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撫州市金溪縣國保大隊大隊長付淑華等人,和余江縣國保大隊警察共九人,於二零一四年六月十四日晚七點半左右,闖到余江縣法輪功女學員寧勤的住處,綁架了寧勤,以及前去看望其母親的法輪功學員胡鳳香。警察第二天放了近八十歲、生活不能自理的胡鳳香,而將寧勤劫持到金溪縣關押。
寧勤多次被迫害,其丈夫不堪壓力,與寧勤離婚,寧勤與老母親共同生活。母親跌斷腳後,生活不能自理,事事都靠寧勤,鄰里都知道寧勤伺候病中的老母親。寧勤被綁架,老母親頓失依靠。
二零一四年七月十八日,寧勤的律師到金溪縣要求見寧勤,得知寧勤已被劫持到撫州市看守所,而撫州市看守所不許律師見寧勤,後來又說要通過金溪縣國保大隊同意才可。律師與金溪縣國保大隊聯繫,國保大隊大隊長付淑華說讓律師七月二十一日到金溪縣見面再說。
七月二十一日上午,寧勤的家人從余江趕到金溪縣,和律師一起去國保大隊,國保大隊長付淑華百般阻撓律師見寧勤。律師嚴肅指出:「任何執法部門阻撓律師會見當事人都是知法違法、執法犯法的行為。」 寧勤的家人也質問金溪縣國保大隊:寧勤犯了哪一條法律?要求立即釋放自被綁架後一直在絕食抗議的寧勤。
在一段時間的交涉後,付淑華等又抬出「涉嫌國家機密」,不允許律師依法會見。律師嚴正的斥責這種行為荒唐,踐踏法律,同時警告付淑華:寧勤絕食已經七天了,一旦有甚麼生命危險,誰都承擔不了責任。
上午十一點左右,律師到金溪縣檢察院,以濫用職權罪控告金溪縣國保大隊。
下午兩點半左右,律師和寧勤家屬一行冒著酷暑趕到了撫州市看守所,看守所方面堅持不讓律師會見,還不讓家屬進入看守所。律師要找駐檢辦,對方說不在,律師在看守所大廳等了一個多小時。這期間家屬背著寧勤的母親,在外面焦急等待,希望了解一直在絕食中的寧勤的情況。結果看守所一個相關人員都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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