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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親人反目成仇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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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七月十日】今年六月六日明慧網刊登了一則令人震驚的消息:今年五月中旬,家住四川成都雙流萬安鎮的法輪功學員付仁碧,在給民眾發放弘揚中華傳統文化的神韻光碟時,被人惡意舉報,又被劫持到派出所。派出所警察將她1030多元搶劫後,叫付仁碧的兒子來接,威脅其子要看好付仁碧,否則要吊銷他的營業執照。因為懼怕警察的威脅,付仁碧的兒子竟暴打親生老母親,並且一次比一次打得更兇,每次長達一個多小時。

更令人震驚的是,這樣親人間反目成仇的實例很多。河北省邯鋼煉鐵部職工、法輪功學員劉勇,被受中共謊言毒害、仇視法輪功的母親,協同邯鋼將劉勇送進保定精神病院迫害長達十二年。劉勇被注射不明藥物差點喪生。然而,劉勇出院才兩個月,就再次被受中共謊言毒害的母親和妹妹落井下石,再次送到精神病院迫害,一度下落不明。

河北省蠡縣法輪功學員沈志清,是一位七十多歲老教師,打壓法輪功後,當地官員幾次叫她去教育局恐嚇她。指使惡人多次進家騷擾,還勒索錢財,並以「下崗,孩子不讓上學」相威脅。沈志清的孩子們膽小,怕惡人再找麻煩,不讓沈志清出大門,甚至還換了大門上的鎖。沈志清被迫過起了家庭牢獄生活。

河北邯鄲法輪功學員李梅三次遭邪黨勞教迫害,她除了在勞教所承受惡警非人的折磨,在2010年8月3日,李梅解教回到邯鄲,沒有想到是的,早在回家前兩個月李梅的丈夫因當地壞人多次騷擾、挑唆、恐嚇精神感到極大壓力,怕的要命,在李梅沒簽字的情況下單方面就離了婚。等李梅回來時才發現:丈夫、孩子、房子等一切都不屬於自己了。

河北省滄縣法輪功學員李文菊一家多次受到當地不法人員迫害,在一次勒索李文菊八千元後,還要李文菊去公安局拍手紋、照像等,李文菊不配合。她丈夫張德勇受惡黨宣傳的影響,不明真相,對李文菊大打出手,李文菊左側額頭打破(張德勇是大夫,用聽診器打的)。 迫於邪黨人員及丈夫的壓力下,李文菊被迫當晚離家出走。張德勇找不到李文菊就到岳母家大鬧一場,並用威脅的語言恐嚇岳母。李文菊的母親擔心女兒的安危,由於過度驚恐當天含冤離世。

滄縣法輪功學員許炳菊的家人,長期遭受中共不法人員迫害騷擾,苦不堪言又恐懼萬分,許炳菊的老伴對許炳菊多次大打出手。有一次崔爾莊派出所的人把許炳菊及多名大法弟子強行帶到派出所,許炳菊的老伴又氣又怕,他把許炳菊叫到跟前,趁許炳菊不妨猛然打了她兩個耳光;有一次許炳菊的老伴用塑料鞋底打許炳菊的臉,臉被打的出血,腫的很大;一次用皮帶抽、用生火的火筷子燙,燙的許炳菊臉上、嘴上都是血泡;用繩子抽、用鐵棍子打、用帶刺的木棍打、抓著頭髮往牆上撞。在邪黨的淫威和迫害之下,家庭成了人間煉獄,親人成了仇人

家裏親人修煉「真、善、忍」做好人,強身健體,本來是一件合理合法的好事,但是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十五年裏,大陸法輪功學員除了承受來自邪黨「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名譽上搞臭」的迫害,還要承受來自家庭、親人的各種折磨。兒子竟然對母親殘忍的毒打;母親竟然配合惡人將精神正常的兒子送進精神病院;丈夫在高壓下選擇落井下石,這樣的悲劇、人倫慘劇比比皆是。是甚麼讓親情變成冷漠?是甚麼讓親人反目成仇?是中共的暴政和其黨文化的灌輸。

一、迫害中實行連坐制

中共在歷次政治運動中為了打壓異己,給人們灌輸黨文化毒素。它打壓異己實行「連坐制」,一人被打壓,全單位、全家甚至親戚都會受到連累,人們出於對邪黨的懼怕,為了保全自己,只好出賣同事、親人。

「凡是單位企業有法輪功學員,單位領導人和職工被迫停發獎金,停止晉升,以在社會上製造對法輪功學員的仇恨。而法輪功學員的家屬,也被面臨下崗失業、小孩失學、住房收回等等威脅。」(《九評共產黨》)

二、中共的恐懼訓練

中共的歷次政治運動,其實就是一次又一次對民眾的恐懼訓練,通過不斷地殺人讓人們從內心顫抖著屈服,覺得只有順從中共才能生存。在九九年邪黨迫害開始,也是從鋪天蓋地的、一片肅殺之氣的造謠、誣蔑報導開始的,類似於「文革」時的「文攻」。「中共絕對控制的兩千家報紙,一千多家雜誌,數百家地方電視台和電台,全部超負荷開動起來,全力進行誣蔑法輪功的宣傳。而這些宣傳,再通過官方的新華社、中新社、中通社和海外中共媒體等,散播到海外所有的國家。」(《九評共產黨》)這一切就是為了喚起全體中國先前的恐怖記憶,自覺站在邪黨一邊參與迫害、或者對迫害熟視無睹、置若罔聞。人們被巨大的恐懼阻擋,根本不敢理性的想一想是非曲直。

很多毆打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在中共邪黨迫害之前,對法輪功祛病健身、道德回升都是親眼目睹、親身受益的,對家人修煉法輪功是支持的,是迫害發生後出於懼怕中共黨才做出傷天害理的事的。

三、滅絕人性,讓人不仁不義、無情無義、善惡顛倒

文革時期,當一個人被冠以「反革命」、「叛徒」、「階級敵人」所謂罪名,他們的妻子、兒女、親友必須與之劃清界限,甚至主動搜尋證據強證其罪。當時很多被洗腦的青少年就是這樣被鼓譟著,去揭發、打鬥自己的父母、兄弟、師長。並且達到人人爭而嚮往之,是多麼泯滅人性,淪喪道德。

中共黨文化充斥的是毫無人性的黨性,掩蓋的是貪婪的慾望、在強權下為苟且偷生落井下石、奴性、厚黑、出賣、背叛等等。就像惡警迫害法輪功學員時,為了掩蓋自己的罪行,常說:「我是在執行上級命令。」儘管上級根本不會給他任何摸得著、看得見的命令,「執行上級命令」只是一個自欺欺人之說一樣。中共的目的就是滅絕人性,讓人變成不仁不義、無情無義、善惡顛倒的黨徒、幫兇、殺手。所以才出現文章開頭例舉的一些令人震驚的事例。

中共1997年刑法修訂時,刑法310條關於窩藏罪和包庇罪的規定,和刑訴法48條中對「絕對作證義務」的規定都提出,犯罪嫌疑人家屬是不具有沉默權的。如果不檢舉、揭發、作證親人犯罪,自己也可能身陷囹圄。

十八世紀法國啟蒙思想家、現代法治理論奠基人孟德斯鳩在其不朽巨著《論法的精神》中說:「妻子怎麼能告發她的丈夫呢?兒子怎麼能告發他的父親呢?為了要對一種罪惡的行為進行報復,法律竟規定出一種更為罪惡的法律……」法的目的不僅僅是追求表面的秩序井然,更在於使人成其為人,因而法律及其所從屬的價值觀都不能反人性。世界上很多國家在制定法律時,都沿用這一原則。比如「證人作證豁免」制度;英美的法律規定,夫妻享有拒絕透露和制止他人透露夫妻間情報和信息的權利,公權力不能強迫夫妻對其配偶作不利的陳述。等等。

大家可以試想一下,如果每個家庭都充滿了背叛,以家庭為單位的社會要如何維持秩序?

中共是一個完全違背人性的、吃人的惡魔,在它的暴政下衍生出很多惡法及非法組織,比如「勞教制度」、「收容制度」、「中央文革小組」、「連坐制」、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洗腦班」、「六一零」等等都是法制體系的毒瘤,造成無數人間悲劇。可以說現今中國社會的所有問題,癥結都在中共身上,只有解體中共及中共製造的黨文化,才能讓家庭不再上演反目成仇的一幕幕的悲劇,才能結束華夏民族之夢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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