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成「為他」的正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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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日】師父在講法中說:「你們今後做事就是要先想到別人,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所以你們今後做甚麼說甚麼也得為別人,以至為後人著想啊!為大法的永世不變著想啊!」[1] 我牢牢記住師父的話,按著「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標準踐行著。

我於一九九六年五月十日有幸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當時四十七歲,心情無比愉悅,身體輕鬆,有使不完的勁,走多遠都不累,跟二十三歲的兒子去市裏購物一天,回來兒子一頭倒在床上說累的不行了,而我的身體卻輕鬆的就像早上睡了一宿覺剛起床一樣。

得法後夫妻和睦,丈夫很服氣大法改變人的超常能力,很支持我修煉,孩子都看過大法書,至今也在堅守著按大法的理念做人。

一九九九年四月五日,晨煉開始變得很緊張,那天得到消息派出所要來查看,當時為了安全,大家決定暫時停止戶外煉功,來煉功點的人都讓回家。但還有沒來的不知道。有人說別管了,我當時覺得得讓同修知道,找到同修家做了通知。現在看來當時的做法也許不對,但想想當時我的基點是為同修的安全著想。

一九九九年五、六月份,周邊農村得法的同修來電話,說鄉上把他們都集中起來了,不交待是誰到村裏傳播大法的就不放他們,問我怎麼辦。當時我想,我們有四個人,但是兩個是年輕人,不能讓她們承擔,我就回答說:你們就說是我和一個外地人做的!因為我這時心裏是為他人著想的,一點也沒有自己,結果後來甚麼事也沒有發生。

一九九九年以後,有一次,在我工作單位的幾個樓裏都發現了大法資料,單位的大領導找到我,問這是怎麼回事。當時還有其他同修也參與做了,但是我想,不能連累他們,為了保護同修,我一人承擔下來了,就對大領導說,是我做的,因為我要退休了,以後沒有機會出入這些部門了,所以現在就多做了些。因為我這時心裏想的還是別人,結果領導甚麼也沒說。

二零零三年,我身邊的一個同修出事了,被綁架到看守所,傳出消息來說,可能說出了我,要我轉移大法資料。當時不到兩週歲的孫女不停地哭鬧,兒子看著我說:「媽,你甚麼態度」?我堅定地說:「寧死不出賣大法,寧死不出賣同修。」兒子聽了說:「媽,我支持你!」也是因為這堅定的一念,在師父的呵護下,甚麼事也沒有發生。

二零零六年八月份,當時邪黨在全市開始地毯式的搞簽字「轉化」,邪黨人員先闖到一同修家,逼同修簽字。同修說想想,關上門後給我打電話,問怎麼辦,我想起了師父的話,「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2]我就把這句話說給她。同修後來說,當時聽到這句話身體一振,堅定的拒絕簽字。結果從那以後三年內,邪黨人員再沒來我地騷擾。

註﹕
[1]李洪志師父經文:《精進要旨》〈佛性無漏〉
[2]李洪志師父經文:《《精進要旨二》〈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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