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大法的人我信得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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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日】現在,有許多家庭經常為財產糾葛殺人放火、兄弟相殘、父女反目、對簿公堂的比比皆是,把人性的貪婪發揮到了極致。在這種社會風氣下,能出淤泥而不染的,簡直是鳳毛麟角。然而這在我們大法修煉者中卻屢見不鮮。

我父親已去世多年,唯一留下的財產就是一套兩居室的房子。離異的妹妹與母親居住。這套房子建於八十年代初,高層,沒有電梯。我母親已是七十多歲,每天上下八樓買菜、買米,的確不方便。於是想賣掉,補點錢換個有電梯的樓住。考慮到舊房子賣的錢不多,如果再分點給我的話,補的錢就更多了,妹妹的經濟不寬裕。而新房子的產權今後就是妹妹女兒的名字了,不分給我。母親又覺得我有繼承權,於是一直糾結著。我知道後開誠佈公的跟她們說:「不要考慮我,我有房子住,我是修煉人,不執著世間的得失。你跟母親住在一起照顧母親也多一些,你們想怎麼安排就去做,我甚麼也不要。要不要我寫個東西?」我妹妹感動得連連說:「不用不用,你們修大法的人我信得過。」

回家後我跟丈夫說了這事,他愣了一下說:「幾十萬元的事你都不跟我商量一下就自己決定了嗎?我們做點小生意也不容易呀。」我說:「我如果不讓的話,母親她們就換不了房子了。因為我妹妹就那麼點錢吶。」丈夫聽後也默認了。

也許有人會說我傻,放著眼前的利益不要。其實不然,我們得到的是家庭的和睦、兒女的尊重、心靈的昇華跟寧靜。那是用物質換不來的最美好的東西。在這個物慾橫流、世風日下的社會,我可以自豪的說,我們「法輪大法」修煉者這兒真的是一片淨土。

民工激動的說:好人哪……

那是二零零四年的新年前夕,我的新店剛剛裝修好,就雇了三個農民工,幫我把舊店的貨品搬往新店。大約在下午五點左右,東西也搬的差不多了,我跟丈夫和兩個雇員就開始整理貨物。當丈夫搬開縫紉機時,發現地上有一包餐巾紙,打開一看,裏面竟然裝的是錢,一共一千元整。問過了兩個雇員不是她們掉的。新店還沒開始營業也沒有外人進來,我想可能是那三個民工當中一人掉了。

那時候我們雇員一個月的工資才八百元左右,這些民工一天挑挑擔擔的也掙不了幾個錢,有時幫人提菜、搬東西才給個兩元、五元的,這一千元他得存多久啊?但是有三個民工,會是誰掉的呢?

為了怕被冒領,等東西搬完後,我拿出一張百元的鈔票說:「你們三個摸摸看誰有零錢?好找補給我。」結果三個民工都找了一下,都說沒有零錢,也沒人說掉了錢。這可難倒了我。只好把工錢結算給他們,他們也相繼離開了。我心想,再等一等,看有沒有另外的失主。

結果在七點左右正要關門的時候,有一個民工折了回來了,他在店內四處張望,我們笑問他:「你找甚麼呢?」他說身份證掉了,問我們看見沒有?我回答說:「沒看見身份證,你是不是另外掉了甚麼東西?」這個民工馬上帶著哭腔說:「我錢掉了啊!」還說是準備回家過年的錢,所以沒有存銀行,又不敢放在出租屋裏,因為他們都是幾人合租的,怕遭偷。結果還是弄丟了!他說已在街上找了幾遍了,認為肯定找不到了。

看他著急的模樣,我問清楚錢的數目及細節後,就拿出了那個紙巾袋。當他看見失而復得的錢時,雙膝一軟就跪了下去,哭著說:「好人哪,好人哪,謝謝、謝謝……」丈夫趕快扶起了他,說:「你不要謝我們,要謝謝我師父。」並告訴他:我們是煉法輪功的,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法輪功教人向善,禁止自殺和殺生,中共炮製的自焚偽案是為了煽動民眾的仇恨,為加劇迫害大法製造藉口。他連說:「知道了,知道了,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好人一生平安!」

其實像這類事我們經歷了很多,如誰多找給了我們的錢,回頭給人家送回去;貨款人家多打了幾百元,我們也馬上給人家退回去;撿到的紅包(內有一千三百元),也通過電話還給了別人……這些年,我們每年都得到了工商局「誠信個體商戶」的獎牌,以及先進納稅人的獎狀。我們經商不坑不騙、誠信經營,生意反而不錯,得到了顧客及各界的肯定。其實,對法輪大法弟子來說,按照「真善忍」做人,是最起碼的道德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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