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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縣法院圖謀非法庭審八位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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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明慧通訊員湖南報導)據悉,長沙縣法院將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在位於回龍的長沙縣拘留所(也即長沙縣看守所所在地)對言虹、李玄剛、管登洋、周德元、張靈格、柳春霞、張新其、姚大華八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八人都是在二零一四年三月下旬被長沙警方從各自家中、工作場所綁架的。

因為證據不足,該案先後於二零一四年八月十四日、十月二十四日兩次被檢察院退回長沙縣公安局,但來自湖南省、長沙市兩級國保對法輪功學員的蓄意構陷,導致八位法輪功學員在經歷十個月的超期羈押後,仍面臨非法判刑的險惡處境。

莫須有的「F1307專案」

知情人士透露,二零一三年年初,湖南省公安部門通過非正常手段收集到長沙縣居民李玄剛、言虹等人,所謂用MP5「插播」法輪功真相的「情報」,由於「插播」一詞觸動了中共當局最敏感的神經,湖南省公安廳國保總隊將其立為省頭號案件,上報國家公安部。公安部國內安全保衛總局遂將此案列為公安部督辦案件(代號F1307),並要求湖南省公安廳國保總隊對該專案負責。於是,公安系統由上而下地暗中向星城長沙布下羅網。

事實上,MP5作為人們所熟知的電子產品,除了觀看視頻、聽歌、閱讀等功能外,根本不具備做「插播」的功用,擔心法輪功學員用MP5「插播」法輪功真相,不過是中共公安人員草木皆兵的誤讀。其實,自二零一三年年初以來對法輪功學員長達一年多的非法監控,省、市兩級國保已完全明瞭所謂「插播」原本子虛烏有,但在向上級邀功請賞的利益之心驅使下,國保警察還是將黑手伸向了無辜的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二十九日,在長沙市公安局國保支隊部署之下,先後抓捕言虹、李玄剛、管登洋、周德元、張靈格、柳春霞、張新棋、姚大華等十一位法輪功學員,隨後長沙縣公安局將他們統一刑拘或批捕,他們家中的打印機、電腦和法輪功書籍、真相資料等物品被洗劫一空。被統一刑拘的民眾和他們的家人,都不知道自己已被秘密跟蹤、監視、監聽了幾個月、一年、和更長時間。
在抓人之後,長沙市公安局立即抽調警力,成立以市局國保支隊牽頭,包括長沙縣、寧鄉縣,以及長沙市芙蓉區、天心區、雨花區在內的多個公安分局數十人參與的專案組,駐紮長沙縣當地,專門對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審訊,為強加的罪名羅列證據。

可以說,抓誰、擬多大的罪名,把案子辦成多大,都是警方事先策劃好的,法輪功學員擁有的法輪功書籍、真相資料和電腦、打印機等物品,雖然是合法的,但是,公安只要以「查抄」的名義搬來,就可以成為他們肆意指控的「證據」。

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長沙市公安國保專案組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材料遞交到長沙縣檢察院。至此,部督專案F1307歷經一年多的時間告一段落,八位無辜民眾就這樣被公安羅織罪名推上被告席。而荒唐的是,在由長沙縣檢察院檢察員李東南署名的長縣檢公訴刑訴 [2014] 543號起訴書中,隻字未提F1307專案所針對的核心事實──「MP5」或「插播」。

誰在害怕真相曝光

在八位無辜百姓被非法關押期間,有關執法人員到他們的街坊鄰里中走訪,人們都說,他(她)是個好人。八個人的遭遇,牽動了許許多多善良人的心。

現年五十一歲的言虹,原係榔梨鎮半邊街(第三居委會)主任。一九九九年七月以前,言虹一直是榔梨鎮人大代表、人大主席團成員,是當地的一位名人。熟悉她的人都說她性格開朗、待人真誠,是個熱心腸。在熟人的印象中,她經常熱忱的向朋友、鄰里介紹法輪功,總是樂呵呵地講她煉功祛病的親身體會。一九九九年七月後,因為當局突然反對法輪功和煉功民眾,言虹被強行開除了工作,還被判了六年。二零零七年從湖南省女子監獄放回家時,親友鄰里看到,言虹的身體瘦弱,雙眼致殘,視力極弱,聽到言虹訴說她在監獄的非人遭遇:吊銬、關禁閉、獨腳凳、曝曬……。七、八十多歲的老街坊為言虹流淚,說:「你這麼好的人, 為甚麼要受這些苦?」

周德元女士,六十一歲,家住長沙市雨花區左家塘煙草公司宿舍,她是常德市軸承廠退休職工,退休後與家人定居長沙,是一位在街坊口碑極好的厚道婦女。她早年飽受病痛折磨,於一九九八年有幸修 煉法輪功後,不僅心臟病、胃病、腎病、頭痛、嚴重膽道炎、子宮肌瘤、肛裂等十多種疾病在短短幾個月內全部康復,而且急躁、爭強的個性也有了很大的改變。周圍市場熟悉周女士的菜販都知道,這位如鄰家阿姨一樣和藹可親的女士買東西是「最好打講(音:港)的」(長沙方言,意思是最好說話的),因為她極少還價,也不挑揀,而且說起話來客客氣氣,很尊重人。

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五日《長沙六旬善良婦女周德元被警察綁架》一文中說,「不知長沙市公檢法的黨國公職人員可曾想過,當你們把這些善良樸實、面目祥和的阿姨、大姐一個個押上法庭,以法律的名義行構陷之實, 用你們羅織的罪名、炮製的「證據」施行「指控」時,你們的行為不僅是在自曝其醜,而且是在踐踏法律。善惡的對比,只會讓更多的本地民眾與國際社會的人士看清真相,辨明是非。至於那些在中共淫威下敢言他人之所不敢言,用自己的巨大付出為這個社會守護正義良知的法輪功學員,所有明白了真相的人們,對於他們,除了佩服,還將是感謝。」

或許,這正是長沙縣法院之所以選擇在拘留所內的審判庭審理此案的原因──懼怕正義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懼怕更多的民眾到庭旁聽支持善良的法輪功學員,更是懼怕中共警察構陷好人的陰謀曝光於光天化日之下。

可以預見,一月二十八日的開庭,在中共人員的操控下,不會是一次公平公正的庭審。但長沙縣法院避人耳目、欲蓋彌彰的行徑卻已充份證明:在中共警察一手炮製的「3.29案件」中,真正違法犯罪、見不得光的,是誰……

長沙縣公安局電話(區號0731):
姓 名 職 務 辦公電話
曾衛國 黨委書記、局長 84015001
周立強 黨委副書記、政委 84015002
鐘迪剛 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84015008
常天健 黨委委員、副局長 84015007
宋曉峰 黨委委員、副局長 84015009
韓偉 黨委委員、副局長 84015005
羅俊強 黨委委員、副政委、紀委書記 84015003
劉娟慧 黨委委員、副政委、政工室主任 84015064
周剛強 黨委委員、副局長 84015266
吳鑫 黨委委員、副局長 84015278
辦公室:84015016
政工室:84015015
法制室:84015018
督察大隊:84015027
刑偵大隊:84015044
經偵大隊:84015096
禁毒大隊:84015093
交警大隊:84010500
治安巡警大隊:84015110
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大隊:84015047
後勤保障室:84015010
人口與出入境管理科:84015097
長沙縣看守所:84657203
長沙縣拘留所:84657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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