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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三年冤獄 甘肅白銀市陳方華控告首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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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三日】陳方華,男,60歲,家住甘肅省白銀市,修煉法輪大法後,多種疾病不治而癒。江澤民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後,陳方華遭非法勞教未遂,又遭三年冤獄,在蘭州監獄被毒打,牙被打掉一顆,又被打手逼迫咽到肚裏。2015年8月15日,陳方華向最高檢察院和法院控告惡首江澤民,希望更多的中國百姓了解法輪大法的真相。

修大法 多種疾病不治而癒

我以前有心臟病、肩周炎、咽喉炎、頸椎病、風濕性關節炎、肺瘤等多種疾病,使我痛苦不堪,是醫院的常客,經中西醫各種治療不見好轉。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各種疾病不治而癒,尤其神奇的是我居然咳出肺瘤,有杏子大小。我感到身輕體健,經過不斷修煉,我不好的脾氣改變了,知道為他人付出,與人為善,我每天樂呵呵的,家庭更加和睦。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被告江澤民瘋狂迫害法輪功後,我所在的靖遠煤業集團生活公司黨委書記梁永琪、保衛科長劉萬政就開始不斷騷擾,逼迫我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停止修煉法輪功。

二零零一年元月二十一日,梁永琪、劉萬政受靖遠煤業集團公司公安處處長王永山的指示,把我綁架到靖遠煤業公司公安處,王永山以我兩次進京為由,對我進行非法審訊,並罰款二百元。

遭非法勞教 未遂

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二日晚上八點半左右,白銀市平川公安局政保科科長孫傑帶領許多警察突然闖進我家,還扛著攝像機到處錄像,如土匪一般,不分青紅皂白,亂翻一通,把我家翻了個底朝天,砸爛了許多家具,把翻出的現金4600元(寇紅拿走的,後來我索要兩次,都推說給了孫傑)、戒指、耳環、收音機、衣服、棕墊和大法書籍、煉功錄音帶等私人物品悉數搶走,並把我綁架到平川公安局,用手銬銬在值班室的暖氣管上。

晚上,政保科科長孫傑帶領五個警察刑訊逼供,先對我大打出手,想給我個下馬威,稱:「給你扒層皮!」把我的一顆牙打掉,用腳猛踢我的腰部,使腰部受傷嚴重,然後給我砸背銬,稱之「背大刀」,並不讓睡覺。

這樣連續折磨了三天三夜後,又把我送進了平川看守所。我在平川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三十五天後,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七日,平川公安局又預謀把我送進甘肅省第一勞教所進一步迫害。甘肅省第一勞教所看到我傷情嚴重,拒絕接收。無奈,惡警只好把我送回家。

我在家期間,孫傑等惡警每週都要到家騷擾;我所在的生活公司書記梁永琪也夥同單位的保衛科長劉萬政、梁景科等長期對我進行騷擾、監視。在此時還停發了我的工資(1年3個月),使我失去了生活來源。

冤獄三年:毒打、洗腦、虐待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二日晚上六點鐘,白銀市平川公安局政保科科長劉俊瑞帶領五、六個警察突然闖進我家,將我綁架,並把我家翻了個底朝天。搶走了兩台電腦、一台打印機、一部新手機、兩部MP3,成箱的打印紙和一箱子照片紙。我被非法關進了平川看守所。

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六日,平川檢察院勾結平川法院對我進行了非法審判,非法判刑三年。我不服,上訴到白銀中級法院,被非法維持原判。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五日,平川看守所把我抬到警車上,劫持到蘭州監獄。

蘭州監獄十一監區教導員何佰鑫、蔣玉岩,中隊長羅志梁,分隊長陳和平安排四個犯人譚晶平、陸保安、侯孝銀、朱建華包夾我,不讓我睡覺,而且播放誣蔑法輪功的錄像片強迫我看,不准喝水不准偏頭,否則被毒打,強行洗腦,強迫寫悔過書等。九月的一天,何佰鑫指示四個犯人把我強行拉到監道上毒打,當時就把我的一顆牙打掉了,並且逼我咽了下去。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我才從監獄出來。

在被迫害期間,我不止是精神受到刺激,身體也受到傷害,經濟上也受到損失。由於我多次被迫害,我妻子精神受到很大刺激,多次一個人跑到外面,夜深了也不知道回家,身體也垮了,我的女兒又要上班,又要照顧她媽,還要抽時間到監獄看我,吃了很多苦。妻子和女兒還要忍受不明真相的人的白眼和歧視,給她們造成極大的精神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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