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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份福建法輪功學員遭迫害簡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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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二零一五年九月份,福建省法輪功學員遭迫害情況:泉州市袁冬英被國安警察綁架;龍岩長汀縣劉炎美被綁架,不知下落;福州市郭碧珍被華大派出所綁架、構陷;福州市林美芳、張水蓮被非法超期關押;福州市晉安區法院枉判李亞萍四年半,十幾位參加旁聽的法輪功學員被當場綁架;福安市檢察院繼續迫害法輪功學員郭瑞珠、潘錦容。

◆泉州市袁冬英被國安警察綁架

九月二十三日早上,福建泉州市法輪功學員袁冬英被國安警察綁架。

袁冬英女士,在福建省第一公路工程公司從事會計工作,一九九八年開始修大法。中共迫害大法後,她丈夫因為害怕與其離婚。袁冬英曾於二零零一年、二零零六年和二零零九年三次被泉州「610」非法勞教,受盡各種迫害。出獄後工資待遇受限制,並經常遭國保人員上門騷擾。

◆龍岩地區長汀縣法輪功學員劉炎美被綁架 不知下落

福建省龍岩地區長汀縣法輪功學員劉炎美,八月十日晚上十一點多,幾個人到她家,把她打了一頓,並把她拖到樓下,拖上車帶走,一個多月,不知下落。

◆福州市郭碧珍被華大派出所綁架、構陷

九月二十三日,福州市華大派出所將陷害法輪功學員郭碧珍的材料送至鼓樓區檢察院。郭碧珍八月二十五日被華大派出所綁架。當天上午被非法抄家,法輪功書籍、電腦、打印機等被抄走。第二天(八月二十六日)郭碧珍被送到福州市第二看守所。

華大派出所警察在綁架郭碧珍時沒有出示相關法律文書,而是採取欺騙手段,一步步脅迫誘騙郭碧珍背叛信仰,遭到郭碧珍拒絕之後,將她非法關押到看守所。

一開始他們欺騙郭碧珍到派出所,說是見過所長之後就沒事了。到了派出所就把她關進一個房間,由十幾名警察輪番對著她攻擊,污衊法輪功,還把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的相片扔在她的腳下逼她踩踏,被郭碧珍嚴詞拒絕。他們把郭碧珍的丈夫叫到派出所,讓他配合他們逼迫郭碧珍背叛信仰,給郭碧珍遠在外地打工的兒子打電話,讓他勸說郭碧珍。在這些都不起作用之後,他們又欺騙郭碧珍說做完筆錄就可以回家;做完筆錄後又說拍了頭象、十指紋、掌紋後可以回家等。就這樣,他們把郭碧 珍騙進了看守所。

郭碧珍的家人為她聘請了律師。九月六日,律師到華大派出所了解案情和立案偵查的法律依據,遭到分管副所長薛文飛的無理謾罵,薛文飛揚言律師如果敢無罪辯護就要去司法廳告律師,並聲稱不接受律師的辯護意見。

九月七日,律師用特快專遞向華大派出所所屬的鼓樓公安分局郵寄了辯護意見書。律師說:公安部公通字[2000]39號中規定的邪教中根本沒有法輪功,鼓樓公安分局以「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對郭碧珍立案缺乏法律依據,立案偵查過程嚴重違法。

◆福州市林美芳、張水蓮被非法超期關押

四月十三日,福州市法輪功學員林美芳、張水蓮和王珠妹在被非法取保候審一年期滿後,又被福州市國保支隊警察從家中綁架。當時林美芳和張水蓮被鼓樓區檢察院非法批捕,王珠妹之後被非法監視居住。

四月二十九日,福州鼓樓區公安分局將構陷林美芳、張水蓮和王珠妹三人的案件非法移送至鼓樓區檢察院。五月二十八日,案件第一次被退查,六月二十六日,鼓樓分局違法重報;七月二十日,第二次被退查,八月十九日,在沒有任何新證據可補充的情況下,鼓樓公安分局拒不撤案,相反,再次違法將案件報送到鼓樓區檢察院。至今一個月期限早已過去,鼓樓區檢察院沒有起訴,卻也不釋放林美芳和張水蓮。

有消息稱鼓樓區檢察院正在向福州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請示。當時非法批捕林美芳、張水蓮和王珠妹就是迫於福州市「610」的壓力。對於構陷林美芳等三位法輪功學員的案件,鼓樓區檢察院一年前沒有批捕,一年後迫於「610」的壓力而非法批捕。

◆李亞萍被枉判四年半;十幾位參加旁聽的法輪功學員被當場綁架

九月八日上午,福州市晉安區法院對李亞萍第二次非法開庭,枉判法輪功學員李亞萍四年半。李亞萍當庭表示不服判決,要求上訴並控告相關責任人。

當天開庭前,法院將旁聽證發給事先安排好的一些人,拒絕發給要求旁聽的當地法輪功學員,以此剝奪法輪功學員的旁聽權。有十幾位參加旁聽的法輪功學員被當場綁架,多數都是些老年人,其中,今年已八十八歲的耄耋老人董仕霖也被綁架。陳雪、劉碧英等幾名法輪功學員也被當場綁架了,警察將他們強行塞進鼓山派出所的警車內,劫持到鼓山派出所。這些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到鼓山派出所,後由各轄區的派出所接回,非法審訊後,陸續放回家。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五日上午,李亞萍在福州市晉安區鐵路社區市場發放真相資料時,被不明真相的人構陷,被茶園派出所綁架。

二零一五年在八月二十日的第一次非法開庭中,律師做了充份有力的無罪辯護,公訴人幾次舉證均被律師駁斥的啞口無言。

◆福安市檢察院繼續迫害法輪功學員郭瑞珠、潘錦容

福建省福安市法輪功學員郭瑞珠、潘錦容於八月十二日被抄家、綁架、逼供後,至今仍被非法關押。近日福安市國保李群、林書良、「610」辦主任黃光棠繼續迫害二人,已於九月中旬將二人案卷移交福安市檢察院。

郭瑞珠女士,今年四十五歲,家住福建省福安市川山路,早前因為一直忙於生活瑣事,未走入法輪大法修煉中。她於最近幾年才開始修煉大法,現在因為她出去粘貼不乾膠《全民起訴江澤民》,福安市國保繼續企圖對她非法判刑。

潘錦容女士,今年約五十五歲,家住福安市城南街道金山南路,於最近幾年才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八月十二日晚十一點多被福安市國保抄家、綁架,家中被拿走打印機、電腦、一千多元真相幣、墨水、打印紙等若干耗材,國保人員要她寫保證不煉功後才可以釋放她,否則要將她非法判刑。目前,福安市國保企圖對她非法判刑。

福安市國保大隊長李園、副隊長黃榮生和610書記黃光棠執法犯法,繼續執行江澤民的禍國殃民政策,迫害良善,如不及時住手,善待大法和法輪功學員,挽回給法輪功學員造成的損失,其結果終將給自己和家人留下日後被清算的禍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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