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煒 |
當時的應城公安局長周尚志在一次吃喝行樂時對他的手下說:「你們對法輪功只管抓,只管往死裏打,出了問題我擔著。」當時的城中派出所惡警李京波曾得意洋洋的說:「詹煒就是我們整死的。」
詹煒,男,1970年出生,海軍工程學院畢業,生前是湖北省應城市郵電職工。修煉法輪大法之前身體有多種疾病,再加上失戀,身心終日在痛苦中煎熬。自從修煉法輪大法之後,他身體健康了,心情舒暢了,心胸寬廣了,正氣十足了,明確了人生的目標是做高境界中的好人、返本歸真。
他處處按修煉人的標準要求自己,領導分配工作從來不挑,工作盡職盡責;他樂於助人,一次,他把投稿的稿費和報社給他的獎金中的兩千元捐給了災區;他在家孝敬父母,尊敬兄長;處處替他人著想:平時走在路上看見路上有石頭,他便把石頭弄到路邊去,以免別人騎車摔到。就是這樣一個有口皆碑的好人,1999年7月20日以後卻屢遭迫害。
1999年7月20日,詹煒到應城市政府上訪,被應城市城中派出所被非法拘留好幾天。上訪無門後,他張貼法輪功真相粘貼,被惡人告發,公安局政保科、居委會、派出所經常到他家騷擾(特別是他們認為的「敏感日」),攪得他全家不得安寧;公安局政保科的惡警三天兩頭的找他單位的麻煩,一去就是大吃大喝。單位領導說:「不到半年就花去了一萬多元的招待費(招待政保科的人)」;他們經常逼詹煒寫違心的「認識」和「三書」。
後來,城中派出所惡警李京波無緣無故將他抓到派出所,逼他寫誣蔑法輪功的材料。他不寫,就被非法拘留15天,拘留所勒索「生活費」300元(沒開收據)。
1999年10月19日,惡警李京波和政保科惡警徐國華無故將他從單位先後綁架到第二看守所和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接著他又被非法勞教一年,先後被劫持到孝感勞教所和沙洋勞教所迫害。
剛入孝感勞教所,惡徒罰他雙膝跪地十幾小時,逼迫他放棄修煉,他決不放棄,以致第二天家人接見,雙腿紅腫不能行走。惡警為了阻止他煉功,大冬天強迫他在地上睡覺,唆使犯人用煙頭將他的一個手指甲烙掉,用鐵絲刺他的手指,不讓他吃飽飯。
又一次,詹煒絕食抗議勞教所對大法弟子的迫害。絕食三天後,牢頭王銀祥與徐進兵喝完酒後,在惡警馬強的授意下,當著三、四十名犯人的面,從床上抽出一米多長、四方形有拳頭粗的木棍,強迫詹煒赤膊跪在地上,徐進兵審問,王銀祥用棒子狠狠的抽打他的背部,邊打邊問他有關法輪功的問題。詹煒一邊忍受劇痛,一邊堅定的慈悲的向在場的人講真相。在場的所有犯人都不忍心看,有的捂著眼睛,有的說太殘忍了。他的整個後背都印著棒子粗的血痕。
酷刑演示:毒打 |
2001年10月2日,詹煒到北京天安門去為法輪功鳴冤,被天安門警察綁架。北京警察向他單位來接他的人勒索了一萬元。城中派出所所長楊建橋等人將他劫持到應城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看守所惡警給他戴腳鐐、手銬不讓他煉功。他在身心受到嚴重摧殘的情況下,經常在號子裏喊「法輪大法好」,以救度身邊不明真相的警察和在押人員。他每喊一次就被惡警拖到空閒監室去,用拳腳打,或棍棒抽打,或吊起來打。惡警不僅自己打,還唆使刑事犯人將他往死裏打。數不清他被打了多少次。這一切都是在看守所所長湯竹青、看守所指導員宋江、看守所副所長何麼年、政保科科長聶麼山、惡警何建設的授意或直接參與下進行的。程兆貴是看守所打他的惡警之一。
在看守所非法關押的三個多月裏,詹煒三次長時間絕食絕水抗議迫害,最後一次絕食絕水八天後嚴重脫水。惡警多次將他按在木板上對他進行野蠻灌食迫害,致使他內臟受損。據悉,看守所警察不但不聞不問,反而將他進行毒打,當把他折磨得奄奄一息時,才送往醫院。在送往醫院的前一刻,應城市公安局政保大隊大隊長何建設還瘋狂地毒打詹煒,用腳猛踢其腰部、背部,在送醫院的路上還不斷地用拳毆打,口口聲聲要將其打死。到醫院時,當他們看到詹煒已有生命危險時,才叫其家人來接。
家人於2002年元月20日晚8點將他接回家。回家後他拉的尿裏帶血,而且是血塊,兩手指甲瘀紫。原來身強體壯的他,如今瘦得只剩一副骨架,身上遍是傷痕,雙眼深陷。他對家人說他的胃痛得厲害。回家後的第三天(2002年元月23日),他含冤離開了人世。
在詹煒被非法關押期間,家人幾次到市610和公安局去要求放人,惡人說詹煒上北京影響了他們的「政績」。
公安局和610惡人害怕他們的罪行暴露,封鎖了整個殯儀館,裏面全是便衣、特務,不准開追悼會;不准煉法輪功的人進殯儀館去看他最後一眼,還綁架了不少法輪功學員;跟蹤、監控許多法輪功學員;搶走現場給詹煒拍下的照片,不准家人、親友及照相館存放他的照片。詹煒的親人行動受到限制,連詹煒的墓地還天天有警察值班。
迫害詹煒的主要責任人:(職務是當時的職務)
周尚志(應城市公安局局長)
程俊傑(公安局主管迫害法輪功的副局長)
聶麼山(政保科科長)
何建設、詹華學、周濤、徐國華、楊應威(政保科成員):
湯竹清(應城市第一看守所所長)
宋江(應城市第一看守所指導員)
何麼年(應城市第一看守所副所長)
程兆貴(應城市第一看守所惡警)
何霞江(市委書記,多次在省、地市級會上「表功受獎」)
劉紅烈(市政法委書記,主抓「610」辦公室)
徐學明(「610」辦公室主任)
楊建橋(城中派出所所長,後因賣力迫害法輪功提升為公安局副局長不到十天於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日遭惡報身亡。)
李京波(城中派出所惡警)
楊豔紅被迫害的經歷
楊豔紅 |
楊豔紅是詹煒的未婚妻。1972年3月25日出生。中專文化程度。家住湖北省應城市水產公司職工宿舍院。1996年喜得大法。1999年7月20日以後,因不放棄修煉法輪功和講真相的權利,屢遭中共邪黨迫害:被綁架拘留5次,被非法勞教1次2年,被非法關押時間長達1046天,被勒索10100元。應城交警稱她於2004年11月12日晚八點四十分在應城市漢宜公路三結路段車禍身亡。
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導致她和詹煒的婚事兩次都未辦成。第一次是1999年10月,因詹煒被非法勞教一年未辦成,第二次是2000年10月,因楊豔紅被非法拘留七個多月未辦成。詹煒說:「等人們都知道了大法和大法弟子受迫害的真相時,我們再結婚吧。」
1999年11月18日,楊豔紅踏上去北京的列車,到北京信訪辦去反映自己修煉法輪大法後身心受益的情況,被應城市公安局惡警和郎君派出所彭××劫持到應城第一看守所非法拘留七個多月(218天)。非法關押期間,檢察院下了逮捕通知書,應城法院非法對她開庭秘密審判,聽眾席上只有一個看門的老頭,因證據不足判刑未成。在看守所,惡警為了阻止法輪功學員煉功,用裝洗潔精的塑料瓶往她們身上洒水,大冬天衣服被淋得透濕;給她和其他法輪功學員戴上死刑犯才用的15斤重的腳鐐21天,她們戴著腳鐐艱難的換衣、洗澡、煉功。郎君派出所勒索3000元的所謂「罰款」,看守所勒索2600元的所謂「生活費」。2000年6月27日才被釋放回家。
2000年11月6日,應城市610和公安局的惡人逼她說出其他法輪功學員的情況,她說不知道,又被綁架並非法拘留207天,2001年7月13日被釋放。回家第五天(7月17日),她到郎君派出所要求退回非法罰金三千元,被郎君派出所綁架拘留17天。兩次非法拘留看守所共勒索「生活費」3800元。
2001年12月14日,楊豔紅在外講真相救人時,被不明真相的人惡告,被惡警綁架到看守所非法關押46天。看守所勒索「生活費」400元。她在看守所多次聽到未婚夫詹煒大聲喊「法輪大法好」。詹煒每喊一次,惡警就把他拖到空閒監室毒打。她聽到惡警打詹煒的聲音很響。詹煒被關在看守所的最後七天時間裏,差不多天天喊口號天天被毒打,直至2002年1月23日被迫害致死。2002年1月29日楊豔紅被釋放時才知道詹煒的死訊。
2002年3月8日,楊豔紅又一次在外講真相救人時,被湖北省雲夢縣一個不明真相的人惡告,郎君派出所指導員裴丹平等惡警將她劫持到沙洋勞教所九大隊非法勞教兩年。勞教所勒索「被子款」300元。
在勞教所這個人間地獄裏,她經常被惡警、包夾(被勞教所裏的惡警用來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普通犯人)和「幫教」(被勞教所裏的惡警用來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洗腦的邪悟了的人)毒打、謾罵、奴役勞動、逼著背55條監規、逼著喊口號、逼著軍訓、唱歌功邪黨的歌、看謊言碟片,上謊言洗腦課、罰站、罰蹲、不准睡覺、逼寫認識、逼寫「三書」等等。
一段時間,楊豔紅被逼著罵法輪功和唱邪黨的紅歌,她堅決不從,被勞教所惡警嚴管迫害。幾個包夾輪班折磨她:打罵,長時間罰蹲、罰站、不准睡覺。每天只讓睡三個小時,有時一連幾天幾夜不准睡覺,最長的一次是六天半。當她被折磨的頭痛難忍,神志不清,好像一松神就要魂飛魄散,不自制的說胡話,昏倒在地時,包夾就用梳子齒刺她的眼皮,兩個人用胳膊夾著她,另一人在後面推著她跑。一次,一個惡警和一個包夾為了逼她罵法輪功,用髒毛巾纏住她的嘴,穿著皮鞋使勁踢她的胳膊、腿、臀部,用腳踩她的手,使勁打她的耳光,揪著她的頭髮在地上拖她。她痛的幾次暈死過去。有時她被折磨的挺不住倒在地上,包夾就把她拉起來強迫她繼續罰站。有天晚上一、兩點鐘,楊豔紅已經站不住了,包夾(吸毒犯)李某說寫個決裂書馬上就可以睡覺。她不寫。李某就和另一包夾罰她蹲軍姿,大約半個小時後,楊豔紅蹲不住了,李某就將她兩手反到背後,用腳狠踢楊豔紅的腿逼她下跪,她忍不住發出慘叫聲並倒在地上,吸毒犯李某拉不動她,就惱羞成怒羞辱她,將她衣服拉破,逼楊豔紅將上衣脫掉,口裏罵著不堪入耳的下流話。包夾說:「我們把你打死了就說你是自殺,誰也不會知道。」清晨惡警劉兵來上班,幫教將這一情況反映給她,劉兵不但沒有指責李某,反而叫幫教要靈活配合包夾人員。
勞教所為了逼她轉化,讓她幹比別人更多的活。比如給很小的燈泡穿燈絲,一般人每天在車間穿4.5斤──5斤,而楊豔紅每天被逼穿6斤──7斤,她每天都累得她腰酸背痛。一次她做出的產品有點小問題,九隊隊長郭××借故從她家人送來的零用錢帳戶中扣款60多元。在談話室,惡警為了逼她轉化,多次對她進行毒打。勞教所轉化了的人每天幹活也在12小時以上,趕貨時長達21小時,累得暈倒的事時有發生。2003年12月12日,她被釋放回家。
2004年5月13日,為了生活,她在應城市城南中學光明街54號租一門店,開辦電話吧。開業那天光明居委會的人逼她交防汛費五十元,看到桌上有本大法書,報警將她非法拘留15天,大法書被搶走。光明居委會竟然威逼房東,居委會幹部周建明親自為難房東,要他將門面收回。
2004年11月12日下午四點五十分,她騎自行車從家裏出發到姑媽家去玩,那天天下著大雨,刮著六級以上的風,她一去就沒有再回來。
在11月15日至11月29日的十幾天時間裏,家人到市公安局、交警辦公室、城中派出所去找人,交警和派出所都讓家人找公安局,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聶麼山起初讓家人找城中派出所,後來家人多次找他,他說他不知道楊豔紅的情況,最近沒有發生交通事故。11月29日晚九點,家人突然聽說十幾天前,漢宜公路三結路段發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死了一名婦女。家人當晚到交警隊去問,家人從交警出示的車禍時較模糊的照片及出車禍的人當時身上所帶的東西,判斷死者正是楊豔紅。一名姓周的交警講二十九日下午屍體才火化。
在隨後的問題解決過程中,公安局和交警一直不讓家人見肇事司機,不告訴家人肇事情節和案發後交警對楊豔紅的處理經過。家人一直說不要錢,要見肇事司機了解實情。辦案交警王濤講,這起交通事故是公安局局長周尚志親自抓的,很重視。辦案另一交警楊立雄說要先簽字再見司機,後又說見司機辦不到,怕受局長批評。12月29日省國安一人連續用手機打了四次電話給她家人,要求與她家人在某處見面,再加兩萬元把問題解決。家人沒去。隨後,應城公安局及交警辦公室多次派人催家屬去拿賠償金,並說賠償金給十六萬元,儘快了結此案。家人態度堅決:要知道事情真相,不要賠償金。
2005年1月10日,公安局局長周尚志親自找到楊豔紅的叔叔和弟弟等人,用盡各種手段逼楊豔紅的親人在調解書上簽了字。隨後市委書記何霞江、公安局局長周尚志都調走了。
據出事地點的百姓講,楊豔紅出車禍時沒有死。12月4日家人在出事地點看到有相距十米的兩處血印,大血印直徑70公分,小血印直徑20公分。12月7日家人再去時,發現血印被擦掉。家人再去問知情人,知情人說:公安局的人去嚇唬過他們,不准他們對任何人說當時的情況。據一交警講,楊豔紅被拖回去後,送到人民醫院五樓手術室不知幹了甚麼。
家屬對此案提出疑點如下:
一、任何車禍事件,交警必須先通知家屬認領死者,並由家屬安排後事。對於楊豔紅一案,在家屬不到場的情況下,公安局和交警擅自將死者草草火花,背後必有隱情。公安局為甚麼要急於火化屍體?為甚麼不讓家屬處理屍體?二十九日下午屍體火化完後,家人得到的消息是不是公安局的背後導演?
二、重大交通事故首先要有現場勘測記錄和現場錄像;處理交通事故時,應了解並記錄事故案發原因,責任人應由公安機關收押,由法院處理,特別是人命案,更需要法醫鑑定。但在本案中,交管所隱瞞肇事情節和肇事責任人;公安局對知情的老百姓封口,不讓知情人提供任何線索。公安局為甚麼要掩蓋事實真相?公安局對楊豔紅做了甚麼見不得人的事?
三、在二十九日前,交警辦公室的人為甚麼不敢實說最近有重大車禍,公安局的聶麼山為甚麼撒謊說最近沒有車禍?他們暗地裏對楊豔紅耍了甚麼陰謀?
四、在眾多交通事故中,一般賠償金很難拿到,而且家屬一方要經過長時間無數次的向有關部門交涉,才能落實,而賠償金通常也只有幾萬元。而在本案中,公安局多次催家屬去拿賠償金,並說給十六萬元儘快了結此案。公安局是不是活體摘取了楊豔紅的器官牟取暴利了?
五、楊豔紅從沙洋勞教所回來後,給市委書記何霞江、公安局長周尚志、政法委、610寫過勸善信,揭露了他們對詹煒和楊豔紅所犯罪行,楊豔紅的死是不是與此事有關?楊豔紅是不是「被車禍」死亡?
希望知情人向家屬或國際追查迫害法輪功組織提供有關楊豔紅死因的信息,希望國際社會相關組織立案偵查,讓真相大白於天下,還死者公道!
迫害楊豔紅的主要責任人:(職務是當時的職務)
周尚志(應城市公安局局長)
程俊傑(公安局主管迫害法輪功的副局長)
聶麼山(政保科科長)
何建設、詹華學、周濤、徐國華(政保科成員):
湯竹清(應城市第一看守所所長)
宋江(應城市第一看守所指導員)
何麼年(應城市第一看守所副所長)
何霞江(市委書記,多次在省、地市級會上「表功受獎」)
劉紅烈(市政法委書記,主抓「610」辦公室)
徐學明(「610」辦公室主任)
楊建橋(城中派出所所長,後因賣力迫害法輪功提升為公安局副局長不到十天於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日遭惡報身亡。)
裴丹平(郎君派出所的指導員裴丹平)
周建明(光明居委會幹部)
陳江紅
陳江紅,女,46歲,湖北應城市的法輪功學員。中共邪黨開始迫害法輪功後,她被三次非法勞教。每次勞教,她都被勞教所強制注射一種毒針,遭受種種酷刑折磨。三次非法勞教使陳江紅身體和精神受到極大摧殘。在中共邪黨長期對法輪功迫害的恐怖中,她這樣一個賢妻良母,一個同事中人人都稱讚的好人,於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五日含冤離世,終年四十六歲。
酷刑演示:打毒針(繪畫) |
陳江紅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後,要求自己在各種環境中都要按「真、善、忍」的標準做一個更好的人,盡職盡責。她的女兒操宇說:「我佩服媽媽,鄰居都知道她是好人,我們家門前一條路常壞,總是媽媽一個人修補鋪平。從勞教所回來時,媽媽把家裏寄給她補身體的錢都帶回來了,媽媽知道家裏經濟拮据,捨不得多花一分錢,對別人卻從不吝嗇。」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黨開始迫害法輪功後,她於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和同修們一起到北京天安門廣場證實大法、說明法輪功真相,被應城市公安局政保科徐國華、周濤、聶麼山從北京綁架到應城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近二個月。
因不放棄修煉法輪功,隨後陳江紅第二次又被應城市四里棚派出所從家裏綁架到應城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十月,陳江紅由於不放棄修煉法輪功,被應城公安局非法勞教一年,被應城市公安局政保科徐國華、周濤綁架到湖北省沙洋七里湖勞教所二大隊迫害。這個勞教所是迫害大法弟子的黑窩,裏面有一群打手(包夾),由吸毒犯人組成,是惡警迫害大法弟子的工具。陳江紅被這些打手毒打,夜裏不准睡覺,白天經受十幾個小時苦役,受盡折磨。
二零零二年四月,陳江紅因堅定修煉法輪大法,不配合邪惡,再次被應城公安局非法勞教一年,又被以應城市城中派出所李京波為首的惡警綁架到湖北沙洋七里湖勞教所二大隊,再次遭到殘酷迫害。勞教所為了逼迫她放棄信仰,包夾她的打手們把她拖到牆角,逼她長時間一動不動的坐在一個巴掌大的小凳子上,不准吃、不准喝、不准上廁所、不准睡覺、不准閉眼,這樣殘忍折磨她七天七夜。
第二次勞教回家僅半年,二零零三年十月,陳江紅因向世人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救人,再次被以應城市城中派出所李京波為首的惡警綁架到湖北沙洋七里湖勞教所二大隊非法勞教一年 。這一次她遭受了「撞釘」的酷刑折磨:包夾把陳江紅拉到滿是釘子的牆邊,逼她身體彎成九十度,頭頂著牆釘一動不動,只要動一下,包夾就抓住她的頭往牆釘上撞,致使陳江紅的頭被牆釘扎得鮮血直流,過後陳江紅整個頭和眼睛腫很大。
沙洋勞教所還用注射不明藥物的殘忍方式迫害法輪功學員,被注射過藥物的法輪功學員,有的當時全身起包,有的是後來發病。陳江紅三次勞教,被強制注射了三次不明藥物,致使陳江紅在勞教所裏渾身長滿包瘡,流血流膿,渾身鑽心的疼癢,身體受到極大摧殘,真是度日如年。
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的精神摧殘和肉體折磨,使她的心靈傷害很大,以至於她回家後的幾年時間裏,長期擺脫不了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恐怖陰影。精神上的巨大壓力,加上三次注射的毒針,使她於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五日含冤離世。
迫害陳江紅的主要責任人:(職務是當時的職務)
周尚志(應城市公安局局長)
程俊傑(公安局主管迫害法輪功的副局長)
聶麼山(政保科科長)
何建設、詹華學、周濤、徐國華(政保科成員):
湯竹清(應城市第一看守所所長)
宋江(應城市第一看守所指導員)
何麼年(應城市第一看守所副所長)
何霞江(市委書記,多次在省、地市級會上「表功受獎」)
劉紅烈(市政法委書記,主抓「610」辦公室)
徐學明(「610」辦公室主任)
李京波(城中派出所惡警)
應城市四里棚派出所惡警
宋華平
宋華平,男,1960年出生,1995年開始修煉法輪功。應城市房地產開發公司職工,單位的技術骨幹。家住汪家台2路。2002年7月31日被應城市公安迫害致死,終年42歲。
宋華平於1995年在武漢喜得大法,他按「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做好人,經常義務為別人修理電機。得法修煉幾個月後,多年的頑固性皮膚病痊癒。在大法高尚的道德和神奇的祛病健身功效的感召下,他在應城用自己身心受益的事實和另外一位同修一起洪揚大法。
但是1999年7月20日後,無德無能、心胸狹窄的江澤民妒嫉法輪功創始人的威望高過自己,荒唐的發動了對法輪功的全面鎮壓,宋華平因此屢遭迫害。
1999年8月他被應城市城中派出所所長楊建橋、惡警李京波,綁架到第二看守所拘留15天,家被抄,大法書籍被搶走。以後公安經常到他家騷擾並向他單位施壓,逼他放棄修煉。
2001年元旦期間他被應城市城中派出所所長楊建橋、惡警李京波無辜綁架應城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
2001年3月15日他被應城市城中派出所所長楊建橋、惡警李京波至應城市打靶場洗腦班精神摧殘一個月。
2002年2月8日,應城市城中派出所所長楊建橋、惡警李京波等不法之徒又一次將他非法拘留於應城市第二看守所15天,導致他連著兩個中國新年都不能與家人團聚。
2002年3月25日因掛小喇叭講真相被非法關押在應城市第一看守所一個月,期間遭周濤等人刑訊逼供。他絕食抗議迫害,生命垂危時才被釋放。
2002年5月24日,他又被應城公安局惡警劫持到第一看守所被非法關押15天。他在看守所絕食抗議迫害,被看守所惡警野蠻灌食。他被迫害得血壓特別高,經常暈倒。公安局和看守所不但不給他治病,反而給他和另一名法輪功學員注射了一種毒針,結果兩人都出現了全身浮腫、雙腿不能並攏的症狀。惡警怕承擔責任,在他生命垂危、體弱不能行走時才將他送回家。他回家一個多月後的7月31日突然倒地而死。期間他大兒子考上大學,應城市公安局惡人做賊心虛,以不讓他兒子上大學來威脅家屬不准走漏消息,以致鄰居和同住小區的法輪功學員在他遺體被火化五天後才知道消息。
迫害宋華平的主要責任人:(職務是當時的職務)
周尚志(應城市公安局局長)
程俊傑(公安局主管迫害法輪功的副局長)
聶麼山(政保科科長)
何建設、詹華學、周濤、徐國華、楊應威(政保科成員):
湯竹清(應城市第一看守所所長)
宋江(應城市第一看守所指導員)
何麼年(應城市第一看守所副所長)
何霞江(市委書記,多次在省、地市級會上「表功受獎」)
劉紅烈(市政法委書記,主抓「610」辦公室)
徐學明(「610」辦公室主任
楊建橋(城中派出所所長,後因賣力迫害法輪功提升為公安局副局長不到十天,於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日遭惡報)
李京波(城中派出所惡警)
大法弟子萬繼祥的遭遇
萬繼祥,男,1968年生,曾用名周成健,湖北省應城市工商局東馬坊分局稅務員。只因修煉法輪大法,做一個好人,1999年7月20日以後屢遭迫害:被綁架拘留七次近21個月;被非法抄家一次;被非法抄家後被逼流離失所8個月;被非法判刑三年;前六次被非法拘留10個多月的工資單位一分不給,每次被非法拘留回家後的月工資只給他300元,比平常工資少發幾百,被東馬坊派出所和應城看守所六次共非法勒索20856元錢,令家庭經濟十分拮据的他雪上加霜;在武漢被非法拘留和非法勞改的近兩年的時間裏工資一分不給;被監獄迫害致鼻癌後,保外就醫回來,應城市政法委、市610、應城市工商局不顧他生活危機、病魔纏身、生命垂危的處境,合謀非法開除他的公職,令他生活無著落。在巨大的肉體病痛和精神壓力下,於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四日清晨去世,死時37歲。
一、修煉法輪功身心巨變
萬繼祥修煉法輪功前,由於種種疾病經常上醫院,其中最嚴重的疾病是十二指腸胃潰瘍球部糜爛,尋遍中西藥也治不好。1997年的一天,他聽說法輪功是國家體育總局早在1992年就推薦的一種高德大法,祛病健身有奇效。於是他拜讀了李老師的著作《轉法輪》,他被書中教人做好人的道理所折服,明白了氣功為甚麼能治病的道理。從此他一邊煉功,一邊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處理身邊所發生的事情。修煉僅半個月的時間,奇蹟出現了,他的胃病不見了,老毛病頸椎炎、支氣管炎、痔瘡、腰痛都好了,從此無病一身輕!
修煉法輪大法前,萬繼祥在菜場收稅時經常和菜商們發生衝突,菜商們都喊他「矮子小萬」。修煉後,萬繼祥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工作認真負責,合理收稅,坦誠待人:對於沒錢的老年人,他用自己的錢替他們交管理費;他照顧困難戶,總是把他們的殘幣、破幣收集起來幫他們到銀行去兌換;有的菜商在和其他收稅的人員發生矛盾時還說:「小萬收錢我們就給。」1998年度,萬繼祥被單位評為先進工作者。
二、「七二零」後屢遭迫害
從1999年7月23日到1999年10月下旬短短三個月的時間 ,萬繼祥就被綁架並非法拘留3次共47天,非法關押期間工資停發,看守所勒索「生活費」600元;派出所勒索「保證金」5000元(押金)。
2000年元月3日,萬繼祥到北京為法輪功上訪鳴冤,在北京天安門被非法抓捕拘留,後被東馬坊派出所胡瑛、祝繼東等人從北京劫持到應城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六個月,被派出所非法罰款5000元, 被派出所勒索押金2000元,被看守所勒索「生活費「2400元,派出所警察去北京找他的費用5056元,也強迫他支付。這一次他一共被非法勒索14456元。關押期間工資停發。關押期間,看守所的在押人員在惡警的唆使下用煙頭燙他的胳膊;經常對他拳打腳踢,幾個在押人員打他一個人,他的鼻樑被打斷,有幾次被打得昏死過去了;逼他大雪天穿灌滿冰水的鞋子,或站在盛滿冰水的水桶裏,讓他的腳長時間浸泡在冰水裏凍;幾天幾夜不讓他睡覺;逼他吃大便、喝洗衣粉水,不讓他吃飯;號子裏的雜活、髒活都要他幹。對於犯人的這些違法行為,惡警們都佯裝不知道,惡警還當著犯人和小萬的面說:」你們要把他(指小萬)管好,不准他煉功,管不好你們家人送來的東西就不給拿進來。「有幹部撐腰,犯人們就隨心所欲地整他。
2001年元月1日,萬繼祥上完早班回家正準備洗澡,突然東馬坊派出所胡旭忠、鄒木生等人闖進家來,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將還沒來得及穿衣服和襪子的萬繼祥綁架到應城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個月。周圍的老百姓都說派出所的人是土匪,不講理。非法關押期間,惡警多次威脅、騷擾萬繼祥的妻子和親朋。萬繼祥80多歲的養父時時處於極度的恐慌之中,於2001年2月中旬含冤去世。應城市公安局不得不放萬繼祥回家安葬老人,看守所勒索800元「生活費」。
2001年9月15日,在萬繼祥身心還沒有得到緩解時,東馬坊派出所胡旭忠和原610辦公室主任余炳忠等又帶人闖入他家非法抄家抓人,萬繼祥機智走脫後,開始了流離失所生活。
流離失所八個月後,萬繼祥在武漢鐘家村被公安一處非法抓捕,當天,惡警陳長明帶著約十人迫不及待的對萬繼祥非法審訊,當時就把萬繼祥按在地上,踩住萬繼祥的頭給萬繼祥戴上了腳鐐手銬,另一惡警還用打火機燒萬繼祥的下巴。姓韓的警察還用拳頭打萬繼祥,面對這幫失去人性的警察,萬繼祥突然想到自古以來邪不壓正,他就厲聲對他們說:「你們打人是犯法的,不准你們這樣對待好人。」他們真的被萬繼祥震住了,終於收了手。第二天萬繼祥被送往漢陽第二看守所。
在漢陽第二看守所關押的六個多月期間,警察多次對萬繼祥進行嚴刑逼供,有一次長達十五天不許萬繼祥睡覺;有時用手銬把萬繼祥的手吊起來,讓身體的重量都落到手腕上,一吊就是一個晚上。有個姓韓的惡警逼著萬繼祥說話,連罵帶吼,還經常大打出手。2002年11月20日,萬繼祥被轉到漢陽蔡甸看守所,在非法關押期間警察唆使監號裏的犯人李玉華對萬繼祥百般折磨,整天拳打腳踢,往萬繼祥面部、頭部、耳朵處狠狠的打,沒過幾天,萬繼祥滿臉都是青紫腫塊,左耳朵從此沒有了聽覺。
2003年6月28日,萬繼祥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劫持到武漢琴斷口監獄迫害。在監獄裏,姓劉的警察長期不讓萬繼祥睡覺。因萬繼祥拒絕「轉化」,警察以減刑為誘餌唆使刑事犯楊夢強、梅劍峰多次毒打萬繼祥,逼萬繼祥參加強體力勞動,逼萬繼祥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犯人梅劍峰經常藉口萬繼祥走不好隊列而打罵萬繼祥,強迫萬繼祥長時間蹲軍姿,跑圈子,他們口口聲聲要把萬繼祥整得生不如死。有時進門打報告不符合他們的要求,他們就強制不讓上廁所,哪怕拉在褲子裏也不讓去。
有一次沒完成生產任務,惡人就強迫萬繼祥做了一個晚上的打火機。用他們的話說就是「肉體上要整垮你,精神上要折磨你,讓你處於極度緊張之中。」一次,萬繼祥頭疼要求上醫院時,他們不但不理,反而還強迫萬繼祥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要萬繼祥誣蔑大法。萬繼祥不從。他們就指使刑事犯對萬繼祥拳打腳踢,罰蹲軍姿,並威脅萬繼祥說:「一個星期不轉化,就往死裏整。」
在極度的精神壓力和超負荷體力勞動的雙重迫害下,萬繼祥頭髮花白,左耳根部疼痛加劇,而且發現咽喉軟組織處有一包塊逐漸腫大,劇烈的疼痛使萬繼祥無法睡覺、吃飯,嘴巴也只能微微張開,萬繼祥再次要求到醫院就診,後經丁字橋醫院確診為鼻咽癌,當時惡警不告訴萬繼祥診斷結果。萬繼祥要求煉功增強體質,卻招來警察唆使的犯人對他拳腳相加。在他生命垂危時,琴斷口監獄不願承擔昂貴的醫療費,更害怕萬繼祥死在監獄裏擔責任,要萬繼祥的單位、家人、派出所辦保外就醫。應城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聶麼山一拖再拖。在他家人和親友的多次強烈要求下,2004年三月琴斷口監獄才把萬繼祥送回了家。
幾年的瘋狂迫害使萬繼祥家裏一貧如洗。他拖著病危的身體到東馬坊派出所去要被非法勒索的7000元「押金」,東馬坊派出所所長徐華平推脫說公安局不讓退。他又到應城市工商局要求解決生活問題,可人事科百般刁難。只剩下半條命的萬繼祥真是山窮水盡。極差的生活條件和身體的劇烈疼痛使萬繼祥連說話的力氣都沒有。
2005年元月,萬繼祥在身體疼痛難忍及生活危機的情況下去找東馬坊工商所要生活費,單位領導就帶萬繼祥到應城市工商局去找局長,局裏說要請示應城市政法委和610,三天後給予答覆。可三天後單位告訴萬繼祥說已將他開除,只給萬繼祥1000元錢。生活無著落的他,在極大的精神壓力和身體疼痛中,於2005年5月24日清晨離世。
相關單位及個人:(職務是當時的職務)
直接參與迫害的惡警:應城市第二看守所副所長:張元生:
第二看守所惡警:楊旭清
應城市第二看守所
應城市第二看守所所長張應益
應城市第二看守所副所長喻志坤
許自斌(東馬坊派出所副所長,多次參與迫害大法弟子),周維鵬(繼徐華平之後東馬坊派出所所長,東馬坊辦事處邪黨副書記,610辦公室頭目,多次參與迫害大法弟子)
周尚志(應城市公安局局長)
程俊傑(公安局主管迫害法輪功的副局長)
聶麼山(政保科科長)
何建設、詹華學、周濤、楊應威(政保科成員):
湯竹清(應城市第一看守所所長)
宋江(應城市第一看守所指導員)
何麼年(應城市第一看守所副所長)
何霞江(市委書記,多次在省、地市級會上「表功受獎」)
劉紅烈(市政法委書記,主抓「610」辦公室)
徐學明(「610」辦公室主任)
馮迎春(應城市610頭目)
胡旭忠、祝繼東、鄒木生、胡瑛(東馬坊派出所惡警)
徐華平(東馬坊派出所所長)
徐國華(東馬坊派出所指導員)
陳長明(武漢公安一處惡警)
余炳中 東馬坊610
應城市工商局
東馬坊工商分局局長:熊長明
東馬坊工商分局局長熊長明(現任局長)、田鬱明(前任局長)、胡煥寶
琴斷口監獄
監獄長: 孔金喜
政 委: 楊長楚
紀委書記: 高勛廷
政治處主任: 何春雲
獄政科科長: 胡茂華
獄政科副科長:張迎松(音)、劉偉、潘莉
監獄領導:肖運桐
政 治 處:童志群
4監區17分區(關押大法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