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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次被非法勞教 內蒙古教師王佔祥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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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內蒙古報導)內蒙赤峰市翁牛特旗廣德公鎮法輪功學員王佔祥,於一九九六年在大學讀書期間開始修煉法輪功。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後,他安靜幸福的生活被破壞,先是警察經常上門騷擾,朝不保夕,到後來兩次被非法勞教,導致妻離子散。

今年七月二十日,王佔祥加入訴江大潮,對發動這場迫害的元凶江澤民提出控告。

1、抄家,逼寫放棄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保證。一九九九年七月當地派出所警察到家搶走我的《轉法輪》等書籍和師父法像,又把我帶到鎮政府威脅、恐嚇,逼寫放棄修煉的保證,一時間像天塌了一樣。

2、上訪,被非法拘禁、關勞教所黑監獄,酷刑迫害。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六日,我實在忍無可忍,出於對國家領導人的信任,我履行了《憲法》賦予一個公民的合法權益,我和妻子、五歲的女兒一起進京向國家領導人反映情況,卻遭到綁架。把我與妻子綁架回赤峰,五歲的女兒被警察劫持走。我和妻子被刑訊逼供。六月二十八日被帶回翁牛特旗公安局,大白天辦公室一幫不著警服的人,誰都隨便過來搧耳光,用掌砍後脖筋,用腳踹,說不堪入耳的話凌辱我。晚上一幫喝的醉醺醺的人對我實施酷刑,用電棍電手,用皮帶抽,往髒水盆裏踩頭等。十多天後我被送紅山區看守所關押,一個月後被非法勞教三年。

二零零零年八月我被送赤峰勞教所,那裏的白隊長是扇著耳光罵著我說話的,白天面壁站著(只對法輪功學員如此),派專人看管著,本來就沒多少的自由都被剝奪了。

二零零零年九月我又被送到圖牧吉勞教所,當時大隊長是張亞光,教導員是王立偉,為了逼迫我們放棄信仰,他們對法輪功修煉者實施了很多種酷刑,有毒打、關小號、高壓電棍電擊、上警繩、罰站、烈日暴曬、雙手吊起在床頭不讓睡覺、我們法輪功學員集體絕食反迫害,他們就強制插胃管灌食,放不明藥物和大量食鹽加重迫害。

二零零二年夏天,我和另一個法輪功學員被吊在兩個空屋的二層床頭上,吊了七天七宿,腳腫的已穿不了鞋,他們唆使三個普教(他們是魏全海、黃瀋陽和包忠孝,以給他們減期為誘餌)瘋狂的輪番打我們,他們猛踹我胃部,造成痙攣,用拳頭用力砸吊靠墊在角鋼上的胳膊,用腳使勁踢我大小腿,劇痛使我渾身發抖,汗珠直滾,眼前發黑直冒金星,後來沒了知覺,醒來時小腿已黑紫、骨肉分離,內褲都粘在上面。後來在一次上警繩時把我的頭按住往下壓,把我的腰部壓壞,不能走路,後經醫學鑑定,是「腰椎纖維環膨出絆腰椎斜型性改變」,即便這樣,每天早晨在走廊的地上冰著,等天熱了再拖出去暴曬。

二零零五年七月我再一次被赤峰國保大隊等人綁架,頭被打出血,腰部又被打傷,行走艱難,被翁牛特旗國保大隊李景海押至翁旗看守所,八月又強判我三年勞教。李景海等六人送我到五原勞教所。國保大隊李景海等送我到五原勞教所時,按我當時的身體狀況是不符合條件的,勞教所拒收,可他們背地裏密謀了半個多小時,才強行把我留下,而後面臨的是勞教所瘋狂的對我用刑。按李景海說由於我修煉法輪功,他們到處抓捕我,影響了他們的政績,這次是非把我勞教不可的。

五原教導員劉寶華等人把我抬起雙手掛樓梯上,下肢已支持不住身體,兩根高壓電棍冒著藍火就開始電我,先是伴著身體的受重擊抖動聞到肉皮被燒焦的味,後來就不知道啥了。這次又造成我「腰椎纖維環膨出絆腰椎斜型性改變」。回家後學法煉功二十一天就好了。

4、做好人,生活就不得安寧。二零一三年六月翁牛特旗國保大隊「610」人員劉彩軍等人身著便衣,闖入我家非法搜查,不出示任何證件。

5、警察強搶個人財產。一九九九年七月廣德公派出所警察從我家搶走了法輪功書籍及師父法像等個人財物。

二零零五年七月赤峰市國保大隊綁架我後,在往警車抬我時,郭大隊從我身上搶走一千多元錢,當眾說去下飯店,再也沒還我。

二零零五年七月翁牛特旗「610」和鎮派出所人員到我家強搶財物,把寫字檯下邊割開,連我讀高中的日記等都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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