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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雙版納的腥風血雨

——西雙版納州法輪功學員遭迫害十五年綜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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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七日】

前言

西雙版納位於中國雲南省南端,與老撾、緬甸山水相連,與泰國、越南近鄰,土地面積近二萬平方公里,國境線長九百六十六公里。她美麗、富饒、神奇、猶如一顆璀璨的明珠鑲嵌在中國的西南邊疆,在國內外享有「植物王國」、「動物王國」、「藥物王國」的美譽,是地球北迴歸線沙漠帶上的一塊綠州。瀾滄江縱貫南北,出境後稱湄公河,流經緬、老、泰、柬、越五國後匯入太平洋,譽稱為「東方多瑙河」。

西雙版納轄景洪市、勐海縣、勐臘縣和十一個國營農場,常住人口八十四萬人。這裏聚居著傣、哈尼、拉祜、布朗、基諾等十三個少數民族,佔全州人口的百分之七十四。這裏的傣族、布朗族全民信仰小乘佛教,是釋迦牟尼當年傳法度人的地方,人稱「佛國聖地」。

美麗的西雙版納
美麗的西雙版納

一九九八年二月前後,法輪佛法(也稱法輪大法、法輪功)弘傳西雙版納,景洪市、勐臘縣、勐海縣相繼建立了義務輔導站。隨著當地人們對法輪大法的深入了解,學煉的人逐漸多了起來。那時候,工人文化宮、孔雀湖邊、操場上、老幹所等地,早晚到處可以見到法輪功的煉功群體。隨著舒緩、悠揚的煉功音樂整齊的煉功,周圍懸掛著法輪大法簡介和師父在全國各地講法傳功的圖片,義務教功的牌子旁總有輔導員在熱心的教剛剛入門的新學員煉功,許多遊人、市民群眾駐足觀看,很多人被這安靜、祥和而又壯觀的場面所吸引,紛紛詢問,並走入修煉……

眾多信仰「真、善、忍」大法的民眾,身心得到了淨化,身體健康,家庭和睦,道德昇華,在社會中有目共睹,廣受讚譽。

然而,從一九九九年七•二零開始,在中共與江澤民流氓集團對法輪功學員「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對法輪功可以不講法律」等一系列的「群體滅絕」政策下,美麗的西雙版納霎時蒙上了陰影,一時間惡浪滾滾,腥風血雨,中共西雙版納官員、610操控公檢法司系統和各單位對廣大法輪功學員進行瘋狂的非法抓捕、勞教、判刑、綁架、關押、抄家、洗腦、騷擾、監控、跟蹤、罰款和開除工職等。

在中共的紅色恐怖和信息封鎖下,西雙版納眾多法輪功學員遭受的迫害情況到現在還不能全部揭露出來。這裏統計出來的數據只是依據在明慧網曝光出來的部份迫害事實,所佔比例實際上是西雙版納迫害總數的冰山一角,即便如此,我們也能從這些案例中透視出這場迫害運動的慘烈和邪惡程度。

一、兩個被殘酷迫害的家庭

◇、《勐海縣誌》主編蔡鵬順一家被殘酷迫害

蔡鵬順,雲南峨山縣人,曾任勐海縣中共縣委黨校副校長、勐海縣史志辦主任、《勐海縣誌》主編等。在被中共邪黨迫害多年後,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五日上午在家中含冤去世,終年七十四歲。

在修煉法輪功前,蔡鵬順體弱多病,每天離不開藥物,住醫院打吊瓶幾乎是家常便飯。工作時曾幾次昏倒在辦公室及廁所裏,多次被醫院下病危通知書,是勐海縣有名的藥罐子、老病號。蔡鵬順自一九九八年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得到了極大的改善,臉色紅潤,身體健康,認識他的人都為他有了一個好身體而替他感到高興。

蔡鵬順的妻子朱彩娥,漢族,七十多歲,是勐海縣飲食服務公司退休職工。修煉前患有嚴重冠心病、腎炎、腸炎、腸水腫等多種疾病,一九九八年到北京醫病期間,幸得大法,修煉時間不長,所有疾病都好了,人也從此變得樂觀起來。

其女婿馮湧哲, 五十歲,本科學歷,是勐海縣史志辦公務員。女兒蔡晴如,女,漢族,五十歲,大專學歷,是勐海縣審計局公務員。

就是這樣的一家好人,卻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屢遭迫害。 「610」惡徒楊廣才、佘文勇、勐海縣國保大隊惡警大隊長袁春,惡警教導員曾永平、勐海縣像山社區刀某等不法人員經常對蔡鵬順老人威脅、恐嚇。

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二日,在西雙版納州政法委、州610對全州法輪功學員的統一迫害中,勐海縣在縣委書記曹孟良、縣政法委書記李向元、公安局局長馮曉冬等人的指揮下,惡警分三批,對蔡鵬順一家進行迫害。以勐海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教導員曾永平為首,夥同勐海縣象山鎮派出所警察負責非法抄蔡鵬順的家,掠走私人物品:法輪功書籍、資料、師父法像、法輪圖及二個MP3,之後數日,惡警袁春等人又數次持續對病臥在床的蔡鵬順及妻子朱彩娥威逼利誘非法審訊,即使蔡鵬順臥病在床也不放過,經常把他從床上拉起,牽到沙發上坐著長時間審訊、恐嚇。

同時,以勐海縣國保大隊大隊長袁春為首的警察,誘騙並綁架了星期天正在辦公室加班的馮湧哲,將他非法關押到勐海鎮曼真警務站,輪番審訊一天一夜後,第二天將他非法關押到了曼真勐海縣看守所迫害。非法關押期間,國保大隊長袁春帶著女警羅文君多次到看守所誘騙、恐嚇、威脅審訊馮湧哲。

第三批警察,以勐海縣國保大隊副大隊長李雲為首,奔到馮湧哲家。當時只有蔡晴如在家。據目擊者講:惡警李雲爬上馮湧哲家陽台,用撬棍撬開防盜籠,從窗子跳進馮湧哲家,砸開房門,夥同其他警察掠走法輪功書籍、電腦,打印機,掃描儀及二個MP3等私人物品,並將蔡晴如劫持到曼真勐海縣看守所迫害。

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日,馮湧哲被關押在看守所三十多天後轉到了拘留所,又被非法關押了十多天。二零零六年三月三十日,勐海公安局國保大隊劉興漢、勐海縣看守所所長楊學良等人將馮湧哲劫持到祿豐縣大平壩雲南省第二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二日被放回家。勐海縣縣委書記張興、縣長吳江琳、縣委副書記刀文、縣政法委書記岳滇勇及縣610頭目楊廣才等人,指使勐海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非法開除馮湧哲工職。

勐海縣政法委、610、國保大隊對馮湧哲的迫害還株連家人,二零零九年,馮湧哲的姪兒高中畢業後要去當兵,各項體檢都合格,僅僅因為馮湧哲及妻子蔡晴如修煉法輪大法就取消了他姪兒當兵入伍的資格。

朱彩娥被非法批勞教兩年,所外執行。在此期間,縣政法委、610指使相關部門不給朱彩娥調增退休生活費,每個月只給她一千多元的生活費。二零零八年二月所謂「期滿」後,西雙版納州政法委書記曹孟良、勐海縣政法委書記岳滇勇、勐海縣610頭目楊廣才等惡人非法阻止給已七十多歲的朱彩娥辦理出國護照,不准她到國外與親人團聚。幾經周折後,強迫她寫下保證,才勉強讓她出國去看望兒孫。

蔡晴如給思茅市(現改為普洱市)等地的同學、熟人寫真相信,被思茅地區公安處警察與勐海縣610、國保大隊袁春等人綁架到勐海縣國保大隊連續審訊兩天一夜。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二日,蔡晴如又被勐海縣國保大隊副大隊長李雲等非法抄家後劫持到曼真勐海縣看守所迫害。直到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四日,蔡晴如才被放回家。

二零一零年五月,勐海縣司法局在全縣各單位進行普法開卷考試,其中有一道題是污衊法輪功的判斷題,所謂的標準答案不言而喻。蔡晴如不但在自己的答卷上打「×」,並且把她所在單位審計局大部份職工的答卷都改成了「法輪功不是邪教」。 王樹英、李庭榮勾結縣政法委、610,由國保大隊把審計局職工一個個分別傳喚到勐海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審問。之後幾天,國保大隊警察劉興漢、趙克林、柯二等人未出示任何證據,說是來家裏隨便看看,就非法抄了蔡晴如家(第三次被非法抄家)。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日,勐海縣政法委書記岳滇勇、610辦主任楊廣才指使勐海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張志敏下文將蔡晴如非法開除公務員職務(開除文件不給本人),下放到鄉鎮──原勐海鎮統計站,降為事業人員,工資拿事業單位的最低檔,每個月只拿過去工資的一半,一千五百元左右。

◇勐臘縣邰惠一家被迫害

邰惠,女,四十四歲,勐臘縣人,父親邰榮昌、母親李瓊芬、二姐邰燕等一家人都修煉法輪大法。十五年來,父親邰榮昌在被中共當局騷擾迫害中離世,一家人四分五裂。如今,邰惠仍被跟蹤騷擾。

邰榮昌,原勐臘縣農業局書記。他以前曾患有心臟病、甲亢、肝炎等疾病,一九九八年一月修煉大法不長時間後,這些病都好了。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勐臘縣縣委書記、縣長岩溫才找到邰榮昌,逼迫他放棄修煉,如果不放棄,就讓他退黨。邰榮昌當即表示退出邪黨,堅持修煉。

李瓊芬,女,六十八歲,是勐臘縣醫院的護士。她與丈夫邰榮昌同時走入大法修煉的。李瓊芬身體沒有甚麼大礙,就是脾氣不好,性子急,修煉大法後,脾氣變好了,溫和了。一九九九年底,勐臘縣醫院組織職工到麗江旅遊,中途發生車禍,醫院二十多人都不同程度受了傷,李瓊芬的傷勢還比較嚴重,腿腫、肋骨受傷,當時李瓊芬就是堅持學法、煉功,兩三個月後就痊癒了。這件事對他們單位的人震動很大,都看到了法輪大法的超常。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勐臘縣醫院書記肖延貴、院長王明亮找到李瓊芬,讓她放棄修煉大法,李瓊芬說:「我要堅持修煉,不放棄!」之後,他們就把李瓊芬從原來的胃鏡檢查的技術崗位調到諮詢台閒置起來,一直到她退休。李瓊芬退休後,就與邰榮昌一起於二零零六年年底到昆明市小麥溪標準件廠宿舍區居住。一天早上,勐臘縣兩個610人員、勐臘縣農業局保衛科、勐臘縣醫院保衛科人員來到住處,強行把他老倆口帶回勐臘,說是還未解除監視居住,並強行從他倆的工作中扣了兩千多元,作為他們來回的路費。

邰燕,女,四十六歲,勐臘縣工商局公務員,西雙版納州法輪大法義務輔導站站長。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勐臘縣工商局局長找她談話,讓她放棄修煉,勐臘縣電視台到單位找到她,讓她上電視作假、歪曲抹黑大法,都被她拒絕了。因此,勐臘縣610、勐臘縣城鎮派出所就將她綁架到勐臘縣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勐臘縣的城鎮派出所也多次找到邰榮昌、李瓊芬,騷擾他們,還非法對他們監視居住,讓邰榮昌單位職工王澤南住在樓上,負責監視,只要誰來家裏,就報到單位保衛科,一直到現在。二零一二年八月,在中共十五年的恐怖高壓迫害下,邰榮昌去世。李瓊芬就到曲靖市的大女兒家住。

姐妹倆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一日下午四時,邰惠乘勐臘至昆明的夜班車返昆明,包裏帶了幾份法輪功真相資料、真相護身符、以及李洪志師父經文《窒息邪惡》、幾份《明慧週刊》,被惡人誣告後被勐臘縣610、國保大隊惡警從公共汽車上綁架到勐臘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的政委蘇傑、大隊長、女警李余英等人非法提審她,後被非法關押一個月後釋放。

零六年二月十二日上午十時三十分,二十多名惡警衝進邰燕家。未出示任何證件,非法抄家。搶走電腦,並把邰燕及她母親李瓊芬綁架到勐臘縣公安局,當天上午,同時被綁架的還有姜紅玲,另外勐臘縣城的十多名同修也被非法抄家及審訊,邰燕及其母李瓊芬在公安局被持續威逼審訊,至當晚十二時才被放回家。

當時邰惠剛開始修煉不久,她看到在二姐身上發生的神奇,和四孃李瓊芳一同走進法輪大法修煉。二姐邰燕生孩子後,兩條腿腫的像鐵桶一樣,醫生說有生命危險,讓住院、做手術,邰燕在家學法、煉功,一個月就奇蹟般的好了!

零六年二月二十一日下午三時半左右,縣國保大隊的舒傑、胡橋斌等人到縣工商局,未出示任何證件,再次將邰燕綁架。威逼審訊十二小時後,對其刑事拘留十五天。十五天後,從看守所非法押至戒毒所。

零六年四月四日下午二點時,被劫持到昆明大板橋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二零零七年九月,從勞教所回家。回家後,雖然回到單位勐臘縣工商局上班,但是被無理從公務員降為合同工,每月只發三百多元生活費,一年以後,才將剋扣的工資補發給她,但與原來相比,每個月還是少了一千多元。

二零零九年八月,邰惠到玉溪市華寧縣盤溪鎮開了一家冷飲店,九月二十五日早上,向來店裏的中小學生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學生家長誣告。被華寧縣公安局、盤溪鎮派出所警察非法抄了店,搶走了《轉法輪》、《精進要旨》、新經文、《九評》和二零零九年的神韻晚會光碟。把她劫持到華寧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同時還強行把她的冷飲店給關了。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日,華寧縣法院對邰惠非法開庭,被誣判四年,後被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九監區被關「禁閉」、坐小板凳等殘酷迫害。邰惠七十多歲的父母曾四次到監獄要求探視女兒都被以邰惠「不配合」為由拒絕。邰惠父母幾經周折才得以探視。負責專管迫害她的警察有文靖、李國英、張定芳、李東東等人。

在出監獄前二十幾天,邰惠突然感覺到胸悶、天旋地轉,一隻耳朵也聽不見了,直到現在都聽不見。她懷疑這是監獄在她的飯菜中下毒所致。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她從監獄回到曲靖大姐家。勐臘縣610、曲靖610一直騷擾不斷。

二、被非法判刑、勞教典型案例

◇被非法判刑案例

李秀芝,女,勐臘縣疾控中心退休職工。第一次於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二日,在墨江被綁架,被非法勞教一年。第二次於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二日,在西雙版納州府景洪城被景洪市公安局、勐臘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及勐臘縣610人員綁架,被搶劫手機一部,現金七百元,農行卡一張,被非法判刑三年,並送雲南省女二監非法迫害。參與迫害相關人員:鄭曉平(國保大隊長)、劉會平、舒傑(國保大隊副大隊長)、胡橋斌、張建成、刀瑞、張紹林、曹孟良、王自能、阿武等人。

姜紅玲,女,四十六歲,個體工商戶,家住勐臘縣林業局宿舍區。二零零六年二月四日,被勐臘縣國保大隊惡警非法抄家,搶走了一台電腦、打印機、mp3以及大法資料,並劫持到勐臘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十天後又劫持到勐臘縣戒毒所,半個月後被綁架到大板橋雲南省女子勞教所迫害兩年。二零零八年二月被放回家。
二零一三年三月,勐臘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又將姜紅玲綁架到當地看守所迫害;同時非法抄家,搶走了六台電腦、打印機、複印機、部份大法書籍、大法真相資料等個人合法私人財物。年底,被誣判七年,送到雲南省女二監非法迫害。
勐臘縣國保大隊惡警還接二連三的威脅、恐嚇姜紅玲的姪兒(姜紅玲的哥哥去世後,姪兒一直跟她住),嚇得小孩子四處躲藏,膽戰心驚,有家不敢回。

張沙榮,女,四十歲,哈尼族,勐臘縣曼竜傣小學教師。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八日被綁架迫害,放出來後,勐臘縣610與勐臘縣教育局非法取消了她當教師的資格,將她降為勤雜人員煮飯。工資連降三級和三年內不得晉級。校長刀明助紂為虐,積極配合縣610、國保大隊迫害她,強制安排了一間學校辦公室給她住,時時監控她的言行,不准她與外界接觸。參與迫害人員:勐臘縣國保大隊岩保,校長刀明,教師咸連芬、劉洪萍,縣教育局王明生,縣紀委張福興等人。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九日下午,張沙榮在回學校途中,被勐臘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惡警綁架到勐臘縣看守所迫害。年底,被誣判四年,劫持到雲南省女二監迫害。

李桂仙,女,勐臘縣幼兒園教師。二零一三年四月,夫妻倆被勐臘縣610、國保大隊綁架。惡警沒有出示任何證件,非法抄家,搶走了李桂仙夫妻倆私人的大法書籍、電腦、打印機等。為了挑動世人仇恨大法及法輪功學員,勐臘縣政法委、「610」及國保大隊惡警,竟然闖到李桂仙夫妻倆在門口發給真相資料的農場某職工家,非法抄家!二零一三年四月底,李桂仙的丈夫被放回。年底,勐臘縣法院誣判李桂仙四年,非法送到雲南省女二監迫害。

包遠靖,男,四十五歲,副高級工程師職稱,青海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二年他到雲南省勐海縣出差,在向世人講真相時,被勐海縣國保大隊惡警綁架,後被劫持到雲南省第二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期間被非法延長勞教期半年,並被非法開除工職。釋放後到西雙版納州景洪南果河電站打工。二零零六年二月十四日,他在勐海縣工行十字路口等地發放《九評共產黨》光盤及真相資料救世人,被惡人舉報,被勐海縣610、國保大隊惡警袁春、李雲等人綁架到曼真勐海縣看守所關押,被勐海縣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被劫持到雲南省第一監獄迫害。

二零零七年二月五日,分監區長呂超將他的「用餐卡」收繳,每餐只給二兩飯,包遠靖絕食抗議。被強行打針迫害。惡警丁永中給他戴上了十多公斤的腳鐐,將他關入陰暗潮濕的嚴管室,加派了四個犯人看守,並且還指使犯人呂德華等人毒打。另外還有三次被惡警呂超、徐顏能指使犯人毒打,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就這樣,包遠靖戴腳鐐,受酷刑虐待一直到四月三十日,歷時二個多月。

二零零七年六月五日上午,惡警丁永中再次將包遠靖關入嚴管室,給他戴上了十多公斤的腳鐐、兩副手銬,二十四小時呈大字形銬在嚴管室的鐵欄杆上,直到十月十日,受酷刑虐待歷時達三個多月時間,惡警又將他轉入到洗腦班,由三名服刑人員二十四小時輪班看守,每天強行洗腦十多個小時,歷時達一年多。

示意圖:呈大字形銬在鐵欄杆上
示意圖:呈大字形銬在鐵欄杆上

趙翠萍,女,一九五九年出生,五十四歲,雲南省第二建築工程公司退休職工,家住昆明市茨壩青竹裏。二零零五年二月十八日,被盤龍國保大隊和茨壩派出所綁架到雲南省女子勞教所迫害。在勞教所被非法關押了三年半,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三日被釋放回家。二零零九年八月五日,趙翠萍在西雙版納景洪市天城超市發真相資料被值班經理惡告,被警察綁架到景洪市看守所。

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日,被景洪市法院誣判四年。二零一零年六月十八日她被劫持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非法關押迫害。關到女二監的集訓監區,每天罰坐小板凳,還有兩個犯人二十四小時形影不離的跟著,不准和別人說話,也不許打電話回家。二零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趙翠萍被轉到三監區,她依然繼續向警察及周圍人講法輪功真相。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她給兒子打了五分鐘的電話,得知母親去世了。監獄也不准她回家奔喪盡孝。 直到二零一三年八月四日,她才從女二監刑滿出獄回家。

「坐小凳」模擬圖
「坐小凳」模擬圖

王雲,男,一九七五年三月二日出生,三十九歲,原昆鋼警察後為昆明高速公路交警支隊警察。二零零零年四月四日,王雲和警察同事吳成志、昆鋼橋鋼廠高惠仙和張家壩的郭宏雲、王家灘的張旭、龍山礦的施雲、馬長生、周旭鋼,安寧的申群共九位法輪功學員,幾經輾轉,終於到了北京天安門廣場,在邪黨旗桿下,王雲、吳成志兩人當時身著警服,一邊站一個將寫有「真善忍」三個大字的橫幅展開,其餘七個法輪功學員就在橫幅後雙手合十。頓時,天安門廣場周圍的警察就向他們飛奔過來,發了瘋般的搶走真善忍的橫幅,還對王雲、吳成志大打出手,把他倆的帽子、警服上的徽章搶了,將王雲、吳成志單獨抓捕,將另外七個法輪功學員扭到警車裏,劫持到附近的一個執勤點。後來他們都被劫持回昆明,王雲被非法勞教一年,非法關押在雲南省祿豐縣大坪壩雲南省第二勞教所,至二零零一年九月釋放回家。

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二日,高速公路交警支隊欺騙王雲回單位加班。等他一進家門,隱藏的公安非法闖入家中,將整個家翻了個底朝天,搶走了所有的私人存摺,西雙版納州景洪市公安局將王雲綁架到景洪,關押在西雙版納州公安局看守所,非法判刑五年,劫持到雲南省第一監獄迫害。之後被高速公路交警支隊開除公職。王雲被關押在省一監十監區期間,被五名獄警圍著拳打腳踢十多分鐘,鼻子、嘴、臉被打破,打出血,身上多處軟組織被打傷,瘀血、腫脹,打後關進小號一個星期。二零一一年二月,冤獄滿後被釋放回家。

酷刑演示:暴打
酷刑演示:暴打

李建英,女,西雙版納州工行退休職工。二零零六年六月因講真相救人被非法勞教兩年;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五日發真相資料時,被州610及州國保支隊惡警綁架,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九日,李建英講真相救人,被惡警跟蹤拍照,景洪國保大隊隊長張雲生帶著七人闖入家中騷擾、抄家,搶走大法書籍、筆記本電腦、mp3等私人物品、並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一四年一月三十日景洪國保大隊新上任隊長吳雲、副隊長何怡然帶著四人,共六人,又闖入家中騷擾、抄家,搶走一張大法年曆、一個護身符。

趙晨宇,女,四十六歲,昆明市法輪功學員,研究生畢業,原雲南省昆明市第三十中學一級教師。趙晨宇的老家在西雙版納,她也常常回家鄉講真相救度家鄉的父老鄉親,幫助同修。十五年來,趙晨宇被非法抓捕四次,其中非法審訊二次,非法關押和洗腦一次,判刑一次。從她被迫害後,幾乎每次回西雙版納老家都被西雙版納州610、國保支隊的警察監視、騷擾。或者被她們安排的周圍鄰居等人秘密監視。

二零零零年二月五日,趙晨宇和法輪功學員孫雲集、李君萍、王樹蘭坐火車到北京上訪,火車到貴州凱裏時被五華區國保大隊及昆明三十中書記姚曉華劫持到五華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三月八日她從看守所出來,五華國保大隊的廖進斌等人將她送到昆明市海埂的鑫安賓館,在鑫安賓館監視居住一個星期,費用兩千多元從她工資裏扣除。到期後,把她大哥(她大哥當時是西雙版納州管委會的副主任)從西雙版納叫來給她做擔保,取保候審。取保候審單上面羅列了十一條,其中第十條是這樣寫的:「如果被擔保人即我在擔保期間參與法輪功活動,擔保人就開除黨籍、撤銷職務、罰款一萬元。」第十一條聲稱還要開除擔保人的公職。她看後就拒絕在擔保書上簽字,也不讓大哥簽字。

二零零六年二月十四日昆明市中級法院對她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六年四月十八日她被從五華看守所劫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被送到第九監區迫害。參與迫害的警察有:丁瑩、楊歡、師曉燕、謝玲、孫凌爽、鄭萍、景絨等。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八日,從監獄被釋放回家。

李瓊,女,景洪市人。被非法判刑五年,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二零一四年還在監獄)。

岩叫,男,景洪市人。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六個月,關押在上海提籃橋監獄。現已回家。

戴麥香,女,五十九歲,湖南人,家住南岳,戶籍衡山。二零一三年二月十七日在當地發放真相資料時被綁架,被非法拘留十天後,於二月二十七日被放回家。五月十三日早上出去貼不乾膠,被不明真相的常人舉報。南岳國保大隊長何鐵堯串通衡山國保大隊去戴麥香家將她劫持,非法關押在衡山看守所,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一三年,戴麥香隨家人來西雙版納做生意,因寫真相標語被攝像頭攝像,遭西雙版納州勐海縣國保大隊惡警跟蹤。於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五日凌晨一點左右將她綁架。被勐海縣政法委、610、國保大隊構陷,被勐海縣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劫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迫害。

◇被非法勞教的法輪功學員

楊緒春,男,二零零六年,被非法勞教兩年,關押在祿豐縣大坪壩雲南省第二勞教所迫害。

羅紅芬,女,四十九歲,勐臘縣醫院職工。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七日被勐臘縣公安局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三年八月十八日至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七日被非法勞教三年,所外執行。參與迫害人員:勐臘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鄭曉平、副大隊長舒傑等人。

曾凡秀,女,勐臘縣人。被勐臘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惡警副大隊長舒傑,王建華等人勒索敲詐其子一千元。並被非法勞教三年,所外執行。

李瓊芳(勐臘縣法輪功學員邰惠的四孃),女,昆明人。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九日上午十點,雲南西雙版納勐臘縣610、勐臘縣國保大隊胡喬斌等人,夥同昆明市五華區和盤龍區派出所的警察一共十多人,把李瓊芳騙到雲南省昆明市標準件廠辦公室,強行綁架,把她從昆明劫持到西雙版納州勐臘縣看守所關押。兩個月後,劫持到雲南省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二零零八年七月,李瓊芳從勞教所回家。

施從芬,女,勐海縣機械廠退休職工。勐海縣法輪大法輔導員。二零零五年,她和謝菁發放真相光碟及真相資料時,被不明真相的世人舉報,被勐海縣國保大隊大隊長袁春非法勞教兩年,所外執行。

謝菁,女,勐海縣農村信用社職工。二零零五年,她與施從芬一起製作發放真相光碟及真相資料時,被不明真相的世人舉報,被惡警袁春勾結勐海縣農村信用社主任唐志華,唐志華威逼她以每年一千五百元(當時信用社職工買斷工齡的價錢是每年五千元)買斷工齡後,被袁春送到昆明大板橋雲南省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

譚建輝,男,湖南人,在勐海縣城打工。二零零五年,譚建輝到勐海縣勐遮鎮發放真相資料,寫法輪大法真相標語,被勐海縣國保大隊教導員惡警曾永平及防暴隊惡徒非法抄家,綁架到曼真勐海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年後被劫持到祿豐縣大平壩雲南省第二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被釋放回家後,還常遭到勐海縣610、國保大隊警察、社區、大河溝煤礦等不法人員的騷擾、威脅、恐嚇。

特飄,女,景洪市人。被景洪市610、國保大隊警察劫持到昆明大板橋雲南省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回來後經常被威脅、騷擾。

林啟福,男,五十多歲,勐醒鎮工商個體戶。於二零零六年二月被景洪市國保大隊警察非法抄家、綁架到當地看守所,二零零六年三月,被景洪市國保大隊劫持到祿豐縣大坪壩雲南省第二勞教所迫害,被非法勞教兩年。

◇被綁架、抄家的法輪功學員

王毅松,女,勐海縣工商局退休職工。二零零六年初,被勐海縣610頭目楊廣才帶國保大隊惡警非法抄家。因王毅松退休後和老伴一起到景洪同女兒居住,惡警也非法抄了她女兒在景洪的家。常遭到景洪市610、國保大隊惡警的恐嚇、威脅、騷擾。

王新芝,女,四十多歲,勐臘縣勐醒鎮個體戶。二零零六年二月四日,被勐臘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非法抄家後,從勐醒鎮綁架到勐臘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後被轉到勐臘縣戒毒所。三月三日,王新芝在戒毒所被非法關押兩個多月後,被勐臘縣610、國保大隊惡警敲詐家屬一筆錢後將她釋放。

王秀英,女,八十多歲,勐臘縣水電局退休職工。二零零六年三月,被勐臘縣國保大隊政委蘇傑、大隊長胡喬斌、女警察李余英等非法抄家,搶劫了她的大法書籍後,綁架到勐臘縣戒毒所非法關押。半個月後,被釋放回家。回家後,經常遭到騷擾。

孟雲英,女,七十多歲。家住西雙版納州幹休所。二零零六年二月,被景洪市國保大隊警察非法抓去關押了三天。原因是孟雲英幫朋友購買了幾個MP3, 景洪市國保大隊因無任何藉口,關押三天後,被迫釋放。後又藉口省610指使,又把孟雲英抓去關押。放回家後,還常被景洪市610、國保大隊警察威脅、騷擾。

楊正華,男,三十多歲,瀾滄縣人,在西雙版納打工。一九九九年七• 二零中共瘋狂迫害大法時,他正在勐海縣電信公司打工。一天,到勐滿鎮郵電所裝機,被勐海縣國保大隊警察曾永平勾結武警綁架到曼真勐海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後被曾永平押送到瀾滄縣老家,交給他出生地的村主任看管,不准外出,一言一行都要向他們報告。曾永平隨時打電話向村主任了解他的行蹤。

三、惡行昭彰遭天懲

袁 春,男,西雙版納州勐海縣國保大隊大隊長。僅二零零六年三月份就綁架當地法輪功學員多人,當時袁春就腦袋疼,法輪功學員慈悲的告訴他,不要尾隨江氏流氓集團迫害善良,因為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可是袁春一意孤行,還是非法把多名法輪功學員投入監獄、勞教所,致使善良人慘遭迫害,有些學員在獄中被毒打。兩個月後,即二零零六年五月份,袁春遭惡報,得腦癌半年時間做了兩次手術,無效死亡。

楊學良,男,四十歲左右,原勐海縣看守所所長。法輪功學員被勐海縣610、國保大隊袁春、曾永平、李雲等人迫害,送看守所非法關押,他都積極參與迫害。被非法判刑、勞教,只要有機會,他都親自參與押送。後來收受台灣毒販十六萬元賄賂,幫助毒販作假保外就醫,案發後被判刑。

唐志華,男,四十歲左右,勐海縣農村信用聯社主任。法輪功學員謝菁是信用社職工,他與國保大隊袁春勾結,密謀開除謝菁,最後逼她以每年一千五百元的低價買斷工齡(信用社職工買斷工齡的價錢是每年五千元)後。被袁春送到昆明大板橋雲南省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後來唐志華違規貸款給大益集團,被縣紀委雙規。

張志敏,男,四十歲左右,原勐海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法輪大法被迫害後,他配合勐海縣政法委、610積極辭退、開除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一年前後,他夥同他人巧立名目,瓜分上級撥給的再就業培訓經費等,案發後被縣紀委雙規,後被判刑。

李庭榮,男,五十多歲,勐海縣審計局副局長。他積極聽從勐海縣政法委、610主任楊廣才(二零一二年,已被「改非」,成為一般工作人員)、佘文勇等人的指使,同審計局局長王樹英(二零一二年,已被「改非」,成為一般工作人員)一起積極參與迫害本單位法輪功學員蔡晴如。在多年參與迫害中,幾次遭報,先是開運動會時腳被踢傷留下後遺症,後又開車外出,與一拖拉機相撞,單位三菱車被撞壞。他的惡行還連累報應到了妻子,妻子患上了乳腺癌。

佘文勇,男,五十多歲,勐海縣政法委職工,勐海縣610成員。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後來開車在勐海迎賓大道撞死一個外來勐海打工的外地人。勐海縣委只給了他一個內部通報處分。

◇被追查國際通告追查的部份犯罪責任人

1、西雙版納州委書記:江普生
2、西雙版納州副州長:陳啟忠(原勐臘縣縣委書記)
3、西雙版納州政法委書記:曹孟良(原西雙版納州林業局局長、勐海縣縣委書記、西雙版納州政法委書記,現任雲南省民委副主任)。
4、西雙版納州委政法委副書記、州610辦主任:陳躍平
5、西雙版納州公安局局長:岑化虎。
6、西雙版納州國保支隊長:殷進昆
7、西雙版納州勐海縣縣委書記:曹孟良、張興。
8、西雙版納州勐海縣委副書記:刀文。
9、西雙版納州勐海縣長:吳江琳(現任西雙版納州審計局局長)。
10、西雙版納州勐海縣政法委書記:岳滇勇(現任勐海縣人大主任)。
11、西雙版納州勐海縣610主任:楊廣才。
12、西雙版納州勐海縣公安局局長:馮曉冬。
13、西雙版納州勐海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教導員:曾永平。
14、西雙版納州勐海縣國保大隊大隊長:李雲。
15、西雙版納州勐臘縣政法委書記:倪家凱
16、西雙版納州勐臘縣610主任:刀瑞。
17、西雙版納州勐臘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鄭曉平、胡橋斌。
18、西雙版納州勐臘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副大隊長舒傑。
19、西雙版納州勐臘縣國保大隊警察:岩保。
20、西雙版納州勐臘縣國保大隊警察:王建華。
21、西雙版納州勐臘縣國保大隊警察:王自能。
22、西雙版納州勐臘縣國保大隊警察:張紹林。
23、西雙版納州勐臘縣國保大隊警察:張建成。
24、西雙版納州勐臘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阿武。

結語

中共迫害的不只是法輪功學員,還有所有他們的家人、親朋、單位同事……迫害的是每一個中國人,瓦解的是道德淪喪後每個人心底最後的那一絲良知和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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