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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最後的審判不要替惡徒擋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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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四日】人們都知道,家有家規,國有國法。沒有家規,家門難撐;沒有國法,國家難立。如果一個國家的執政者貪腐暴政,荒淫無道,踐踏法律,草菅人命,出賣國土,魚肉百姓,迫害好人,縱容犯罪等,那麼就會導致社會大亂,這個國家就會陷入危難。歷史上不乏這樣的教訓,像夏桀、商紂等等。

為挽救一個國家或民族,就需要一些正義之士挺身而出,為民請願,捍衛真理,討還公道,把那些踐踏法律、禍國殃民的始作俑者繩之以法。中國古代就有一種說法: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也就是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能使國家長盛不衰。

前中共頭目江澤民,他的罪惡還不止貪腐暴政,荒淫無道,踐踏法律,草菅人命,出賣國土這麼幾條。江氏的罪惡、醜聞,全國上下無人不知,而且人們對他的評論幾乎一致:太壞了,沒幹過好事。江澤民確實是國家的禍水,民族的敗類,歷史的罪人。

從今年的五月份開始,按照「真善忍」做好人而遭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堂堂正正地用真名實姓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江澤民,要求把他繩之以法,結束迫害,正是為了國家和民族的長遠利益,使中國人感到振奮、稱快。截至九月二十二日,訴江民眾已超過十八萬六千人。這段時間,僅亞太地區聯名舉報江氏刑事犯罪的正義之士就達到了三十五萬多人,還有世界各國正義人士都在踴躍參與舉報江澤民,要求法辦江澤民的呼聲一浪高過一浪。

可是一些地方的「610」(專職迫害法輪功的特務機構)人員和警察們,還在不識時務地為江氏賣命,賊喊捉賊地把訴江說成「誣告」,藉此迫害捍衛正義的法輪功學員。試問所有以「誣告」維護江氏,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你們能洗刷江氏的漢奸歷史嗎?你們能否定他出賣領土的事實嗎?你們能漂白他淫亂墮落的醜聞嗎?你們能抹煞他貪污腐敗禍國殃民的罪行嗎?你們能為他迫害法輪功和指使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買單嗎?你們能平息全國人民對他的痛恨嗎?說白了,這些人為了一時的利益,硬是睜著眼睛不看局勢,至今還站在正義的對立面,扮演著人所不齒的歷史丑角,最終成為陪葬品而不自知。如周永康、薄熙來和眾多落馬的江氏人馬都是前車之鑑。

江澤民一手挑起的對法輪功(法輪佛法)的迫害至今十六年之久,在這場曠日持久的迫害中,無數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判刑、被迫害致死、被活摘器官等,使千千萬萬的家庭妻離子散,家破人亡。江氏對中華民族、對法輪功犯下的罪惡深重如天。控告江澤民,討伐這一人間敗類是上天的旨意,是任何力量無法阻擋的。法輪功教導人們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使人們道德回升,對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江澤民惡意對抗「真善忍」,下令對法輪功學員「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是公然挑戰人間道義,是在摧毀人類道德,與人類為敵。

國家憲法規定:信仰自由,言論自由,出版自由,法輪功學員所做所行的全是合法的。事實上,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自始至終都是違法的,對所有法輪功學員的關押、勞教、判刑,都是誣告、誣判。就連「天安門自焚」都是江澤民、羅幹一手導演嫁禍、誣陷法輪功的偽案。十幾年來,那些正義律師們在法庭上義正辭嚴地為法輪功學員辯護,列出一條條法律條文澄清法輪功學員沒有違反任何法律,把法官們說得啞口無言,理屈詞窮。

對法輪功的迫害,不只違反世間的法律,而且也觸犯了天法,因為法輪大法是佛法,歷史上迫害佛法的人沒有一個好下場的。那麼迫害佛法的元凶江澤民會有好下場嗎?那些參與迫害佛法的人會有好下場嗎?為任意迫害法輪功學員,江氏狂妄地以權代法,凌駕於法律,可是他永遠也凌駕不了天法,毀滅不了世間道義。

江氏即將面臨上天的懲罰和世間道義的審判。那些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如不悔改,不聽法輪功學員良言相勸,視利益至上,就會失去最後的機會,斷送自己的未來,甚至還會殃及家人。

四個多月的訴江大潮,的確使一些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各級人員和警察們認清了大局,明白了真相,生出了善念,從此不再參與迫害,並且退出了中共的邪黨組織,為自己的生命做出了正確的選擇。

神佛是慈悲的,對每個人都是平等的,在這場迫害結束之前,就看一個人還有沒有良知善念,最終能不能站在正義的一邊;站在正義的一邊就能得救,站在邪惡的一邊就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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