功學員野蠻灌食,並在經濟上敲詐勒索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四年九月,於立亞遭報死於癌症手術中。

◆賓縣賓州鎮文化派出所所長王久會,瘋狂迫害法輪功學員,指使警察經常騷擾法輪功學員,逼迫個別法輪功學員罵大法、罵大法師父,不罵就勞教。在他的指使下,轄區內多名法輪功學員遭到綁架,有的被非法勞教。二零零七年九月,王久會因受賄瀆職被捕。

◆賓縣交通派出所副所長李忠民,由於受邪黨宣傳的毒害,參與迫害法輪功,毆打修煉法輪功的家人。二零零四年春,李忠民外出,返回途中遭遇車禍,當場斃命。

結語

十六年過去了,這場邪惡的迫害運動還在維持著,越來越多的人看到,中共邪黨在迫害法輪功的過程中已經把自己迫害倒了,中共惡黨的解體已經不是甚麼懸念了。

自古以來,迫害佛法正信和修煉者都遭到天譴報應,中共如何能夠例外?天滅中共是佛法威嚴的體現,是善惡必報的體現,是天定的。現在,中共即將滅亡,最後留給世人的時間已經不多了,每一個人必須做出選擇的時候到了。

對於中國人只有聲明退出中共,才能遠離這個即將被淘汰的邪教組織,才會給自己和家人帶來美好的未來。當最終的真相顯現在世人面前之時,每個人的命運也就此最後敲定,不會再有機會了。所以請你千萬不要錯過這稍縱即逝的最後機會!為自己的生命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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