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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青年畫家夫婦被非法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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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日,在廣州番禺一偏僻的山地林邊,番禺區看守所後側一個不起眼的角落上,兩三棟三~四層高的小樓圍成一個庭院,庭院大門掛著「番禺區刑事審判庭」的招牌。廣州青年畫家夫婦黃廣宇、何文婷被非法關押了五月餘,當天在此遭受所謂的「庭審」。

何文婷和丈夫黃廣宇
何文婷和丈夫黃廣宇

庭審持續了三個多小時,兩位年輕的畫家和他們的兩位律師時而慷慨激昂,時而理智平和,他們充份利用了庭審的每個環節,希望法官和公訴人面對事實和法律,找回理智和良心,希望他們最終能自主做出明智的抉擇。最後,檢察官向法庭建議:從輕處罰。其實兩位畫家完全無罪,根本不存在處罰的問題。

律師也不失時機地給法庭呈現了兩位畫家的畫作,法官和檢察官認真地看了,法官難得展露笑容問黃廣宇:這是你畫的嗎?黃廣宇平靜地回答:是的。

三十歲的黃廣宇,畢業於廣州美術學院油畫系,是一個致力於研究和探索古典油畫精神和技法的中國後現代研究所碩博連讀研究生,二零一二年在廣州市藝博館參加春苗畫展,黃廣宇的油畫作品被收錄於李正天教學著作《光色定調論》。妻子何文婷,今年二十八歲,湖南道縣人,十四歲時就加入了永州市作家協會,她的許多文章、小說、漫畫多次獲市級以上獎項,並在國家級報刊登載。

黃廣宇是一個有些靦腆的青年,不善於表達自我,誠懇而樸實。二零一零年,機緣下他拜讀了法輪大法的主要著作《轉法輪》一書,善良的他被宇宙「真、善、忍」的法理所折服,從此走上了修煉的道路。廣宇學習了李洪志師父《音樂與美術創作會講法》,茅塞頓開,他清楚地認識到,人類的藝術需要回歸正統,繪畫是用來啟迪人的善念與良知、傳遞美好的。

何文婷曾不止一次地說過:「在我最迷茫痛苦的時候,是法輪大法帶我走出了那個漩渦,真的很幸運大法救了我,讓我明白了人生的真諦,是法輪大法成就了今天的我,不然今天社會上就會多一個失足少女。大法在我心裏扎了根了,無論怎樣,我都會堅修到底。」

為了讓民眾能看到外面的自由世界,自由獲取信息,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何文婷和黃廣宇在廣州大學城將「翻牆」軟件免費發給民眾,結果被廣州外語學院保衛科劫持、非法關押至今。何文婷絕食抵制迫害,遭到警察殘忍的暴力灌食。文婷寫到:「五、六個警察、男犯按住我的手、腳,往我鼻裏插胃管,痛得(我)幾乎昏厥過去,嘔吐不止,眼淚不斷,我聽到自己慘痛的尖叫,以前,只是在網上看到過這種灌食迫害,如今,我也經歷著……」「一扇窗,隔住了兩個世界,一堵淫威高牆劫持了人們的道德和判斷,一個堅不可摧的正念,可以伴我抵禦驚濤駭浪,這頁揉皺的衛生紙記載著無以言說的血淚和期盼!」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下面是黃廣宇、何文婷夫婦被非法庭審經過:

就廣州這個大城市而言,這個所謂「法庭」與人們認識中的高大、華麗的法院相差甚遠。五月二十日一早,這裏三三兩兩慢慢聚集著人群,門庭對開的馬路兩邊漸漸停滿了各式車輛,其中有很多是警車,最明顯的是一部特警車,不時閃爍著警燈,兩位全副武裝的特警壓低槍口在法庭前來回走動。還有些穿警服的,不穿警服的,手托錄像機、照相機,有站在遠處偷拍的,也有肆無忌憚就不停拍照,錄像的。

上午九點左右,庭院大門裏如林站立著整裝的警員,其中兩名警員當道站立,庭院的大門被打開了一個門縫,僅容一人過,警員對著門外聚集的人大聲喊喝:旁聽庭審的,請出示有效證件。出示證件被放過門縫的人,馬上就被截停,證件信息被登記,全身還要被檢查,被強制要求脫鞋,帶包的還需要翻包。

有人向這些警員提醒:這是公開開庭,法律是有規定的,法律沒有規定需要出示和登記證件。警員回答:這是規定。來旁聽的人都正告他們說,規定不能和法律衝突,這規定是違法的。警員說「我不會解釋的,有意見,可以去投訴」。

無法進入法庭旁聽的人,堅忍、平靜地站在門口,並沒有就此散去。

這時,一位長者,道袍長髯,走上前去說,「我是她的老師,我沒帶身份證,請讓我進去。」警員說,「沒有證件,不准進。」長者說,「我是她的老師,她非常有才華,我可以將我的身份證號碼背給你。」

警員依然說,「沒有證件,不准進。」旁人說,「他是名人,又是她的老師,就讓他進去吧。」警員說,「我也沒辦法,沒證件,不准進。」

上午九點半左右,一部警車進院,不多會,庭院內傳來一個女孩清脆、響亮的喊聲──「法輪大法好」。

法庭上,能進來旁聽的親友、民眾不到十人,卻有十幾個警察在現場「維持秩序」,而法庭外來旁聽的眾多民眾卻被非法拒入。

何文婷和黃廣宇是被扣上手銬帶出來的,此前兩人雙手被反手銬坐在車上。何文婷一出來,高聲喊道:「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然後雙手合十。這一叫喊讓在場所有的人為之一震。

在法官確認身份時,黃廣宇和何文婷都沒有回應法官的問話,何文婷反而正告他們:「我真心的希望你們不要留下你的筆記,留下你們的罪證……」。這話讓人感到這法庭上的法官、檢察官正在面臨是否犯罪的選擇。這真是一場奇特的「庭審」,法庭下的「被告」在勸說法庭上的法官、檢察官在犯罪的懸崖邊上勒馬。

檢察官照本宣科的讀了早早準備好的書面起訴書,黃廣宇則沉靜的告訴法庭上的人:我沒有犯罪,我個人的信仰也不構成犯罪。何文婷也告訴在場的所有人:我不認為我有罪,這是我個人信仰,我將美好分享給他人,人是有知情權的。我家中物品是我私人物品,任何人無權查抄。法輪功能讓人身體健康,精神昇華。

律師問黃廣宇:修煉法輪功對他創作畫作有甚麼影響?黃廣宇說,修煉法輪功讓他的精神得到昇華,他的創作意境煥然一新,而且身體健康了,修煉以後再也沒有吃過藥。

律師問何文婷:修煉法輪功給你帶來甚麼好處?何文婷說,我的身體在修煉前已經垮了,我是在病痛的折磨下,嘗試著走進法輪功的,修煉以後身體奇蹟般恢復了。

隨後開始了亢長的所謂「質證」,檢察官主要的所謂「證據」就是抓捕現場保安的供詞和昏暗的現場監控視頻以及翻牆軟件,再就是法輪大法經書、黃廣宇的畫作、刻有「人類即將面臨大淘汰,明白真相是你得救的唯一希望」的印章。檢察官在有罪推定下去引導何文婷和黃廣宇去承認翻牆軟件和法輪功有關,他們反覆追問「這軟件是不是可以連接到法輪功的網站?

律師則敬業的逐一對法庭呈堂的錯漏百出的證據進行駁斥,從保安的非法搜查、公安不出示證件進行非法拘捕、公安的非法搜查、主要證據翻牆軟件無法當庭提供並檢測、證據根本沒有核實過……等等,淋漓盡致的揭示了這場迫害基本人權的鬧劇是十足踐踏法制、侵犯人權、侵犯信仰自由的醜劇。

面對律師精闢、專業的駁斥,法官無語、檢察官嘆氣連連。

在這亢長的庭審過程中,黃廣宇和何文婷分別不失時機的向法庭的人指明:把美好和人分享,人是有知情權的。黃廣宇還說道:法輪功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我們沒有暴力,只有你們在對我們施暴。我創作畫作,想畫甚麼,是我的自由。是他們在犯罪,他們強制讓孕婦蹲在地上。何文婷在檢察官一味反覆追問「這軟件是不是可以連接到法輪功的網站」時,反問檢察官:「你上過嗎?當然他可以連接很多網站,可以看到很多真實新聞。但是要看到法輪功的網站不是每一個人都能看到,這得看個人的緣份……」。檢察官在聽了這善言點化後相當尷尬。何文婷多次提到法輪大法的美好,但每次一提到,就遭到法官打斷。

公訴人念起訴書:「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律師指出:「國家法律沒有定性法輪功是違法的,而且在二零零零年公安部公布的十四個邪教中沒有法輪功……至於說破壞法律實施,破壞了哪部法律?使它不能正常實施?一個普通公民是沒有能力破壞法律實施的,相反,周永康,薄熙來這些有權力的人才能真正破壞法律實施……」

公訴人為自己的說辭拿出了一堆所謂「證據」。律師:「這些你現在取證過嗎?」公訴人說:「沒有。」

法官最終問何文婷還有甚麼話要說,何文婷在講述她修煉法輪功後給身心帶來巨大的好處時,法官再次斷然打斷了她的話,要她庭後書面補充,就草草收場。

何文婷不願離去,強烈要求當庭釋放,幾個法警強行把她拖到庭外,她高聲喊道:「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一離開大家的視線,人們就聽到了她的喊聲轉為悲泣「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被拒旁聽的人他們看到何文婷被幾個法警強行架上警車,何文婷身軀在痛苦的扭曲掙扎中還高聲喊道:「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何文婷被一警員強行按在車座上,她還是在向窗外的人群喊道:「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旁聽中有不少人當即質問法官,為甚麼不放人?法官無言以對,逃離似的走向側門離去。

法警三三兩兩衝進法庭來一大群,如臨大敵,又是拍照,又是錄像。一個七十多歲的白髮老人,是何文婷的師友,憤怒地質問這些拍照,錄像的法警:「你們這樣做,國家還有救嗎?」

這些法警除了拍照、錄像還是拍照、錄像,直到旁聽的人群快走完了,還不停地拍照、錄像,似乎只有這樣才能阻止他們內心的恐慌。

法庭外,人們在議論:「法官不講法律、事實,這不是枉法嗎?!」「法庭不是鳴冤叫屈的地方嗎?怎麼鳴冤叫屈反成了罪狀了?何況這還沒鳴冤叫屈,這法庭不是在陷害嗎?!」

「法輪大法的網站在國外合法註冊,瀏覽合法網站難道還犯法!封鎖網絡才犯法!」「那女孩子講得好!人是有知情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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