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日早上九點多鐘,法輪功學員文英洲、張海霞夫婦的家屬抵達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鴨子圈)辦理會見的大廳。香坊法院法官袁越和一法院女性人員出來,說只讓兩名家屬進去旁聽,家屬問不是公開審理嗎?袁越惡狠狠地說:你進不進?這都是照顧你們了,不進拉倒。到快十一點時,家屬才進去。
張海霞先被人背了出來,之後文英洲被領進來。法官袁越宣布開庭,他在介紹了公訴人和辯護人後,就問當事人要不要申請迴避。張海霞問辯護律師是甚麼意思。辯護律師要給張海霞解釋甚麼是申請迴避和利害關係,法官袁越不讓。張海霞因為不懂,就說:那暫時不申請。辯護律師繼續給張海霞解釋,袁越就不讓說。於是董前勇律師說:「我申請(迴避)。」 沒想到袁越竟說:「法警,拉出去!」接著警號F23213的法警很暴力的拽住董前勇律師的脖子,將董律師拉出法庭。
這時,王宇律師說:「我繼續申請。」並且當庭控告F23213的號法警暴力執法。袁越又說:「把這個也拉出去。」
兩位律師被拉出去後,袁越就和下面坐著的一個男人一起出去研究。家屬就和張海霞說話,那個F23213號法警威脅說:「再說!我就去申請給你們拉出去。」
之後法官袁越說要見家屬,跟家屬說如果還是(要)這兩個辯護律師,他就繼續開庭。家屬反問沒辯護人怎麼開庭?袁越讓家屬更換辯護人。家屬說:錢都交了怎麼換?再說這也不是律師的責任,是你們的責任,怎麼退?家屬再三問,法官袁越就嚷嚷:「不開了,不開了……」
當日下午,家屬和律師去了法院交了控告書和變更強制措施的申請(取保候審)。
文英洲夫婦於二零一四年六月十八日早晨在家中被哈爾濱市公安局、香坊區公安分局、軍民街派出所警察綁架。當時張海霞心臟病發作,被抬到120救護車上送省醫院搶救,但在被打一針不明藥劑後,全身一度不能動。
家屬為張海霞和文英洲請了律師做無罪辯護,張海霞的律師是:董前勇、王宇,文英洲的辯護律師是李敦勇。
張海霞從非法關押後一直在絕食抗議迫害,遭第二看守所強制灌食。目前張海霞還在繼續絕食,身體非常虛弱,渾身酸軟,不能行走。醫生已經下了病危通知書,說已經鉀離子紊亂。
香坊法院:
涉案法官袁越0451-87260177
書記員18646363907
香坊檢察院:
涉案「公訴人」李小丹
香坊區公安分局:
涉案警察:王殿濱、錢路萍13796678267
軍民派出所:
所長湯憲武13704816366
副所長徐曉峰13304507933
副所長劉軍15104605128
張力13115505951
王湘年0451-88750033
王淼18745726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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