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了《通告》之後的一點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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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十日】關於劉洪昌的問題,十月三日,《大法學會》的 《通告》說的很明確,這人自稱是法輪功學員。他向很多學員要錢,花學員提供的錢住高級酒店,尤其他在對待女性學員上完全就是流氓、特務行為。他用輕浮、下流的語言挑逗多位女性學員,絕對不是法輪功學員所為。從現在起,所有學員要注意這個人,不要被其欺騙。也就是已經不承認他是法輪功學員了。他在學員中間的行為就是騙學員的錢供自己揮霍。騙色,害人害己。這樣的人,在人的法律層面上,也是可以告上法庭的。

《通告》中說:「更有甚者,他還打著師父家人的旗號,說甚麼法輪功將來要成立甚麼法輪國,劉洪昌所建立的非營利組織就是要控制歐洲的政治等,簡直是一派胡言!」

他的這一派胡言非常之壞,這和恐怖組織的胡言有相似之處。許多聽了中共謊言、還不明法輪功真相的人,如果再聽信了劉洪昌的一派胡言,這人可能就會不相信真正的大法弟子所講的法輪功真相了,這人可能就失去了被救度的機緣。如果有影響力的政界人士,把劉洪昌的一派胡言當真,並採取行動擴散這一派胡言,那可能不僅會害這個人,還會害更多的人,很可能全世界的法輪功學員的講真相的活動、正常的生活、工作環境都會受到不良影響,那造成的惡果就更大了。

當我看到這個《通告》時,我就在想,如果劉洪昌的這一派胡言在世界各國政府中流傳,那造成的後果,就可能是一個國際版的「天安門自焚事件」,後果非常嚴重。

所以,大法學會指出:「也請各國政府注意劉洪昌,他的行為中有不可告人的目地,很具危險性。」劉洪昌的行為已觸犯了人間法律,更不是一個修煉人所為,我認識這個人,我會注意,「不要被其欺騙。」 這就是我讀了大法學會《通告》之後的一點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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