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 2015年10月10日 星期六 全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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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慧週報:海外版(第三七二期)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十日】

    丈夫被迫害致死、女兒致殘 物價局長控告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貴州報導)貴州省安順市土產公司退休幹部程華政,二次被非法勞教,遭種種慘無人道的迫害致精神失常,多種傷痛使他常常疼痛難忍,於2013年3月3日含冤離世。風華正茂的大女兒程梅被迫害致殘,現在還流離失所在外。

    2015年8月8日,程華政的妻子吳桂英(69歲,安順市西秀區物價局原副局長)向最高檢察院郵寄了對迫害元凶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依法追究發動並維持對法輪功長達16年滅絕性迫害的元凶江澤民的刑事責任;同時徹底清除江澤民以國家、政府的名義對法輪功所做出的一切不公正定論、規定、禁令、限制和影響;立即全部釋放非法被關、被拘、被判刑的法輪功學員,並賠償給她家人造成的身體、經濟與精神損失費。

    下面是吳桂英陳述的部份事實與理由:

    我們一家四口人,有三人修煉法輪大法,目前,丈夫已經被迫害去世,大女兒被迫害致殘,現在還流離失所在外,我根據一同附上的控告狀中的指控對被告人江澤民,提出起訴。控告狀中詳細描述了江澤民為以下罪行所需負的法律責任,包括他作為暴力鎮壓與酷刑折磨中國法輪功修煉者的共同犯罪的主犯的責任。

    自1999年4月27日至2015年,江澤民個人或夥同已知與未知的共同犯罪參與者,發動、設計、謀劃、命令、主導、落實、管理、參與或煽動了對中國法輪功修煉者的酷刑折磨以及殘酷、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與懲罰。如下所述,這些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以下簡稱「中國憲法」或「憲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以下簡稱「中國刑法」或「刑法」)第247、232、248、254、234、236、237、238、297、399、263、267、270、275、245、244.251以及第246條。

    一、事實和證據

    (一)丈夫被迫害致死

    我丈夫程華政:1942年11月24日出生,1959年參加工作的,1960年參軍,1978年由部隊(連級幹部)轉業到安順地區土產公司工作,任政工科長。因在部隊時經常住在山洞,工作量又很大,加之本人工作勤勤懇懇,任勞任怨,經常帶病堅持工作,因而積勞成疾,落得一身毛病:慢性腸胃炎、嚴重的風濕、腰痛、背痛、頭痛,每天坐立不安,炎症嚴重時兩腿失去知覺,部隊醫院檢查為三級癱瘓,有時呼吸困難,吐血,每時每刻都在痛苦中煎熬,疼痛難忍,白天夜晚不停的吃藥,一間小屋堆的都是藥,每月工資都不夠買藥,全靠親戚接濟幫助。經濟困難的壓力和疼痛的折磨,曾一時想吊死結束痛苦。

    1997年,我與丈夫程華政在一親戚家偶遇一名法輪功學員正在親戚家教功,他一聽法輪功是按「真善忍」修心做好人,當時心情很激動的說:就憑這「真善忍」三個字我一定要修煉法輪功。從1997年7月後,我與丈夫每天都到安順新大十字煉功點學法煉功。通過不斷學法煉功,按大法「真善忍」修心做好人,道德昇華人心歸正,我們全身疾病不翼而飛,無病一身輕,從此脫胎換骨。我們都非常感謝李洪志師父的慈悲苦度,救命之恩。大女兒也因此跟我們一起修煉。

    然而,江澤民踐踏法律與人權,1999年7月20日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為了向政府說明法輪功的真實情況,要求還法輪大法和師父清白。我丈夫程華政於2000年3月到北京去證實法輪大法好,他們到天安門廣場打橫幅和高喊「法輪大法好」。誰知,剛一拉開橫幅喊出「法輪大法好」,就被一群武警圍上來瘋狂暴打,臉被打腫得老高。一頓暴打後就把他們送到前門派出所,在派出所要求填寫一個表格,他如實填寫了地址,就被送往貴州安順駐京辦事處了。

    酷刑演示:毒打
    酷刑演示:毒打

    因還沒有到信訪辦去反映情況,程華政就從關他的二樓跳下,準備去國家信訪辦反映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真實情況,然而不幸的是,跳下後幾根肋骨骨折、腳後跟粉碎性骨折站不起來了。他被遣送回來後,被派出所警察扔在地上,當時傷勢已十分嚴重,派出所不但不肯送他到醫院,所長張純和為了逼供和洩憤帶著幾名警察毒打己趴在地上無法站立的他,他們專朝他骨折的地方使勁踩,之後將他關進西街拘留所,且一直沒有給其任何治療,被非法拘留期間他一直無法站立,只能爬行。

    鑑於他受傷嚴重的情況,家人多次呼籲後,直到2000年4月4日才允許親戚中幾位70多歲的老人用木板把重傷的他從拘留所抬出,送往醫院治療。就這樣了,東街派出所民警還到我家裏勒索1500元,說是要我們出帶他從北京回來的費用,東街派出所王忠寫了收條。

    住院幾天後回家,西秀區公安局一科(後來的國保大隊)、東街派出所的人天天上門騷擾,每次都逼寫不煉法輪功的保證,為了躲避騷擾,他不得不帶傷離家出走,流離失所在外,過著極其清貧的日子。

    從那以後,公安局、派出所、居委會經常派人蹲坑在我家樓下不停的打電話、敲門,搞得我們一家人不得安寧,全家生活在高壓和驚恐之中。

    2000年7月21日,他無端被非法拘留15日,同年11月3日,他再次被非法拘留15日。

    2000年至2001年他曾兩次被警察強行送進戒毒所洗腦班進行精神迫害,強迫他放棄信仰。

    2001年8月,公安局幾十人氣勢洶洶來我家欲綁架程華政,說懷疑他向世人講真相,當時正巧他不在家,程華政知道後再次被逼流離失所,長期過著孤獨清貧的日子。警察則天天來我家逼我們把人交出來。他們還逼程華政所在單位從2001年9月開始無理停發了他的工資,他曾去公司找過陳經理,寫申請要求補發工資,但經理卻讓他簽字同意自動放棄過去未發的和今後所有工資,而且陳經理還立即通知警方來抓人,他只得馬上離開。陳經理善惡不分的對單位職工說:「他煉法輪功還去上訪,害得我經常被警察上門騷擾,過年都不得安寧,我一定好好整整他。」

    2002年7月15日晚上,程華政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華西派出所和國保大隊非法抓捕,關押在安順市第一看守所,惡警綁架時,把他打成重傷,多處骨折。2002年12月9日,在深受重傷的情況下還非法勞教他3年,在未通知家屬的情況下,貴州安順市西秀區公安一科(後來的國保大隊)秘密送往貴州省中八勞教所。

    由於江澤民對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修煉者實施所謂「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迫害政策。一進勞教所,程華政就被勞教所的警察和吸毒人員長期酷刑折磨:不准睡覺、逼寫三書、長期關小號、經常被打,肋骨被打斷幾根、座牙全被打掉,其它牙齒全部鬆動、用鋼絲條打斷腿骨,鮮血流濕整個褲子。長期遭到毒打,致使他精神恍惚。

    我們得知他被酷刑折磨迫害致精神失常的消息後,多方行走,多次申請保外就醫,均被拒絕,他還是被勞教所非法關押至勞教期滿,於2005年7月14日才回家。

    2006年12月3日,他因到華西派出所送了一本《九評共產黨》,並勸告警察們不要參與迫害,又再次遭非法逮捕,被非法勞教2年,再次送往貴州省中八勞教所。

    當時公安局不通知我們家人,我們到處找了他三天毫無音訊,只好到東街派出所報案,一說程華政失蹤,他們哈哈大笑說:「這次是他自己送上門的,你們自己去找610。」我們到西秀區公安局、610辦公室一打聽,說人已經送勞教了。當時我們責問他們:「人都被你們折磨精神失常了,你們還要把一個精神有問題的人送去勞教,難道真的是沒有一點人性了嗎?」然而,西秀區公安局的人沒有半點的內疚和同情。

    到勞教所後,程華政再次遭到了酷刑的折磨。據目擊者稱,程華政被多次長時間關小號,被長期毒打,過往人員常常聽到其淒慘的叫喊聲,他曾幾次被迫害致生命垂危,秘密送醫院搶救。這次勞教,他剩下的牙齒被毒打掉光,身上七處嚴重骨折,被完全的迫害致瘋。

    以下是程華政在勞教所期間遭受的酷刑折磨:

    1、經常連續一到兩週不讓睡覺

    罰站、罰蹲、多次連續七天七夜以上不許睡覺,吸毒犯打手在警察的指使下輪換睡覺監督盯著他的眼睛,只要發現一閉眼就會遭到拳打腳踢,有時還拋出一隻涼鞋打在他臉上,如果站彎了腰又會遭到毒打,雙手卡他的脖子,踢他的大腿,使他的雙腿疼痛,呈青紫色。

    2、臉被經常當成拳擊沙袋毒打數小時,牙齒全被打掉光,被逼吃屎。

    酷刑演示:鞋底打臉
    酷刑演示:鞋底打臉

    在勞教所,他被喪心病狂的吸毒犯打手封建林和惡警楊仁壽當成拳擊沙袋,經常被他們往他兩邊臉打。有時封建林用他的臉「練拳擊」,想打就打,一打就是一兩個小時。吸毒犯打手杜鑫用硬鞋底打,王建用拳頭打,惡警指導員李某用掌打。他們雙腳跳動,雙手揮舞用拳頭掄的高高的狠命打、搧耳光,致使程華政口腔內兩邊的肉被打爛卡在牙縫裏,鮮血直流,輕輕一拉,卡在牙縫裏的兩大塊肉就掉了出來。由於經常遭受這種折磨,第一次被非法勞教回家時,他的座牙幾乎被打掉光,口腔內剩餘的牙齒全部鬆動、每天流血,吃東西十分困難。第二次被非法勞教,從中八勞教所回來,所有牙齒都被打掉沒有了。

    勞教所的惡人們還用抹鐵爐子的,布滿油垢和灰塵的抹布抹黑他的臉,然後喪心病狂的把抹布塞進他的嘴裏,之後拖進小號毒打。人性全無的杜鑫還逼迫他吃屎。惡人們還經常用繩子將他的手反捆,往口裏塞上髒帕子,用手連續打嘴巴。有時惡人會把他雙手反扭,左右兩惡人用腳擋住他的腳或踢他的雙腿,猛推壓背部弄他倒地,反反復復這般折磨,他的頭碰到地上流出血來,等翻身起來又被打下去,惡人還用腳踩著他的身體。

    寒冬裏吸毒犯打手李中庸把他打倒在冰冷的瓷磚地上不讓起來,讓他躺在地上嘗試寒冷的滋味。惡警雲長春、黃先躍抓住他的頭使勁碰水泥地致鮮血直流,留下了永久性的疤痕。吸毒打手曾經叫囂:在這裏整死個人往後面山上一埋就行,獄警不會通知家屬。

    3、被毒打成多處骨折與內傷

    在惡警們的指使下,吸毒犯打手封建林、杜鑫常對程華政渾身拳打腳踢,進勞教所前就已被毒打成左肋骨骨折的他,在「中八」非法勞教期間肋骨又被他們踢出新的骨折。肋骨骨折後他痛的全身出汗、噁心難受,睡覺翻身或行動都會使疼痛加劇,劇痛一直持續三個多月。有一次一個外號叫王梭鏢的吸毒犯打手反扭他的左手掌骨致骨折,使他當場痛倒在地上,造成他又是三個多月不能拿東西。

    酷刑演示:毒打
    酷刑演示:毒打

    由於持續多年長期的毒打,程華政多處被打成骨折和內傷,出獄後大口吐血,我們一家人見狀淚水漣漣。

    4、在小號被惡警折磨致昏死

    程華政第一次被勞教期間,至少被關進單控室嚴重毒打二十多次。單控室屬於小號一類,是勞教所的牢中牢。惡警為了不讓人看到他們對大法弟子行兇,常常把人關進單控室迫害,一關至少就是半月甚至幾個月,天天在那裏毒打折磨大法弟子。小號陰暗狹窄,惡警不給衣服、不給被子,讓人每天睡在水泥地上,甚至連衛生紙都不給,任何生活必需品都沒有,只有酷刑。

    他被惡人們用衣褲蓋住口鼻,雙手用力壓捂,長時間不讓呼吸。他們還用煙頭燒他的手心,燒出大水泡。有一次只因他說大法好,惡警楊仁壽夥同幾個吸毒犯打手把他拖進單控室毒打,惡警楊仁壽手持鐵條不斷的猛打他的腿,打出多道深深的大口子,鮮血不斷淌出浸透幾條褲子順著腿流了一地。當時正值寒冬臘月,地上的鮮血不到一會兒就結成了一大灘血汪。為了銷毀證據,惡徒們扒下他的血褲拿去泡在水裏,他拽著褲子不讓他們拿走,說這是他們迫害好人的證據,不能拿走。惡徒們害怕有一天被清算,怕血褲洗不乾淨,乾脆把它扔了。

    那一夜他被毒打的慘叫聲陣陣響徹夜空,很多人都聽到了。他被毒打昏死後,趴在地上不能動彈,惡徒們打累了,才離開去休息。

    5、強制「轉化」的肉體和精神迫害

    由於長期的殘酷的酷刑折磨逼迫他轉化和放棄信仰,他的精神和肉體都承受到了極限,他從被迫害的精神恍惚到最後徹底瘋了。

    被非法關押在貴州省中八勞教所的很多法輪功學員們都見證了程華政在勞教所被惡警迫害致精神失常的場景和過程。

    6、每天強迫幹十幾小時的奴工

    在被非法勞教期間,程華政被強迫每天打掃整個中隊的所有牢房、操場等地方,即使烈日高照,每天也得頂著烈日幹十幾個小時。打掃衛生的用品還得是他自己出錢買。

    勞教所會經常把被關押在單控室遭受迫害的大法弟子換地方,獄警的目的是為了封鎖消息,為了他們單獨對大法弟子實施酷刑時,不被其他大法弟子看見,害怕他們的罪行有一天被拿到外界曝光。程華政就利用打掃衛生的機會經常四處尋找被他們秘密關押在「牢中牢」迫害的大法弟子。他冒著被毒打的危險一次次給其他大法弟子送生活用品、送棉被、衣服,為此經常遭到惡警們毒打。有一次惡警楊仁壽看見他給單控室的大法弟子送棉被,一把抓住他的衣領,從後面把他拽倒,沿著操場拖著走。他只要發現惡警要迫害哪個大法弟子,總是挺身而出保護大法弟子,因為這樣,惡警們惱羞成怒,時常把他拖進辦公室,七八個惡警一起對他拳打腳踢。

    經歷了五年的非人折磨,回到家中,他已是遍體鱗傷,因內傷過重每天大口吐血,走路都要扶著牆走。全身的傷痛折磨他非常難受,因牙齒全部被打掉光,使他吃飯很困難。被迫害致瘋的他對親人也很少說話,經常坐著發呆,和他大聲說話他都會嚇得到處找地方躲。

    五年的酷刑折磨,不准煉功、不准看書,疾病又回到身上,加上酷刑留下的多種傷痛,使他常常疼痛難忍,繼續吃藥也不見好轉,2013年3月3日,在飽受了種種的痛苦折磨後含冤離世。

    在程華政在遭受迫害的這麼多年中,工資被停發,經濟被截斷,沒有生活來源。

    (二)女兒被迫害致殘

    大女兒程梅,大學畢業後在安順西秀區建設局質監站上班。2001年2月2日,公安局一科突然來我家抄家,科長余保憲發現大女兒1998年給她妹妹寫的一封信,信中讚譽了法輪功功效奇特。從那一天起,公安局就開始把我大女兒也作為了迫害的重點對像,經常頻繁騷擾並非法抄家,經常用各種方式逼我們放棄修煉,還限制我們一家人的人身自由,強迫我們每週去派出所報到,不准離開當地等等。

    2001年11月清晨,她在上班的路上,無端被東街派出所警察王忠和所長蔣某(女)強行從街上暴力拖到派出所,他們掐她的脖子,使她兩個胳膊被扭傷,手被抓出好幾道血路子,強行搜身,然後強迫給她照像、取指紋、建檔案,其他幾個警察也一起對她進行恐嚇、謾罵,還說早就想揍她了,今天終於抓到了等等,害得女兒有家不敢回。

    這種情況下,程梅她只好借宿在我姪女家中,結果被西秀區公安局一科岳彩旗等人跟蹤,並於2002年7月16日,即在她父親被綁架的第二天,被一科呂詠梅、張建、岳彩旗等人到姪女工作的單位,安順地區鹽業公司逼著姪女拿鑰匙開家門,他們7-8個人衝進姪女家中抄家,抄走1台新買的價值7000多元的電腦,姪女家孩子學習用的復讀機及其它物品等價值一萬多元。當時把我們一家三口--我和2個女兒及姪女王芬帶到公安局錄口供。二女兒正上大學,並沒有修煉,當時是暑假,她放假回來,正在家裏看電視,也被帶走。錄完口供後,就把我們娘兒3人直接送到了安順市第二看守所,不讓我們回家拿任何東西,包括衣物和洗漱工具。一科惡警呂詠梅公開叫囂說我二女兒就是他們抓的人質,我們如果不簽字就不放她。二女兒在被非法關押近一個星期後才放回家,身心受到嚴重傷害,加上她父親和我們受到的殘酷迫害,致使她長期生活在恐懼的陰影之下,身體一直不好。

    我被看守所非法關押近2個月後,又轉行政拘留15天才放回。回家才幾天,他們又將我和其他同修非法抓捕送到黑石頭戒毒所的洗腦班進行強行洗腦迫害1個多月,還逼我上繳了1000多元的生活費。

    大女兒被非法關押半年多後,由於環境惡劣,她身體漸漸不適,24小時幾乎每分鐘都在咳嗽,右腿逐漸萎縮,腿部有病變,又無法檢查和醫治,導致她腿部殘疾,直到現在都一直不能正常行走。當時她被非法勞教3年(鑑於她的身體情況,監外執行),但安順公安局和派出所的人就長期不放過她,經常上門騷擾。

    2003年7月,西秀區公安一科呂詠梅和婁華等人來我家騷擾,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要非法侵入住宅,大女兒不同意他們進門。呂詠梅看見鄰居過路,便故意衝大女兒謾罵:「你這個勞教犯,把門打開。」婁華威脅說:「我用千斤頂把門弄爛,然後把你從樓上拖著打下樓,一直打到派出所。你的腿不是瘸了嗎?我們一直不甘心,因為沒有給你整斷下來,我一定要把你的腿打斷為止,不需要理由就可以隨便把你關回去。」大女兒說:「我的情況勞教所不會收的」。婁華又惡狠狠的跺著腳說:「我們可以說服勞教所收下你,還要叫他們好好整治你,把你整死在裏面。我就是不相信惡有惡報。」他們大聲的謾罵和恐嚇的語言,整個小區所有居民都能聽到。

    為躲避這種長期的騷擾,大女兒被迫流離失所。流離失所期間,2008年5月8號傍晚,大女兒在貴陽被蹲坑的貴陽市公安局及頭橋派出所惡警綁架並毒打。貴陽市公安一處季粼、申玉麟、黃伯平不停的搧她耳光,當晚被非法關押在頭橋派出所再次遭到頭橋派出所警察拳打腳踢,後來又被綁架到市公安大樓被貴陽市610成員晝夜逼供。

    從她被迫害開始,單位就一直停發工資直到現在已經十四年了,生活無來源,流離失所在外的她,因身體原因不容易找到工作,使她一直經濟困難,多年都沒回過家了,就連她父親去世也沒有回來奔喪。

    (三)一家人遭受的迫害

    我在修煉法輪功之前,身體受多種疾病困擾:頭痛、肩周炎、骨質增生、痔瘡、貧血、婦科病等,長期打針吃藥,每年都要輸血住院治療,長期都在病痛中煎熬。1997年7月開始修煉法輪功後,全身疾病不治而癒,走路生風,比年輕人還輕快,每天充滿幸福與歡樂。

    1999年7月20日開始,天就像塌下來了一樣,江澤民瘋狂的利用所有媒體,動用社會上一切能動的部門和人,鋪天蓋地的對一心向善的法輪功修煉人進行殘酷的鎮壓。那時起,單位和派出所每天都找我,讓我交出大法書籍,逼迫我放棄修煉,逼我們寫保證,東街派出所王忠等人與西秀區公安局的呂詠梅、李林等經常上門騷擾並抄家。單位、東街派出所、東街辦事處、610等逼我寫三書表態不煉法輪功,否則對我雙開。

    16年了,我經歷著種種的騷擾、恐嚇、親人們的被勞教、被流離失所、被迫害致殘、被酷刑折磨、被迫害致瘋、離世等等,我每天生活都是提心吊膽的,長期生活在恐懼和痛苦之中。

    因為我們一家就有3個人修煉,二女兒、女婿因此一直被牽連遭受迫害。在2002年7月二女兒被無辜連坐非法關押後,安順西秀區公安一科就立即通知了貴陽市公安局和二女兒就讀的貴州省工業大學,並且給她定了條「法輪功同情者」的新穎罪名。二女兒在校一直受到校保衛科、公安局的嚴密監控和騷擾。甚至她身邊的同學都明確對她說「我們都被安排來監視你的一舉一動。」由於江澤民控制媒體對法輪功的長期誹謗,學校許多同學都深受毒害,同學們聽信了謊言後也用異樣的眼光看待她,給她造成很大的心理傷害。

    二女兒畢業後無論走到哪裏,610就派人到哪裏去造謠,去慫恿周圍的人孤立她、監視她。貴州省610還派人到二女兒工作單位去造謠說她姐是逃犯,只要看見就給他們報信抓人。就連二女兒買的住房,房子還沒建好,省610就跑到物管處去造謠說她姐姐是逃犯,看見就報信給他們,610還讓他們非法監視二女兒的居住。

    16年來的迫害,給二女兒造成了很大的心理傷害,使她長期淚水漣漣。本來二女兒身體健康強壯,由於長期的憂鬱患上了腦垂體腫瘤,影響了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由於經常病痛不能工作,很長時間沒有經濟收入。二女婿在貴州安順市職業技術學院當老師,他本人沒有修煉法輪大法,可是610也到他所在單位要求校方對他進行監控和各種限制,這場迫害對他們的身心造成了嚴重的傷害,造成了很多無可挽回的損失。

    16年來,警察三天兩頭上門騷擾、恐嚇,常常在深夜還跑來亂罵一通,每次來都拼命砸門,大門都被砸壞了。幾乎每一次都少不了東街派出所的王忠。鄰居們看見警察常常來找我們家,開始用詫異的眼光看待我們,並疏遠我們一家人。僅僅因為我們家修煉法輪大法,頻繁遭到公安抄家,甚至連我們的親戚家也經常被騷擾恐嚇和抄家。我姪女家、我兄弟家也被公安一科抄過家。

    16年來,丈夫、女兒的工資都被停發,二女兒憂鬱得病,很長時間不能工作,沒有經濟收入,特別是2002年我們全家被非法關押之後,二女兒當時還在上大學,她的學費,我們全家的生活就只靠我一人的退休工資艱難度日。就這點微薄收入還要長期受惡人們的恐嚇,時時以停發我的退休工資威脅我,強迫我交出女兒、放棄修煉等等。

    二、江澤民集團對我們一家犯下的罪行

    基於以上的事實,我對江澤民提起控告,控告江澤民集團對我們一家犯下的罪行:

    1、非法拘禁罪(違反憲法第37條,中國刑法238條);
    2、濫用職權罪和徇私枉法罪,刑法第397條和第399條);
    3、搶劫罪、侵佔罪和毀壞財物罪(違反刑法第263、267、270與275條);
    4、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違反刑法第245條);
    5、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違反刑法第251條);
    6、侮辱罪、誹謗罪(違反刑法第246條);
    7、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違反刑法300條);
    8、強迫勞動罪(違反刑法第244條);
    9、報復陷害罪(違反刑法第254條);
    10、故意傷害罪(違反刑法第234條);
    11、長期任意監禁(違反國際習慣法的強行法規範禁止長期任意監禁他人);
    12、故意殺人罪(違反刑法第232條);
    13、虐待被監管人罪(違反刑法第248條;
    14、刑訊逼供罪,刑法第247條;
    15、群體滅絕罪(違反《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
    16、反人類罪(違反國際習慣法)。

    16年了,江澤民濫用全國的財力、物力、人力迫害善良的法輪功修煉者,千千萬萬的法輪功學員遭受了無端痛苦,這場迫害太慘烈了,持續的時間太久了,我及我的家人都受到了極大的精神和肉體上的傷害,家破人亡。然而,我們家的遭遇只是這千千萬萬的法輪功學員中的一例,受到傷害的是千百萬甚至上億的民眾。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是對人類善良本性的摧毀,是對人類良知的踐踏,帶來的災難性後果完全超出了種族滅絕的範疇。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捍衛我的合法權利,更為了免於中華民族淪陷於道德崩潰的泥潭。因此,向中國最高檢察院遞交起訴書,要求司法機關立案,依法追究發動並維持對法輪功長達16年滅絕性迫害的元凶江澤民的刑事責任。同時徹底清除江澤民以國家、政府的名義對法輪功所做出的一切不公正定論、規定、禁令、限制和影響;立即全部釋放非法被關、被拘、被判刑的法輪功學員。我要求賠償給我及我家人造成的身體、經濟與精神損失費。

    附件資料有:
    2.身份證複印件1張;
    2.程梅 勞教決定書1張
    3.程梅 醫院檢查報告單1份2張
    4.程梅 醫院疾病證明書1張
    5.程梅 醫院檢驗單1張
    6.程梅 住院及出院卡1張
    7.程梅 醫院收費收據1張
    8.程華政 解教書2份
    9.安順市東街派出所收條1張
    10.程華政 單位通知1張
    11.程華政 要求補發被扣工資申請1張
    12.程華政 家屬要求保外就醫申請1張
    13.程華政 病危通知書1張
    14.程華政 醫療費收據4張


    兩遭勞教迫害 原蘇州裝飾公司主任控告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十日】原蘇州市房地產蘇房集團裝飾分公司辦公室主任李中偉,一九九七年四月修煉法輪功,乙型肝炎好了。在九九年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後,兩次被綁架、非法勞教,身體與精神都遭受了摧殘。二零一五年八月份,李中偉向最高檢察院控告江澤民。

    李中偉控告說:「兩次被綁架、勞教共計四年,給我的身體造成很大的摧殘,給我的精神和內心造成了無以言表的折磨和痛苦,給我的工作及所有的一切造成了無法彌補的損傷,給我的家庭親人造成了無以挽回的傷害。這十六年來對我和家人的監聽(電話手機)、監視(社區鄰居)從未間斷……這十六年來我們心中的冤屈無處申訴。」

    以下是李中偉在控告狀中陳述的部份事實與理由:

    我叫李中偉,男,現年五十二歲,一九八一年畢業於南京機器製造學校(現南京工程學院前身),在原蘇州市房地產蘇房集團裝飾分公司擔任辦公室主任,人際關係好,工資待遇高,那時我們已達小康。我在一九九五年至一九九六年身患乙型肝炎,多次住院病休。一九九七年四月,我開始修煉法輪功後,疾病不翼而飛,醫院檢查各項指標一切正常。單位領導和同事看到我紅光滿面來上班、財務人員看到我每月一千多元的醫藥費從此不再報銷時都驚訝不已,紛紛問我有何靈丹妙藥?我自豪的告訴他們:我修煉了法輪功,是法輪功改變了我,人們都很高興。

    更重要的是我知道了按法輪功的「真善忍」做好人的道理和內涵,處處為他人著想,工作認真負責,謝絕一切不該得的收入,修心向善,加上每天清晨的煉功使我身心巨變:輕鬆而快樂。一人煉功,全家得益,此後妻子的甲亢和幼兒肺結核在醫院奔走一年多後都在我修煉中得益,身體康復,從此一家人告別了的病痛折磨,心中無比快樂、無限感恩。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及其同伙(羅幹、周永康、薄熙來、徐才厚李東生等)以莫須有的罪名,誣陷迫害法輪功及創始人,迫害按「真善忍」要求做好人的法輪功群眾。面對瘋狂的綁架迫害,面對鋪天蓋地的造謠誣陷,為了向人們講清法輪功真相,講述自己修煉法輪功後的切身體會,發放真相資料,我遭到了一次次的綁架迫害。

    以下是我慘遭迫害的事實:

    一、第一次非法勞教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下旬為使受謊言欺騙而矇蔽的民眾了解真相,我發放《江澤民推卸不了歷史的責任》《江澤民十大罪狀》和法輪功真相資料,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三十日清晨,蘇州市滄浪區公安局政保科長葉成良、單臣意、吳某,帶著府前派出所陳海林、葛某五人,非法闖入我家,抄家並綁架了我和妻子,搶走了價值一千二百元的傳真機一台、五本大法書,辦公室被抄。

    我和妻子被非法關押在滄浪區公安局,妻子被關九小時後放回。我遭到前滄浪區公安局吳姓胖科長的刑訊逼供:威逼我站立十小時後,強按我頭彎腰並時時拽拉我的領帶強行不讓站立。深夜,我抗議審訊,遭局長劉保勝踢打,遭劉建華猛打,政保科長葉成良劉建華等三人強按我的手往下按手印。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日凌晨四點被綁架到蘇州市第一看守所,我被獄霸打了二記耳光,清晨在放風場被強行洗冷水澡。在看守所非法刑拘一個月,備受折磨。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晚上七點被滄浪區610、滄浪區公安局政保科長葉成良非法宣布勞教我三年。

    二零零一年一月四日,我被綁架到江蘇方強勞教所受迫害。在四大隊縫紉組常被強制勞動到天明,因堅信「真善忍」,我被教導員李小祥拉到中隊部電擊頭部。後來又被魏紅惠調到大田組從事強體力勞動。在大田四組,遭到獄警郭海龍指使犯人的迫害:開渠挖河、扛泥扛磚常被堆壓最重,在一次扛糧中我被小崗等人肩背上被強迫重重的壓上了二百五十斤重大麻袋扛到二百米外的倉庫,走了百多米,只聽「喀嚓」一聲我疼痛難忍倒在地上,卻又被組長和包夾奚落辱罵。

    每天早晨只是喝上一碗稀飯一個小饅頭,幹活卻要走到十里開外的荒野幹最重的農活,常餓得眼冒金星,吃些路邊野草菜花充飢,好不容易挨到近十二點,拖拉機送來午飯:上面結著硬蓋的霉飯,一大桶大家共吃的土豆泥湯,掀掉飯上硬蓋,荒野的鹽土地上一陣海風吹來飯盒裏都是灰土,難以下咽,此時六月的黃海灘烈日高照,身心雙受折磨。

    數月後,妻兒親屬千里迢迢到江蘇方強勞教所看望我時,我走到眼前她都沒認出來:三個月不見,昔日年輕健壯的我已被迫害得頭髮花白像個小老頭,人的面容黑瘦憔悴。善良的妻子痛哭不止,年幼的兒子拉著我的手不停的哭著叫著「爸爸!爸爸!」

    二零零一年七月我被強制綁送到專門迫害法輪功的二大隊強制洗腦轉化。獄警吳晉軍指使犯人採用不准睡覺,長時間罰站、進行高壓強制,威逼我放棄信仰真善忍。在精神折磨中,我內心極度痛苦,淚水不斷噴湧。更為惡劣是,方強勞教所對我二次莫名抽血二零零一年十月一次,(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一次)疑似為活摘作準備。

    二零零三年四月三十日被迫害了近三年的我回到了久別的家中。

    二、第二次非法勞教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二日上午八點半,我在蘇州市觀景新村物業辦公室剛上班,突遭蘇州市滄浪區國保大隊長劉建華公安南門派出所副所長董斌和一輔警綁架。把我綁架到南門派出所,並對我的家和辦公室非法抄搜。我對此違法行為進行抵制,董斌把我頂在辦公室牆壁上打;抄家時我說:這是我的家,你們是違法的,隨即被滄浪分局刑警薛某的當頭拍打,兇狠的劉建華立即叫來片警小俞,把我拉到門外面壁站立。在南門派出所,局長王惠民叫我好好交待,我說:做好人做好事沒做壞事,沒甚麼可交待的。晚上我拒簽非法拘留證又遭到董斌毒打:先把我推到牆壁上左手掐住我的喉嚨,右腳膝蓋頂住我的肚子,右拳猛擊我的前胸。晚上十點後又遭惡警戴國誠刑訊逼供叫二名輔警逼迫我長時間站立,並用空調對我著整夜吹冷風,用雙手掐我的雙肩。

    第二天,我被非法關押到蘇州市第二看守所,在看守所我拒背監規,被獄霸對著我喉部猛踢一腳,在這迫害期間使我的人格受到侮辱:關牢房、穿囚服、戴手銬、拍囚照、按手印。

    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三日我再次被滄浪區公安610週學良、單臣意非法勞教一年半,當日被綁架蘇州市第三看守所,八月十六日再次被綁架到江蘇方強勞教所。

    在勞教所遭到獄警魏紅惠、徐育鴻、潘月華嚴重迫害:長時間不許睡覺,長時間強坐小板凳,長時間強逼面壁而站,一次次進行各種精神折磨,一次次強制看污衊大法的錄像等。我常常被迫害得身體虛弱而送醫務室,最後被迫害得急送鹽城醫院。出院後因不肯參加勞教所組織的省勞教局唐國防的所謂驗收,被四大隊大隊長魏紅惠叫包夾等人強行把我拖拉抬到驗收的教室前排,我站起來就走,遭包夾強行按住,我掙脫站起,被正面衝過來的四大隊書記王非猛擊頭部腦門,很兇狠,我奮力站起轉身掙脫又遭王非猛擊後腦、頸部。省勞教局領導在台前目睹整個過程一聲不吭,法輪功學員孫正聲猛然站起,面對唐厲聲責問:你們如此打人強迫驗收,我不參加。唐說:把他拖到後面去。在視野之外的角落,我遭多人圍攻後被拖到大隊部又被獄警潘月華等人猛踢。當天我頭暈乏力,絕食抗議。

    遭受方強勞教所四大隊惡警一年半的邪惡迫害,身體健壯的我,身體虛弱全身乏力,滿頭白髮,眼神呆滯,回家後家人看了傷心落淚。

    三、經濟迫害

    從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三十日被綁架迫害後蘇房集團就停發了我二年半工資、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二日第二次被綁架迫害蘇房物業公司再次停發我一年半工資,共計停發工資和社保四年。第一次遭非法勞教出來後單位領導把我流放到物業分公司中最遠最差的觀景新村工作。第二次被迫害後蘇房物業公司早已把我除名,出獄三個月後沒工作,為了生存,我多次找物業老闆,最後讓我到桂花新村做物業工作,工資最低難以維持生計。由於生活所迫,我被迫辭職。

    二零一二年四月我招聘來到百里之外的吳江盛澤鎮做小區物業經理,二零一四年十月又遭到蘇州市吳江區610王瑞華等人二次突來單位欲實施綁架迫害,我被迫從單位離職,單位扣我一半所剩年薪工資。

    四、二次勞教迫害給我和家庭親人造成的傷害

    我被非法關押期間,妻子和年幼的兒子相依為命度日如年,這突如其來的打擊使她孤獨無助整天以淚洗面精神恍惚,過著提心吊膽痛苦的生活,同時心中時時掛念著冤獄中的丈夫,多少次從夢中見到我的回家又多少次從夢中哭醒,脆弱的身體承受著經濟精神及社會各方的壓力,身上就像壓著一塊沉重的巨石累得她喘不過氣來,在自己失業下崗又擔憂丈夫在獄中的處境而整日擔驚受怕,強咽著淚水振作精神撫養著年幼的兒子,三年來,艱難的維繫著這個支離破碎的家,過著淒涼的生活。

    我第一次遭迫害時,兒子讀四年級,由於滄浪公安到學校找兒子訊問,孩子從此在學校遭受老師和同學的歧視,在孩子幼小的心靈留下了難以抹去的創傷。每當老師或同學問起他爸時,他總是說:我爸出差三年(因為我被非法勞教三年)。

    我第二次被綁架是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二日,離孩子中考還剩四天,心中的擔心與恐懼使他難以靜下心來複習,那幾天只得常到外面轉悠以求內心的平靜,可想對中考中的孩子打擊有多大。孩子的童年就是在那種不安與歧視中度過。

    我們三口之家維持生活的主要經濟來源是我,這突然來臨的迫害切斷了我們生活來源,昔日殷實幸福的家庭瞬間生活維艱無依無靠,從小康之家變成社區的貧困戶。

    我父親是退休多年的老教師,我二零零零年末被迫害他已七十八歲髙齡了,這突如其來的打擊使老父無以面對,引以自豪的當初鄉里第一個科班且忠厚善良的兒子怎麼會抓進監獄,他修煉法輪功鍛煉身體做好事沒做壞事呀!父親時時惦記,望眼欲穿,痛苦淚水直往心裏流,漫漫的三年冤獄我無法回家探望雙親,年逾八旬的老父親因盼兒心切身體每況愈下,到我回家時已行動不便視力模糊二零零四年二月離世。

    我母親是位心地非常純善的母親,在我二零零零年末被迫害時已七十六歲髙齡了,我三年的冤獄她老人家不知流了多少淚,思兒的心使她整日憂心忡忡,常常默默的望著門外的大路,盼望著有一天獄中的兒能回來、回到母親的身邊,一次次的希望又一次次的落空,眼淚從乾枯的眼中流淌,哥姐為了寬慰母親,常說:中偉快回來了,中偉快回來了。在我第二次被嚴重迫害後,家人一直不讓八十多歲的老母知道我再遭冤獄及遭受的冤苦,在獄中的我無法回家,母親的懷念盼望使她身體每況愈下最後離世。

    我岳母看到女兒家的苦難,看到女兒一個人帶著幼小的兒子艱難的生活,常常心痛的掉淚,常去女兒家寬慰幫助,幫帶孩子陪著女兒照顧我們家,擔心著獄中的女婿,操碎了心,由於心裏焦急頭髮白了很多,老岳母來回於我們兩家之間,幫助我家度過最艱難的日子;我被非法關押在方強勞教所遭受著非法迫害,雙方的兄弟姐妹多次千里迢迢到勞教所看望,留下了難以忘卻的傷痕與悲涼。

    江澤民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的邪惡政策,給我的身心造成極大摧殘,對我的家庭妻兒造成了極大傷害;對雙方父母造成了無法彌補的損害,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捍衛我的合法權利,更為了使中華民族及可貴的中國人免於道德崩潰的危險與災難、拯救於民,本人特向最高檢察院申請:對犯罪嫌疑人江澤民提起刑事訴訟,望最高檢察院依據「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司法新政,對江澤民違法犯罪的事實立案偵查、公訴;望最高法院對被告人江澤民徹查、依法審判,將這禍國殃民危害人類的罪犯繩之以法。

    對事實依據中提及參與迫害的具體單位與個人,本人暫不起訴,因為他們也是這場迫害實施中的直接受害者、犧牲品,是被利用的工具,控告江澤民也是為他們好,使他們免於在層層壓力中再做惡事,從而在將功贖罪中被救度。


    丈夫、女兒被迫害致死 成都余勤芳控告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成都勘測設計院七十三歲的退休幹部余勤芳女士,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向最高檢察院郵寄了對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指控江澤民發動並維持的對法輪功的迫害,導致其丈夫、女兒先後被迫害致死,一家人遭受嚴重迫害,請最高檢察院對江澤民提起公訴,依法追究江澤民的刑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和其它相關責任,公布迫害法輪功真相,澄清謊言,還法輪大法清白!

    被綁架前的謝德清、余勤芳夫婦
    被綁架前的謝德清、余勤芳夫婦

    被控告人江澤民自一九九九年四月以來至今,成立並利用「610」辦公室操控包括軍、警、公、檢、法、司、國安、外交、新聞、政法委等各級黨政機構在內的整個國家機器,對上億法輪功修煉者群體大規模的、系統的、長期的滅絕性迫害,犯有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非法剝奪宗教信仰自由罪、搶劫罪、盜竊罪、綁架罪、強姦罪、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非法搜查罪、誹謗罪、侮辱罪、誣告陷害罪、刑訊逼供罪、非法暴力取證罪、虐待被監管人罪、強迫勞動罪、濫用職權罪、枉法追訴裁判罪、侵犯通信自由罪、報復陷害罪等多項嚴重罪行。

    下面是余勤芳女士在控告狀中陳述的部份事實和理由:

    法輪功(法輪大法)是由李洪志先生於一九九二年五月向社會公開傳出的佛家上乘修煉方法,以「真、善、忍」為修煉心性的指導原則,同時通過五套功法鍛煉強身健體。法輪功自一九九二年五月傳出後至一九九九年七月被迫害之前,在短短七年間,因其提升道德、祛病健身的獨特顯著效果深受社會各界歡迎,吸引了國內一億人修煉,並弘傳至香港、台灣、亞洲、澳洲、北美、歐洲等世界各地,榮獲各國政府、議會和社會團體上千項褒獎(法輪功書籍、功效調查報告和所獲褒獎見法輪大法明慧網)。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起,被控告人江澤民利用其權力,操控全國電視、廣播、報紙等新聞媒體,鋪天蓋地、連篇累牘的滾動播放中央電視台編造的所謂「一千四百起因練習法輪功自殺、死亡案例」等虛假新聞,大肆誹謗法輪功創始人和法輪功學員,對法輪功進行妖魔化抹黑、栽贓宣傳,嚴重侵犯了法輪功創始人和法輪功學員名譽權。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以被控告人江澤民為首的犯罪集團策劃、炮製了天安門廣場自焚偽案,並利用中央電視台和全國範圍新聞媒體大肆渲染煽動,使不明真相的社會公眾、警察、官員和執法者對法輪功產生巨大的仇恨、恐懼,為迫害法輪功製造了絕好的藉口,促使迫害形勢陡然加劇和不斷升級。

    一、控告人被迫害的基本情況

    (一)丈夫謝德清被虐殺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我和丈夫謝德清煉完功後,在回家的路上,兩個小伙子貼近了謝德清,在他身旁的兩邊各站一個,亮了一下他們警察的身份,叫謝德清跟他們走,就這樣把謝德清綁架到了青羊橫街派出所。用高壓、威脅、偽善等手段迫害他。其目的是讓他放棄修煉法輪功,叫他寫保證,以後不再煉法輪功。謝德清說:「自一九六三年起,我就得了肺結核,經常咳嗽、咯血,後雖然鈣化了,但體質很差。後又得了腦血管硬化、膽結石、痔瘡、腸胃等疾病。因為身體不能堅持工作,提前辦了病退。自修煉法輪功後,所有疾病不治而癒,身心健康。師父又叫我們用真、善、忍大法要求自己,做一個好人,更好的人。真正明白了人生的意義,處處為別人著想。法輪大法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修煉法輪功沒有錯。」堅持不寫保證。派出所把他關押了一天,到晚上九點多才放他回家。

    二零零零年四月十九日,謝德清和我、二兒子謝衛民、女兒謝衛群、女婿徐國昌,一起到北京上訪,剛走到天安門廣場,就被警察綁架,用警車把我們押送至天安門派出所,關押了一天後。四川駐京辦事處,把我們關在一間空屋裏,地上只有一點爛板板。我們幾個人就在木板上熬過了一夜。第二天早上我聽到了兩個看管我們的人談話,其中一個人說:「昨天晚上好冷,我蓋了四床棉被都冷」。我們卻只穿了一件毛衣。

    第二天下午,成都市青羊公安分局,石人派出所(現改為府南派出所,以下稱府南派出所)和我單位(成勘院)的曾建川等人到了駐京辦,首先把我們身上帶的所有錢全部搜光,然後做了筆錄。到晚上就把我們押上了回成都的火車。二十五日早到成都後,把我們關進了成都青羊戒毒所,當晚十點過,府南派出所來了一名警察,把我們轉移到九茹村拘留所。到了拘留所,看守人員強迫我們把外衣全部脫光,非法搜身。然後把我們分別關到幾個監室。我走進監室一看,通鋪上擠滿了睡著的人,看來今晚上我是沒有地方睡覺了,就坐在床邊,一個功友讓了讓,叫我睡下。

    在拘留所被關押十五天,吃的是帶有泥沙的爛土豆,廣播裏播的是攻擊大法、污衊師父的謊言,我心裏非常難受。放回家後,被非法罰款八千五百七十多元,並強行在我們工資中扣除,叫我們每天到門衛處簽字,長期派人監視,跟蹤我們。好長一段時間不准我們外出。每天買菜只准我一個人去,還派一個帶著警棍的「二排」跟著,到了菜市,他還大聲告訴世人,說我是煉法輪功的。

    遇到節假日或所謂的敏感時期,就把我們關進九和嘉陽商務酒店。辦洗腦班。警察唐麗麗諷刺的說:「你們就當旅遊吧。」有一次是夏天,天氣特別熱,看管我們的人,房間開著空調,沒穿衣服還喊熱。而我們住的地方,太陽直曬,有個功友提出移動一下都不准,每天每頓只給一小茶杯飯和很少一點點菜。

    二零零五年九月十六日,成都市府南辦事處主任「610」頭目尹雲設詭計,通知謝德清到辦事處商量兒子工作的事情,謝德清去後,就被綁架到新津洗腦班,被迫害三個多月。放回家時,骨瘦如柴,精神狀況極差。

    我兒媳婦張紅,身體有病,長期生活在這恐怖的環境中,她父親被綁架後,再一次受到驚嚇,承受不住這種打擊,而含冤離世,留下了一個五歲的女兒。

    為了再次免遭無辜迫害,謝德清和我、女兒、女婿、外孫女,從此過著流離失所的生活。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被江澤民流氓集團迫害致家破人亡。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九日,上午十點過,成勘院保衛處的方國富配合府南辦事處、府南派出所的迫害行動,在高新區法院附近,綁架了謝德清和我,在派出所捆綁關押了二十四小時,第二天早上由辦事處主任「610」頭目尹雲,親自把我們倆個押送到新津洗腦班迫害。五月二十三日,把奄奄一息的謝德清放回了家,在洗腦班,只有二十多天的時間,就把他迫害成皮包骨頭,不成人樣,滴水難咽,小便失禁,並拌有心絞痛,人處於昏迷狀態。於二十七日晚十點過含冤離世。

    謝德清被迫害的不成人樣、小便失禁,滴水難咽
    謝德清被迫害的不成人樣、小便失禁,滴水難咽

    謝德清被迫害得心絞痛痛苦難忍,在床上艱難的想轉動身體。
    謝德清被迫害得心絞痛痛苦難忍,在床上艱難的想轉動身體。

    在我的兒女們強烈要求下,辦事處才派人把我從洗腦班接回。我剛到家,成勘院退休辦的宋延林到我家說:謝德清遺體何時送殯儀館,告訴他一聲。我說:「等事情弄清楚了再說」。他就走了,接著地段民警戴南來了說:「你們有甚麼條件,有甚麼要求提出來」。我說:「條件以後再說,要求就是解剖屍體,弄清真相。他們妄圖掩蓋罪惡,儘快把遺體弄走。但我不同意,在這裏首先肯定,戴南是代表上級意圖來的;第二點,是不打自招的,承認了謝德清是被洗腦班迫害死的。後來新津洗腦班的頭目之一包小牧對我說:「解剖的結果你還是不會相信」。意思是她們有了江澤民撐腰,即使他們做了手腳,我拿他們也沒有辦法。

    我家大院布滿了便衣、保安、居委會人員。不叫人隨便進出,連車輛、行人都要盤問、登記。到了二十九號凌晨三點過,一群全副武裝的防暴警察,開進了我家所住大院,(成都市清江東路一百八十八號),只看到黑壓壓的一片警察,其中二十多名警察氣勢洶洶的衝進了靈堂,一個帶隊的警察指著我的倆個兒子說:「首先把他們倆個制住,馬上有三個警察上前把大兒子打倒在地,兩個警察把二兒子打倒在地,並對他們倆兄弟拳打腳踢,把兩個兒子打傷,大兒子被打傷後,走路都很困難,不能正常上班。我兒媳婦歐惠蘭護著她父親的遺體,兩個警察制住她,不許她動。

    就這樣在親朋好友和鄰居眾目睽睽之下,警察用暴力把謝德清的遺體搶走了。同時還把兩個兒子綁架到派出所去。兒媳婦說:「你們怎麼樣把人弄走的,怎麼樣送回來,我要去告你們」。帶頭的那個警察說:「我們這麼大的行動還怕你去告嗎?」他們為了不留下罪證,強行把遺體火化。

    (二)女兒謝衛群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七日,我的女兒謝衛群和一同修到北京上訪,火車到達北京,她們倆剛出車站,就被青羊橫街派出所劉景陶和一姓王的女警綁架,押送回成都,被關押在派出所留置室,留置室只有約一平米左右大小,沒有窗戶,裏面屎尿遍地,臭氣熏人。第二天謝衛群就被府南派出所送到九茹村拘留所迫害,為了反迫害,她絕食十三天。在拘留所被迫害十五天後,府南派出所警察把她接出後,扔到馬路邊就走了。

    女兒回家,我看到她瘦了很多,面無血色,說話都無力氣,當時我心裏不知道是甚麼滋味,她只吃了一點點麵條,就睡了。第二天下午,兩個小伙子來我家說:派出所王所長叫她去談話,用誘騙的手段把女兒反拘了。

    當天晚上,府南辦事處、派出所把我和謝德清還有二兒子及另外兩個同修綁架到九和嘉陽商務酒店,辦洗腦班。第三天下午辦事處、派出所來了幾個人,其中辦事處謝書記對我和謝德清說:「你們女兒要回來了,你們去接她」。當時我想,女兒一定是有生命危險,就說:「不去」。那個姓高的主任惡狠狠的說:「不去,押起去」。最後真的由地段民警唐麗麗和另一個男警察劫持去了。

    到了拘留所,看到女兒是由拘留所的王所長抱出來的。女兒雙眼緊閉,臉成土色,完全昏迷,與死人毫無差別。接著送醫院搶救,開刀做手術。腹腔內大出血,醫生說:「血都快流完了,晚一點來就沒得命了」。術後縫了十三針。在送進醫院的時候,是拘留所的王所長,交了三千元住院費。第二天醫生告訴我們:「你們交的錢用完了,快去交錢,不然就要停藥」。我和丈夫、女兒商量後,決定出院。但結賬還需交八千多元,才能出院。由於我們去北京上訪,承受罰款,孩子們又失去了工作,家中已無錢。是同修們的幫助,湊足了錢,交了出院費,才出的院。回家後又被罰款四千元。

    回家才二十多天,女兒身體還沒恢復,青羊分局來了三個人,又想綁架女兒。非法抄了家,要把女兒強行帶走。謝德清、女兒、二兒子和我,堅決抵制。他們匆匆做了一點筆錄,就離開了。

    過了沒多久,我和謝德清回老家自貢去了。青羊分局、府南派出所幾個警察又到我家說:女兒到鹽市口發了法輪功的傳單。女兒說:「沒有去「。一個警察離開了我家,一會兒回來,從身上摸出了一張煉功圖,說:「是在我家搜到的」。女兒說:「我家根本沒有這個」。他們其中一人說:「那這個就不算」。但他們還是要把女兒帶走,當時女兒坐在沙發上,穿著拖鞋,堅決不跟他們走,幾個警察上前生拉硬拽把女兒拖出家門,塞進了警車,強行綁架走了。我兒子和媳婦多方打聽,才知道他們把女兒一個人關押在蒲江一個屋子裏,兒子和媳婦去看她,不但沒有見到人,還被勒索了三百元錢。

    當時當局把鹽市口出現的法輪功真相傳單視為大案,所以在女兒被非法關押期間,市610、青羊分局多次提審她。硬逼她承認去發了法輪功傳單。最後我女兒說:「我真後悔沒有去。」我女兒謝衛群被無緣無故遭綁架,被迫害了一個月。

    二零零零年四月十九日,女婿徐國昌去北京上訪後,被遣送回老家蓬溪,迫害一個多月。叫家裏人交了一千塊錢,才把他放回家。徐國昌在成都工作,他和我的女兒謝衛群結婚後,一直住在我家,他從看守所出來後,回到我家,一天,府南辦事處、府南派出所通知他的父母到成都把他接走,硬是把徐國昌從我家逼走了。活活的拆散了一對才結婚二個多月的新婚夫婦。

    我的女兒多次被非法關押迫害,不僅身體受到嚴重摧殘,精神上的迫害更使她難以承受,帶著滿腔的冤屈,於二零一一年離開了人世。那時她才四十一歲,留下了兩個孩子,大女兒七歲,小女兒才五歲。

    (三)我與親屬遭受的迫害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我到十陵一菜市講真相,在發神韻光盤時,被市場管理人員構陷,打電話給十陵派出所,派出所來了兩個警察把我綁架。府南辦事處的黃某某,府南派出所的馮國剛和我單位的方國富直接把我送到新津洗腦班。洗腦班的頭目之一包小牧不接收我,跟黃某某提出了條件,大概是:要黃某某出包夾人員,包夾人員和我在洗腦班的一切費用。包夾人員的工資,要黃某某付,黃某某都答應。馬上從辦事處送來兩個包夾人員,我和黃某某無冤無仇,他為甚麼硬要把我塞進洗腦班迫害?其目的藉此向我單位敲詐一大筆錢。我被洗腦班迫害三個月回來,去找我院610頭目李建峰,問他:「你們為甚麼要給他們錢?你們是助紂為虐。」李建峰說:「我又遭了一大坨。」(一大筆錢)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府南辦事處尹雲帶隊,開了兩輛車到自貢,當時謝德清、二兒子、女兒和我都在自貢,他們來的目的就是又想綁架我們。但沒有找到,就把兩個姪兒和我的弟弟綁架,其中一個姪兒還被上了手銬。不法人員用開除工職等威脅手段逼迫他們供出我們,但兩個姪兒和我的弟弟都不說。他們被關了一個晚上,才把他們放了。因這次迫害,給我和謝德清兩家的兄弟姐妹、家庭和親屬幾十人的精神上造成了極大的傷害。

    由於我們二零零零年四月十九日到北京上訪,中共當局除了對我們個人迫害外,還株連我們所在單位,當年沒被評上文明單位,企圖挑起了職工對我們的仇恨。

    二、江澤民及其犯罪集團所犯主要罪行的法律依據

    1、群體滅絕罪

    根據我國政府一九八三年四月十八日簽署加入的《防止和懲治群體滅絕犯罪的公約》第一條規定,此公約禁止群體滅絕犯罪。根據該公約第二條,群體滅絕罪是指蓄意全部或局部消滅某一民族、族裔、種族或宗教團體而實施的下列任何一種行為:
    (a)殺害該團體的成員;
    (b)致使該團體的成員在身體上或精神上遭受嚴重傷害;
    (c)故意使該團體處於某種生活狀況下,以毀滅其全部或局部的生命;
    (d)強制施行辦法,意圖防止該團體內的生育;
    (e)強迫轉移該團體的兒童至另一團體。

    被控告人江澤民告及其犯罪集團成員為懲罰、恐嚇、威脅法輪功學員,以達到最終消滅法輪功和法輪功修煉者的目的,對堅持自己信仰的法輪功學員予以大規模的蓄意殺害、活摘器官虐殺、身體傷害、虐待和長期關押導致死亡的行為,符合上述第二條(a)、(b)、(c)的定義。

    根據該公約第四條規定,凡犯滅絕種族罪或有第三條所列其它行為之一者,無論其為依憲法負責的統治者,公務員或私人,均應懲治之,因此,我國有義務對被控告人江澤民及其犯罪集團成員的此類犯罪行為予以懲治,犯罪行為人的身份、職務不影響該罪名的成立。

    根據該公約第五條的規定,我國作為締約國有義務制定相應法律以實施該公約規定,我國迄今未就群體滅絕罪進行國內立法,屬違約行為,不應因此構成不履行懲治有關罪行這一條約義務的正當理由。

    2、酷刑罪

    我國於一九八八年十月四日加入的《禁止酷刑和其它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第一條規定:「酷刑」係指為了向某人或第三者取得情報或供狀,為了他或第三者所作或被懷疑所作的行為對他加以處罰,或為了恐嚇或威脅他或第三者,或為了基於任何一種歧視的任何理由,蓄意使某人在肉體或精神上遭受劇烈疼痛或痛苦的任何行為,而這種疼痛或痛苦又是在公職人員或以官方身份行使職權的其他人所造成或在其唆使、同意或默許下造成的。純因法律制裁而引起或法律制裁所固有或隨附的疼痛或痛苦則不包括在內。

    由被控告人江澤民發起、組織、監督、實施的對法輪功的這場滅絕性迫害,發生了大面積的為了所謂「轉化」法輪功學員(改變其對法輪功的信仰)施加各種酷刑的案例,對此從被控告人江澤民發起、煽動這場迫害所發表的各種講話、指示中可以看出:被控告人江澤民對此方面罪行是完全放任和希望其發生的,而具體實施酷刑的官員也完全清楚迫害政策與各項命令是由被控告人江澤民發起和推動的,因此江澤民與其犯罪集團成員之間屬共同故意犯罪,已構成該項罪行。

    該公約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和第十三條等規定,中國作為締約國有義務對於發生在中國領土內的此類罪行進行有效的懲治;至於中國迄今未就酷刑罪進行國內立法,屬於對其它締約國的違約行為,不應因此構成不履行懲治本罪行這一條約義務的正當理由。

    3、危害人類罪

    鑑於危害人類罪作為國際習慣法並構成國際強行法一部份,任何國家均有權利和有義務懲治發生在其本國領土內的此種罪行。

    根據《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第七條規定,「危害人類罪」指在廣泛或有系統地針對任何平民人口進行的攻擊中,在明知這一攻擊的情況下,作為攻擊的一部份而實施的下列任何一種行為:1、謀殺;二、滅絕;三、奴役;四、驅逐出境或強行遷移人口;五、違反國際法基本規則,監禁或以其它方式嚴重剝奪人身自由;六、酷刑;七、強姦、性奴役、強迫賣淫、強迫懷孕、強迫絕育或嚴重程度相當的任何其它形式的性暴力;八、基於政治、種族、民族、族裔、文化、宗教、第三款所界定的性別,或根據公認為國際法不容的其它理由,對任何可以識別的團體或集體進行迫害,而且與任何一種本款提及的行為或任何一種本法院管轄權內的犯罪結合發生;九、強迫人員失蹤;十、種族隔離罪;十一、故意造成重大痛苦,或對人體或身心健康造成嚴重傷害的其它性質相同的不人道行為。

    在被控告人江澤民發起、組織、監督、實施的對法輪功的這場滅絕性迫害中,被控告人江澤民犯罪集團成員對法輪功學員大規模實施的故意殺害、活摘器官虐殺、酷刑、強迫勞動、非法拘禁和長期關押、強姦、強迫失蹤等大量案例符合上述第七條除第四、十款外的其它所有情形。同時,從被控告人江澤民發起、煽動這場迫害所發表的各種講話、指示及密令中可以看出:被控告人對此方面罪行的發生在主觀上是完全放任和希望追求的,而具體實犯罪行為的官員也完全清楚迫害政策與各項命令是由被控告人江澤民發起和推動的,因此江澤民與其犯罪集團成員之間存在共同故意犯罪,被控告人江澤民及其犯罪集團成員的行為已構成此項罪行。

    4、在被控告人江澤民發動的這場對法輪功的殘酷鎮壓中,上述第二部份所述被控告人江澤民及其犯罪集團成員的主要犯罪行為還同時觸犯了《刑法分則》規定的至少二十三項罪名:故意殺人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傷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非法剝奪宗教信仰自由罪(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條)、搶劫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盜竊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綁架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強姦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敲詐勒索罪(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非法拘禁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非法搜查罪(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誹謗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侮辱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誣告陷害罪(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刑訊逼供罪(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條)、非法暴力取證罪(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條)、虐待被監管人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條)、強迫勞動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條)、濫用職權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枉法追訴裁判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侵犯通信自由罪(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條)、報復陷害罪(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條)等。

    對於江澤民犯罪集團每一成員執行江澤民迫害指令與政策對法輪功修煉者所犯下的全部罪行,江澤民作為挑起、策劃、煽動、組織、推動這場對法輪功修煉者群體滅絕性質迫害的集團犯罪的元凶首犯,應承擔主要罪責;其犯罪集團其他每一成員應按其所起犯罪作用的大小、具體犯罪行為及其危害後果依法承擔相應罪責,執行上級命令不構成免除或減輕罪責的正當理由。

    綜上所述,這場由被控告人江澤民一手發起、策劃、組織、推動的對上億法輪功學員大規模、系統的滅絕性迫害,罪惡滔天,罄竹難書,已構成人類文明史上最為嚴重的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和危害人類罪!其不僅給法輪功學員及家屬造成巨大的傷害和痛苦,更是對人類尊嚴、人性和道德底線的公然踐踏和破壞。為早日結束這場罪惡的迫害,伸張正義、還法輪功創始人以清白,重建我們民族的道德良知,請予儘快立案偵查,查明犯罪事實,將罪魁禍首江澤民及其犯罪集團的主犯繩之以法,追究其必須承擔的全部法律責任。


    哺乳媽媽三天被打死 老母親控告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十日】山東省濰坊市坊子區鳳凰街辦葛家村吳敬霞,二零零二年臘月初五(一月十七日)早晨,因發真相材料,被劫持到濰坊奎文區洗腦班(對外號稱「山東濰坊市法制培訓中心」),遭電擊和毒打,三天即被迫害致死,年僅二十九歲。

    吳敬霞兒子
    吳敬霞兒子

    吳敬霞還是個哺乳孩子的母親,孩子三天沒吃奶,乳房本來就鼓得痛、難受。惡警用電棍電擊乳房,電的可能很厲害,都用小釘釘著和紙蓋著。遺體遍體鱗傷,臉上蓋著衛生紙,嘴流著鮮血,後背被打的青一塊、紫一塊、黑一塊,大胯骨被打斷,脖子上還劃了一條紅槓。家屬給遺體換衣服時,見其大胯骨被打斷,骨頭碴齜出肉外,不忍心看,連衣服也沒再換。

    後來家裏人寫了訴狀,遞交到濰坊市公安局。那裏的負責人說:「這官司一打就贏。可是我們今天給你們打贏了,明天我們就要摘烏紗帽,就沒飯吃了。」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吳敬霞的母親郭素芳老人,向最高檢察院控告發起並維持迫害的罪魁禍首江澤民,要求最高檢察院、法院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六十六歲的郭素芳老人說:吳敬霞修煉法輪功後,性格開始改變,做事先考慮別人,按師父講的真善忍法理做人、做事,慢慢的一身病也不翼而飛,更加堅信了修煉法輪功的信念。

    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後,由於告訴別人法輪功真相,吳敬霞被濰坊市坊子區派出所拘留一個月。後來因為散發法輪功的真相傳單,又被警察綁架,送往濰坊洗腦班,在洗腦班裏受到了非人的折磨,被打的遍體鱗傷,全身上下沒有一塊好地方,慘不忍睹。

    郭素芳老人說:年僅二十九歲的女兒吳敬霞就這樣含冤離世,扔下了一個一歲零三個月的孩子。之後孩子被接到我家,一直由我撫養長大,直到今天。誰也體會不到我這個姥姥為了撫養這個孩子付出了多少。

    郭素芳老人二零一五年五月一號由於講真相,又被警察非法抓捕,後被劫持到拘留所,由於檢查身體不合格,當天被放回。郭素芳老人曾經兩次被警察非法抄家、搶劫。老人表示,法輪功修煉者是一群善良的,按照真善忍標準指導自己的好人。

    郭素芳老人在控告狀中指出,根據國家憲法規定,江澤民作為迫害的主犯、元凶,違背了國家的法律,侵害了公民的信仰自由、言論自由、人身自由等權利;同時觸犯了刑法,犯下了誹謗罪,非法剝奪公民信仰自由、故意傷害、非法拘禁和虐待被監人員罪等罪行


    夫妻被迫害 大慶一家四口狀告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十日】夫妻雙雙被迫害,兒子才十六個月時就被迫骨肉分離,大慶市杜蒙縣農民李淑春與其夫劉福斌、女兒劉瑞、兒子劉純共同起訴迫害法輪功的首惡江澤民。

    李淑春遭受過兩次勞教,一次一年,一次兩年,第一次被綁架勞教時,兒子劉純僅有十六個月大、女兒也只有八歲,經歷了骨肉分離的痛苦後,在勞教所被迫害的九死一生;其夫劉福斌,先後經歷了綁架、洗腦班、三年勞教迫害,遭受了上繩、老虎凳、搓皮膚、澆涼水或開水的酷刑折磨,曾經被打斷耳骨、搓爛臉上的皮膚,二零一零年又被非法判刑十年,至今還在黑龍江省泰來監獄遭受迫害。

    李淑春在控告狀中陳述的事實:

    一九九六年的冬天,二十五歲的我就患有心臟病、甲亢、肺氣管炎,當時四歲的女兒劉瑞也體弱多病,丈夫劉福斌每月的收入七、八百元,去掉我們娘倆吃藥的錢,生活費都不夠,每月還得借錢。就在這時候,經別人介紹,母親修煉了法輪功,並帶回一本《轉法輪》,告訴我法輪功能祛病健身。當時女兒乾咳,咳嗽藥吃很多也不見效,我就拿起《轉法輪》給女兒讀,真是太神奇了,女兒三天就不咳嗽了。從此,我和丈夫劉福斌每天都抽出時間讀《轉法輪》、煉五套功法,並按「真、善、忍」做好人,不知不覺中,我身體所有的病不治而癒,女兒也健康的一天天長大。我做點小買賣,我和丈夫的收入不但還清了外債,還有了積蓄。法輪大法給我家帶來了美好,我們一家人生活的好幸福。

    一九九九年七月,一場迫害改變了這一切。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我和丈夫像往常一樣,早晨五點半來到街心花園煉功,卻被警察帶到公安局大院,院裏站著不少法輪功學員,我們就一直頂著烈日站到下午才讓回家。從此以後片警扈劍龍、劉芳武經常到我家騷擾,嚴重干擾了我們家的正常生活。

    串門也是「罪」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八日,我丈夫劉福斌因上同修家串門被民警劉志懷上報說是串聯,結果將丈夫非法關在看守所二十八天,逼寫「保證書」。出來後,扈劍龍還多次到家裏看我們在不在家,有時半夜也來敲門,弄得四鄰不安,要是出遠門還得通報一聲才能走。

    洗腦班中過年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二日,農曆臘月二十八,也就是過年的前一天,杜蒙縣裏組織辦「洗腦班」,把我丈夫劉福斌關在石人溝辦事處十五天。當時我懷孕差三個月就要生了,需要人照顧,我就拉著女兒和他們評理。他們氣急敗壞,隨後把我丈夫劉福斌送到杜蒙縣看守所裏非法關押五十八天,臨放時還要了兩千元的保證金,不交錢就不放人。

    夫妻雙雙被綁架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四日晚,警察劉芳武、扈劍龍等七、八個人,闖進我家,一頓亂翻,搶走兩袋真相資料,綁架了我和我丈夫,為了逼問我們真相資料是哪裏來的,他們把手銬銬到我肉裏,我手指尖不過血、都變白了,國保大隊長溫忠革用報紙捲成筒狠狠抽我的臉,我於當夜被放回。丈夫在看守所裏受盡警察王忠革的酷刑折磨,教唆刑事犯毆打丈夫,王忠革甚至把丈夫生殖器插在鐵管裏,嘴上還說:「你不說就讓你斷子絕孫」,三個月後丈夫被判三年勞教,被送至大慶勞教所迫害。

    酷刑演示:紙筒抽打
    酷刑演示:紙筒打臉

    強制骨肉分離

    二零零二年九月的一天晚上,警察劉芳武、扈劍龍闖入我家,一把搶走我懷裏十六個月大的兒子劉純,把孩子扔到一邊,強行把我押走,六十多歲的公公抱著我兒子劉純,領著我八歲的女兒劉瑞,去看守所要求見我,警察卻威脅我公公說:「如果你不配合,把你也抓起來。」隨後我被判一年勞教,送到哈爾濱戒毒所迫害。

    哈爾濱勞教所中九死一生

    進勞教所第一天,女獄警施帥便問我,「法輪大法好不好?」我說「好!」「好就扣起來!」隨後把我雙手背銬在獄警辦公室的暖氣管上,一連七天,幹警用語言嘲笑我、侮辱我,然後又把我放到衛生間,讓我騎在蹲便上,雙手背銬在水管上,大冷的天還故意開著窗戶。

    過了五天,又把我押到倉庫裏,雙手吊銬在鐵架上,獄警尹娜還打我兩個耳光。三天後,我被放到車間,由包夾看著做奴工。期間,猶大輪番來對我進行邪說遊說。

    中共酷刑:吊銬
    中共酷刑:吊銬

    緊接著哈爾濱戒毒所借中共開十六大搞所謂「攻堅戰」,用盡一切手段轉化法輪功學員。當時給所有被勞教的人員開會,會場周圍站著荷槍實彈的警察。把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放在一個屋裏坐小凳子,還得是一個方向,保持兩腳、膝蓋並攏、手抱著腿的一個姿勢,一天只給一個饅頭,坐一天後,將小板凳踢開,讓學員蹲著,姿勢不變。第三天,獄警施帥把我提出來,扒下我外衣,我只穿著襯衣褲被拖進地下室,十冬臘月,還故意打開地下室南北通風的窗戶。勞教所隊長李全明教唆刑事犯拿著剪子,隨手抓起法輪功女學員的頭髮隨意亂剪,嘴裏還說:「給你們剃鬼頭」;把白布條上的布團塞在法輪功學員嘴裏,然後將布條繫在腦後;每個人的背上貼上編號,獄警董紹興(男)拿著電棍,掀起我衣服電我的後背問「寫不寫揭批?」我不寫,他氣急敗壞的把我雙手銬在地環上,讓我蹲不起來,也坐不下;還指使包夾打、掐、罵被扣著的法輪功學員,用盡招數折磨迫害。

    中共酷刑示意圖:鎖地環
    中共酷刑示意圖:鎖地環

    當時周圍慘叫聲、電棍吱吱、叭叭的電弧聲此起彼伏。那種慘烈,讓人身體承受能力達到了極限。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有的一瘸一拐,有的下不了床,有的被扶著走,有的精神都不好了,在身體迫害的同時,還天天被迫看誹謗大法的錄像,互相不許說話,整個勞教所籠罩在恐怖氣氛之中,大多數法輪功學員的頭髮都白了。就在那一次,就有一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當時哈爾濱戒毒所的成員有陳所長(女)、四大隊隊長李全明(女)、副隊長劉祝傑(女)、教導員寧力等。

    回家後仍被騷擾

    我本該二零零三年九月回家,勞教所卻以傳看法輪功師父的經文為由將我加期三個月,回到家,二歲半的兒子已經不認識我了,黑瘦的小臉,怯怯的躲在他奶奶身後偷偷的瞅我。此時丈夫還在大慶勞教所裏關押,看著公公、婆婆那憔悴的臉,兩個年幼的孩子,使我這受盡折磨的身心更加難過,從我回到家警察劉芳武、扈劍龍便不斷上門騷擾。

    母親在壓力下被擊垮

    母親酈鳳雲以前體弱多病,一九九六年修煉法輪功後身體恢復健康。我和丈夫都是通過母親得法的,二零零二年我和丈夫先後被勞教迫害,所有的親人都來指責、埋怨母親,在社會和家庭的壓力下,母親的精神受到很大的打擊,放棄了法輪功修煉,原本健康的母親,一下子就垮了,於二零零四年六月含冤離世。

    丈夫在勞教所遭受的三年慘烈迫害

    酷刑演示:上繩
    酷刑演示:上繩

    二零零二年五月,丈夫劉福斌剛被送進勞教所,就被關進「小號」,在二大隊,以副大隊長張明柱為首的惡警們扒光我丈夫的上衣,開始「上繩」。「上過繩」之後,惡警張明柱又指使姜雲喜等四名刑事犯對我丈夫進行二十四小時強行看管,連著七天七夜不讓睡覺,不許躺著,只許站和蹲,一眼不能眨,只要一眨眼就連踢帶打。丈夫的身上至今留有勒過的疤痕。那其間,大慶勞教所一直以上繩、老虎凳、搓皮膚、澆涼水或開水、利用刑事犯迫害等手段酷刑折磨我丈夫和其他法輪功學員。

    酷刑演示:老虎凳
    酷刑演示:老虎凳

    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大隊隊長王忠和等惡警將我丈夫綁在老虎凳上,開始動刑、毒打,惡警們用拳頭猛打他的臉和耳朵,把他的耳骨都打斷了,耳朵腫得足有二指厚。

    二零零二年八月,惡警指使刑事犯用手搓我丈夫的雙臉,把臉上的肉都搓爛了。

    二零零三年十月十六日,大慶市勞教所開始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又一輪殘酷迫害,主抓迫害法輪功的勞教所副所長王永湘、勞教所二大隊大隊長王喜春、副大隊長張明柱以及勞教所管理科長韓青山、副科長楊濤等多名惡警把法輪功學員召回二大隊,他們強行我丈夫和盧丙森、扈洪記、郭法冬等法輪功學員坐老虎凳,動刑毒打,法輪功學員全體絕食抗議這種迫害,惡警們一點沒有收斂,之後又將這四名法輪功學員分別單獨隔離關起來進行迫害,沒過三、四天就把盧丙森迫害致死。在迫害這四名法輪功學員的同時,惡警們又指使刑事犯對其他法輪功學員進行包夾,二十四小時強行管制,連走路、上廁所、吃飯等都由兩個刑事犯一邊一個夾住胳膊,不許法輪功學員之間互相說話,並且還把法輪功學員分別單獨關押在小號進行迫害,我丈夫被迫害成重傷。

    勞教所為了強制轉化法輪功學員,將法輪功學員衣服扒光,一絲不掛的押到一個空屋子裏,打開所有窗戶,凍得法輪功學員牙齒直打顫,這樣還強迫法輪功學員抬起頭,用高壓水槍對著他們的鼻子哧冷水,高壓水柱哧得他們喘不上氣來,我丈夫當時都要窒息了,盧炳森就這樣被嗆死了,事後勞教所竟無恥的聲稱盧炳森是心臟病突發死亡。

    我丈夫被大慶勞教所迫害兩年後,又被轉到綏化勞教所迫害一年;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八日解教回家。

    在監視下生活、多人遭入室綁架

    丈夫回家後,警察劉芳武、扈劍龍經常上家騷擾,不來時就打電話騷擾,二零零八年奧運期間,甚至上家看著,不讓出家門,我們又成了鐵柵外的「犯人」。

    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三日中午,我和丈夫幹活回來剛到家,社區委主任於秀麗就來了,說看看,就走了。中午放學的女兒劉瑞進屋換上吊帶家居服,不一會兒,杜蒙縣國保大隊長林家威、警察扈劍龍、劉芳武等三十幾人就闖進我家,林家威進屋就把我丈夫反手按在窗台上。我問他們這是幹啥,隨即上來兩個警察把我也按住了。當時女兒阻止警察抓人,警察就拿胡椒噴霧,噴孩子的眼睛,孩子眼睛都睜不開了,他們把孩子也按在地上,七十歲的老爹嚇得直發抖,八歲的兒子嚇得躲起來了。

    十六歲的女兒就穿著吊帶家居服,光著腳丫被警察綁架走。住在一個院裏的小叔子劉福澤、弟媳趙明靜也被綁架。當時在我家抄走了電腦、打印機、刻錄機,還有小叔子的麵包車、現金一萬元,就連丈夫錢包內的七百多元錢也被洗劫一空。女兒在公安局被審問時,一個警察竟然用手去拽女兒的家居服吊帶,在女兒的正色呵斥下,警察才住手,女兒第二天被放回家;小叔子劉福澤被勒索了一千元,關押一個月後才連車帶人放回家。

    我和弟媳被非法勞教;丈夫被法判刑十年

    我和弟媳趙明靜被非法勞教兩年;我丈夫於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日被杜蒙縣法院非法判刑十年,至今還在黑龍江省泰來監獄被迫害;我老爹由於一家人的被綁架而受到驚嚇,一病不起,在我勞教期間含冤離世。

    從杜蒙縣往哈爾濱戒毒所送的那天,女兒和親屬去看守所看我,押著我的警車在前面開,女兒一人在車後哭著追,一下摔倒,車上的扈劍龍催促司機快開。每到接見日,女兒都到哈爾濱戒毒所看我,一次天下小雨,女兒打著傘站在大門外,勞教所就是不讓見,孩子哭著走的,我在院內四樓上遠遠看到孩子邊走邊抹眼淚。

    勞教所讓我們沒日沒夜的幹活,做奴工。在衛生條件極差的車間裝牙籤、做衛生筷、小孩喝飲料的吸管,烤肉串的竹籤,還有婦女用的衛生藥球,直到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我回家。

    很多人明知法輪功學員都是善良的好人,中共不法人員為了職務、為了飯碗、為了自保,昧著良心犯罪。我只把江澤民列為控告對像,是想給其中還有可能改過的人留下希望與機會,因為他們也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犧牲品,如果不能改過,惡報的下場是慘烈的。控告江澤民,也是在為他們鳴冤。江澤民是這場迫害的始作俑者,是造成眾多世人犯罪的罪魁禍首。作為中國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肩負著維護憲法、匡扶正義、除邪滅亂的重任,現在該是把江澤民押上審判台的時候了。


    兒女修煉大法遭迫害 慈母控告元凶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十日】黑龍江省伊春市金山屯區八十九歲的婦女許桂榮,七個兒女多人修煉法輪大法,一家人以「真、善、忍」為修煉準則要求自己,善待他人,身心健康,沐浴在法光之中。中共迫害法輪功後,許桂榮的幾個兒女都遭迫害,更有大女兒被迫害離世。現在老人向最高法院、檢察院送交了發動這場迫害的元凶江澤民的控告書。

    下面是許桂榮老人的自述:

    我今年八十九歲,老伴去世早,我有七個兒女。修煉法輪大法前,我體弱多病,天天去醫院看病,打針吃藥也不好使,兒女們把我領向大法修煉的路。我每天和兒女們學法煉功,不但病好了,沒念過書的我能通讀《轉法輪》,看書不用戴花鏡。我們以真、善、忍為修煉準則,善待他人,身心得到了健康,道德品質得到了提高,無病一身輕,整天其樂融融,沐浴在法光之中。

    然而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出於妒嫉一意孤行,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迫害,我和同修多次去公安、信訪政府講真相,討說法。九月份,我同三女兒等同修進京上訪,回來後聽說大女兒一家六口人都被抓並判勞教三名。

    大兒子被非法關押半年多又被勞教迫害;

    二兒子被非法關押看守所裏,兒媳婦也被辦洗腦班。

    二女兒也被抓進看守所。

    三女兒一家三口多次被抓、被勞教,家裏的東西都讓公安警察非法拿走。他們到現在還在外地四處奔波,無定身之處。可公安還在通緝他們。

    四女兒被抓進看守所四十九天,那時她的女兒還不滿五歲,我常想起這些事總會痛心不已。

    那些年,我三兒子經常給哥哥、姐姐、妹妹往看守所送衣、食、被褥,低三下四求看守所警察給一點方便,經常受到看守所警察們的百般刁難,無奈之下只能買好煙好酒來通融,只是為了把衣、食、被送進去,不讓家裏人遭罪。

    我可憐的大女兒因在哈爾濱戒毒所遭迫害三年,受盡了難以承受的酷刑回家後,身體一直不好,於二零零四年去世。

    我這個當媽的多麼心疼我的孩子,躺在床上一想到孩子們就徹夜難眠,輾轉反側,每天都提心吊膽以淚洗面的日子。孩子他們沒有罪,這十六年的非法迫害,我和家人的精神和肉體上都受到了嚴重的打擊和創傷。


    遭十年冤獄 遼寧省營口市金翠香控告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十日】2015年8月23日,遼寧省營口市鱍魚圈區金翠香向最高檢察院郵寄訴狀,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

    今年49歲的金翠香女士原為遼寧省四七五化工廠302車間工人。她堅持信仰法輪功,於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判刑十年,在冤獄中遭奴役折磨,被熬鷹(剝奪睡眠)、針扎等。

    以下是金翠香在訴狀中陳述的事實:

    我是一個普通工人,一九九五年下半年我喜得大法,修煉以後偏頭痛、腰痛等疾病都不翼而飛,自此,法輪大法好,深深扎在了我心靈最深處。在生活中處處按真、善、忍要求自己,不撒謊,不做假,做個真正的好人。

    在看守所遭折磨、野蠻灌食,被非法判刑十年

    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八日,警察突然闖進我和同修租的農屋,並恐嚇喊著讓我們跪下,我不跪,鼻樑被警察打出一條口子,鮮血直流;(當時只認識一個叫張明華的警察)在雙塔區政保科,我被警察白文友用電棍電臉部,當時鼻樑的口子已經腫起來,不斷地滲血水,他用下流語言辱罵我;在被送往朝陽市看守所途中我跳車,被抓回車上後,張明華一拳打在我的太陽穴上,我被打的眼冒金星。在看守所,還有同修被關押在那裏,那時馬上就要過大年了,我們集體絕食反迫害,我也被強行灌食,牙被撬鬆動,插管到胃,幾乎窒息。

    當時看守所女號鐵門中間有一條鐵鏈子,平時提審犯人,開門有時開鐵鏈、有時不開,犯罪嫌疑人就從鏈子底下鑽來鑽去,法輪功學員不鑽,有一次,朝陽一個叫李淑萍的法輪功學員不鑽鐵鏈子,她被警察拖出去暴打,整個走廊裏只有那恐怖的皮管子聲迴盪,回來看到她渾身被打的青一塊紫一塊。

    朝陽市雙塔區中級法院以十箱不乾膠真相粘貼為憑,將我和另一同修非法判刑十年,我們都沒有在判決書上簽字。

    遼寧女子監獄酷刑:熬鷹、不讓睡覺、針扎……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七日,我被送到遼寧女子監獄迫害,當晚在入監隊五塊錢買一個盒飯吃。當時我梳一根馬尾巴辮,入監隊犯人一剪刀下去,我的頭髮變成了所謂的「齊耳短髮」。第二天被分在當時的三大隊三小隊(在二零一一年時當時的三大隊改編號為現在的一大隊),後調到三大隊四小隊迫害,當時的隊長叫高楠。在那裏我不承認自己是罪犯,不說報告詞,高楠就把我銬在暖氣片上,我只能蹲著。

    獄警下班了以後,高楠拿一根手縫針企圖扎我的手指肚與手指甲之間的指縫,我不配合,她沒有得逞。晚上犯人收工了,洗漱熄燈後,二十二點我被領到水房子坐小凳,地上濕漉漉的都是水,有倆個犯人監視我,她們每兩小時換一班,一直到天亮犯人們起床洗漱,再讓我去我的床鋪邊繼續坐小凳,稍有瞌睡、就被推醒,白天和其他犯人們正常出工,一天一天的這樣熬下去。為了達到讓我認罪,高楠綁架了四小隊全體犯人都參與迫害我,逼我認罪。

    那時早六點半出工,晚九點收工,中午不休息,犯人們白天幹一天活兒,晚上還要看管我熬夜,因此她們恨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時間長了,辱罵、毆打學員,不許學員入廁經常發生,這種黑天白天不讓睡覺的迫害酷刑,叫「熬鷹」,過了三至四天,我看見高楠了,我對她說:睡覺 、吃飯、入廁是維持人生命的權利,我有睡覺的權利。她無言以對,匆匆走開;熬的時間長了,真是頭暈腦脹,頭重腳輕,過了半個月,我被迫轉化,過了一個月,我寫思想彙報告訴隊長,聲明我的轉化作廢。

    剛入監時,我父親千里迢迢背一大袋子生活用品去女監看我,高楠隊長只拿了一件棉線的上衣,一件手織的毛衣(毛衣後來不讓穿),短褲都沒給我,當時家裏捎了二包(二塊五一包)的最廉價的衛生巾,也被她剋扣下來,一直都沒給我。二零零一年我後找的第二個丈夫單方面提出離婚,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辦了離婚手續。我被淨身出戶,一分錢沒有。

    我的父親患骨癌需要錢治病,但父母每年還給我存五百至六百元生活費,每月平均五十元,五十元只夠買牙膏和衛生紙,當時伙房每週只有二頓是細糧,週二中午米飯,週五晚上饅頭,其它都是玉米麵粥、窩頭,經濟條件好的犯人可以在超市選購食品,我沒有錢,監獄給甚麼飯就吃甚麼飯。

    超時超強度的奴役

    對認罪犯人的「改造」:監獄每月給犯人簽考核分,五分至十五分,得到一分相當減刑一天,月月積累攢到三百六十分,可減一年刑期。

    監獄改造犯人分兩方面:思想改造和勞動改造,思想改造是每月犯人寫一份思想彙報,靠近隊長,服從管理,表決心之類。勞動改造就是強制參加勞動,不得裝病。《監獄法》規定:犯人每天勞動時間不超過八小時,中午有休息時間。我在女監呆了九年的時間,九年中,中午有休息時間的不超過一個月,為了追求產值,我所在的三大隊午休時間也逼迫幹活,還不僅僅如此,二零零四年夏天趕一批活兒,連續加班三天三夜,吃睡都在車間,加完班渾身起一身熱痱子,奇癢無比,當時的生產科長叫王宏雲。

    每次省監獄管理局來檢查,事先大隊就知道了,當天先收拾衛生,把機台用線調齊,機台案板都整整齊齊的,隊長安排聽話犯人回話,若領導問吃的好麼,要回答吃的好;睡的好嗎,回答「睡的好」,中午休息麼,回答「中午休息」。在二零零七年以前,三大隊是早六點半出工,晚九點收工,中午不休息,週日不休息;伙食每週二次細糧,週二中午米飯,週五晚上饅頭,其它都是玉米麵粥、窩窩頭,窩頭又酸又硬,平時菜裏沒有肉、沒有油。最難聞的是凍白菜湯,當凍白菜湯抬進車間裏時,那氣味都熏人,無法想像如何下咽。這樣的伙食,每天還強制勞動十三個小時,產值是搶活兒搶出來的,整個車間機台飛轉,節奏飛快,吃飯也可以說是搶飯,為了節省時間恨不得把飯倒到胃裏邊去,節省時間就是為了搶活幹,每天的生產定額都是極限。

    被關押人員如同籠中飼養的動物一樣,餵的是豬狗食,披星戴月早出晚歸,掙的是監獄滾滾的財源。三、四大隊對外稱「寧大服裝廠」,服裝廠共有十一個小隊,有裁剪、包裝,八條流水作業線,我所在的四小隊加工過上衣、下衣、裙子、工作服、棉服、雨衣、勞改服、警服等。拿警服來說吧,一件警服加工費五十五元,市面可賣三百至四百元(有棉膽)每天小隊定額一百六十至一百七十件,每天產值近千元,服裝廠八條流水作業線日產值近萬元,寧大服裝廠每年上交女監產值都名列前茅,《女監報》二零一二年報導女監年終上繳產值二億元。

    二零零七年以後,女監被評為司法部部級文明標準監獄,出工時間改為早七點,晚七點收工,實際上早六點四十五出工,早七點時已經正式幹活了,中午不休息,週六週日休息一天。

    記得二零一一年一次省監獄管理局來檢查,收拾衛生之餘,每人下發一張作息時間表,要求人人都得會背,早七點至七點半早餐,七點半至八點半學習時間,八點半至十點勞動時間,十點至十點零五分眼保健操時間,十一點半至十二點半午飯和午休時間。那一天,隊長孫爽找到我問我,如果有人問你,午休嗎?你怎麼回答,我說沒午休,她說你不能這樣說,我說中午沒休息,這能撒謊嗎?

    為了減刑,那些勞改犯在隊長面前表現,隊長讓怎麼說就怎麼說,讓撒謊就撒謊,明知中午不休息,都得說中午休息了,因為她們要得分,服從隊長才能得高分,監獄教會犯人造假,撒謊臉都不會紅一下。我問隊長,休息時間有,為甚麼不休息呢?她說:你可以休息,我問別人呢?她替她們回答說,她們不願休息。

    在監獄的高牆內日復一日 、月復一月、年復一年重複著超時超強度的勞動,被無償榨取勞動成果的犯人們每月簽分的時候,都說謝謝隊長,鞠躬行禮。所謂的「勞動改造」不過就是嚴懲體罰,超時超強的極限勞動,體現出監獄毫無人性的改造迫害手段,更不用說教育人要誠實了;警察變異的觀念是:「誰請你們來的,是你們自己來的!」

    在監獄說改造也許就是把一個曾經犯過錯的人改變成更加不知羞恥的「動物」!而對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更是登峰造極。

    我認清了監獄的暴力手段:欺騙、欺詐、虛偽,無償的榨取我們的勞動成果。在二零零六年以後我拒簽考核分,每月都拒簽,告訴隊長改造與我無關,我不能欺騙別人,更不能欺騙自己。


    長春青年的自豪

    文/法國法輪功學員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十日】法國埃菲爾鐵塔景點,中國大陸遊客每天都是絡繹不絕,幾百人、上千人、多時幾千人,似潮水湧來。退黨義工們,一天也沒停止過為大陸遊客講真相勸三退。許多遊客紛紛接過講述法輪功真相的報紙、有的主動拿報紙和三退。

    圖1:法輪功學員在巴黎人權廣場講真相,人們圍著法輪功的信息台了解真相
    圖:法輪功學員在巴黎人權廣場講真相,人們圍著法輪功的信息台了解真相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日這天,大陸遊客依然川流不息。有拍照的、有去餐館吃飯的、有看真相週報的,有一輛大巴車下邊站著十幾個遊客,義工走過去給他們講真相。義工走到一個三十多歲的小伙子身邊打聲招呼:「你好!年輕人。你小的時候是不是戴過紅領巾、入過團、現在是黨員吧?你三退保平安了嗎?」小伙子說:「我是黨員,為甚麼要退?」

    義工說:「中共從一九四九年建政以來,歷次運動害死八千多萬人,是兩次世界大戰死亡人數的總和。善惡有報是天理,老天要用天災人禍等報應中共,你曾經舉著拳頭發誓,要為共產主義奮鬥一生,為共產黨奮鬥。中國人都懂,誓言是不能隨便發的,是要負責兌現的。天要滅中共時你是它的一分子,所以勸你趕緊退出黨團隊保平安。送你個名字把它退了保個平安好不好?」

    小伙子兩眼一亮說:「你說的我都聽明白,很有道理,共產黨是太壞了,我恨它。你不用送我名字,我用真名退!」義工肯定地說:「好,你會有福報的。」義工再給小伙子旁邊的其它幾個人講,這個人說:我用真名退。那個也說:我也用真名退。就這樣,用真名退了六個人。

    這六個人又分別把其他人拽過來,對著義工說:你給他們也退了吧。義工給他們詳細地又講了一遍為甚麼要三退,這幾個人是用化名都退了,退完後一再說謝謝。

    第一個用真名三退的小伙子,臨上車時很禮貌而鄭重地對著義工說:「我是長春人,我為長春有個李大師這樣的名人而自豪!謝謝。」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10/11/153181.html>


    青年大法弟子:我的心聲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十日】那是一個平常的夏天,媽媽被一群身穿警察服的人帶走,從此原本安靜、美好的生活被打碎,天空也變得不再那樣清澈、蔚藍。這一切都源於一個魔頭發動的一場迫害,這魔頭就是江澤民。

    一九九八年,我十歲。在我的記憶裏,不僅有一場無情的洪水,更多的是媽媽修煉法輪大法,從此生活發生改變。

    一九九八年之前,我對家的記憶更多的是:爸媽無休止的吵架和媽媽日漸蒼老的臉。那時的家裏非常不太平,爭吵和打架成了家常便飯。在我兒時記憶裏揮之不去的是,爸媽吵完之後,媽媽總會去家裏飯店的一把椅子上坐,然後拿起一瓶酒或者點起一根煙,這種場景是在平時根本看不到的。我總是穿著小拖鞋,跑去勸媽媽,媽媽會說:乖,你先回去睡。那時的我雖然懂的不多,但卻覺得我的世界要崩塌了一樣,常常蒙上被子偷偷的哭。記得有一次從縣裏回來,書包裏裝著自己做了好幾天的明信片要送給爸爸媽媽,可是打開門的時候我竟然差一點沒有認出來那是自己的媽媽。媽媽正坐在門口的一把椅子上,穿著一身綠色的西服,一張蒼老無神的面孔,這個畫面被深深的印在了我的腦海裏,一直到現在。

    那時的媽媽也在追尋精神上的寄託,帶我去過寺廟,也學過氣功。可是最後發現甚麼都沒有改變。直到一九九八年媽媽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一切都改變了,變得從未有過的美好。

    自從媽媽得法,她便知道,大法正是她一直在找尋的。她帶著我一起學,早起煉動功,晚上學法,學完法還要煉一會兒靜功。每天媽媽騎著大自行車,我騎著小自行車往返於家和煉功學法點之間。有時還會去其它地方參加洪法活動,那時是我兒時記憶裏最美好的一段時光,也就是在那時大法在我的心裏埋下了種子並生根發芽。

    從師父的講法中,我知道了「真、善、忍是衡量好壞人的唯一標準」[1],我開始覺得大法的偉大並按照大法去要求自己,凡事站在別人的角度去考慮問題。

    此時此刻我的家也在悄然發生著變化。爸爸從一開始的反對,到後來的不管不問不參與,再到後來也走進大法修煉。一切都在大法中歸順,一切都在向著好的方向發展。從小到大爸爸給我的印象就是聰明,凡事總能想出辦法,為人特別好,也是我小時候崇拜的偶像。但是他脾氣火暴,愛喝酒。直到他走進了大法,開始跟我們一起學法、煉功,還非常積極的做著洪法的事,他的煙酒也在那時徹底的戒掉了。從那以後再沒有聽到過他們吵架了,爸爸更是逢人便說大法的好以及對他自身的改變。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晚,新聞開始鋪天蓋地的誣蔑大法,這怎麼可能?我心中一個大大的問號,我相信只要接觸過大法或者接觸過大法學員的人,都不會相信電視上所說的。媽媽還有同修決定要去北京上訪,去說清這件事情。我也想去,可是媽媽沒有同意,最終她和幾個同修一起去北京上訪。

    沒過多久,媽媽就被綁架回來了,並且關在公安局。讓家屬去勸說媽媽放棄大法不要修煉,只要寫保證就可以回家。那時很多親屬都心疼媽媽,勸媽媽不要再煉了,只要簽字就可以回家了,而我始終沒有說出一句讓媽媽放棄的話,因為我知道大法是正法。我實實在在的感覺到了家庭的變化,不能因為外界的壓力而做出對不起大法的事情。媽媽頂著巨大的壓力,一直正念很足。

    後來媽媽被非法勞教了,從此我的天空失去了顏色。媽媽不在,爸爸一個人既當爹又當媽的照顧我,後來考慮到學業把我轉到市裏去念書。也是從那時起我長大了,不再是那個一天到晚就知道玩的孩子,開始認真的去學習。後來爸爸也不在我身邊,我真的成了無依無靠的人。雖然親戚們對我都非常好,但是對我越好我就越感覺到不自然,也就更加的拘謹。開始變得自卑,說話辦事都變得處處小心,生怕給別人留下壞的印象。那段時間的日子真的是灰暗的,活的很累,總有一種寄人籬下的感覺。

    過年了,也是在二姨、老姨家過年,看到別人家人團聚我的心裏更是酸酸的。遇到委屈沒有人說,只能自己憋在心裏。遇到困難只能自己想辦法去解決,再也沒有可以讓我撒嬌的人。也是第一次感受到世上只有媽媽好。初中畢業的時候,我想請要好的同學吃一頓肯德基,但是兜裏沒有錢,又不好意思向二姨要,最後想了一晚上,沒辦法了,硬著頭皮跟二姨說想要一百塊錢,二姨連問都沒問就立即給我拿了。拿到錢的我心裏既高興又傷感。

    我在外面求學的日子難,媽媽在被非法關進的監獄勞教所裏的日子更是度日如年。媽媽被用刑,身體上折磨,精神上摧殘,逼迫她放棄修煉大法,但是媽媽堅定修煉大法的心始終沒有動搖。一群好人被關進了監獄,卻要所謂的轉化,讓他們放棄自己的信仰,放棄做人的底線。這也許只有在中國這片沒有信仰、道德淪喪的土地上才會發生的事情吧。

    從原本幸福平靜的家到後來的支離破碎,都源自江澤民發動的七二零對修煉大法人的迫害,一群做好人的人,對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的人卻被這樣對待。媽媽一年後回來了,後來在一次出去做大法資料的時候又被綁架。在看守所裏,媽媽用絕食來抗爭這種非法扣押大法弟子的行為。在絕食的第十天,媽媽被送進醫院並安排警察看守,晚上媽媽無視熟睡的警察自己走了出去。後來媽媽講她一直都不承認這種對大法弟子的迫害以及非法關押。輾轉來到市裏,最後因為資料點出了問題最終又被非法勞教三年。直到現在媽媽回來,一共被非法關押四年多。這四年多的時間更加堅定了媽媽的正念,我雖然脫離了學法的環境,但是一年多的學法深深的印在了我的心裏,讓我在沒有父母的日子里路走的正。

    現在媽媽回來已經有十年了,爸爸也從新走進大法,我也會經常做一些真相資料。

    在媽媽被非法勞教的那段時間,爸爸脫離了學法環境,也漸漸的變回了之前的自己。開始酗酒,最後肝硬化,眼睛是黃的,腿是腫起來的。但是他始終都知道大法好,就是自己做不到。在媽媽回來後,爸爸也開始慢慢的回到大法修煉中,以前喝酒導致的各種病也都消失不見了,現在整個人也容光煥發了。

    感謝大法,給了媽媽的一次新生;感謝大法,給了爸爸健康的身體;感謝大法,告訴了我真、善、忍以及為他人著想,讓我在以後的道路上走的正。

    我現在要舉報江澤民這個元凶首惡,是他發動的這場迫害,凌駕於法律和道德之上,讓無數家庭支離破碎,讓社會道德淪喪,他必須要承擔法律責任。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10/23/153355.html>


    支走律師 吉林永吉縣法院偷偷對李仙英開庭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省報導)法院只提前一天通知當事人家屬開庭的消息,開庭當天以檢驗證件為由使律師無法及時趕到法庭,在律師和家屬無法到庭的情況下,法院偷偷開庭。這就是吉林省永吉縣法院上演的做賊心虛的鬧劇。

    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早,吉林省永吉縣城南派出所夥同永吉縣公安局、610人員到法輪功學員李仙英家非法抄家,並綁架李仙英,搶走她的個人物品。

    李仙英被綁架到吉林市洗腦班迫害,後來被轉入紅旗看守所關押,七月八日,警察強迫李仙英到婦幼急救中心醫院體檢,並勒索家屬拿體檢費二百多元。然後就再沒給家屬任何批捕等手續和消息。

    九月二十九日李仙英的女兒決定給母親請律師,並用郵政快遞寄快遞告訴母親。永吉縣公安局、610得知李仙英女兒要請律師的消息。

    中共人員明知對法輪功學員的審判是違法的,所以才害怕律師的介入,更害怕律師從法律的角度依法揭穿他們違背了哪條哪款現行國家的憲法和刑法。所以十一假期剛過,也就是十月八日,法院通知家屬將在十月九日九點半開庭,違反了應該提前三天通知家屬之規定。

    當天水電社區有兩個工作人員前來勸阻,李仙英女兒不為其誘騙,執意為母親請律師。接著這兩個社區工作人員又帶來一個人,說是所謂的法律顧問,說甚麼請律師沒用等話。

    當律師於九號八點多向永吉法院遞交了李仙英女兒的委託書時,所有證明齊全的情況下,那位法律顧問以驗律師證為名刁難,然後主審法官鞠文堯委託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中心的張琢帶領去司法局驗證。

    司法局四零一室政治處的張麗娜進行驗證,合格後,給法官打電話,法官那邊就是一遍一遍的重複問驗證結果,張麗娜一遍一遍的答覆,驗證了,合格了,電話那邊就是問,延誤時間不掛電話。

    等電話打完後律師馬上到法院,見不到法官鞠文堯,給他打電話不接,只有工作人員告訴開完庭了。

    家屬和律師被支開,一個家屬都不在旁聽的情況下草草開完庭,這就是中共的法院!

    執法犯法,違反法律程序,違背律師權益,剝奪公民的合法權利,永吉縣法院和法官鞠文堯的行為是違法的,作為公民有權維護自己的權利,一定會依法追究。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10/30/153440.html>


    修煉法輪功絕症痊癒 於桂敏被中共關押構陷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富拉爾基區於桂敏、楊秀花5月1日被富拉爾基紅岸派出所警察綁架,已有5個多月。

    於桂敏曾患有嚴重的格林巴利綜合症,醫學上沒有任何辦法,無藥可治,全身癱瘓,在瀕臨死亡的情況下2008年她修煉了法輪功,就發生了奇蹟,僅僅二個月後病全好了。

    她按法輪大法教導的「真善忍」要求自己,變得善良、寬容、處處為別人著想。她想把法輪功祛病健身和教人做好人的真相告訴所有人,讓被病痛折磨的人像她一樣得到健康。

    可是當她把自己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的事告訴別人時卻被抓捕關押,在看守所被暴打後,又被銬上六十八斤重的腳鐐手銬,手被反銬又和腳連上,當綁架她的警察提審時看到於桂敏身上酷刑的傷痕都覺得慘無人道,充滿了同情,於桂敏告訴警察:大姨不恨你,不怨你,你們是被謊言欺騙的。

    在看守所楊秀花因為沒有犯罪拒絕穿號服,管教警察指使在押人員對她拳打腳踢,臉被打腫了,下巴打掉,受盡犯人的欺辱、虐待。這樣的好人正面臨非法庭審,所謂的案子到了法院,家人已聘請了律師做無罪辯護。

    地址:齊齊哈爾市富拉爾基區法院  郵編:161042  民興路35號
    富拉爾基區法院人員名單: 0452---6915743
    王萍(法院院長)
    蒼松(副院長)
    關大群(副院長)
    張弛(副院長)
    劉灃(立案庭庭長)
    曹楊(立案庭副庭長)
    崔宛虹(立案庭審判員)
    黨軍(立案庭審判員)
    周姍(立案庭法官助理)
    劉亞軒(執行局局長)
    劉慶華(刑庭庭長)0452---6921817
    邱紅(刑庭副庭長)
    高佳紅(刑庭法官助理)0452---6911896
    洪濤(刑庭助審員)0452---6911896
    吳濤(刑庭法官助理)
    陳聯慧(刑庭法官助理)
    張永剛(審管辦主任)
    劉笑宇(院長助理)
    郭芳(監察室副主任 )
    溫豔華(行政庭副庭長)
    徐萍(審監庭副庭長 )
    王路(紀檢組長)
    張麗娟(黨總支副書記)
    於紅興(行政庭庭長 )
    吳豔紅(審監庭庭長)
    朱喜鈞(執行局負責人)
    李李(執行局法官助理)
    劉廣富(執行局書記員)
    宿茂國(執行局書記員)
    趙文哲(執行局書記員)
    王立娟(政工科科員)
    單鑫星(政工科科員)
    趙剛(書記員)
    王然(辦公室副主任法警)
    周寶利(辦公室主任法警)
    劉玙慧(辦公室科員)
    欒鳳閣(辦公室科員)
    王龍懷(民庭副院長)
    王欣(法警)
    劉璽東(法警)
    魏亮(法警)
    關中華(法警)
    陳穎(審管辦審判員)
    邢樹新(民庭院長)
    高波(民庭審判員)
    楊力(民庭助審員)
    岳可(民庭助審員)
    苗剛(信訪辦)
    劉佳琦(民二庭書記員)
    劉玉華(民二庭助審員)
    王英凱(民二庭助審員)
    陳衍如(民二庭助審員)
    劉豔蕊(民二庭法官助理)
    吳昊(民二庭法官助理)
    李爽(民二庭書記員)
    齊齊哈爾市富拉爾基區紅岸派出所:電話號碼0452---6883327 地址:和平大街180號 郵編:161041
    主要參與的警察:李瑞新(所長)、張井剛、李達
    所長:李瑞新 電話: 15546676999
    民警:閆建國 電話: 15164642940
    民警:周宇 電話: 13803603527
    民警:李富嬌 電話: 15845220101
    民警:張寶祥 電話: 13845212508
    某某:13704614233
    民警:劉成立 電話: 15845229417
    民警:趙玉東 電話: 13904622069
    民警:寒兵 電話:18846321717
    民警:潘耀鵬 電話:14745664541
    民警:劉一龍 電話:13945251258
    民警:張家明 電話:13704614233
    民警:張玉清 電話:13945231234
    齊齊哈爾富拉爾基區公安局局長張學柱
    副局長郝俊峰13304520199
    政委郭士波
    李金才15845218767
    齊齊哈爾看守所電話號碼0452-2487733  郵編161000
    齊齊哈爾看守所所長李麗傑
    李進則13946285789
    女監管教韓淑芬13796333442
    女監管教劉實秋  程麗


    北京平谷區法院欲對三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北京報導)北京市平谷區法院2015年9月22日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馬佔全、賈鳳芝、王建福。三人都堅持修煉法輪功無罪。辯護律師也從適用法律、事實依據、犯罪構成要素以及歷史責任等角度闡述了信仰法輪功合法,持有法輪功資料合法。然而律師的專業辯護及當事人事實陳述,所謂合議庭都強行不予採納,最後法官以一句「擇日宣判」草草收場。

    在法庭上,所謂公訴人廖璐所提供的依據都是甚麼「通知」、「決定」、「解答」、「解釋」以及被已取締的勞教說事,根本不顧事實。兩位律師一一回應,指出這些法輪功學員都是公認的好人,沒有做過任何一件危害他人的壞事,反而經常做好事。公訴人無辯詞。

    法輪功學員馬佔全在陳述中說:你是無神論,我是有神論,你審判怎麼達到公正。我按真善忍要求自己工作中任勞任怨、兢兢業業,處理了很多難解的問題……這時法官就一再呵斥打斷他的自辯,不讓說。律師要求下也不讓說。馬抗議法官不公正,不讓人說話。

    法輪功學員賈鳳芝在陳述中說:公訴人將我是否認識人作為證據,我認識誰不違法,認識誰是我的權利。現在習主席提倡依法治國,憲法有信仰自由、集會、宣傳等等自由,我們沒有危害任何人,反而對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我沒有犯罪,希望法官依法辦案。

    法輪功學員王建福當時已絕食四天,身體較虛弱,他在陳述中指出:公訴人把「保證書」等(壓力下寫的東西)作為證據,我不承認、不認可。家裏東西是從我身上搜去鑰匙後搶去的。我沒有危害社會,不構成犯罪。

    王建福的妻子張志雲作為辯護人也一再指出:法輪功不是某教,不違法,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憲法沒有任何一條說法輪功違法,這一切都是栽贓陷害,應立即無罪釋放。

    然而律師的專業辯護及當事人事實陳述,合議庭合議結果都是強行不予採納,最後法官孫國立以一句「擇日宣判」草草收場。

    法輪功學員馬佔全、賈鳳芝、王建福於2015年1月7日下午因向鄉親免費贈送四本掛曆,被警察綁架、抄家。參與綁架警察有北京平谷區公安局國保大隊、平谷濱河派出所、漁陽派出所。

    參與迫害的單位和個人:
    區號010

    1、北京市平谷區檢察院:
    地址:平谷區府前西街11號,郵編101200
    此案代理檢察員廖璐 公訴一處 辦公電話:01059559060
    檢察院領導
    賀 衛 59559001  18600851001 69969106
    段福華 59559002 69681155 18600851009
    張樹成 59559003 51321876 18600851003 69964775 13801050671
    李連生 59559005 69953169 18600679886 69968235 13671337369
    黃立民 59559006 69966832 18600851006
    支宏偉 59559007  18600851007
    唐福東 59559008  18600851008 69964775
    鄭 旭 59559009   69968235
    陳平 副檢察長 69969221 13801228727
    趙澤臣副檢察長 69964773 13311511075
    王發 副檢察長 69964779 13901135433

    2、北京市平谷區法院:
    地址:北京市平谷區府前西街21號 101200
    房間號 祖鵬 院長 010-69961881  01069966888
    1217 白雪英 刑庭庭長 010899666531  01089989299  18600311178
    1217 孫國立 刑庭審判長 01089966505  01069953886  18600311171
    1217 何雨亭(女)書記員 01089966541  18600311050
    內勤   岳冠華(男)
    刑庭其他人員:
    1224 武 林 審判長(2015年被調離,不知去向) 010899666506 01069393897 18600311172
    內勤 宋文欣  010899666548  15201517593
    1217 鄭淑君 副庭長 899666532  18600311179
    1217 劉光輝  899666503  18600311169
    1217 胡安華  899666539  18600311175
    1224 張振龍  899666508 69965295 18600311176
    1224 張江維  899666509 61947284 18600311173
    張 雷            13426256505

    3、北京市平谷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
    電話:010-69962880
    地址:北京市平谷區公安局(府前街21號)郵編101200
    催金旺 國保隊長 手機13501175820 辦公69962623 家庭69966781 值班室69962608
    王春豔 國保政委 手機13911930647 值班室69962608
    張大明 國保副隊長手機13701017662 辦公69962880 家庭89987786 值班69962608
    張金海 國保副隊長手機13501007694 辦公69962880 家庭69951753 值班69962608
    王衛東(音)
    屈愛東(2015年被撤職) 家庭住址:北京市平谷區建設街丁5號樓1單元9號

    4、610辦公室  地址:北京市平谷區府前街9號 郵編:101200
    池寶義 政法委副書記,主任 手機13911837783 辦公室69968255 家庭69933268 值班69962902
    ---2015年調離,現在頭子是梁某,成員有:倪某(男)、王小琴(女)等

    5、北京市平谷公安分局
    地址:北京市平谷區府前街21號 郵編101200
    田長豐 局長 手機13801116679 辦公69965506 值班69962608
    李寶剛 政委 手機13301363339 辦公89986665 值班69962608
    王寶倉 副局長手機13910801156辦公69962266 值班69962608
    張沛華 警務督察大隊大隊長 手機13910213986 辦公室69962646 家庭69953116 值班69962608

    6、北京市平谷區公安局預審大隊(一、二、五等多個預審室參與迫害)
    地址:北京市平谷區衛平路59號101200
    領導     手機     宅 電   專電號碼
    主管分局長孫國進13501179550
    大隊長 劉俊清  13910607748   69953969  89989066或52099(內線)
    政委  王彥忠  13701097736  69969825  69963960
    副隊長 周連啟  13701286238。
    副隊長 張文林  13601350693   61997828   52091
    副隊長 胡向輝  13910627820   69980060  52091
    副隊長 曹衛東  13501007663   89997625   52080
    科長  馬衛賓  13716306520   69967292  52080
    參與的預審  民警    手機     宅電    專電號碼
    預審室  民警    手機     宅電    專電號碼
    一預審室 張磊  13910759333  69982619   89972131/52131
    一預審室 胡殿軍 13661093192  69986165   89972131/52131
    一預審室 楊少傑 13810250106  69931196   89972131/52131

    二預審室 王曉傑 13911930569  69976989   89972132/52132
    二預審室 施軍  13601287191  69953335   89972132/52132

    三預審室 李曉波 13601381379  89982001   89972133/52133
    三預審室 劉進軍 13701090233         89972133/52133
    三預審室 王棟  13911833444  69953776   89972133/52133

    四預審室 趙偉  13911933262  89993727   89972134/52134
    四預審室 胡旭濤 13810897871  69960690   89972134/52134

    五預審室 王馨  13801016299  69932666   89972135/52135
    五預審室 劉曉旭 13716201264  60920029   89972135/52135

    六預審室 齊長松 13801130236         89972139/52139
    六預審室 徐雪東 13911263893  69989435   89972139/52139

    七預審室 王德全 13311511036  69903763   89972159/52159
    七預審室 劉建  13901370551  69980110   89972159/52159
    七預審室 羅金伶 13716063823  69921370   89972159/52159

    治審一室 陳明輝 13701383122  69971898   89972137/52137
    治審一室 張欣  13601216822  60927081   89972137/52137

    治審二室 馬濤  18601990099  69987818   89972137/52137
    治審二室 梅許珍 13901366103  69964828   89972137/52137
    治審二室 王甫貴 13801009993  69972018   89972137/52137
    治審二室 蔡英培 15810169311

    內勤室  付英鵬 15300108818  89982994   69962846
    內勤室  楊國芬 13911410491         69962846
    內勤室  張利生 13811071079  69936023   69962846
    內勤室  苗潤永 13910807185  69974636   69962846
    內勤室  曹滿良 13621276401         69962846
    值班室                    69962694

    7、政法委  地址: 北京市平谷區府前街9號 101200
    閆維洪(2015年調至政協任主席)手機13901240899家庭69969777
    李寶峰 區委副書記,現任政法委書記 辦公室69979181 值班69961927
    王鐵銘 副書記,維穩辦主任 手機13701225601 辦公室69965389 家庭69932828
    韓利榮 綜治辦主任,流管辦常務副主任 手機13911309109 辦公69961309 家庭69966221
    劉顯武 常務副書記,綜治辦主任 手機13701250282 辦公室69965773 值班69961927
    曹伯利(2015調動到檢察院) 政治部主任 13911925053 辦公室69961310 69976722 值班69961927
    楊志華 副書記,國安辦主任 手機13911517737 辦公室69963881 家庭82725661

    8、司法所
    郭明山 局長 手機137012115885 辦公69967348 值班69962620
    王進寬 副局長 手機13611132166 辦公89986707
    王學芝 紀檢書記 手機13601298757 辦公89986706
    李玉珍 副局長 手機13581831535 辦公89986915 家庭69953035
    孫國興 副局長 手機13641036376 辦公89986704 家庭69979191
    唐福東 調研員 手機15311115819 辦公89993077 家庭51320915

    9、平谷看守所:北京市平谷區衛平路59號 101200
    所長 王輝13601371936 辦公69979071 家庭69953989 值班69962608
    政委:胡松
    副所長:宋四海:辦公電話 89972166、
    劉海升、
    王懷勝:13910261552
    接待室 崔豔伶 24小時值班電話 89982376
    牛和(河)村---不知是否還在看守所,但他又參與了

    10、北京市平谷區濱河派出所
    地址:北京市平谷區衛平路57號郵編101200
    所長王立軍 89993655
    政委韓浩波 69984940
    張海波 副所長 69962390 13716325836
    王軍長 副所長 69962390
    景長革 內勤 69961203 13716185869
    路雪楠 戴岳  趙岩 (估計這幾人是濱河的)耿曉旭 段志波 李寶榮 許學勇

    11、平谷區漁陽派出所
    派出所辦公地點:平谷區平谷鎮西寺渠西路臨12號,101200
    張文生 所長 89993510  13911787268 妻子在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費啟民 副所長 89993510 13911930560
    秦守穩  副所長      13801072653
    趙慶發 內勤 89993509 13641254558
    王旭旺

    12、金海湖派出所
    王寶明(所長)13381125917
    耿國豔 原所長 69996110  13911930550
    王向利 政委  13601383331
    於曉麟 副所長  13701359203
    劉均文 內勤 69991257 13716417390

    13、北京第一看守所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豆各莊501-502號
    郵編:100121
    電話號碼:01087395170,01087395179 …監督電話:01087395162
    預審電話:010-87395170 010-87395209 010-87395175


    依法控告江澤民 吉林集安市董岩發被警察綁架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二零一五年七月六日,吉林省集安市法輪功學員董岩發向最高檢、最高法郵寄了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的控告書;九月八日,董岩發在家中第六次被綁架。在派出所,不法人員拿著董岩發控告的原稿逼供。

    董岩發修煉法輪功後,嚴重心臟病、扁桃體炎、胃炎等多種疾病不藥而癒;按照法輪功「真、善、忍」的標準做一個道德高尚的人,去掉了以前的惡習。在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瘋狂迫害法輪功後,董岩發曾先後五次被綁架、非法關押,被非法判刑四年,被迫害致殘。在被非法關押期間,董岩發還遭受惡警藥物迫害,導致他大腦中樞神經受到嚴重損傷。

    一、非法入室綁架抄家

    二零一五年九月八日早上七點多鐘,門外有一女的敲門聲稱是看水錶的,董岩發妻子剛開門,突然就闖進來七~八個年輕人,有四~五個人穿著邊防派出所的服裝,把董岩發一下摁倒在客廳的地上,強行給董岩發右手腕銬上手銬。

    這時董岩發才反應過來,問他們:你們是幹甚麼的?把手銬給我打開!他們說沒帶鑰匙,董岩發強烈要求他們打開手銬,他們才回派出所拿回鑰匙打開手銬。他們說是黎明邊防派出所的,其中一人亮了一下證,董岩發說沒看清,他說看一下就行了還能讓你怎麼看。董岩發問:我怎麼了,犯甚麼法了,你們這麼對待我?其中一人說:你是不是寄了一封信?他們讓董岩發去派出所協助調查。

    二個二十~三十歲的便衣警察把董岩發架走。其餘的人在董岩發家非法抄家,強行搶走電腦主機,師父法像,二本大法書籍,身份證,控告江澤民的底稿、原稿。從門上揭下對聯,還強行搶走神韻光盤一個、護身符、真相掛簽等個人物品。其中電腦主機等部份物品已歸還。

    二、徇私枉法陰謀迫害

    他們把董岩發架到一輛黑色轎車拉到派出所,把董岩發架到一個有約束人的鐵椅子的房間。董岩發說:沒犯法我不進去,我控告江澤民合理合法。他們又把董岩髮帶到另一個屋,開始對董岩發進行審問,他們始終保持二個人,一人邊問話邊打字記錄。

    剛開始他們問控告的事,董岩發反問他們是怎麼知道的,他們拿來了董岩發控告的原稿,董岩發一看說是自己寫的。董岩發說:我寄到最高法、最高檢控告書是受到法律保護的,是保密的,怎麼到你們手裏了?而且你們又是直接執行迫害的機關,他們無言以對。

    後來他們又刨根問底的問控告信的來源,怎麼寫的、怎麼打字的、怎麼寄的等方方面面都問到了,董岩發告訴他們是自己寄的,其餘的董岩發拒絕回答。他們問董岩發的家庭情況,董岩發告訴他們:控告書上都有,那都是真實的。這樣的問話持續了一個多小時。

    到下午二點鐘左右,他們三個警察把董岩發拉到集安市醫院,到外科體檢,一個年輕的警察拿了一張紙說董岩發是犯人,董岩發當時大聲正告他:誰是犯人,我控告江澤民合理合法。董岩發在醫院大廳大聲揭露和抗議警察迫害的違法事實。他們害怕了,也沒給董岩發體檢,就又把董岩發拉回派出所。他們請示了公安局一個姓李的局長,然後他們四~五個人把董岩發強行抬上了車,下午三~四點鐘左右把董岩發拉到了集安市拘留所。

    九月十日上午九點鐘左右,黎明派出所三個警察把董岩發拉到集安市醫院,體檢結果,高壓二百、低壓一百二十,血糖二十七點三,身體出現高危狀態。拘留所怕擔責任,黎明派出所給辦了取保候審,他們脅迫董岩發的妻子擔保。

    九月十一日下午四點多鐘黎明派出所去了三個警察把董岩發從拘留所拉回派出所做了一個多小時的訊問,並作了筆錄,董岩發拒絕簽字。到晚六點多鐘董岩發才由妻子接回家。

    歷經六次的迫害,給董岩發及他的家人帶來身心極大的傷害,在精神、名譽和經濟上造成了巨大損失,親朋好友也在不同程度的承受著來自這場迫害。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10/21/153332.html>


    蘇州袁堅英依法訴江 被610國保非法羈押半天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十日】按:江蘇省蘇州市袁堅英女士因為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被當地610人員和國保警察綁架。袁堅英和她的丈夫據理力爭,袁堅英在被非法羈押半天後獲得自由。

    以下是袁堅英的自述:

    我的兩份控告江澤民的訴狀在六月份都到了兩院,並且都已經簽收了。

    可是在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十二點蘇州胥口派出所突然來了四個男人,闖到我家裏,說是要我簽字,我問簽甚麼字,四個人說我誣告人。我問誣告誰了?我不會簽任何字的。說著四個人就動手將我強行拽到停在門外的一輛無名車上,把我拉到胥口派出所。

    在胥口派出所,警察要對我進行搜身,我不配合他們,他們就強行進行搜身,一個女警象徵的在我身上摸了一下,問我為甚麼要誣告?我說沒有誣告任何人,我的訴狀是受法律保護的,我這一切都是在走法律程序,是你們在犯法。

    這時「610」和國保人員上前來給我看訴江的材料,問這是不是你寫的?我說你先回答我的問題,我的訴江狀是否符合法律程序?他們啞了。

    我說:作為一個公民我的一切都是按照法律行事,是受法律保護的,是你們在犯罪,是你們在執法犯法,你不配來跟我講法律,法律對你們來說就像手臂一樣要申就申要縮就縮,把法律玩於自己的手掌之中,是你們在踐踏法律,你們今天所說的甚麼都不算,我師父說了算。向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提交控告信,要求依法追究江澤民的罪行,是憲法賦予我的權利,任何人不得阻撓和干涉。請你們勿要助紂為虐。你們「610」是個甚麼性質的組織?「610」它就是德國納粹蓋世太保邪教組織,是個犯罪團夥,不久的將來一定會受到法律的嚴懲,作惡者一個都跑不掉。「610」和國保的幾個特務他們都啞了。

    「610」和國保的特務幾個人污衊說:你們到天安門「自焚」,煉了法輪功生病不吃藥,不工作。我說這些都是謊言誣陷。我說你們不是講證據嗎?請你們把大法的書籍拿出來,讓你們派出所在座的各位看一看大法書上是如何說的,你們辦案不是講證據嗎?那就用證據來說話,你們就應該把你們搶去的大法書籍公布於眾,讓大眾看看大法是怎麼說的怎麼寫的,書上是否有煉了法輪功後是不是不吃藥,是不是會「自焚」會走火入魔?你們是執法者應該出示證據,你們拿這訴狀來威脅我,我起訴江澤民是有充足的法律依據,你們「610」的特務頭子李東生已經被抓了,將來你們怎麼辦啊?不能執法犯法。

    他們又繼續問我是不是還在煉法輪功?我說我有權不回答你的提問,信仰甚麼是我的自由。

    到了後來他們要我簽字,我說我不能簽字,為甚麼不能簽,如果我要簽了,就會給你們留下了犯罪的證據,會給你們帶來嚴重的後果,包括你們的家人和子孫都會帶來報應的,你們不知道結局,不知道其後果的嚴重性,我要對你們負責,不能讓你們對大法犯罪,我不簽字都是為了你們能有一個未來,將來你們會感謝我的。

    我說時間已經很晚了,我要回家了。他們說你沒有事了,你可以回家了。這時他們還要給我照相,我堅決不配合他們。這時我丈夫也來到了胥口派出所傳達室,他們就叫嚷著說:叫她的丈夫來勸勸,拍個照就可以回家了。

    我丈夫嚴肅地質問他們:是甚麼事綁架我妻子?胥口派出所回答說不知道甚麼事。我丈夫大聲地質問他們:不知道甚麼事你把我妻子綁架到這裏來幹甚麼?你以為這是甚麼地方?你們到底想幹啥?如果你們再這樣無法無天我不會饒你們,他們說沒有甚麼事你回家吧。我邊走邊說:我要控告你們。


    勝利油田分局610頭目綁架張祎到洗腦班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二零一五年十月八日,東營勝利油田濱北分局國保大隊長、610頭目董寧企圖誘騙法輪功學員張祎誣陷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被非法抓捕的其他法輪功學員,未遂後,將張祎劫持到勝採洗腦班迫害。

    七月二十一日,勝利油田濱海公安局警察在勝利油田610特務組織的指使下,非法抓捕了本地一些法輪功學員,包括石強、張祎、史煥玲、劉學敏、劉志霞、崔樂菊與女兒玉清,並且他們被非法抄家。

    十月八日下午,法輪功學員張祎在「取保候審」期間,被濱北分局國保大隊長、610頭目董寧叫去問話。他們誘騙張祎承認一些事情,企圖對七月二十一日被非法抓捕的一些大法學員的起訴做誣陷證據,張祎說不知道。董寧就把張祎劫持到勝採洗腦班,繼續迫害張祎。

    董寧,勝北社區國保大隊長、610小頭目,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號以後,積極追隨「江鬼」迫害了許多勝利油田大法弟子。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勝利油田大法弟子多人被非法抓捕,就是由董寧牽的頭,他一心想向上爬、向上級主子邀功請賞。勝北社區國保的其他警察都很煩他,而且一部份警察明白了大法真相,都不願意和董寧配合再做助紂為虐的事了。所以,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對大法弟子的非法抓捕中,董寧是借用了濱海公安局(西城)的警察,這些警察也不願意和董寧配合,都知道他功利心很重。

    董寧原來住勝北社區,據悉,他和他老婆孩子怕大法弟子的家人找到他家,所以最近搬到了八分場勝利小區四十五號樓一單元三樓東戶去住了,但有待於查實。

    董寧電話:15275615511


    湖北宜昌市國保警察自供非法截留郵件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二零一五年九月三日,湖北省宜昌市法輪功學員譚家珍、胡運枚,因把真相光盤塞進西陵區國保車內,被西陵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綁架,手機、一些身份證複印件與三退名單被國保搜走。她們被非法帶到西陵公安分局內突擊審查。

    當天下午四點多,居委會人員帶西陵區公安局、國保警察闖入住宅非法抄家,晚上兩人被劫持到宜昌市戒毒所非法拘留。

    據悉,此次西陵分局國保大隊是有目的地抄家,他們老早就在長期監控,跟蹤轄區法輪功學員,監聽電話。

    在非法審訊過程中,提及宜昌法輪功學員訴江郵寄之事,並叫囂截了一部份訴江信,把投遞訴江郵件的監控錄像調出來,得意洋洋的讓她們辨認。

    此次西陵公安分局副局長嚴軍,個子瘦瘦的,直接參與了非法審訊。此人長期參與從事國保特務,迫害法輪功。

    國保大隊隊長張傑,白白胖胖的,國保喻某、楊梅(楊曉)等參與了。熊書良參與了迫害,此人惡性不改,本已退休,但仍被西陵分局返聘,繼續迫害西陵區法輪功學員。

    十五日非法拘留後,譚家珍被劫入一看所,準備刑事拘留十五天後送武漢女子監獄,都是熊書良出面提審作案的。結果檢查身體不合格,被退回了,家人取保候審才放人。

    西陵公安分局國保惡人叫囂已經把材料上報了,到法院聽判決。

    譚家珍曾經被非法勞教迫害,在沙洋女子勞教所遭惡警和吸毒犯威逼、恐嚇、毆打。

    西陵公安分局局長龍德滿(2013年新任) 電話:13972029970 宅:0717-6312095 (辦) 6738936
    嚴軍副局長:6737233(辦)

    西陵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惡人電話:
    西陵國保副隊長:喻某18972591826
    熊書良:6756837 (辦) 6756158 (家)18972591581
    楊曉:6752819 (辦)13617172666  18972591583
    張傑(大隊長):13477100007  18972591601
    熊樹全:18972591585
    劉定學:13972592346 18972591584
    湖北省宜昌市部份國保支隊「610」人員
    斯俊18972591586
    支隊長熊某18972590333
    某國保警察18972591578
    魯某18972596260
    湖北省宜昌市防範辦,市委610辦地址在白龍崗勝利4路52號。


    撿到手機之後的選擇

    文/河北邢台法輪功學員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十日】我是河北法輪功學員,是個七十多歲的老人。

    學法前我一字不識,學法半年能通讀三百多頁的《轉法輪》了;絕經多年又來了例假。神奇吸引三個女兒、兩個妹妹並連帶親朋好友走入大法修煉。

    全家靠兒子一人的工資過活,中國農民窮怕了,有病、災了沒人管,凡事都得靠自己,總盼發個意外財。

    兒子是快遞員。這天,從郵件堆中撿到一隻漂亮的大屏幕智能手機,不知是從哪個郵箱中掉出來的。公司的潛規則:誰撿了東西歸誰,丟了郵件公司賠。

    兒子把手機拿給我看,兒子說;別人怎麼做他也怎麼做,手機就不還給公司了吧?兒子沒有修煉法輪功,我讓他自己想想該怎麼辦。

    我聽師父講法時,兒子在旁邊也跟著聽了。聽到第四講師父講的「失與得的關係」,說一位買彩票中獎的學員,把中獎的兒童車錢送單位贊助的事,他似乎聽懂了宇宙中的一個理在──要了不是自己的東西要失德,要償還。

    幾天後,我問兒子「手機怎麼處理的?」「早還公司了!」「好!真好!」法輪大法的神威,不僅善化法輪功學員,連法輪功學員的家人都能主動做到高標準要求自己,家裏經濟條件差,同樣不貪不佔。而在當今社會敗壞的人看來,能坑人、騙人是本事,認為拾金不昧的人多麼傻!

    過了不久,兒子說公司給他從新劃區了,他分到郵件集中的肥區,穩穩當當的比以前的收入增加很多。


    報應如影隨形 迫害法輪功必遭天譴

    文/覓真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十日】最近明慧網報導了「近十個月內中共官員因迫害法輪功而遭惡報綜述」,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0月1日止,因迫害法輪功,中共官員、政法委系統、受矇蔽百姓遭惡報或殃及家人的至少發生91例。(報導出來的只是真正遭惡報的一部份,那些隱瞞的,未曝光的,法輪功學員沒發現的,一定還有不少。)

    這91人中,遭惡報喪命的有38人;因嚴重違法被調查、抓捕、處理的有34人;遭惡報致傷、殘、病的有19人。遭惡報人數最多的是河北省16人,黑龍江省12人,四川省11人,遼寧省9人。其中:遭惡報死亡38人,佔總人數的42%,他們中610頭目6人,政法委系統18人,其他人員14人;嚴重違紀違法被調查、抓捕、處理的有34人,佔總人數的37%,他們中省級官員7人,政法委系統16人,其他官員11人;遭惡報致傷、殘、病的有19人,佔總數的21%。從調查中看到遭惡報最多的就是政法委、610系統,其次是各級官員。

    在長達十六年的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中,據不完全統計,全國至少有萬例以上中共各級官員及「610」等因迫害法輪功遭惡報事件被明慧網等海外媒體報導出來,案例中,有被車撞死的、有病死的、被雷劈死的、車禍死的、暴斃的、自殺的、半身不遂的,還有被判刑、撤職的,更有自己作惡殃及家人的。

    據明慧網資料不完全統計,自1999年5月至2015年5月初,河南省誹謗大法、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人遭惡報人數507人,其中:惡報死亡225人,並有22例殃及親人;其它惡報234人,並有29例殃及親人;單獨殃及親人的惡報48例;累計有99例禍及親人。

    河北省石家莊地區因迫害法輪功而遭惡報的人數至少446人。其中當事人遭惡報的有346人,牽連到家屬遭惡報的有100人。具體惡報涉及到石家莊地區十八個縣市的公檢法司部門、各級政府官員、企事業單位及個人。

    張家口地區因參與迫害法輪功而遭惡報的265例,(至2012年底)其中惡報死亡的101人,重病、傷殘的132人,入獄的13人,其它情況19人。有數百人「惡人榜」上有名。

    追隨江澤民犯罪集團迫害法輪功遭惡報是罪有應得,可悲的是他們大都是受了江澤民的謊言欺騙,執行了邪惡的命令,種下了惡果,從根本上說他們也是受害者。因為從古至今誹謗佛法、迫害修煉人罪惡極大,必遭天譴!

    歷史上北周滅佛,惡報不止,公元581年楊堅廢北周,建隋朝。不到兩年,就滅絕了宇文皇族子孫43個家族,其餘宇文宗室基本被遍殺無遺。強大的古羅馬帝國,當年為了鏟除基督徒的信仰,以謠言污衊基督徒,並矇蔽百姓參與迫害,基督徒被羅馬皇帝的幫兇砍頭、燒死、淹死、甚至餵獅子。終遭致四次大瘟疫席捲全國,約一半人口在瘟疫中喪生,強大的不可一世的古羅馬帝國徹底衰敗。歷史的大戲就是這樣演過來的,慘痛的教訓一直在警戒後人,善惡有報分毫不差!

    今日的當權小丑江澤民比歷史上的北周宇文邕和羅馬尼祿更凶殘百倍,在其「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死,打死算自殺」和「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下,誹謗佛法,焚毀法輪大法經書,酷刑迫害法輪功學員,甚至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是「這個星球上從未有過的邪惡」。

    目前,訴江大潮以勢不可擋之勢席捲全球,短短五個月時間就有近十九萬海內外的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刑事控告江澤民,亞洲等世界各地刑事舉報江澤民的民眾已近五十五萬。在天象變化的帶動下,將江澤民繩之以法,結束這場最邪惡的迫害已為時不遠。

    正告那些仍在追隨江澤民參與迫害法輪功,阻礙訴江大潮的人,趕快清醒,將功贖罪,或許還有得救的機會。如繼續做惡,地獄之門在等著你邁進!善惡有報,分毫不差,薄熙來、周永康等萬餘遭惡報的例子就是你的前車之鑑!


    是甚麼擋住了我精進的腳步

    文/楚原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十日】走在路上,深深為自己近段時間的不精進而自責:為甚麼不能精進起來?那些執著為甚麼明知道不好還要死死抱著不放?到底是甚麼擋住了我精進的腳步?

    我開始背師父的《論語》:「大法是創世主的智慧。他是開天闢地、造化宇宙的根本,內涵洪微至極,在不同的天體層次中有不同的展現。」[1]背著背著我向內找自己,師父是造化一切的根本,我的一切都是師父賜予的,那些執著的人心為甚麼在我的空間場中還存在?師父的法中一再講明了執著的根本因素,那我為甚麼還不能去掉?還是對師父的不信!對,根子上就是對師父不能百分之百的堅信!

    修煉二十個年頭了,竟然在骨子裏還存在對師父的不堅信!這看起來好像是不可能的,但是今天這麼深入的向內找,真正發現了這隱藏很深的漏。

    正是因為對師父不能全部的信,所以總覺的自己和法之間有間隔,使我不能全身心的貼近大法,溶入大法,真正成為大法的一份子,一個粒子;

    正是因為對師父不能全部的信,所以做三件事時沒有全身心的投入,沒有用百分之百純淨的心態對待師父和大法;

    正是因為對師父不能全部的信,所以我總是在發現執著,然後剜心剔骨的去執著,有時覺的修煉很苦;

    也因為對師父不能全部的信,使得我在九九年後很少感受到九九年前那種突飛猛進提高的狀態。大法是不變不動的,只是在不同層次上,師父對我們有了更高的要求,是由於我達不到師父的要求而出現了停滯的狀態。

    ……

    原來,一切都根源是自己不能百分之百的相信師父。根子上的問題找到了,從今以後,我的生命就是無條件相信師父的生命。

    早上賴床時,我心裏衡量一下:你相信師父嗎?信,就無條件起來煉功!因為這是師父要的。生活中、工作中有過不去的關時,我捫心自問:你能把一切無條件的交給師父嗎?有師父在主掌一切,我就無條件的按照師父要求的去做就行了。

    無條件的相信師父,聽師父的話。修煉,就這麼簡單。

    註﹕
    [1] 李洪志師父經文:《論語》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10/12/153201.html>


    認清修煉過程中的不純心態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十日】如果有人問我們信仰的是甚麼?我們可能都會毫不猶豫的說,我信仰的是法輪大法。雖然我們助師正法歷經十幾個春秋,但是在我們的內心深處信的真是師父和大法嗎?

    我於九八年得法,曾被非法勞教,也曾一度流離失所,回首走過的修煉歷程,有對自身摔過大跟頭的痛悔,也有對師父多年慈悲苦度的無限感恩,更有對整體上多年來因眾同修不能破除舊勢力的安排而造成內部修煉狀態的混亂而痛心不已。下面針對一些修煉狀態簡單談談我的個人理解。

    參與訴江過程中的不純心態

    本地區有這樣一件事:一身體羅鍋的老年女學員習慣於到小區健身器材那裏去抻腰,因其近日訴江,多年的羅鍋直了,身體高出許多,無比興奮的同時對人說她的腰抻直了。結果沒幾天她的腰又恢復羅鍋狀態。這位學員雖然修煉多年,可能也做著三件事,甚至也能參與訴江,但是在漫長的修煉過程中,其不是對法心懷正信,內心深處並沒有放棄祛病健身的根本執著,並沒有改變千百年來骨子裏形成的人的理。師父講過:「在修煉中你們不是由於自己真正的實實在在的提高,從而使內在發生著巨大的本質上的變化,而是依靠著我的力量,借助外在的強大因素,這永遠改變不了你人的本質轉變成為佛性。如果你們人人都能從內心認識到法,那才是威力無邊的法的體現──強大的佛法在人間的再現!」[1]

    自今年五月訴江至今,對應學員各種心態各地相應出現各種表現:有的積極投訴,有的持觀望態度,有的漠視旁觀;有的執著時間,傳某某學員天目看到甚麼了,有的今天傳某月某日大抓捕,明天傳政府要走訪如何如何;更有平時帶修不修如今抱著僥倖不能落下的心理參與訴江後興奮不已,似乎萬事大吉就等著圓滿了。

    作為歷經風雨歷煉十幾年的大法弟子,應明瞭訴江是我們應盡的義務與責任,是正法進程必然要走的一步,也是宇宙歷史的必然。那麼我們就應該坦然堂堂正正的投訴江鬼,不是為了我們圓滿,而是以此使更多眾生尤其公檢法司參與迫害的人能夠因此反思清醒,能夠得救,也是師父慈悲藉此給大法弟子,尤其那些落下重新跟上來的學員一次救人建立威德的機會。可是眾多學員把訴江當成人事用人心衡量,心態不穩。

    訴江僅僅是助師正法的一個環節,不是參與訴江了就代表我們達到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應該達到的標準了,相反,我們應該感到自身修為的緊迫,救度眾生的緊迫。修煉是有嚴格標準、極其嚴肅的,怎麼能用人心看待這一切呢?!希望訴江前後心懷各種人心的學員,抓緊純淨心態歸正自己,真正的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

    且近年來,我地區多數學員,包括我自己狀態普遍安逸懈怠,對照法,哪裏有大漏哪裏存在不足及時歸正,哪些眾生還沒去救,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修好自己救度更多眾生才是根本。

    無論我們為大法做了甚麼,哪怕是失去了生命(當然我們的生命是為助師正法而來),都不是我們在為大法付出。相反,能被師父浩蕩洪恩呵護著走至今天,我們應心懷感恩,因為那是師父借助我們那顆向上的心在給予和成就我們,成就新宇宙的未來!

    以人為師 名人崇拜

    學人不學法,對某些「名人」盲從追隨,這種現象各地普遍存在。對「名人」的崇拜有多大,依賴就有多大,相輔相成的期望和索求就有多大,一旦不能滿足其所求,失望和怨就有多深。眾學員的依賴相應的給協調人、「名人」帶來很大的魔難,很多被依賴的學員相繼被迫害的很嚴重甚至失去生命,相反,那些「名人」也障礙了一些同修走向成熟。依賴與被依賴皆背離大道無形之路,陷在舊勢力的有形修煉形式中內耗、魔難重重。

    某地一流離失所的「專職」協調人,多年來沒能破除舊勢力的安排歸正自己的修煉之路,還認為自己是在為大法、為整體付出而流離失所。長年各地、市、縣「指導」工作,多年持續開上百人「法會」,長期處於個人修煉基點認識問題,在很多重大原則問題上甚至對亂法現象法理不清。無論因其誤導造成多少事故給整體帶來多大損失,其從不總結教訓,更無愧意,居高臨下把持「整體」,面對學員的正告避重就輕一意孤行。致使多年來省內整體形勢在「個人崇拜」的模式中不能自拔。

    師父講:「那麼佛也是只看人心的,不看人所維護的這個形式。維護的本身也都是執著,都是常人放不下的東西,而不是真正修佛。」[2]師父還告訴我們:「當然你說:我心非常虔誠啊。你虔誠的是針對宗教和你表現的那種有為的形式,而不是修,那等於是沒甚麼兩樣。」[3]

    盲目崇拜,信的還是師父和法嗎?能夠正法度人的唯有師父和法,唯有自己在法上成熟,在法上認識法,面對舊勢力製造的千變萬化的亂象才能識別正邪,迎刃而解。而且,大法弟子處於正法時期,不是單純的個人修煉,面對整體多年的偏離正道,不能漠視旁觀,要為眾生、為自身修煉,甚至也要為「名人」負責啊。師父評語文章《金佛》中,作者關於站長名人的論述值得我們反思:「這其中有些人本來就是舊勢力安排的,目地是考驗和淘汰那些常人心很重的學員,有些甚至就是到了甚麼關鍵時刻起負面作用的,並不是因為心性比別人都好才做那些工作的,但師父要救度一切眾生,所以很多事便會將計就計,在那樣的安排中去改變事情的本質,破除舊勢力的安排」。

    在具體的正法修煉實踐中在重大問題的抉擇中,大法弟子首先要配合法而不是配合協調人,對待協調人要以法為師,不能為了配合而配合。那麼是不是否定協調工作呢?不是。協調是必要的,但在中國大陸,協調不是專職工作。整體出現問題時,任何學員提出的建議,只要對法對整體對眾生有利,大家都有義務無條件的配合,自覺協調。

    現階段的認識,不足之處懇望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警言〉
    [2] 李洪志師父著作:《新加坡法會講法》
    [3] 李洪志師父著作:《長春輔導員法會講法》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10/17/153273.html>


    失而復得的承包地

    文/內蒙古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十日】在一九八四年我分到了一塊承包地,但在一九九三年村主任調給了一個人做木工基地用,後來此人把此地賣給了建築學校,當時賣了二萬五千元,這塊地竟成了建築學校的道路了。

    於是我就開始諮詢法律並找律師,覺得理在自己這邊,承包地是自己的東西,就這樣我天天奔走於打官司告狀中,一直經過了十五年,一點結果也沒有,自己感覺心灰意冷,沒有希望了。

    我是一個爭強好勝、自我強勢剛硬,遇到甚麼事非得爭個高低、毫不示弱的人。為了蠅頭小利,我奔走告狀十五年,不但毫無結果,卻把自己搞得疲憊不堪,渾身是病,痛苦得不得了,心想放棄了吧。就這樣整天憂心忡忡,愁眉苦臉的打發日子,簡直就是度日如年,生活沒有一點情趣。

    在二零零六年我有幸得到了大法,是偉大的師尊給我撥正了迷失的方向,使我懂得了人為甚麼活著,人生的真諦是甚麼。我遵循師尊的諄諄教誨,以「真、善、忍」為指導思想,時時處處用大法來衡量自己,遇事先考慮別人,做一個先他後我、無私無我的真正好人。

    漸漸的,我的身心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原來的一身病不翼而飛了,我的身體非常健康,家庭、鄰里也和睦了,心情特別的輕鬆愉快。我明白了原來的那些做法全都是為私為我、爭名奪利、執著於錢財所為,如果繼續這樣下去,後果不堪設想。

    就這樣我虔誠的修煉,逐漸地放淡人世間的執著、得失。在二零一零年五月十日那天,農校負責人(當時的建築學校又歸到農校了)打電話說把我原來的地歸還給我,就這樣承包地又完好無損地回到了我的手中,我在這塊地建了三百六十平米的平房,同年六月份開發商佔地建樓房,拆遷時以房換房,給我換了一百六十平米的房子,原來的地皮又抵了十二萬元錢,我用這房子和錢給兩個兒子結了婚。

    正如師尊所講:「是你的東西不丟,不是你的東西你也爭不來。」[1]這就是大法的威力,是慈悲偉大的師父的呵護,我才得到了這樣的福報。使我失去的十多年的土地,在沒有任何人解決,一點希望也沒有的情況下,卻回到了我的手中。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真相短語三則

    文/廣州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十日】

    (一)

    你好,朋友!告訴您一件驚天大事:五月以來十八萬民眾站出來控告江澤民迫害法輪功,逾十一萬訴狀被最高檢、高法簽收!

    江在位貪腐遍地、摧毀道德信仰,出賣國土,禍國殃民。法輪功是真正的佛法,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江為私利恐懼善良,命令媒體編造天安門自焚等等所有假新聞栽贓污衊法輪功,煽動人仇視法輪功,妄圖把人拖入地獄斷送前程,江指使薄熙來、周永康等黑官秘密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做移植供體牟利。善惡必報是天理!目前高官落馬實質多為迫害法輪功的惡報。請您守住善良,記住「法輪大法好」!祝您好運!

    (二)

    你好,朋友!法輪功是佛法,不是邪教。您被騙了!中辦國辦及公安部認定的十四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是江澤民踐踏法律污衊法輪功為邪教,命令媒體跟風。自殺自焚殺人等全是造謠誣陷。法輪功弘傳一百多國家和地區廣受讚譽,祛病健身有奇效,按真善忍做好人,提升道德。面對十六年慘無人道的血腥迫害,甚至被活摘器官賣錢無一暴力反抗,善惡已分明!善惡有報是天理!目前薄熙來、周永康等高官落馬實質多為迫害法輪功的惡報。最近十八萬民眾真名控告江澤民迫害法輪功,逾十一萬訴狀被最高檢、高法簽收。請記住「真善忍好、法輪大法好」。祝您好運!

    (三)

    你好,朋友!九九年江澤民造謠污衊、迫害法輪佛法,十六年來三千多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已證實的),十萬多被冤判入獄,而被送精神病院、被酷刑、強姦、洗腦迫害的難以計數,甚至被活摘器官牟利。無數家庭家破人亡、妻離子散。這場對無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國法制越發黑暗:貪官遍地,道德淪喪,人人都是受害者。冤有頭、債有主,今年五月以來十八萬民眾堅守正義真名控告江澤民迫害法輪功!逾十一萬訴狀被最高檢、高法簽收!法輪功學員訴江,不僅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匡扶社會正義,維護大家做好人的權利。請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讀了《通告》之後的一點感言

    文/紐約大法弟子張文元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十日】關於劉洪昌的問題,十月三日,《大法學會》的 《通告》說的很明確,這人自稱是法輪功學員。他向很多學員要錢,花學員提供的錢住高級酒店,尤其他在對待女性學員上完全就是流氓、特務行為。他用輕浮、下流的語言挑逗多位女性學員,絕對不是法輪功學員所為。從現在起,所有學員要注意這個人,不要被其欺騙。也就是已經不承認他是法輪功學員了。他在學員中間的行為就是騙學員的錢供自己揮霍。騙色,害人害己。這樣的人,在人的法律層面上,也是可以告上法庭的。

    《通告》中說:「更有甚者,他還打著師父家人的旗號,說甚麼法輪功將來要成立甚麼法輪國,劉洪昌所建立的非營利組織就是要控制歐洲的政治等,簡直是一派胡言!」

    他的這一派胡言非常之壞,這和恐怖組織的胡言有相似之處。許多聽了中共謊言、還不明法輪功真相的人,如果再聽信了劉洪昌的一派胡言,這人可能就會不相信真正的大法弟子所講的法輪功真相了,這人可能就失去了被救度的機緣。如果有影響力的政界人士,把劉洪昌的一派胡言當真,並採取行動擴散這一派胡言,那可能不僅會害這個人,還會害更多的人,很可能全世界的法輪功學員的講真相的活動、正常的生活、工作環境都會受到不良影響,那造成的惡果就更大了。

    當我看到這個《通告》時,我就在想,如果劉洪昌的這一派胡言在世界各國政府中流傳,那造成的後果,就可能是一個國際版的「天安門自焚事件」,後果非常嚴重。

    所以,大法學會指出:「也請各國政府注意劉洪昌,他的行為中有不可告人的目地,很具危險性。」劉洪昌的行為已觸犯了人間法律,更不是一個修煉人所為,我認識這個人,我會注意,「不要被其欺騙。」 這就是我讀了大法學會《通告》之後的一點感言。


    記一次市場講真相

    文/廣東省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十日】在講真相時,我親眼目睹了這一幕:一個四十來歲的農民,用摩托車帶了兩筐自家種的水果出來賣,水果還沒放下來,一輛工商執行車就開到農民的前面,四、五個人跳下車就沖到他面前,把那兩筐水果搶走;農民走到執勤者跟前,求他們把東西還給他,一執勤者威脅說,不要吵,再吵連摩托車也給拿走。農民只好放棄。

    當時圍上來很多人看熱鬧,七嘴八舌的在議論,說這些執勤者就像土匪,蠻不講理,人家農民很不容易,拿一點東西出來賣,賺點錢養家糊口,給你這一搶啥都沒了,現在共產黨的官員都是這麼壞。有些好心人對這位農民說,去告他,現在法律改革,老百姓可隨時告這些土匪。

    我看人多,我就趁這個機會給這些人講真相,我說:你們知道嗎,現在有十八萬名法輪功學員起訴江澤民。他們覺得新奇,問為甚麼?我說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十六年,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法輪功學員的身體都是很好的,他們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高價賣給那些病患者,現在不是有很多病患者,要換肝、腎、心臟、眼角膜。他們說:是呀!現在很多人肝、腎、心臟、眼都是有病的,怪不得我們那地方出現老太婆、老太公失蹤的現象,有的說,聽說殺了這些老人,拿他們的器官高價賣,然後從火葬場拿個屍體頂替就完事了。

    我說法輪功學員都是按「真、善、忍」來做好人,你看江澤民執政期間,把公、檢、法搞得像甚麼樣子。那些公安警察到法輪功學員家抄家沒有搜查令、逮捕令,就隨便抄家、抓人,不就是土匪的行為嗎?這些公、檢、法的人,對法輪功學員不講法律,他們也把這些招數也用在你們老百姓身上來了。

    我又告訴他們,有個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他的家人在寫起訴書時,說他的親人被抓到監獄後,用一個漏斗放進他的嘴裏,倒進煮沸的開水,就是這樣活活給燙死的,他們的親人要求解剖屍體,解剖屍體時看到他食管都燙爛完了。

    他們聽完後都說太殘忍了,不要說這樣燙,就是我們平時給開水燙著,都痛的要命;江澤民太壞了,太殘忍了。

    分手時我送了他們一人一本「全國起訴江澤民」小冊子,他們說是拿回去和家人慢慢看,謝謝你了。

    還有一次我和兩位摩托車人講真相,一年紀輕的知道一些大法真相,我說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十六年,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這麼傷天害理的事能讓他永遠再下去嗎?人不治天治。法輪功學員所做的事是向全世界公開的,因為他們做的事是最正的;而江澤民所做的事都是見不得光的,他就不敢向全世界公開他迫害法輪功事。年紀大的很認真聽,他說:你說的有道理,好事是不怕曝光,壞事才怕曝光。


    講真相中為他人著想 激發對方善念

    文/海外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十日】在打真相電話過程中,我以前遇到對方接聽電話後大呼小叫,充滿了誤解和被邪黨灌輸的惡念,很多時候我會和對方爭辯,說不通的時候,還很生氣。學習師父的講法,向內找,我發現這種表現是因為沒有為接電話的人著想的原因,我想到的是:對方不讓我把話講完,對方不接受真相,我今天三退的人數只有寥寥幾個等等。

    師父說:「我還要告訴你們,其實你們以前的本性是建立在為我為私的基礎上的,你們今後做事就是要先想到別人,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所以你們今後做甚麼說甚麼也得為別人,以至為後人著想啊!為大法的永世不變著想啊!」[1]我悟到師父在這裏告訴我們:要先他後我,站在別人的立場為別人著想,我琢磨我在打電話中,怎麼才能體現為別人著想呢?

    我聽到一個同修交流說:他講真相時,遇到別人不相信邪黨活摘法輪功學員的器官,情緒很激烈,他就說:「我理解你不相信的原因,因為你太善良了,所以你不敢相信世界上有這麼邪惡的事情發生,不相信共產黨會那麼壞。」對方就能開始聽真相。

    有一次打電話我就把這個角度用上了。當時接聽的是男的,我才問候完,對方就罵上了,掛了電話;再打過去,一個女的接的,也不停地罵;再打過去,又是那個男的,還在激動地罵。我說:「先生啊,你們都是太善良了,不相信中共會幹那麼壞的事情,你們上當受騙了。」我這麼一說,對方當時聲音就小了,也不罵了。我接著和他講真相,說了「天安門自焚」偽案,講了我煉功身體受益,還說了大法洪傳全世界,說了活摘器官。最後他本人和他妻子都做了三退,並讓他們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QQ號也記了,告訴他們上明慧網、新唐人、大紀元。他都同意了,甚至還答應幫親友三退。

    我感覺,這個電話裏,我讓對方覺得,是從他們的角度出發,考慮問題,他們感到我們的善意。在這之前,我往往會採取爭辯的姿態,讓對方感到,他們錯了,是無知,或見識少,或消息不靈通等等原因。而把他的對抗的態度,歸結為他的善良才不願相信時,就把自己的表述和對他的正面理解和肯定的含義傳遞給對方。這個給他一個很好的心理台階,就是為對方著想的一個運用吧。

    我聽到一位同修推薦我明慧網上的一篇文章,說這麼一個故事:明代時,一個年輕人有一身力氣,平日常舞槍弄棒,一句話不合心意,就出重拳打人。或爭奪別人財物不償還,或借人錢財不立借據。人們都害怕他。一天,天氣很熱,他上城樓乘涼,有幾人先在樓上乘涼,看見他來了,都嚇跑了,只有一位老人仍坐在那裏不動。他盛氣凌人地說:「大家都跑了,你還不動,是不是認為我的拳腳不厲害?」老人說的一番話,把這個無賴徹底改變了,後來修身向善,做了國家有用之才。老人家說:「你執迷不悟啊。你父母撫育你長大成人,希望你成為於國於民有益之人。你有一身武藝,不思報效國家,卻甘心作無賴,使國家少了一個可用之才,你父母也抱恨九泉。可惜!可惜!」年輕人聽了老人的教誨,非常慚愧,流著淚說:「周圍人都說我是可惡的壞人,我也就當自己是壞人了。今天聽了老人家的好話,如同聽到晨鐘暮鼓,令我猛然清醒過來。只是我作壞人時間長了,就像月亮殘缺難圓一樣,縱然痛改前非,不知能不能成為正人君子?」老人說:「你果真回心轉意,修身向善,又怎麼不能修成正人君子呢?」這個人從此改惡從善。

    我覺得這個故事中的老人,選擇了一個非常好的切入點,在勸導年輕人時,他把對方先確定為一個好人、有能力、有前途的人,就很能啟發聽眾的正念和良知,因為其中包含了對別人的理解、肯定和關愛。這就是為他人著想在言語中的具體體現。

    我的理解是,在打勸三退電話時,在面對眾生的敵視和對抗情緒時,我們也能誠心的為對方著想,善意的理解和解釋他的這種消極情緒,並找到恰當的角度,使對方有尊嚴,激發他們善的一面與正氣,就為講真相和得救鋪墊了一個有力的平台。當然,激發對方的正面情緒,卻不能有討好聽眾的心,否則效果就不好了,不光聽眾會警覺,救不了人,甚至還被舊勢力笑話了。

    以上是一點不成熟的看法,不足之處請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佛性無漏〉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11/15/153675.html>


    海外青年弟子:堅持打電話講真相

    文/海外青年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十日】師父講:「天體、宇宙、生命、萬事萬物是宇宙大法開創的,生命背離他就是真正的敗壞;世人能夠符合他就是真正的好人,同時會帶來善報、福壽;作為修煉人,同化他你就是個得道者──神。」[1]

    我參與RTC打電話的項目將近一年了,我深深的體會到一個真修者在修煉中除了放下自己人的一面以外,還要真正做到同化大法,才能達到師父想要的。

    (一)一線講真相是我與生俱來的使命

    我七歲的時候隨父母一起得法,從十一歲那年去天安門講真相證實大法,到現在出國的一年裏,師父給我安排的所有項目都是面對面的在一線講真相。一九九九年迫害剛開始的時候,我和媽媽兩個人經常一起堅持走很遠的地方發資料發到半夜,肚子餓了,我就吃媽媽給我準備好的黃瓜、西紅柿;走累了,媽媽就背著我,一步一步的挨家挨戶的發真相資料。

    《九評》剛出來的時候,爸爸媽媽說這是一本奇書,我們每晚出門前都裝很多出去發,有一次我一個人走到了湖邊,遇到一位善良的老爺爺,跟他聊起了共產黨的假惡鬥,最後走之前鼓起勇氣當面送了他一本《九評》。那是我第一次體會到一線講真相中正念的威力。

    還有從大紀元網站可以聲明三退後,我和我的小夥伴們都會在小區的健身所給那裏的叔叔阿姨們講大法真相,做三退。雖然那時我只有十幾歲,但是我深深的明白師父給予我的使命就是面對面的講真相。

    出國之前,我曾在心裏對師父發願,如果我出國了,我一定要在國外做好面對面講真相救人的項目,讓中國人早日都得救。果然我剛一出國師父就安排我加入了RTC平台,直接在電話裏面向中國大陸的可貴眾生講真相。我暗暗的告訴自己一定不辜負師父的期望,完成自己救度眾生的願望。

    (二)用心去做好打電話救人的項目

    在師父的加持下,我打電話的第一個人就三退了,還告訴我應該怎樣講更有條理性,語氣要平和,語速要慢慢的,給了我很大的鼓勵。當我執著於三退的人數時,電話那面的人好像也知道我的執著一樣,告訴我太自私了,給他打電話只是為了我自己,我學會了事事向內找。當我沒有耐心時,電話對面的人就比我還沒有耐心,罵我幾句就掛電話。我明白了珍惜號碼就是珍惜眾生,養成了一通電話連續打的好習慣。

    每一次打電話就是每一次的心性提高,漸漸的,我的心性提高上來了,接通電話的人也都變的非常聽話,我說甚麼他們都說好。即使有的第一次、第二次沒退或者掛電話,可是當我發自內心的用強大的正念再次撥打時,他們居然都變了,同意三退。師父講過:「心性多高功多高」[2]。我深深的體會到只有我變了,眾生才會跟著我變。

    為了將打電話這個項目做的更好,我每天將自己看到、聽到的一切都用心到打電話上。比如我經常在打電話的時候讓我的常人朋友們去聽,從他們的角度上,詢問我打電話的語氣或者講稿是否容易接受。我會嘗試著在計算機上安裝一些軟件,讓世人聽我的聲音時感覺更舒服,不想掛電話。每次打電話,我都會在計算機旁邊放一個大筆記本和一個小筆記本,大的是用來登記每天打的電話號碼,還有三退反饋。小的筆記本用來記錄一些好的講稿,打電話中的心得,和一些人們很喜歡的化名。對我來說,打電話就是一場神奇的旅程,這一路我必須做到百分之一百的用心,才會真正的把人救了,我越來越喜歡打電話,也越來越享受救人的樂趣。

    (三)堅持打電話遇到很多有緣人

    隨著正法進程的快速推進,我越來越意識到救人的重要性,我對自己的要求是每天都必須學法、打電話,有的時候除了每天晚上打,白天一有時間我也會打。對於海外的大法弟子來說,遇到的最大的干擾可能就是安逸心了,要做到每天都打電話從不間斷,真的不是那麼容易。

    有一次,我渾身發熱,而且嗓子被干擾的非常厲害,像冒煙一樣燙,咽一口水都刺疼的受不了,家人同修說:這個表現在常人中來說是「熱傷風」,你雖然是修煉人,可是畢竟是肉身在修煉,今天就暫時別打電話了,喝點綠豆湯,然後和我一起煉功吧!我聽了覺得他說的也有道理,跟他一起煉功對我的嗓子也好,等嗓子好了打電話,效果也好啊!

    就這樣掙扎著起床,和他一起煉功。煉完功後,我繼續躺在床上聽師父講法,眼看著打電話的時間快到了,心裏一面想著家人同修說我是肉身在修煉,可是另一面自己又很想打電話救人,就這樣一直在心裏糾纏著,還剩一分鐘的時間,突然腦子裏有個聲音在問我:「你是修煉人嗎?」我猛的驚醒了。「對啊!我是修煉人啊!我為甚麼像個常人一樣哪裏不舒服就躺在床上?」立即打開計算機,開始當天的學法打電話,那天剛好新上來一位新同修,我當時熱淚盈眶在心裏直感謝師父,如果我沒有上來或者上來晚了,可能就會耽誤同修對這個項目的進度。錯失的就會太多了!

    接下來打電話的幾天中,師父都讓我遇到了很多與我有緣的人。第一天打電話我遇到一位修煉密宗的年輕女士,她開始對大法有誤會,我跟她講了一九九九年在全國有上億人在修煉,接著談了活摘器官及起訴江澤民的事情,當她聽到我講的大法的美好與神奇時有一些嚮往。她說她本來對大法印象不好,因為她有一次在靠近中南海的一個地方進行密宗的活動,一幫警察帶走她,非說她是修煉大法的,今天她又接到了我的真相電話,覺得自己與大法非常有緣份,她學密宗五年是為了學神通讓百姓知道神佛的存在不再受苦。我告訴她:「通過翻牆軟件去找明慧網看《轉法輪》,這是一本天書,你所有人生的困惑還有真正修煉的佛法都在裏面。」她表示非常感謝並三退了。最後還建議我,那麼多人對大法有誤解是因為他們對大法不了解,如果我們能給國家幹部多講真相,這樣他們明白了,百姓也會明白。

    第二天的這通電話用了將近半個小時,是一位先生,前面的時間基本都是在不間斷的罵我,用非常難聽的話。過程中,我一直在想,我已經用正念對待了,也不動心,他為甚麼還不停? 想到這裏時,他突然問我:「你們煉法輪功的不是不吃藥不上醫院嗎?」我意識到這是師父給我的提示,我明白了他的心結在哪裏。我關心的問他:「先生,您這樣不停的罵我,請問有甚麼原因嗎?」他還是繼續不停,我又向內找,我只是給他講了三退保平安,還沒有給他講大法真相,我便開始給他講大法洪傳全世界,及迫害前在中國有上億人在修煉。

    他突然停下來,問我:「法輪功到底是甚麼?」我意識到必須用真心去打開他的心結而不是我的講稿。我放下講稿,告訴他我自己的修煉故事,得法後全家身心健康,並澄清了煉法輪功沒有規定不吃藥的問題,告訴他我隻身逃亡海外,現在有家不能回。儘管這樣,我還是一通一通的給中國同胞打電話,告訴他們大法真相,只為了他們的平安。他沉默了一會,突然聲音抽泣的說:「對不起,小姑娘!我為我剛開始說的那些話道歉,那不是人說的話。我覺得我非常的羞愧。很多年前,我有個家人也修煉法輪功,可是因為生病了沒去醫院,人就沒了。」我說:「我不怪您,因為您不知道真相,我聽到您親人的事情我也很難過,但是我想通過我自己的親身經驗告訴您,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您心裏別難過,您現在的平安才是最重要的。」最後幫他做了三退,掛電話的時候,他一直說謝謝,我能感受到生命得救後發自內心的那種感謝。

    第三天,有一位住在山溝溝裏的老叔叔,他說他住在偏僻的深山裏,天高皇帝遠,要知道外面的消息只能通過手機上網,我給他講了大法真相,中共活摘器官,共產黨的暴行,以及修煉大法對身心的改變。他都欣然接受了,表示想讀《轉法輪》,最後再三懇請我給他郵寄一本《轉法輪》,並留下了自己真實的詳細住址,還有真實姓名。

    師父說:「保持大法的傳統,維護大法的修煉原則,堅持實修是對每一位大法弟子的長期考驗。」[3]

    我體悟到: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尤其是海外的大法弟子,去掉安逸心,堅持每天做好三件事,在大法和救人的項目面前,必須放下自我,把自己當成一個真修者看,達到逐漸的同化大法,才能把事情做好。

    師父對每一個大法弟子都非常慈悲,給了我們很多時間,但是能不能嚴格要求自己,是我們每一個大法徒的選擇。師父講:「講真相,救眾生,這就是你要做的,除此之外沒有你要做的,這個世界上沒有你要做的。」[4]

    我悟到:如果每個大法弟子都能珍惜師父給予我們的一切,把心都用在三件事上,那麼一定會有更多等待著我們的眾生被得救。

    註﹕
    [1] 李洪志師父經文:《論語》
    [2]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3]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放下常人心堅持實修〉
    [4]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五年紐約法會講法》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10/19/153302.html>


    熟背《論語》 進一步同化法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十日】五月二十九日上午,同修把師尊新的《論語》送給我,我立即如飢似渴的一遍又一遍的讀,看到《論語》中師尊闡述了大法的本質和人類認識宇宙的現狀及如何才能認識宇宙的真相並從中受益。

    六月二日,我就把《論語》背熟,六月三日,開始每天默寫一遍,到六月十五日,可以說是能倒背如流了。現在每天用半個多小時就可以默寫一遍,默寫完以後,再看師尊其他經文,發現很快可以悟到新的法理,即便是遇到同一問題,今天這樣認識,明天再默寫一遍《論語》,再學法後,回頭看一看這個問題時,認識又不一樣了。

    舉一個例,前一段時間,一個同修告訴我,某某狀態不太好,我們去看看她,和她切磋切磋。我說好啊,於是我們約好時間去看看她,一起交流。

    為了樹立難中同修的信心,我談了師父讓我看了玄關設位、法身、金剛不壞之體以及法輪,還有輪迴中,我曾經當過的哪些歷史人物等情況。她對我們的到來非常高興,最後臨別時說:「你們來得非常及時,不然後果難料,我家老頭子說了,要好就好了,不好就不要老是躺在床上拖累別人。我也在考慮怎樣了結自己,今天你們來切磋非常及時,我不能跳樓自殺,自殺會給大法抹黑。」雖然,我們還是沒有找到她真正誤在哪裏,她的心情,柳暗花明,也使我們感到欣慰。

    可是,等半個月後,有個同修告訴我們說:「你們到人家去,怎麼事先不徵得人家同意呢,現在人家狀態不好。」突如其來的變故,弄得我目瞪口呆。

    幾天後,我對同修說,我們和她切磋是互相鼓勵,糾正發現的不正確狀態,現在出現的情況是衝著我們的人心來的,遇到一些麻煩是正常的,因為我們是大法弟子。

    後來,我單獨跟同修又談了一些對此事的認識:每個大法學員的層次不同,對法的認識不同,和難中同修交流時,產生的效果就不同,認識上面也就不同。

    過了幾天,有同修來問這件事,我對同修說:「以後類似情況,我們提前徵得人家同意再去,這件事,我們做的不夠好,請轉告他們。」

    事後,我又悟到:我們要否定舊勢力「全面無漏的、瓦解式的檢驗大法與弟子」[1],否定舊勢力的間隔。

    上述四次悟的不同,都是在默寫《論語》後再學法所得到的體會,第一次,知道矛盾是衝著人心來的,卻並沒有向內找。第二次,還是在給自己辯解的意思。第三次,是放下了自我,承認了自己的不足之處。最後,悟到要否定這種矛盾間隔。

    不僅如此,經常默寫《論語》,還會有序安排自己做好三件事的時間,我能自然想起,該發正念了,該學法、煉功了,該去勸三退了。我感到師尊像是給我形成一套機制一樣,推動弟子在正法修煉和做好三件事中,在訴江大潮中進一步同化法。

    當初,同修們比學比修,很多學員都把《轉法輪》、《法輪大法大圓滿法》都背了下來,為同化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新的《論語》發表,再次提升了我們對大法的認識,進一步清除了舊勢力因素對大法弟子的干擾,使大法弟子再入修煉如初的狀態。

    我悟到師父發表新《論語》,早就做了安排,希望同修都能在新的正法進程中,抓緊時間熟背《論語》,進一步同化法,不辜負師尊的期望,救度眾生,圓滿隨師還。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走向圓滿〉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10/27/153407.html>


    不再用「新學員」當藉口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十日】我是二零一二年五月得法的弟子,經常給明慧網投稿,因為剛開始修煉的時候處於獨自修煉狀態,身邊沒有人交流,所以常常給明慧寫心得體會,一旦發表,就像編輯同修在和我交流一樣。他們幫我修改的地方我會思考為甚麼要這樣改動,從中也得到很大的幫助,不知不覺中養成了給明慧投稿的習慣。

    後來逐漸的發現一個現象:只要我的投稿中寫了自己得法的年份,往往就會被發表,但是同修會在標題前加上「新學員」;有時我自己在標題中寫上「新學員」,一般也會被採用;要是投稿中不寫得法年份,基本就不被採用,而我自認為稿子的內容和質量與被採用的投稿相差不大。其實我非常理解明慧同修的用意,他們每天要看大量的稿件,如果稿件中有得法年份的,同修一看是新學員寫的,對文章的要求自然會低些,所以不是很差的一般會採用,還特別在標題中加註「新學員」三個字,更能起到證實法的作用。

    後來我遇到了本地同修,身邊的老弟子們也會時不時的「提醒」我是新學員,還有同修說:「你可能是下一批的弟子呢!」說者無意,聽者有心,於是也就有意無意的接受了自己是「新學員」這個事實。

    但是訴江大潮開始後似乎一切都變了。身邊的同修們逐漸說沒有新學員、老學員這種概念。師父說:「進門不分先後都是弟子。」[1]尤其當我的訴江狀妥投後,她們就開始「批評」我做的不夠好,尤其是慈悲心不夠。我就爭辯:慈悲心是說有就有的嗎?就算我想對人家慈悲,這一下也出不來呀!不過這種爭辯很快就被證明是錯的。

    那天早上六點二十分,在我把鬧鐘摁掉繼續呼呼大睡的時候,浴室裏的鋼化玻璃移門事先沒有徵兆的爆裂了,門上沒有貼防爆膜,玻璃碴子散落在整個衛生間。接著,出門上班時目睹一起車禍:一輛摩托車被汽車撞翻了,還好汽車剎車及時,摩托車主很快就一瘸一拐的自己爬了起來。晚上又在小區外面看到有人喝醉了在打架,有一方退讓了,所以沒有人受傷。我隱隱的感覺有甚麼不對,因為修煉中沒有偶然的事情,這些事情為甚麼被我遇到了?

    晚上做了一個夢,夢見我打開陽台的窗戶準備晾衣服,這時一個黑衣人爬上來,想從窗口進來,我本能的伸手去推他,他就掉下去了,穩穩的站在地上抬頭瞅我。碰巧看同修交流文章中有一位同修說他在遇到魔難前師父其實一直在點化他,他沒悟到。文章中說了幾次師父點化而他沒悟到。這時我明白了:師父也在點化我!可是師父在點化甚麼呢?不管是甚麼,反正是和性命相關的,一定是大事啊!這時腦子裏就不平靜了,是因為訴江了要被迫害?舊勢力要利用常人來害我?或者是要把我身體搞出病業?亂七八糟的念頭都冒出來了,越想越怕。這時,就像那個精神病人看到電棍一樣,我的主元神精神起來了!我真正的開始向內找,一下就找到了:因為我沒有修自己,有太多的人心,意識到、但是沒有修去,而沒有去修的真正原因是我一直把自己看作「新學員」。

    我記得得法的頭一年,那時真的修的很快。進入第二年的時候就慢了下來,表現最突出的就是學法、煉功、發正念都很睏。但是邪惡是很狡猾的,它不是一開始就讓你睏的不行,只是有一點,然後慢慢加劇,最後睏到連自己的意識都沒法控制,用溫水煮青蛙的方式讓人在這種不知不覺的魔難中掉下去。期間師父一直不斷的點化,自己也一直在努力著,只是時好時壞。這種魔難就是消磨人的意志,讓人逐漸失去修煉的信心,最後毀掉。雖然我也在努力,也知道自己有很多心沒去,色慾心、安逸心、怕心、歡喜心、妒嫉心、顯示心、執著自我的心、對名利情的執著心等等,但就是下不了決心修掉。癥結就在「新學員」──這個自己給自己貼的標籤上。做的不好的時候拿「新學員」為自己開脫,新學員做不好情有可原;堅持不下去的時候先放一放,反正是新學員,應該不那麼嚴格;害怕的時候想:新學員師父會保護的吧,舊勢力也不能用老弟子的標準來衡量新學員吧?

    其實,從我以及我身邊新學員的經歷和很多新學員交流文章中能發現:現在得法的新學員在得法前早就在師父的保護之中了,有的甚至是很多年了。師父說:「那個環境被搞的那麼亂,宇宙的舊勢力就是想在這麼亂的情況下看誰能走出來。從險惡中、從壓力中能得法它們才認可,」[2] 「誰再來當大法弟子,那舊勢力擋的是非常厲害的,說甚麼也不讓他進來。」[3]讀師父的講法時,我悟到:雖然我們新學員沒有經歷過邪惡瘋狂迫害的那段時期,可是越往後環境被搞的越亂、人的道德越瀕臨崩潰的時候,還能認出這部法、跟著師父走入修煉,這些新學員不也是過了很大一個關嗎?能跨過這個關本身已經十分幸運了,多少人被卡在這一關進不來啊!

    我們的生命就是為法來的,是為了助師正法、救度眾生來的。作為一個大法弟子,除了修去各種人心和執著、助師救度眾生,也沒別的牽掛了。所有的一切都是師父給我們安排的,我們只走師父安排的路。邪惡所幹的一切都是犯罪,罪大惡極,師父從來沒承認過,作為師父的弟子,我們也決不承認!那些人心,包括色慾心、安逸心、怕心、歡喜心、妒嫉心、顯示心、執著自我的心、對名利情的執著,這些都不是我,都是要修去的。

    在向內找的過程中,我還發現:這些年的修煉中,我存在的很大問題就是「不能分辨真我、假我」。有甚麼念頭了都承認是自己,想看電視了覺的是自己想看,想玩手機了覺的是自己想玩,色慾心起來了承認那是自己,最可怕的是歡喜心。修煉狀態不好的時候,自己知道不好也沒覺的有歡喜心,一旦狀態稍微好些就起這個心,總是把那個假我當成真我,把「認為自己修的好」這種念頭當成自己。其實仔細想想,修的好了就高興,修不好了難道就要不高興嗎?我是為了這個「高興」、「不高興」在修嗎?修了那麼久就一直在為這個 「高興」在修,多可悲啊!想來,修煉真的是很嚴肅的一件事。

    當向內找後,我知道,人心和執著不是真正的我,我都不承認它們是我,修去它,舊勢力要鑽空子迫害我,也沒那個理呀。此時內心真正的平靜下來,一點也不怕了,我發出強大的正念,針對另外空間迫害我的邪惡以及自身還未修去的各種人心和執著,發正念清除它們。

    訴江後,相比得法第一年的修煉似乎更快、更廣。「新學員」這個標籤也許真的被拿走了,法對我的要求高了,平時的一思一念、一言一行都變的越來越重要了。尤其是人心和執著,那就應該果斷的、不留任何餘地的清除,不允許再用「新學員」當幌子,拖泥帶水抓著執著不放了。

    層次有限,只是個人目前所在層次所悟,寫出來旨在與和我一樣得法不久的弟子們交流,希望新學員趕上正法進程,助師正法、救度眾生!有不在法上的地方,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十》〈在大紀元會議上講法〉
    [3]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十一》〈甚麼是大法弟子〉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日大陸綜合消息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十日】

  • 遭13年冤獄 保定市法輪功學員張豔青回家

  • 山東日莒南縣法輪功學員崔建艾於9月30日被非法批捕

  • 上海法輪功學員呂素幹被非法批捕

  • 上海浦東吳美芳、吳靜芳姐妹被國保構陷到檢察院

  • 河北省鹽山縣法輪功學員付壽松失蹤十六年

  • 被非法關押在黑龍江省呼蘭監獄的法輪功學員名單補充

  • 湖北省武漢法輪功學員尹安玲失聯多天

  • 四川省南部縣法輪功學員包樞平面臨非法庭審

  • 山東省費縣法院欲對非法庭審吳淑娟等法輪功學員

  • 吉林省磐石市多名法輪功學員八月被騷擾

  • 廣州市法輪功學員羅意珍被綁架

  • 成都法輪功學員趙華被綁架情況補充

  • 甘肅省蘭州法輪功學員盧雲飛面臨非法開庭

  • 成都市郫縣法輪功學員李曉蘭遭迫害情況

  • 河北省平泉縣法輪功學員白廣林被劫持到看守所

  • 黑龍江省密山市9月23日被綁架的多名法輪功學員現況

  • 北京法輪功學員姚旭琪被綁架

  • 湖北襄陽市法輪功學員成孝寶被綁架經過

  • 河北魏縣法輪功學員宋巧社現被非法關押在安陽市看守所

  • 湖北孝感法輪功學員楊愛紅遭騷擾

  • 山東臨沂市張印忠、王林娟、劉洪蘭遭綁架

  • 遼寧撫順市法輪功學員趙金鳳被綁架

  • 河北省安國市法輪功學員平杏芬、劉杏彩被騷擾

  • 河北省廊坊市北門外派出所騷擾法輪功學員

  • 河南省焦作市法輪功學員孫興秀、王小青等多人被騷擾

  • 哈爾濱市香大派出所綁架訴江的法輪功學員

  • 石家莊市裕華區訴江法輪功學員遭騷擾

  • 廣州法輪功學員羅小玲被綁架

  • 山東青島法輪功學員陳廣霞遭迫害近況

  • 河北省定州市李親古村法輪功學員遭騷擾

  • 法輪功學員劉鳳成獄中遭毆打

  • 遼寧省喀左縣警察綁架、恐嚇、騷擾當地法輪功學員

  • 參與迫害責任單位及人員信息

  • 遼寧省瀋陽市魏振群、單琴淑夫婦被綁架

  • 遭13年冤獄 保定市法輪功學員張豔青回家

    河北保定市白溝鎮馮盛莊法輪功學員遭13年冤獄,於10月04日回到家中。

    張豔青二零零三年十月八日被徐水縣法院非法秘密判刑十三年,被非法關押在保定監獄(原名河北第一監獄)。他一直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多次被監獄迫害,長期有六名邪惡之徒對張豔青施行所謂的包夾,吃喝,上廁所都寸步不離,多次絕食反迫害。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六日,監獄惡警用非人的酷刑把張豔青折磨得死過去幾次(第十三監區惡警趙 華民 0312-5923532、0312-5923526)。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劫持在四監區的張豔青不堪忍受「包夾」人員毆打,在五千多人的全獄大會 上提出要見獄長,結果遭「牢中牢」迫害,並加戴手銬、腳鐐。 二零零九年一月,李彥生給李軍傳遞法輪功資料被惡人構陷,八監區給李軍加戴手銬一週。


    山東日莒南縣法輪功學員崔建艾於9月30日被非法批捕


    上海法輪功學員呂素幹被非法批捕

    2015年9月8日,家住上海嘉定區的法輪功學員呂素幹被江橋派出所綁架,當晚十點左右被非法抄家。9月30日被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非法批捕。

    相關責任人:
    上海市嘉定區「610」辦:
    地址:上海市嘉定區永盛路1190號金鈦怡和大樓10樓
    主任室02160765271副主任室02160765272副調研員室02160765273綜合秘書科02160765276督察協調科02160765278韋戰鋒、遊衛華、朱培華13122331202
    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
    地址:永盛路1300號 郵編201821
    電話:02159995000*42177信訪02159998582傳真02159995000*42121
    國保02159995000 *62229葛永梅
    上海市嘉定區看守所:
    地址:上海市嘉唐公路505號
    電話:02159538808 傳真02159927638
    所長陳紅霞、葛中琪、蔣建平
    江橋派出所:
    地址:上海市嘉定區金沙江西路2131號
    電話:02159144585 所長陳洪


    上海浦東吳美芳、吳靜芳姐妹被國保構陷到檢察院

    上海浦東法輪功學員吳美芳、吳靜芳姐妹7月15日在浦東羽山路與人交談時被警察綁架。浦東新區國保10月9日將構陷兩人的案卷移送檢察院。

    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分局國保處:
    地址:丁香路655號,郵編]200135
    電話:02150614567
    黃浩13386280650]楊華瑜


    河北省鹽山縣法輪功學員付壽松失蹤十六年

    法輪功學員付壽松,男,現年48歲,漢族,河北省鹽山縣小營鄉大付莊村人,原鹽山縣風動工具廠業務員。自1999年720後不久,去山東濟寧市出差,離開濟寧後失蹤,他的家人長期多方尋找,至今未有音信,家人懷疑已經被害致死。


    被非法關押在黑龍江省呼蘭監獄的法輪功學員名單補充

    哈爾濱市平房區法輪功學員鄒文志,66歲, 2014年11月被綁架,被非法判刑四年,現被非法關押在十大隊。


    湖北省武漢法輪功學員尹安玲失聯多天

    尹安玲,女,現年61歲,家住武漢武昌水果湖街東亭社區(中北路段)原武漢水泥預制構建廠宿舍,好多天沒回家。


    四川省南部縣法輪功學員包樞平面臨非法庭審

    上海市金山區法院欲於10月19日下午兩點非法庭審四川省南部縣法輪功學員包樞平。

    上海市金山區檢察院:
    地址:金山區浩源路211號,郵編:200540
    公訴02151918300
    承辦檢察官徐亞之13918416852]
    上海市金山區法院:
    地址:上海市金山大道2288號,郵編200540
    電話:02157968427、02157968100、02157968335
    承辦法官朱紀紅02157968325
    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國保處:
    地址:上海市金山區蒙源路110號,郵編:200540
    電話:02137990110 、02167240535傳真02167962615
    姜國強電話02137990110*65136
    高德華 朱衛東 蔡雷 夏衛平 張海連 唐利偉 趙健
    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顧玉泉 尚衛國
    朱涇派出所:
    地址:朱涇鎮金南街550號,郵編:201500
    電話:02157320110
    何文軍所長 顧黎明副指導員 王璐 龔宇翔 沈航華 王琪 徐喆
    上海市金山區看守所:
    地址:上海市金山區南陽灣路1188號,郵編:201512
    電話:02167268622 傳真:02167268621
    所長陸偉萍、獄警:楊建 李君華


    山東省費縣法院欲對非法庭審吳淑娟等法輪功學員

    山東省蘭陵縣法輪功學員吳淑娟、劉文遠、徐啟先、李增樸、孟斐、老顏2015年1月17日在蘭陵鎮附近 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時,遭蘭陵鎮派出所警察綁架。其中孟斐因被警察酷刑折磨致生命危急於1月20日被放回家,二月底被迫害離家。吳淑娟現仍被非法關押在臨沂市看守所,其他四位男性法輪功學員已於9月份被悄悄轉移到費縣看守所。費縣法院欲對五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時間未定。請有看到此消息的費縣同修在當地講真相,營救同修。


    吉林省磐石市多名法輪功學員八月被騷擾

    2015年8月26日,吉林省磐石市多名法輪功學員,因起訴江澤民被非法騷擾。

    黑石鎮法輪功學員齊豔傑,8月26日上午10點被帶到磐石市東寧街派出所詢問訴江之事。當日下午5點回家。

    寶山鄉北興隆郭寶軍,8月26日被寶山鄉派出所非法抄家,收走三本大法書籍。被非法送到看守所,拘留10天。寶山鄉張麗被非法抄家,當時人不在家。

    8月27日,河南街派出所和公安局多名警察又對磐石市王桂華、鄒淑豔、王桂萍非法抄家。王桂華被抄走多本大法書籍和MP3播放器等私人物品。鄒淑豔被抄走一張大法年畫、一部手機和身份證。王桂萍非法抄走紙張、墨水、自封袋等私人物品。劉桂芝警察到家敲門,沒給開門。


    廣州市法輪功學員羅意珍被綁架

    2015年10月2日下午,廣東省廣州市法輪功學員羅意珍在廣州市海珠區江海大道附近發真相資料時,被海珠區江海派出所綁架。現被非法關在海珠區(南洲)拘留所。

    廣州市公安局海珠分局江海街派出所
    詳細地址:廣州海珠區赤崗路188號福景居小區1樓,金豐花園西門西側
    聯繫電話:020-89225586 , 84217919, 84211691 ;
    派出所所長:蔡東勝、副所長:曹明
    廣州市海珠區拘留所(看守所)
    詳細地址 :廣州市海珠區南洲路655號; (「羅馬家園」小區東側附近, 前往廣州市海珠區看守所,拘留所請乘坐市區公交車次:35路; 86路; 180路; 195路; 960路; 廣565路; 夜34路; 夜55路,到「少教所站」下,往前走(往東南方向)約70米即是。地鐵站;廣州地鐵3號線瀝窖站)
    辦公電話:020-84175647,84175682,84176963 ;


    成都法輪功學員趙華被綁架情況補充

    四川省成都法輪功學員趙華,女,西南財經大學職員,於2015年9月19日因講法輪功真相被蘇波派出所警察綁架,現被非法關押在郫縣看守所。


    甘肅省蘭州法輪功學員盧雲飛面臨非法開庭

    蘭州市法輪功學員盧雲飛10月19日面臨非法開庭。盧雲飛2014年3月9日發真相資料時被人惡意舉報,被蘭州市城關區國保大隊綁架,關押在蘭州市西果園看守所至今。


    成都市郫縣法輪功學員李曉蘭遭迫害情況

    2015年8月31日下午,四川省成都市郫縣法輪功學員李曉蘭在刷經寺鎮給民工講真相時被人舉報,阿壩州紅原縣國保大隊、刷經寺鎮派出所和政府的一幫人,到她家非法抄家,並抄走幾十本大法書和大法資料,還抄走3000元人民幣。最後把她綁架到國保大隊後轉到拘留所非法關押了15天。


    河北省平泉縣法輪功學員白廣林被劫持到看守所

    河北省平泉縣法輪功學員白廣林因訴江,於2015年9月22日被承德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平泉縣國保大隊警察綁架、抄家,並非法刑事拘留,關押到承德市看守所,現已轉回到平泉縣看守所關押。

    平泉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蔡×先、教導員孫延春
    平泉縣看守所:所長邢立新


    黑龍江省密山市9月23日被綁架的多名法輪功學員現況

    黑龍江省密山市多名法輪功學員2015年9月23日被密山市國保警察綁架,有15人被非法關押15天後已於10月9日回家。目前仍非法關押在密山拘留所的姜洪祿、張成玉(女)、張友、季紅波(女)和高姓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20天,應於10月13日獲釋。

    因姜洪祿被牡丹江監獄非法判刑期間獲保外就醫至今五年多,今年年底非法刑期到期,雖然僅剩數月,但密山國保仍勾結牡丹江監獄企圖欲將姜洪祿「收監」。


    北京法輪功學員姚旭琪被綁架

    2015年10月5日下午,北京市海澱區國保警察突然闖入法輪功學員姚旭琪家中,非法抄家並強行帶走姚旭琪,非法關押在北京市海澱區拘留所。到目前為止不允許家人探視,也未向家人出示任何有關拘押的法律文件。


    湖北襄陽市法輪功學員成孝寶被綁架經過

    2015年9月17日上午11點40分,湖北省樊城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隊長李學軍帶牛首派出所龔進文,鐵路大院居委會巡邏隊分隊長柴銀,還有兩名派出所警察,闖到成孝寶家,當時成孝寶不在家。成孝寶回家剛走到二樓就被龔進文攔住,說要到成孝寶家搜查,成孝寶不配合,龔進文給李學軍打電話,李學軍帶一名女警上來,在二樓搶走成孝寶的房門鑰匙開門,翻箱倒櫃,搶走7100多元現金(其中有一百多元真相幣),大法書籍,《明慧週刊》,掛曆一本,同時搜走成孝寶給老闆打工的所有工作單及筆記本、工作記錄。搜查過程沒有執法依據,搜完回到二樓。開始進的三個警察、一個居委會人員,把成孝寶拖下樓塞入警車,在整個過程中成孝寶大聲呼喊,鄰居來了十幾個人都看到了。2015年10月2日將成孝寶釋放。


    河北魏縣法輪功學員宋巧社現被非法關押在安陽市看守所

    河北邯鄲市魏縣張二莊鎮後普安村法輪功學員宋巧社,女,50多歲,2015年9月16日上午與另一位學員在河南內黃縣楚旺鎮小屯村講真相,被楚旺派出所警察綁架,每人被勒索1000元,其中一學員被拘留十五日後釋放。宋巧社現被非法關押在安陽市看守所。

    內黃縣郵編:456300
    河南省安陽市內黃縣公安局局長肖英亮15737211001、13903729581
    楚旺鎮派出所長郭志軍15737215359、13937262444


    湖北孝感法輪功學員楊愛紅遭騷擾

    2015年10月8日上午十點多,湖北省孝感市孝南610主任戴存祖夥同國保大隊冷豔蘭,高山等人到法輪功學員楊愛紅單位詢問訴江一事,查問訴江狀,誰打印的,誰郵寄的,為何這麼多人一起起訴江澤民,誰組織寫的等等。要楊愛紅寫書面情況交給他們,並要楊愛紅為女兒的工作做考慮,楊愛紅給他們講了真相但他們仍不接受。


    山東臨沂市張印忠、王林娟、劉洪蘭遭綁架

    2015年10月五日晚,山東臨沂三位法輪功學員張印忠、王林娟、劉洪蘭在臨沂市南坊柳青苑小區發放真相資料時,遭人惡告,被蘭山公安局警察綁架、抄家。現三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臨沂市看守所。具


    遼寧撫順市法輪功學員趙金鳳被綁架

    10月9日下午,居住在遼寧撫順市順城區格林書香院的法輪功學員趙金鳳被市國保彭越等5人綁架、抄家。


    河北省安國市法輪功學員平杏芬、劉杏彩被騷擾

    河北省安國市公安局、鄉幹部、村幹部到法輪功學員平杏芬家問訴江的理由,平杏芬給他們講了真相並講了自己學大法後身心受益的情況,他們卻還說法輪功是邪教(共產黨才是邪教)並讓平杏芬寫保證書,平杏芬不寫,他們就打電話威脅她的兒子,兒子在壓力下可能替其寫了。

    法輪功學員劉杏彩也遭遇了同樣的經歷,最後也是逼其姪子代寫保證書卻讓劉杏彩按手印。


    河北省廊坊市北門外派出所騷擾法輪功學員

    從9月23日至今河北省廊坊市北門外派出所警察已多次對訴江法輪功學員的家屬談話施壓,逼迫家屬回家做「工作」,要求寫出訴江是誤操作、寫不煉功保證等,還威脅說要出警。

    北門外派出所:
    辦事人員王某(女)13103162265


    河南省焦作市法輪功學員孫興秀、王小青等多人被騷擾

    9月1日,河南焦作市公安局光亞派出所警察原野等人,以法輪功學員程坤母子訴江為由,到程坤(男,37歲)家抄家,把電腦、打印機搶走,將程坤刑事拘留後,9月2日,又將程坤的母親孫興秀(60歲)刑事拘留一個月,現在孫興秀已經回家,但是行動受監控。程坤還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9月17日,焦作市公安局高新區派出所警察到焦作市法輪功學員王小青(女、55歲)家中將王小青強行帶走,以誣告陷害(訴江)的罪名對王小青拘留5天,9月22日王小青已經回家。已知的還有:8月28日下午,焦作市公安局定和派出所警察到焦作市法輪功學員張利清家中,搜走大法書,並追問張利清訴江狀是誰幫助寫的等等;目前已知,自八月份至今,因為訴江還有近十位法輪功學員受到610、公安局和社區的騷擾。


    哈爾濱市香大派出所綁架訴江的法輪功學員

    2015年9月30日,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香坊區香坊大街派出所兩名警察到李姓法輪功學員(女,50多歲)家砸門,因為起訴江澤民的事被強行帶到派出所核實情況,誣陷說訴江是擾亂國家機關秩序,被綁架到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迫害十天。

    香坊大街派出所:
    香坊大街派出所:
    地址:哈爾濱市香坊區通站街42號
    電話18945689000
    付偉 15104605137副所長吳宏偉 警號:019702 13351886877張楚 警號:019576 15804511110王嵐峰警號:019802 18846090567李曉東 15645615305侯廣軍 警號:019334 13936628707劉昌吉 警號:019564 15304643955趙影英 13386411633王波警號:019604 15663895677張太敬 警號:019474 15204601121樸會友 15104605150惠洪波 男警號019795 13603640888韓東 警號:019346 15546432000左勝 警號:019336 18945039955陳志勇 警號:019560 13796096468劉振剛 13830163848或13836163848劉麗豔 15804625189靜靜


    石家莊市裕華區訴江法輪功學員遭騷擾

    9月9日,河北省石家莊市裕華區卓東派出所的片警徐忠名帶領一男一女兩名警察到法輪功學員王玉蘭家詢問她訴江的事情。王玉蘭向他們講述了自己訴江的原因,及自己修煉法輪功後心臟病、高血壓、高血脂、高血糖不治而癒的受益事實。片警徐忠名讓王玉蘭將大法書籍上交,王玉蘭拒絕。在詢問的同時,另一男警察攝像,女警察記錄。詢問完後讓王玉蘭在問詢筆錄上簽字,王玉蘭拒絕。

    9月9日,居住在槐底派出所轄區內的法輪功學員吳榮蓮接到了派出所警察的電話,問詢其為甚麼控告江澤民,並讓吳榮蓮去派出所一趟。吳榮蓮向其講述了訴江的原因並拒絕去派出所。

    同樣居住在卓東派出所轄區內的法輪功學員劉智蘭於8月10日接到卓東辦事處的電話,也是問詢訴江的事情。


    廣州法輪功學員羅小玲被綁架

    廣東省廣州法輪功學員羅小玲,女,60餘歲,2015年10月8日晚9點多在張貼大法真相資料時,被祈福新村派出所警察綁架。次日凌晨0點多,祈福新村派出所、鐘村鎮派出所及國保等數警察,闖入羅小玲的家(廣州番禺鐘村鎮祈福新村C區20街22號2樓),搶劫了羅小玲的大法書籍等資料以及六、七千元真相幣。


    山東青島法輪功學員陳廣霞遭迫害近況

    山東青島法輪功學員陳廣霞2014年4月4日被高密警察綁架,後被高密法院非法判刑判4年(判四緩五為誤傳),陳廣霞上訴,二審減刑半年,同時減刑的還有青島法輪功學員張孟雷、高密法輪功學員荊秀玲。至10月9日,陳廣霞仍被關押在濰坊看守所。看守所已接到執行通知,要在近20多天內將陳廣霞劫持到濟南省女子監獄繼續迫害。陳廣霞的家人在曾經要求見陳廣霞,看守所沒有讓見。


    河北省定州市李親古村法輪功學員遭騷擾

    2015年9月30日,河北省定州市李親古村多名村幹部帶領鄉政府一幫人闖到參與訴江的法輪功學員家中非法盤問,並搶走大法書,強迫學員按手印,撕毀法輪功學員貼在牆上的「吉祥寶寶」畫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的紙貼,搶走師父法像。


    法輪功學員劉鳳成獄中遭毆打

    被非法關押在黑龍江省呼蘭監獄六大隊的法輪功學員劉鳳成在10月4日被獄警辱罵、毆打。劉鳳成家中已沒有甚麼親人。

    獄警電話:
    李友18004663988
    張振東18004663567
    魏景柏18004663987
    陳子亮18004663997
    馮立國18004663992
    曲江18004663981
    王冠18004663985
    王銳18004663986
    劉力18004663989
    趙繼飛18004663990
    孟磊18004663991
    呂廣福18004663994
    陳少東18004663996
    許延軍18004663998


    遼寧省喀左縣警察綁架、恐嚇、騷擾當地法輪功學員

    2015年9月20日,遼寧省喀左縣大城子鎮數名法輪功學員的家遭到當地警察入戶騷擾,同時,其它鄉鎮多名法輪功學員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騷擾。警察入戶就說,只有兩條路讓學員選擇:一是寫保證不再訴江;二是如果不寫保證和簽字就拘留半個月。

    9月20日中午,法輪功學員姜兆秀被綁架到縣公安局,當時去她家有好幾輛警車,並且有一輛A開鎖車隨行,據目擊者說,警察從她家裏搬走了好幾箱東西。姜兆秀後被送到朝陽市拘留所非法拘押,有消息說10月4日就可放回。但時至今日,姜兆秀仍然在朝陽遭受著迫害,據說已經被轉送到朝陽市看守所關押,並強行剝奪了親友探視權。

    當天,公安局警察還闖到梁姓法輪功學員家,強行把她帶走,問她「訴江」的事。家屬趕緊托人找關係救人。警察放她出來之前,強行簽名、按手印,還罰她一千元錢。

    相關人員電話:
    喀左縣政法委:
    辦公室0421-4831610
    喀左縣公安局:
    辦公室0421-4822525
    局長王樹國13898089138
    國保大隊長舒寶奎13504213606辦0421-4829586
    喀左縣拘留所0421-4823258
    喀左縣看守所0421-4829110
    大城子派出所所長白銀鵬13942193800
    利州派出所所長李書環13591854788


    參與迫害責任單位及人員信息

    ▼迫害江西省安義縣李勇責任單位及人員信息
    安義縣公安局:
    局長胡長富79183411896、791834219983、13870089866
    副局長葉建明79183423866、13870935522
    副局長王儀達13607087618
    副局長黃聲雷79183421176、13807047776
    副局長陳勇79183421259、13870930279
    國保大隊:
    大隊長陳學品
    指導員陳某13607066709
    原隊長羅紹清(音)13870939910
    原隊長熊明華13184560006
    安義縣看守所79183422204
    安義縣「610」辦:79183422259主任胡義勇137070890992

    ▼參與綁架、騷擾天津西青區法輪功學員責任單位及人員信息
    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
    電話022-27396872
    國保大隊長尚志強13820233175
    楊柳青看守所022-27917177
    西營門街派出所022-27796390
    鎮東派出所:022-27392039所長汪平-13752359735
    天津市西青區法院:
    電話022-27948328
    院長蔡志萍13512052468、022-23710818
    庭長郜某13820484865
    天津市西青區司法局022-27392578
    天津市西青區政法委書記022-23737588
    天津市西青區政府辦公室022-27392411
    天津市西青區監察局022-27392844


    遼寧省瀋陽市魏振群、單琴淑夫婦被綁架

    瀋陽市蘇家屯區陳相鎮法輪功學員魏振群2015年10月7日講真相發資料時被姚千鎮派出所警察綁架。當晚九點至十點鐘,五名姚千鎮派出所警察闖到魏振群家中敲門,進入後要求魏振群的妻子單琴淑交出師父照片及相關資料,單琴淑拒絕,後來警察強行撬開家中所有帶鎖的櫃子,搶走全部真相資料及兩台筆記本電腦、打印機刻錄機等,之後警察將單琴淑拉至陳相派出所,停留後又帶至姚千派出所。

    目前,魏振群被劫持到於洪區造化的瀋陽市看守所,單琴淑被非法關押到蘇家屯區看守所。家中只剩八十九歲的老母親和十二歲上初中的小兒子。

    瀋陽市公安局蘇家屯分局姚千派出所:
    地址:遼寧省瀋陽市蘇家屯姚千鎮村明街5號,郵編:110113
    電話:024-89540110
    所長杜福雲,警號114167
    副所長陳洋,警號113353
    副所長於雷,警號108424
    警察孫浩,警號114380
    警察高紀武(當日抄家警察),警號114377

    姚千派出所副所長陳洋
    姚千派出所副所長陳洋

    姚千派出所社區警察高紀武
    姚千派出所社區警察高紀武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10/28/153420.html>


    42人聲明從新開始修煉

    【明慧网2015年10月10日】编者注:“严正声明”是在压力下曾给邪恶写过“不炼功保证”的法轮功学员宣布重返修炼的声明。为保持严肃性,声明必须用真名实姓发表。如发现使用化名的“严正声明”,将予以删除。在明慧网上发表严正声明,必须写清(1)自己写给邪恶的“保证书”作废;(2)郑重宣布从新修炼、弥补损失。

    * * * * *

    声明人:解吉顺 阮潇钰 董翠兰 秦兰香 张淑琼 胡红芳 吴志蓉 白兰芝 丁黎 景玉玲 王顺芹 王建丽 游永芬 张宪芝 周巾夫 肖志花 赵桂凤 肖志芹 王彩云 步振彩 陈昌辉 魏花兰 谢瑞芹 迟寿君 黄贺珍 郑克凤 孟祥民 韩瑞英 王青 王守霞 瞿美双 王振艳 赵懿 高玉英 魏金生 梁孟叶 于桂芹 闵秀娟 陈洪锁 郭世斌 张福增 薛昌杰 薛昌芬


    2016年明慧掛曆:法輪大法弘傳世界(大陸版)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十日】

    http://qikan.minghui.org/qikan.aspx?id=173628


    明慧地方期刊(長春市、重慶市、巴中市、北京市、成都市、大連市、河北省、合肥市、鶴崗市、濟南市、廊坊市、齊齊哈爾市、山東省、泰安市、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咸寧市、伊春市、安徽省、甘肅省、哈爾濱市、邯鄲市、河南省、江西省、濟寧市、遼寧省、上海市、山西省、石家莊市、四川省、天津市、濰坊市、陝西省)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十日】

    http://qikan.minghui.org/display.aspx?category_id=9&start_date=2015-10-10&end_date=2015-10-10


    明慧期刊:真相(第76期)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十日】

    http://qikan.minghui.org/qikan.aspx?id=173627


    明慧廣播:正法修煉交流選編(138)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十日】

    http://www.mhradio.org/showprogram/66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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