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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穆稜市商人一家十五年的苦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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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黑龍江省穆稜市法輪功學員楊智豔去某小區給單位做業務時,偶遇穆稜市國保大隊崔興國,崔興國不由分說,將她拖入警車。楊智豔鼻部受傷,臉部、衣服、褲子沾滿血,被綁架到第二派出所。

之後,惡警又搶走楊智豔身上鑰匙,國保大隊長孫雅軍以及穆稜市八面通鎮第二派出所長陸振華等七、八個警察,打開門鎖,闖入楊智豔家中,不出示任何證明,把家中搜個遍,搶走手機、電腦、錢等。

隨後,惡警還要綁架楊智豔的丈夫殷常峰。殷常峰說:「我不去,我的孩子放學,找不到我。」直到殷常峰答應下午去,他們才走。最後,惡警又拿走殷常峰和楊智豔夫婦的身份證。不得已,殷常峰被勒索三千元,才把楊智豔保釋出來。

殷常峰,一九七零年出生,曾是穆稜市一位經營建築材料的成功的個體商人,一九九八年末,殷常峰和妻子楊智豔一起開始修煉法輪功,當時他們有一個可愛的女兒一歲。因為修煉法輪功,殷常峰後背嚴重的風濕病不治而癒,妻子楊智豔的吃中藥多年無法治癒的婦科病也好了。一家人過著富足、健康、安穩的生活。

可是,從一九九九年至今,在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中,殷常峰、楊智豔一家也成為了這場迫害的受害者之一。十五年來,一家三口都修煉法輪功,可是,不知哪一天,不是丈夫,就是妻子,或是父母,就失去了音信,所以,一家人總是生活在為對方的安全時時的擔心中,是不是對方又被中共警察綁架了?

即使這樣,殷常峰、楊智豔一家也像千千萬萬的中國家庭一樣,堅信這法輪大法「真善忍」。

下面是殷常峰自述其家庭遭受中共迫害的事實。

我原來是個體經商者,經營建築材料,生意很好,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後,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穆稜市公安局片警王洪民、楊曉軍、公安局政保大隊孔慶忠,經常到我家商店騷擾和抓捕,使我在二零零一年不得不關閉商店,我們被迫失去生活來源,有家不敢回。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後,以江澤民為首的中共流氓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編造謊言誣陷法輪功,全國上下非法抓捕、判刑、勞教法輪功學員。我只因不放棄信仰法輪功,先後被中共警察綁架四次,騷擾多次,被勒索三萬多元,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六年,有四年被非法關押在中共的黑監獄裏。

妻子被綁架多次,有一次,被非法勞教二年。二零零一年,妻子為反抗中共迫害,絕食十一天,,中共警察怕她死在拘留所,才通知家人接到醫院搶救。

每一次騷擾和綁架,女兒都會受到恐嚇,精神處於異常緊張,不敢說話,這些可怕的經歷在她幼小的心靈造成一道無法癒合的傷口。

1. 北京郊區昌平看守所:威脅關進集中營

二零零零年六月份,我和妻子等人來到北京,為法輪功上訪。在天安門廣場,我和其他法輪功學員打出「法輪大法,千古奇冤」的橫幅,兩位警察衝過來,搶走我的橫幅,抓住我頭髮強行塞入警車,帶到天安門廣場派出所一個地下室,不給任何食物和水,不讓大小便。地下室密不透風,不足二十平方,只有一個鐵門,擠滿來自全國各地上訪的大法弟子,人擠人站著,汗水濕透了衣服。

我和三十多法輪功學員被編了號,戴上手銬,轉移到北京郊區昌平看守所。一警察非法審訊我,嘴裏罵著我,用手掌在我臉上不停的來回打著,又朝我臉上吐痰,強迫我說出我的姓名和住址。還說不報姓名住址的,全都送到東北或新疆大沙漠。那裏有關押大法弟子的集中營。

那時,每天都有成百成千甚至上萬的大法弟子來到北京為法輪功說一句公道話。聽說拒報姓名和地址的有專列送到集中營。

此警察將我押進牢內時,告訴犯人頭子「好好教訓教訓」,幾個犯人上來,扒光我衣服,搶走我身上三百元錢,強迫我站在廁所邊,一個犯人把一桶桶的涼水從頭澆遍全身。在這裏關押三天,白天強迫從早五點盤腿坐直不動,一直到晚上八點,稍有不從,就是拳打腳踢。晚上睡在蹲便邊。

2. 山東省諸城市看守所:奴役

因我報的地址是出生地山東,我又被山東駐京辦事處轉移到山東省諸城市看守所,關押了五天。這裏白天強迫奴役,扒取車外胎裏的線繩,雙手磨出血泡,拿剪子的手磨破皮,化膿感染。晚上強迫罰站,只讓睡四個小時。

國保大隊長曹錦輝要判我二年勞教,家人趕緊求人找曹錦輝,被他勒索五千元,辦了「取保候審」。出來後,我回到居住地黑龍江。山東親人說,他們到他家抓我幾次,要讓我寫「不學不煉保證書」。

3. 穆稜市看守所:夫妻被關押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八日,穆稜市六一零、公安局政保大隊指使第一派出所警察王洪民,楊小軍翻牆進入我家院子,從後面破門而入,沒有出示任何證明,惡警王洪民打電話叫來一群「110」警察。我三歲的女兒嚇的哇哇大哭,六十歲老媽求他們不要抓好人。

這些沒有人性的警察踹開我的女兒,不由分說,將我妻子和我推上警車,綁架到穆稜市看守所。我家裏,只剩下三歲的女兒和六十歲的媽媽,無人照顧。

在看守所,我被關押三十多天。每天強迫罰坐十多小時,一頓飯只給一塊玉米餅子。在朋友擔保下,國保大隊長孔慶忠勒索二千五百元,不開收據,才放我回家。妻子被關押兩個多月,在看守所反對迫害,絕食絕水十一天,他們看到人要死了,通知家人抬回醫院搶救。

4. 被迫流離失所中 再遭綁架 幼女被恐嚇

二零零一年四月,政保大隊長孔慶忠、王永安,又翻牆進入我家院子。我和妻子帶著當時四歲的孩子從後門逃出,被迫流離失所一年多。

二零零二年五月七日,我帶著已五歲的女兒在牡丹江百老匯商城買墨水,店主是牡丹江市國保大隊的內線,被他告密。牡丹江公安局國保大隊強行把我和女兒綁架到國保大隊,五歲的女兒單獨關押六小時,恐嚇、誘騙說一些情況。

我被綁架到陽明分局。副局長姓朱,說我們都盯上你多少天了,還恐嚇說,不說,讓你孩子失蹤。告訴警察上刑逼供。又把手銬銬在手上,用手來回拉,手銬越勒越緊,卡在骨頭上,疼痛難忍,後來一月多,我雙手麻木沒有知覺。我身上一千元錢,手機也被它們搶走。

5. 丈夫:非法判刑四年 妻子:非法勞教二年 女兒、老人無靠

二零零二年五月,另一法輪功學員王貴金也被綁架,這幫惡警酷刑折磨了他。搶走他的電腦、打印機、紙張墨水等。我和王貴金被非法關押到牡丹江看守所,牡丹江市陽明區分局、檢察院法院組織黑材料,將我非法判刑四年,王貴金被非法判刑五年,關押到黑龍江省牡丹江監獄。

現任穆稜市第二派出所惡警陸振華在我妻子接女兒放學回家時,綁架了她,國保大隊長孔慶忠構陷材料,把她送到哈爾濱戒毒所非法勞教二年。

幼小的女兒和年邁的母親無依無靠,艱難的生活著。

我被非法關押在牡丹江監獄十六監區,強迫勞役,縫製坐墊,數九寒天強迫推煤。兩次被帶上四十八斤腳鐐,關押到小號三十天。小號是獄中之獄,似棺材,僅留碗口那麼大氣孔,一天給一塊大餅子。冬天似冰窖,夏天似蒸籠,我出來時,走路都打晃。惡警安排包夾犯人監視我的一舉一動,不允許我煉功學法。

6. 零八年再遭綁架、勒索

二零零八年十月十三日,我到法輪功學員寇景洪家,國保大隊長周新生闖入她家,不由分說就把我和寇景洪及她媽媽綁架到國保大隊。周新生誣陷說,這些東西是我做的。他要我打電話通知家人,交一萬,否則勞教兩年。家人交給周新生五千元錢,未開任何收據,才免於勞教。周新生還威脅我,以後再抓你,找誰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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