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迫害中走出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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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五月三十一日】一九九七年八月,我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第一天,聽了師父講法,當天夜裏做了個夢:一個男士站在我床前,說:「叫你返本歸真、返本歸真、返本歸真。」說了三遍,我驚醒了。當時,不懂返本歸真是啥意思。當我聽師父講法到第四天,師父就給我淨化身體,表現為常人的重感冒、發燒症狀,臉上的骨頭都是疼的。我知道是師父給我清理身體了,沒有去看醫生。學法不到二十天,我的肩周炎就全好了。從此,我明白了,我真的走上了一條返本歸真回家的路。

我三十多歲時,腰部、後心、脊椎三處都是骨質增生,特別是腰部犯病了,就不能翻身,連走路都不能走,犯一次,就二十多天,還有胸部有神經疼、子宮囊腫、脊椎壓迫頭痛,肩周炎導致胳膊疼。修煉法輪大法後,逐漸的,這些病症都不藥而癒。現在,我已七十歲,身體很好,走路生風,十五年沒吃一粒藥。

從迫害中走出人來

我和兒子是同修。九九年七月,中共鋪天蓋地誣陷迫害大法與大法弟子。二零零零年,兒子、兒媳一起被綁架到派出所。後來,兒子被非法判了三年刑。那時我學法不深,不精進,也很害怕。

二零零三年,兒子同修回來後,我的很多人心也修下去了,我和兒子同修在家開了朵「小花」。我們每星期都要做兩次資料,供給當地同修。我們刻光盤、做條幅、真相不乾膠。我們出去發、貼、掛。騎自行車要跑四十里路,帶上幾百份資料,跑五、六個村莊。在外面不是摔倒,就是下雨,有時自行車壞了,我們就步行回來,累的腿腳都很疼。我不怨,想著「正念正行 精進不停 除亂法鬼 善待眾生」[1],「大覺不畏苦 意志金剛鑄 生死無執著 坦蕩正法路」[2]。只要眾生能得救,吃苦也值得。

學了師父的經文:「修煉就是難,難在無論天塌地陷、邪惡瘋狂迫害、生死攸關時,還能在你修煉的這條路上堅定的走下去,人類社會中的任何事都干擾不了修煉路上的步伐。」[3]「能不能在破除邪惡中走出來證實大法成了生與死的見證,成了能否圓滿正法弟子的驗證,也成了人與神的區別。作為大法弟子來講,維護法是理所當然的。」[3]「在這個世俗中全靠你自己走正,在這個複雜的環境中怎麼樣能從常人中走出來。」[4]師父的這些法理對我的啟發很大。

營救兒子過程中講真相 證實法

二零零五年,兒子同修再次被綁架。當時我想這也是對我的考驗,師父講的法很快就浮現在腦海中::「知道你的家人在被關押中減輕了被迫害、停止被迫害,是因為大法弟子頂著邪惡與危險在反迫害中揭露與震懾了邪惡造成的嗎?當他們出來時,你有甚麼臉面對他們?你為他們做了甚麼?修煉的人不是修煉的神,修煉過程中誰都有過,關鍵是怎樣對待」[5]。

第二天,我就去公安局要人,兒子同修在公安被非法拘留一個月,我去了十六次,這期間,給他們講真相,他們不聽,國保支隊長還說:「我不是來跟你辯理的。」610成員包括支隊長都不敢報真名真姓,還大發牢騷和罵人。我說:「你們不要仗勢欺人,憲法講信仰自由,你們知法犯法迫害好人。」有時他們不接待,我就在那近距離發正念。

案子到檢察院,我就去給辦案的人講真相,我說:真、善、忍是天法,是佛法,就憑這三個字,能說不好?師父教導大法弟子,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有矛盾找自己的不對,從內心做一個好人,做事先考慮別人,看看這事對別人有沒有傷害,按真、善、忍修煉。好人多了不好嗎?對社會不好嗎?對政府不好嗎?人人都管自己,說不定還不需要警察了呢?如果都能學法輪功,道德也回升了,你們法律部門也省事了。他說:共產黨也叫人做好人。我說:「你法律訂的再多,你管不了他的心,沒人看見時,他還要做壞事。好人不是越多越好嗎?壞人不是越少越好嗎?你說我兒子做哪些事損害社會和他人,他是幹部,不貪、不賭,誰不說他是好人?」這時他說:我不會給他添壞話,這都是公安局提供的材料。

案子到法院,我去找法官講:告訴他們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兒子被迫害致死 修煉人正念不動

沒過幾天,兒子同修已被迫害致死。真是天塌了。師父說:「天塌下來修煉人的正念都不動,這才是修煉」[6]。我去公安局找,他們說:「你再來,把你抓起來。」門口的保安給我把手挖爛,我就在門口對眾多人講:人民政府不為民,害死好人不說理,人命關天不叫尋。是他們法律部門造成的,是他們失職。他們迫害好人。後來警察把我弄到分局說那有人管。我才發現鄉里都派人監視我,每天四個人,一輛白車,一輛黑車,一輛紅車。三輛車輪替監視了我一個月。我整天去法律部門、去信訪、去市委。因為惡黨從不講理,大法弟子被害死那麼多,我心裏沒有所求,就是曝光邪惡,叫世人知道,他們是怎樣對待好人的。監視我的人,我也給他們講真相,勸三退。

我用硬紙板做了個「還我兒子」的牌子,在大街上走,遇見人多,我就說:法輪大法好,法輪功是教人做好人的,是邪黨害死我兒子的,政法委副書記惡狠狠的說:你兒子自絕於黨,自絕於民,你再來,把你拘留起來。我想我是個農村老太太,信訪不是給群眾設的嗎?人命關天的事就不能來?你是國家幹部你真厲害,你就是這樣對待群眾的?我兒子以真、善、忍標準做一個好人,卻把他害死,今天只叫你舉兩個例子,甚麼時候他做過壞事危害社會或他人?煉法輪功是信仰自由,你們才是踐踏憲法。

大法弟子是助師正法救度世人,承諾史前的誓約來到世間。就必須努力做好三件事,才能配當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稱號。二零零六年,我和另一位同修商量,師父要求資料點遍地開花,咱們也開朵吧。那位同修非常支持,他有工資,大部份錢都是他拿的,我們買個打印機,自做自用。後來,別的資料點缺乏條件,不能正常運轉,我就承擔起這一方的資料供應,六年來穩定的運行。刻光盤、做條幅並和同修配合做《九評》,運送《九評》。只要對證實大法有利我就積極配合。和同修出去講真相救人,六年中,我二人配合默契,面對面講真相勸三退,送真相資料。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二》〈正神〉
[2]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二》〈正念正行〉
[3]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路〉
[4]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十》〈曼哈頓講法〉
[5]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三》〈也棒喝〉
[6]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六》〈亞太地區學員會議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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