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變人的觀念後發生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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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二日】我於九六年十二月三十日得法,得法七天後就一身輕。雖然每天都在學法煉功,但一遇到事情就按照常人的理去衡量,因此我老伴常說我:你要不跟我犟,不爭辯,你就修好了。

我轉變人的觀念 老伴也變了

一想,自己還真是一遇到刺激自己心的事,就立馬爭辯,過後還自責:怎麼就守不住心性,錯失提高的機會。修煉幾年這個狀態還不改變。我想難道我是跟不上的那種人嗎?我這不是在拖正法的後腿、在犯罪嗎?!作為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就應該聽師父的話,做好三件事,修好自己,助師正法,走正法路。師父告誡我們:「如遇強辯勿爭言 向內找因是修煉 越想解釋心越重 坦蕩無執出明見」[1]。師父的教導銘記在心。

後來,一遇到刺激心靈的事或話時,我能馬上想起師尊的法,用法來約束自己,把自己當作煉功人,向內找自己的過錯。有一次,因為我去鄉下送真相資料,回來晚了,過了做飯時間,老伴非常生氣,說了一些刺激我的話,我剛想反駁,話到嘴邊又嚥回去了,我立刻說:對不起,讓你挨餓了,以後到時間一定回來給你做飯,寬容一下吧,宰相肚裏能撐船嘛!說完後老伴樂了。

我的觀念變了,老伴也變了。這幾年在證實法的路上,老伴主動騎摩托車帶我和同修去送真相資料,還負責將同修送到家,有時出去學法時,他也送我去。有時在家正幹活呢,到點發正念了,他馬上讓我停下來,趕快發正念。現在不修煉的家人都在支持我們做好三件事,我們更得修好自己,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

學法修心,看同修修自己

我們學法小組自二零零四年組建至今,從沒間斷。年齡大的七十五歲,小的也五十多歲。由於文化程度不同,學法時,丟字、添字、錯字及讀不成句、找不著行的諸多現象經常出現,這樣學法的進度很慢,一天兩小時,學不了多少,要想多學,就得延長時間,有的同修到點就得回家做飯。一段時間後,我看不行,就和一位不識字的同修交流,我倆單獨在我家學,每天學兩個多小時,學了兩個多月。開始時我一字一句的教同修讀法,一段法讀下來就半個小時,有時一段法要反覆學幾次,有的字還認不全,我非常著急,這得甚麼時候能讀好啊,很煩躁也很苦惱,偶爾也會指責同修。其實,同修每天渴望學法的心情我能感受到,非常強烈。

一天,突然想起師父講的:「他的事就是你的事」[2]。是呀,我把同修的事當成自己的事了嗎?沒有!我要是同修這種情況,還能這麼渴望學法嗎?不能!我們同修一部法,都是一個師父,都是師父的弟子,那我有甚麼理由對師父的弟子不耐心呢?這一想,還真就想到一些人心:著急、煩躁、苦惱、指責等等,意識到就去掉它。

以後再學法時,就默默的求師父加持弟子的正念,增強同修學法的信心。這個過程中意識到修自己,兩個多月的時間,不識字的同修能通讀《轉法輪》了。這真是印證了師父講的:「修在自己,功在師父」[3]。當再和大家一起學法時,我警告自己:不要起人心,學法不要光求進度不求質量,要去掉為私為我的人心,修出慈悲和寬容。同修讀法再有讀錯的時候,自己能夠心平氣和、輕聲細語的發自善心的提醒糾正過來。

我們幾位同修在一起學法修心,在法上認識法,遇事向內找,在比學比修中心性得到了昇華。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三》〈少辯〉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二》〈二零零二年華盛頓DC法會講法〉
[3]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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