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牡丹江市愛民區法院枉法害民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二月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牡丹江市愛民區法院於2月15日再次對關日安、張玉堂(所謂破壞法律實施案)開庭審理。對一個坐在輪椅上嚴重腦梗狀態的老人和做過胃切除並剛剛出院不久的人開庭審理,愛民區法院的開庭不僅違法,而且興師動眾。

2月15日早7點半,愛民區法院戒備森嚴,警車警察遍布周圍街道和門口,院裏停滿警車,裏面坐著警察。大門口堵著兩輛警車,車牌號分別為<黑C4186警>和<黑C4018警>,正對面一輛車牌號<黑C4206警>的警車旁,還有一輛車身有警察字樣、車上有警燈但沒有牌照的警車;在<黑C4206警>車前面有一台警車,車頂裝有四個直筒雙面攝像裝置;大門左側警車車號為<黑C0431警>,另有一些其它不明身份車輛和便衣分布在法院周圍。

62歲的張玉堂已非法被關押11個月,出現嚴重腦梗病狀,是用輪椅推進法庭的。關日安在被非法關押期間,原來切除三分之一的胃部出現危險情況,住院半個多月,剛出院不久。

在當天非法對張玉堂、關日安庭審過程中,法庭提供的公安部門查抄當事人家的物品清單上,沒有當事人和家屬的簽字。按照法律規定,查抄辦案人應為兩名,可清單上有的只有一名辦案人簽字,有的根本就沒有辦案人簽字。

更為離奇的是,當事人發現,法庭提供的查抄清單上的物品很多根本不是當事人家中物品!那些物品來自哪裏?又是誰加到辦案單位出示的清單裏的?加到清單裏的目的是甚麼?

公訴人當庭提出,關日安、張玉堂都曾經在1999年被勞動教養過。勞動教養制度,實質是無法律依據剝奪人身自由,違憲違法,並且在2013年國家已經把勞教制度取締。作為公訴人,王娟竟然以此和以上等虛假事實作為訴訟依據。

此前2月13日已開庭一天,在律師多次指出庭審程序違法情形下,審判長季明仍然強行推進,甚至在堂堂法庭上,竟有法警從庭外直接傳遞紙條給審判長季明。在張玉堂宣讀自己的陳述詞時,審判長季明讓人拿水喝,張玉堂喝下後,出現言語不清、頭暈,思維模糊的狀態,而且劇烈頭痛。更為反常的是,中午休庭時正常走出法庭的關日安,下午是被法庭用輪椅推進去的,無力的歪著頭,看上去處於類似昏迷的狀態。審判長季明公然無恥地宣稱:關日安對法庭提問不回答視為「默認」!觀察人士表示,兩位當事人估計被下藥。

愛民法院的法官是按照法律依法庭審嗎?到底是誰有如此大的權力操控法官庭審?堂堂執法部門到底在害怕甚麼?連法庭上辯護律師對案件審理程序違法提出申請,也要被審判長季明趕出法庭訓誡?愛民法院要掩蓋甚麼?愛民區法院是在執行中國的法律嗎?


牡丹江市愛民區法院
盧俊成: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0453-8909988 13836396888
季 明: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0453-8909459 13704838909
傅嘉威: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0453-8909599 13766603456
王玉臣: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13946365618 0453-8909483
專職委員 孫雪東 18946391161 0453-8909499
執行局局長 史國華 13009887276 0453-8909926
執行局副局長 丁家琦 13224536789 0453-8909925
愛民法院執行局 曹連海 13766648777 0453-8909925
愛民法院執行局 13555013377
愛民法院執行局 13766650722 0453-8909925
二級法官 溫曉東 13359567299 0453-8909925
李 菲:紀檢組組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孫淑紅: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
欒 麗: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郭紅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馮守忠:審判委員會委員、行政審判庭庭長
吳 鈍:審判委員會委員、辦公室主任
原一審法官:
張穎:13836375966 0453-8909481
王楠:13204533269
現重審法官:
季 明: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0453-8909459 13704838909
姜冰冰13945325888、13384530036、 0453-8909485
楊光13555006257
辦公室: 0453-8909487
收發室: 0453-8909464
舉報中心電話: 0453-8909488
愛民區檢察院:
院領導:
丁江有:18645760106 13604834110
張雪彤:18645760101 13904535013
馬東曉:18645760102 13904537388
趙滌非:18645760104 13945327615
戰曦鵬:18645760103 13634633333
胡大輝: 18645760105 13945329000
張淑敏:18645760107 13555008901
公訴科: 王娟: 18645760199 13845340526 (本案公訴人)
李軍: 13845351773
控申科 胡小文 18645760197 13766616789
王宜強 18645760166 13845366299
周鳳武 18645760136 13766614548
田佳棟 18645760130 13945366130
辦案牡丹江市公安局國保大隊
電話:0453-6282523、6282520、6282637、6282639、8777444
國保支隊長楊丹蓓(女)13945309336 ,6282633
政委李哲13604831098,6282635
副支隊李學軍13945343051尹航,內勤 6282616
一大隊6282792
二大隊6282629
三大隊6282795
警察:彭福明13845344344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