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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公安廳國保總隊規定迫害「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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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三日】據悉,2014年4月10日,遼寧省公安廳國保總隊對全省各市公安局國保支隊下發《2014年國保重點工作績效評估考核方案》,此「方案」的考核細則中,對全省各市2014年「批捕」法輪功學員的人數規定了具體指標。

2014年5月12日,遼寧省公安廳國保總隊召集全省各市國保部門頭目參加會議。會議上國保總隊頭目對各市國保頭目重點強調:2014年各市如完不成批捕法輪功學員的具體指標,全年工作不得評為優秀。這充份暴露中共國保部門從不講法律,公開違法犯罪;甚至按「指標」綁架迫害法輪大法修煉人,侵犯公民的信仰權利。

據了解,各市公安局國保部門在此次會議後,召開各縣(市)、區會議,逐級規定2014年批捕法輪功學員具體指標。

圖為:葫蘆島市國保支隊發通知,被分到批捕「15人」的指標

「國保」,全稱是「國內安全保衛大隊」(保衛中共邪黨的大隊),屬公安局內設機構,主要負責研究制定對策,組織打擊各種信仰的組織。

國保,省一級叫省廳國保總隊,市一級的叫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區一級的叫國保大隊,自中共邪黨開始迫害法輪功以來,一直充當打手和急先鋒的角色,起到了極壞的作用。

近期,國保惡行凸顯了出來,許多綁架事件都是它們牽頭,夥同政法委「610」、派出所、街道、社區聯合綁架法輪功學員的,國保逢事必到,邪氣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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