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自家貼對聯被庭審 律師做無罪辯護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二月六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二零一五年一月三日下午三點多,廣東普寧法院非法庭審江漢泉,企圖以「破壞法律實施罪」對江漢泉判刑,庭上江漢泉的辯護律師劉正清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公訴人和法官都無言以對。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一日下午四點多鐘,廣東普寧公安局流沙鎮城東派出所、流沙鎮上塘村治保多人,穿著便衣,闖入江漢泉家中,立即反鎖大門,不讓其家人出入,隨後把江漢泉綁架,藉口竟然是江漢泉家門上貼的「真、善、忍」的對聯。現江漢泉被迫害得患嚴重高血壓病症。

庭審一開始,劉律師申請江漢泉的兒子做第二辯護人,遭到法官的無理拒絕。法官陳少彬對律師有意刁難,劉律師義正辭嚴的警告他:請你在你的職務範圍內行使權力,不然我要控告你。

當公訴人羅列了江漢泉的所謂「犯罪證據」時,劉律師指出:江漢泉作為一名法輪功的信仰者,當然應擁有他信仰的書籍,比如,信佛教的就看佛經,信基督教的就看《聖經》……信仰自由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中國加入聯合國的人權合約,應當尊重人權和保護公民的信仰自由。

劉律師指出,國家機關人員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可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以下或者拘留。江漢泉在自家的門上貼對聯,沒有破壞哪部國家的法律實施。

劉律師從犯罪的三個基本特徵中論述:沒有任何證據顯示,誰看了江漢泉寫的「真、善、忍」的對聯受到了甚麼危害。法輪功書籍都是教人做「真、善、忍」的好人,何罪之有?法輪功只有在中國遭到迫害,而台灣,香港,美國等國家大受歡迎,這是為甚麼?

最後,劉律師說既然法輪功合法,那麼我的當事人應是無罪的。

在劉律師辯護期間庭上有一穿警服的人時不時對法官使眼色,而法官多次阻撓不讓律師作辯護。劉律師義正辭嚴,有理有據的辯護在場的人很震撼。庭上江漢泉表達自己修煉法輪功帶來的身心變化和對法輪功的感恩之心。最後,法官和公訴人都無法回答,宣布休庭。

江漢泉,是個老老實實的種地人,因修煉法輪功,一家人十五年來遭受了種種迫害,他的妻子、兩個女兒、一個兒子也曾遭受中共的勞教,洗腦,拘留迫害,他家被長期監控。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迫害法輪功的元凶薄熙來、周永康、李東生都已遭惡報。江澤民也即將受到法律和天理的懲罰,人在做,天在看,迫害佛法罪大無邊。奉勸那些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公檢人員,不要再給中共當替罪羊。將功補過,立即釋放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為自己選擇美好的未來,神留給你們的時間真的不多了。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