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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秀會計師訴江 給警察和居委會人員講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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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原來是河北省秦皇島市工商銀行一名優秀職工畢豔珍女士,因為修煉法輪大法,在過去十幾年中,十幾次被綁架,遭受電刑、死人床、吊掛、打毒針、暴力灌食等酷刑,九死一生。

二零一五年六月八日和六月二十日,畢豔珍兩次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寄送起訴迫害元凶江澤民的控告書,目的是讓更多的世人明白大法真相,讓公檢法人員停止迫害,有好的未來。

之後,畢豔珍受到的不是最高檢察院的依法受理,卻是「六一零」指使的警察、單位、居委會人員的騷擾。

畢豔珍,女,五十歲左右,原來是河北省秦皇島市工商銀行一名優秀會計師,業務精幹,文靜和善。可是只是因為不放棄修煉法輪大法,一個弱女子曾十多次被抓,其中四次被非法送到唐山開平勞教所酷刑迫害,單位怕受牽連,二零零零年,無理開除她的公職。孩子和家屬承受了極大的精神壓力,父母因承受不住巨大的精神壓力,相繼含冤離世。

秦皇島紅旗路派出所警察和居委會人員騷擾 明真相而退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日上午十一點左右,秦皇島紅旗路派出所一個楊姓警察和世紀星園居委會主任冷傑(女,三十多歲)及居委會一女共三人來到畢豔珍家,居委會的辦公地點距離畢豔珍住的樓大約五十多米遠。

當時,畢豔珍正在做飯,聽到有人敲門就問是誰,冷傑說是居委會的,畢豔珍從貓眼裏看到有一個穿警服的,知道是為訴江來的,就問甚麼事。冷傑說,你自己知道,畢豔珍問他們是否是訴江的事,怎麼知道的,誰讓他們來的?來人都不回答,卻說開門談談。

畢豔珍拒絕開門,告訴他們上門騷擾是違法的,自己是依法訴江,而且「兩院」已經簽收,迫害法輪功違反了《憲法》,自己只是為了信仰就被開除工作,幾次差點被迫害致死,就應該告江澤民。控告江澤民是公民的權利,將來首惡江澤民一定會受到審判。將來也會告那些還在參與迫害她的人。聽到這兒,他們三人就走了。

下午,畢豔珍找到居委會冷傑問情況,冷傑說「上邊」讓問問,不光你一個人,言外之意,問了很多人。

秦皇島北環路辦事處主任指使人員騷擾 明真相而退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秦皇島北環路辦事處主任讓他的一個親戚,然後他的親戚又讓自己的兩個同事(其中一個同事是畢豔珍原來的鄰居),找到畢豔珍丈夫單位,拿出「三書(不煉法輪功「保證書」、「揭批書」、「悔過書」),說:「我們不敢找弟妹(畢豔珍),你幫忙簽一下。」

畢豔珍的丈夫看是因為法輪功來的,就說:「你們先坐下。」於是,就跟他們講:「你們知道他們(指辦事處主任等)為甚麼不敢找我媳婦嗎?因為沒理、違法、心虛呀。我妻子就是因為不簽這個,才被開除的,受了很多酷刑折磨,迫害人家,死活都不管,還好意思讓簽這個?我還想告江澤民呢?我肯定不能代她簽。」

然後,畢豔珍的丈夫就給他們兩個講了真相,說自己媳婦煉法輪功身體病都好了,二十年沒吃過一片藥,她不能恩將仇報,落井下石。她差點被迫害死,工作也沒了,一分錢收入沒有,平時很少跟我要錢花,可是從來沒聽她罵過害她的人,她說警察和單位領導也很可憐,將來幹壞事都得還,告江澤民是為了讓警察和世人得救,停止迫害,以免以後遭清算。她從來不說假話,孝敬老人等,是個賢妻良母,大好人。

來的倆人聽明白了,意識到簽「三書」可不是鬧著玩的,是很嚴肅的事,人做壞事要遭報應的。連聲說:「謝謝,」就走了。

自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畢豔珍堅持修煉法輪大法,遭受各種迫害,請參見:
遭唐山開平區勞教所五天摧殘 畢豔珍生活不能自理(圖)
河北省秦皇島市一個普通家庭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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