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脫胎換骨」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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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五日】丈夫是企業的一名工人,是小事不想管,大事管不了的人。每天三頓酒,一包煙,開支三天不見人,錢不輸光,絕不回家的人。由於受邪黨抹黑法輪功的宣傳,相信政府不讓幹的事,老百姓就不能幹。怕心致使他反對我修煉。

由於丈夫的反對,我只能偷著學,趁他不在家時學法,趁他熟睡時,到廚房煉功。傳真相回家晚點,丈夫就暴跳如雷,說甚麼:是拿雞蛋碰石頭,槍桿子裏出政權,你能鬥過政府嗎?等等。還說再出去,我就打斷你的腿!還說也得為孩子想想,你要是影響了孩子的前程,我就拿刀殺了你!等等。

丈夫的罵聲不絕於耳,想起未修煉前,儘管他喝酒、抽煙、賭博,但對我唯命是從,家務活全他幹,我是飯來張口,衣來伸手,現在倒好,騎到我頭上來了,氣恨、委屈湧上心頭。但想想師尊講的法,還是忍了。

我把自己關在屋裏,淚流滿面,想想現在的我,甚麼都不讓丈夫幹,每天都是做他愛吃的飯菜,換洗衣物板板正正拿到他的床前,洗好的水果擺在他的面前,每天噓寒問暖,家裏大小事情都是我,這麼偉大的一部法,我為甚麼就不能堂堂正正的修煉呢?這時我清晰認識到:這不就是師尊講法中講的:「再高層講的是一切麻煩只為了鋪上天的路」[1],唐僧取經還九九八十一難呢,難道我還不如一個出家的和尚嗎?這不就是對我修煉這顆心能否堅定的考驗嗎?

經過幾天剜心透骨的痛苦抉擇,我心平氣和與丈夫攤牌:修煉使我心肌梗塞、胃出血、膽囊炎全好了,我傳真相是讓世人明白,別對大法犯罪,講真相是把福音告訴他們,有一個好的未來,這是作為一個大法弟子最基本的責任,真修弟子必須維護法,作為受益者來說,不站出來說句公道話,天理不容,沒有法,哪有我?

丈夫看到想改變我已是不可能了,就鄭重表示:我不是反對你修煉,共產黨最能整人,殺人如麻,我是擔心你,從今以後,你說上房煉,我就給你搭梯子。

去年孩子結婚,他在外打工,連問也不問,電話也沒有,當需要錢置辦婚禮時,就是不告訴我密碼。師尊講:「學大法本身就是有福份的,為甚麼會失去呢?!」[2]只要走師尊安排的路,一切都是美好的。那我就把這個婚禮作為契機,只要接觸到的人,我就講真相。房子裝修,布置婚房,找婚慶公司,安排飯店,訂婚車,找司儀,婚禮一切都是那麼完美,三件事一樣也沒落下,丈夫回來後,看到這一切,佩服的五體投地,稱讚修煉人就是不一樣。

不知不覺,我修煉已有七個年頭了,當我放下常人之心,不受任何干擾,堅定的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事的時候,丈夫也在悄悄發生著變化,從反對我修煉,反對我出去做洪法講真相到默認,再到支持。看真相資料,搶著幹家務,督促我學法。

今年過年,孩子孝敬他的中華煙,也不抽了,說是有邪味,不抽了,酒喝著不是味,不喝了,打麻將傷和氣,不打了。特別是把一個月三千元的工作讓給了一個上有老、下有小的人,當別人需要幫助時,有錢出錢,有力出力。

是大法把一個看見賭博就邁不動步的人,不喝酒就不吃飯的人,不抽煙就難受的人,變成一個無私的人,所有認識丈夫的人都說他「脫胎換骨」了。

從丈夫的身上,我看到了大法的威力,「所以法輪他會內旋度己,外旋度人。」[3]但願丈夫也有修煉大法的機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北美首屆法會講法》
[3]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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