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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人」提新「證據」 被譏自曝其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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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八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二日上午九點,河北邯鄲市叢台區法院就法輪功學員王志武使用真相幣一案進行二次開庭。所謂公訴人居然把王志武曾被中共勞教迫害的事實作為構陷「證據」,被旁聽者譏諷:是怕中共幹的壞事被人們忘記嗎?

法輪功學員王志武
法輪功學員王志武

二零一四年五月五日下午,叢台區公安局和聯防東派出所警察竄到王志武的修車地攤將他綁架,並到他家裏搶走一萬三千元真相幣、二十多本《九評共產黨》書籍,還有法輪功真相光盤等。隨後,在七月八日,叢台區法院對他進行第一次非法開庭。法庭上,法官拿著帶有「法輪大法好」字樣的人民幣照片給王志武看。王志武說:「我叫世人明白真相,叫人們知道法輪大法好、法輪功受迫害。現在法輪大法洪傳一百多個國家,別的國家都能煉、都能宣傳,就中國不能;法輪功有冤沒處訴,只能用這種形式。」王志武還問法官:「你說我錢上都印著字,你說說我錢上印的都是啥字?你念念?」法官無語。第一次非法庭審無果。

八月十二日的二次開庭,叢台區檢察院的所謂公訴人竟將王志武老人曾被中共勞教所迫害的事實作為「新證據」。馬上遭到正義律師的駁斥,公訴人不知如何回答,只好提出休庭再調查核實。過了一會重新開庭後,法官就三番五次的阻止正義律師的辯護發言和王志武的發言,不讓多說,想儘快了結此案。

看看叢台區檢察院新提出的「證據」是甚麼:二零零五年二月,王志武被邯山分局、滏園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非法勞教三年。在邯鄲勞教所,王志武經歷了慘無人道的折磨,獄警為「轉化」他,對他進行關小號、毒打、吊銬、電擊、八天八夜不讓睡覺等折磨,還盡情侮辱他,逼他用鼻子吸煙,用墨水在他臉上畫畫,逼他頭戴上塑料盆、腋窩夾著棍子,身上圍破布在院子裏轉,還把他的眉毛都給拔掉了。2005年4月的一天,王志武被獄警教唆的犯人毆打,當時就被打掉兩顆牙,滿嘴流血。獄警還用電棒電擊他全身,用穿著皮鞋的腳踩住他的頭……

中共的勞教制度在世界上臭名遠揚,最後不得不以「結束」收場,而叢台區檢察院的「公訴人」還拿出來作為「證據」,被旁聽者譏諷:是怕中共幹的壞事被人們忘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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