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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關押折磨半年 錦州市王林面臨非法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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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錦州市法輪功學員王林遭綁架折磨半年多,近日面臨非法庭審。古塔區法院「法官」潘莉莉千方百計地阻撓正義律師為王林做無罪辯護。

錦州市法輪功學員王林
錦州市法輪功學員王林

王林等八位法輪功學員於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八日晚被錦州市古塔區公安分局和敬業派出所惡警綁架,當天晚上十二點多鐘,錦州市公安局610支隊頭目白寧等人和古塔分局、敬業派出所惡警到幾位法輪功學員家進行了搶劫。

在錦州看守所,王林抵制迫害、不穿犯人馬甲,第二天就被看守所惡警王洪用電棍電擊二、三十下,當時王林高喊:「警察打人了!法輪大法好!」 之後惡警王洪指使惡犯對王林大打出手,王林當即被打昏。待王林甦醒後,這些惡警惡犯就將他銬在走廊裏,直到晚上八點半,不許王林上廁所。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接下來,看守所惡警給王林「定位」,即用手銬、腳鐐固定住,使其不能翻身、移動,不允許他洗漱、不讓上廁所,至今已長達四十天。這期間惡警逼迫犯人用塑料袋給王林接大小便,對王林人身進行極大侮辱,並給他身體造成嚴重傷害。由於長時間不讓洗漱,王林現在蓬頭垢面,頭髮都打綹了,都豎起來了,見到他的人形容 他的頭髮猶如「刺蝟」的毛刺。

中共酷刑示意圖:銬在床上(也稱「燕兒飛」)
中共酷刑示意圖:銬在床上

王林家人前往錦州市檢察院駐監監察處予以控告,可該處欒主任態度十分蠻橫,說:「我們沒有電棍,只有警棍,不服獄警就得採取『定位』措施。」中共司法官員不懂法律、踐踏法律與人權的流氓本性毫不掩飾。

所謂「法官」潘莉莉曾多次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並予以判刑。被她冤判四年的法輪功學員周玉楨和王彥秋,因身體狀況已被遼寧女子監獄退回,但潘莉莉等人拒不放人,並圖謀再次投監。


參與迫害人員電話:
1、錦州市公安局:副局長姜龍(主管迫害)13841659777
宅0416-2361181 辦0416-2572155
2、錦州市公安局反×教(中共是邪教)支隊邪黨支部書記 白寧15698704590
支隊長李嵋珊13700068341、15698703071 宅0416-2135511
支隊警察:秦首智15698703386
單學志15698705200、13604969630
肖江15698705661
3、錦州市古塔區檢察院:辦案檢察官張文靜 辦0416-2322377
4、錦州市古塔區法院:院長倪凱 辦公室電話0416──2872777

辦案法官潘莉莉 辦0416-28727333、13804160717
5、錦州市看守所所長馬明 13840678866
書記刁某 辦0416-3708079 370808510。
7. 錦州市政法委書記趙璟 辦:0416-2182001 13188153606
8. 錦州市「六一零」主任肖士明 辦0416-3194019 15041661555 宅0416-3788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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