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十二年冤獄慘遭酷刑 妹妹被迫害含冤而死

——吉林省舒蘭市法輪功學員宋豔群女士控告江澤民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日】「我和妹妹分別被非法判刑十二年、十四年,遭到灌芥末油、辣椒水,抻刑等酷刑折磨,鮮花一般可愛的妹妹被迫害的含冤而死,而我現在連電話號碼都記不住,大小便失禁,精神抑鬱、面目皆非……」──這是吉林省舒蘭市法輪功學員宋豔群女士的悲憤控訴。

宋豔群
宋豔群

現年四十三歲的宋豔群女士已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向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滅絕性迫害。以下是宋豔群女士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的事實:

修大法 身心健康

我是一九九六年八月有幸修煉法輪大法。那時我在儲蓄所工作,修煉法輪大法後,身體健康了,多年不吃一粒藥,生活變得簡單快樂,家庭變得祥瑞和平,一家人都親身感受到了法輪大法福益社會。

母親原來有心臟病、肝病,神經衰弱、眼病等,中醫、西醫久治不癒,九六年醫院打錯了針,病危在床,誰都無計可施,學了法輪功後這些病不治而癒。

宋冰
宋冰

一九九八年,妹妹宋冰髂骨腫瘤手術後不能行走,修煉法輪功不到一個月就能連蹦帶跳了,朝氣蓬勃,笑逐顏開,事業蒸蒸日上。

父親後來也開始煉功,不再貪不義之財,按照 「真、善、忍」做好人,做一個道德更高尚的人,大法使我們全家變得真誠、善良、寬容,和平。家庭變得祥瑞和平,沐浴在大法的光輝中,其樂融融。我們無法用語言感謝大法與師父!一家人都親身感受到了法輪大法福益社會。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後,我三次想上訪反映煉功受益的真實情況。卻都被警察無理攔截、一九九九年十月到十一月,非法拘留一個月。妹妹也被非法拘留。我們在拘留所被強迫修水泥路,建火化場打地基等,警察看見煉功就罰蹲牆根,還非法搜經文。

一九九九年九、十月份,舒蘭北城派出所的人把我從北京劫持回當地,收繳了我身上的錢,回到當地後,北城派出所的杜玉琢又挨家扣錢。我父母說沒文件拒絕給錢。他們就上父母單位郵電局領導那要求扣工資,領導說職工工資受法律保護,沒有文件不能隨便扣職工工資,這件事就這樣結束了。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份,我們被北城街道劫持,非法拘禁,回家後,又被監視居住。

二零零零年,我再次去北京上訪,被當地劫持回舒蘭,並非法勞教一年。在南山看守所期間,獄警劉桂榮用三角帶打大法弟子,用鐵鍬打臀部,打得下身紫黑色。

一九九九年九月,宋冰因修煉法輪功被非法勞教一年,關押於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



演示圖:電棍電擊以強制「轉化」

二零零零年到二零零一年,在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每天聽得是電棍劈里啪啦的電人聲,法輪功學員的慘叫聲,聞著皮肉電糊的味,我們的精神受到極大的傷害。每天從早上五點一直幹到晚上十一點強制做奴工,我拒絕讀誣蔑大法的書,被李隊長用電棍電。我因為煉功被加期八個月,於二零零一年八月份被放回來。宋冰被加期六個月,於二零零一年四月份回到家中。

遭非法判重刑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舒蘭街礦派出所以郭威為首的一群警察在我出門打水時一闖而入我暫住的屋子,把我死死按在床上,床板當 時就折了,我和妹妹被秘密綁架。被非法搜身,打耳光,並搶走了三、四千現金、手機、電腦、打印機等私人財物。

在舒蘭南山看守所,舒蘭市公安局長辛河、警察李卓、李耀臣、李甲哲、王庭柏等對姐妹倆刑訊逼供,綁老虎凳,用細長尖物扎耳孔、眼睛、灌芥末油等。他們將芥末油咕嘟咕嘟的灌進我的嘴裏,嗆得我大口大口的嘔吐、咳嗽,我自此以後,胸腔裏被芥末油燒得像翻開了一樣疼痛了一個多月,呼吸困難,臉上被燒掉了一層皮,嘴角上的肉向外翻著,手和腳、嘴角事隔一年還留有深深的黑疤。他們把宋冰的胳膊和手向後反擰,另一隻胳膊繞到頭上向後擰。一個胳膊在上,一個在下的緊緊銬在後背上。在後背手銬上繫了一條手巾,一邊向後壓上面的胳膊,一邊向後向上吊著抻手巾。逼她說話,她不說話,那兩個打手又配合著一個在後面抻,另一個拿著不知道是甚麼東西專搓她臉部的敏感部位,往她耳朵和鼻子裏來回反覆插。他們覺得這樣不夠勁,打手(瘦子)把挫宋冰的東西扔了,拿來了一瓶子芥末油。後面的那個打手薅著宋冰的頭髮,使勁向下拽,腦袋向後仰的幾乎要翻過去,胳膊被手銬勒的緊緊的硌在後背上。他們用手巾把她的嘴堵住,然後看她鼻子呼吸,她鼻子一吸氣,打手們就往她的鼻子裏灌芥末油。

一個月後非法秘密開庭,家裏請了律師,他們卻不讓介入,法官劉勇卻阻止我說話,我和妹妹被非法判刑十二年、十四年,我們提出無罪上訴。

妹妹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五日,宋冰和我被劫持往長春黑嘴子監獄。在體檢時,發現宋冰患有肺結核,監獄拒絕接收,同年六月份,公安局派人拉著宋冰到吉林醫院複查,再次確診為肺結核;七月份,看守所再次拉宋冰到吉林市中心醫院複查,並做法醫鑑定。短短幾日,宋冰病情極速惡化,由所作CT片可見肺部發展為3.4cm×3.6cm空洞。這時宋冰身體已經極度虛弱,發燒,咳嗽、胸悶、喘不上來氣、吃不下飯、心力衰竭。看守所將宋冰的病情上報給公安局,公安副局長辛河就是不放人。

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一日,在舒蘭市公安局長辛河的指派下,由看守所副所長孫廣玉及警察張雲井一起將宋冰騙下山去,在舒蘭市中心醫院作假診斷。抽血、做假化驗、拍X光片子。片子拍出來了,右肺部大型空洞清晰可見,第二天,宋冰連續三次昏迷不醒。病情急劇惡化,四肢失靈。舒蘭市公安局為隱瞞罪責,女號獄警張雲井告訴宋冰:這是 不配合治療造成,屬於自傷自殘。宋冰的父母找到舒蘭市「六一零」辦公室,「六一零」辦公室主任李璞說:宋冰死了他負責,就是不能放人。

在確定宋冰沒有搶救價值的情況下,舒蘭市公安局副局長辛河欺騙我父母,答應送她到新站結核醫院治療。到新站後他們不肯為宋冰承擔昂貴的醫藥費,於是馬上辦了個監外執行手續,將癱瘓在床、身患重病的宋冰及預待馬上解決的昂貴治療費向家屬一丟,匆匆逃之夭夭。 在辦手續時被舒蘭市看守所所長莊潤江以醫藥費為名無理勒索3000元。

妹妹在父母的精心照顧下,漸漸的能學法煉功了,身體逐漸好轉。可是公安警察卻沒有放過對她的迫害,長期在她家蹲坑,企圖再次抓捕,特別是到了他們認為的所謂敏感日,更是瘋狂,妹妹幾次被迫從家中出走,流離失所。

由於長期在壓抑迫害中生活,在心中留下的陰影已無法消去,精神壓力極大,致使她的身體無法恢復正常,於二零零九年七月三十日半夜二點含冤離世。

獄中非人酷刑

吉林女子監獄裏封閉的強制管制,強制洗腦、強制轉化,阻止煉功、強制灌食、強制就醫,各種虐待如辱罵、侮辱人格、體罰、毆打、甚至酷刑等使眾多法輪功學員體弱多病,每一天都是對她們人身和精神的雙重迫害。

二零零五年四月中旬我和無數法輪功學員一樣,在吉林省女子監獄洗腦班被單獨隔離,我堅修「法輪大法」、不寫所謂「五書」,被酷刑(比勞教所更殘酷的高吊抻刑)迫害,五馬分屍一樣,緊緊抻吊在床上,四肢騰空,三天三宿,犯人劉春陽還用增高吊度、棉被捂頭、腳踝壓重物等手段對我。每分每秒我都在劇烈的痛苦煎熬中度過。很快,四肢血痕深陷,半個月放下「死人床」時,身體如同殘廢,無法正常行走。

酷刑演示:抻床
酷刑演示:抻床

「抻刑」造成我腿部毫無知覺,終日冰涼,不過血脈;整個右臂,骨頭疼痛難忍,手抖動的特別厲害,不能寫字;大腦反應遲鈍,不好使;同時兩肋、肺部疼痛難忍,肺結核在迅速惡化。到現在腳踝附近還能看到疤痕。參與迫害的警察曹紅和胡姓獄警(已調走),犯人劉春陽等。

二零零七年又一輪迫害開始,我被大約十個月單獨隔離關押,強制灌輸抹黑、誣蔑法輪功的謊言,每天生活在威逼、恐嚇、高壓的環境中,犯人包夾每天都恐嚇我:再堅持,不是死,就是瘋!在高壓下,我被迫「轉化」。在這種情況下,我早五點半或七點至晚五點還要給監獄做奴工,晚上還要上誹謗大法的課。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日,我到獄警那聲明在壓力下所說的寫的作廢,堅定我的信仰。三月八日我早上煉功,李冬梅、馬研等把我從六號監舍拖到四樓庫房裏,新來的獄警拿來手銬把我吊銬起來,我拒絕,我被折騰得渾身無力,臉色蒼白。當獄警來打開手銬時,手銬勒進肉裏,至今還有傷痕。九日晚上我一煉功幾個人就把我拽到活動室罰站;約四月份我被封閉關押轉到三樓,我煉功「包夾」晚上多次打開窗戶凍我;封閉隔離關押三樓、五樓來回換地方,給人造成精神緊張;嚴密封鎖消息,別人根本不知道發生在我身上的迫害。

四月十一日晚上我煉功,楊爽、古尼娜強行扒光我衣服,一群刑事犯侮辱責罵;第二天,我被迫絕食維護人權。

五月十六日上午趙麗英、徐某關上門,對我進行抻刑迫害!我馬上向警察和外界揭露她們的惡行。她們氣急敗壞的毆打我的小腹,當時小便就失禁了。晚上她倆又多次毆打我, 阻止我煉功,長時間把我四肢捆綁在床上折磨;到了晚上五樓的門就上鎖了,她們就用被子捂我頭,恐嚇我「閉嘴!」打嘴巴子、用鞋墊堵嘴;趙利英甚至用辣椒水澆我的陰部。

因為我沒結婚,所以我反對下導尿管,開始大夫認同,可後來,找來兩個大夫強制檢查,然後幾個人竟然按著我強制下導尿管,強制接尿導致排尿不正常;以治病為藉口,晚上長期固定綁在床上迫害,使我四肢僵硬、行動遲緩,頭腦昏沉不清醒,身心受到嚴重迫害。

二零一二年七月份在省公安醫院,除洗漱的三十分鐘外,我整天一隻腳被手銬銬在床上,小便在床上,嚴重傷害我的身心,侮辱我的人格我被強制灌食迫害。幾個人把我雙手綁在床上按著腿和腳強制野蠻灌食;一次鼻飼管野蠻插到了氣管裏,危險至極,徐長平拔出了管子;一段時間後,我內臟痙攣、嘔吐、經常鼻子出血,鼻孔被血堵住……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繪畫)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繪畫)

十二月中旬,強制灌食後,我連續嘔吐黑色液體,被痛苦的綁上死人床強制就醫後眩暈、昏迷、胃劇痛,痙攣。十二月十五日在公安醫院孫隊長把我手腳輪番銬在床上強制輸液,十六日我被釋放。

可疑的輸血

二零零八年秋,吉林省女子監獄法輪功信仰民眾被集體特殊驗血、登記,一次四管、兩管,我是其中之一。當時只說特殊驗血,現在知道如果配型成功,就可能成為被虐殺的對像,無數生命受到威脅。二零一二年我絕食維護人權,在原監獄醫院10~11月,近三個週一被強按連抽四管血,我生命還在,也許是因為配型不成功,也許是無數人都在制止這種超出人類道德底線的活摘殺戮行為。

一再被劫持入獄 九死一生

二零一三年九月七日,舒蘭北城派出所警察潘國田等利用鄰居騙開家門,將我綁架到北城派出所。下午,被長春女子監獄刑罰科的兩名女警,從舒蘭市北城派出所,劫持到長春女子監獄,舒蘭北城派出所警察潘國田向監獄女警要協助綁架的好處費。

在吉林省女子監獄為恢復身體我煉功,早晨犯人有時把棉鞋、棉衣拿走凍人,在地上洒水。潘萍等頭撞牆毆打辱罵虐待,顧英君公然把我一隻腳綁吊在床梯上折磨,擋著鏡頭打嘴、搓眼,獄警不在時不時毆打。

我又一次絕食反迫害,幾個人坐在我的身上按著頭讓我動彈不得,閻某硬插管子,野蠻灌食,鼻子、喉嚨被插破,出血、瀉肚……灌食時放入不明藥物,導致我四肢麻木,思維記憶幾乎喪失;野蠻打針,有時鼓針不拔, 身上多處針眼、流血,身體極度虛弱,每天都是命懸一線!

犯人們還拿走紙和筆,剝奪了我寫申訴材料的合法權利。最後一週,醫院增警察監督灌食, 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日我被接回家時,已生命垂危,體重47斤,大腦幾乎沒有思維。

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我到舒蘭北城派出所遞交申訴信,被北城派出所的警察彭躍芳、陳龍、張曉松等人綁架,將我非法關押在南山拘留所。七天後,彭躍芳,李敏說將我送往公安局,其實是將我非法押往吉林市拘留所。我的身體極度虛弱,一路上都在嘔吐,警察將我拉到醫院檢查,心肺都異常。就是在這種情況下,還是將我又非法關押八天,十月十四日才放回家。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下午,國保大隊隊長董其明非法搜身,搶走申訴信,帶領警察綁架了我,然後闖入我家抄家,搶走大法書籍和電腦等物品。我被非法關押在南山拘留所十五天後,已無法行走,生命垂危,六月十三日,拘留所通知家人把我背回家。

大法洪傳二十三年了,大法使無數人身心健康,道德高尚,大法和修煉者被迫害十六年了,十六年來,大法修煉者頂著迫害和壓力,向世人講清真相:法輪功是被迫害的,在揭露迫害,制止迫害,法輪大法是佛法。

十六年來,我只是千千萬萬法輪功學員中的一個,對我的迫害罄竹難書,對法輪功這個信仰群體的迫害更是天理難容!我知道身為檢察官、法官在今天的中國能站出來為正義發聲,要有多麼大的勇氣,要捨棄多少名利,可是你們並不孤獨,我們就是相信真理必勝走過這場迫害的,我們相信你們能還人間公道,能捍衛法律的尊嚴!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