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遼寧本溪市明山區法官季蘊芹製造冤案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本溪市明山區法院審判長季蘊芹,在二零一三年下半年非法庭審多名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本溪市警察跨區綁架十七名法輪功學員,至今仍有十三名被非法關押在本溪市看守所。二零一四年元月前,此案被移交到本溪市明山區法院,負責該案件的法官就是季蘊芹。

季蘊芹,女,五十多歲,任本溪市明山區法院審判長多年,其任職期間多次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李淑芳、高曉棠、李潔、荊豔分別被其非法判一至四年不等。

歷年來本溪明山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案件均由她負責開庭,當地學員多次找到其講真相,勸其不要參與迫害,但是她態度惡劣,不以為是,仍然堅持在這條不歸路上持續參與迫害。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本溪市警察跨區綁架十七名法輪功學員,至今仍有十三名被非法關押在本溪市看守所。該案件有十四位正義律師參與辯護,家屬明白真相後也按照《憲法》賦予公民的權益奔走於各部門。因本身就屬於冤假錯案,該案件在本溪市檢察院期間被非法擱置八個月之久,錯上加錯,已違反法律,屬於超期羈押。二零一四年元月前強行移交到本溪市明山區法院。

多位家屬到法院合理要求面見審判長均被拒絕,家屬望著「法院」的四個大字欲哭無淚。十四位律師有權面見該案件法官闡述律師意見,可是,季蘊芹每次都是藉口人在外面辦事而從不露面。這一切的做派與工作態度完全是見不得人的。

一些法院的工作人員聽說家屬找的是季法官,說:「她性格怪怪的,不正常。」

放眼望去,中國大陸又有多少這樣荒唐可悲的法官呢?國內外法輪功學員持續的講著真相,越來越多的公檢法司人員都能夠正面法律,正面良知,作出正確公正的選擇。我們為這些明真相而擁有美好未來的人們而高興,同時也對那些迷途不知返的陪葬者深深的嘆息。


季蘊芹,手機:18641465537;公話:2885537
金鑫本溪市明山區檢察院 檢察官 金鑫手機:15841481397;辦公電話:0414-4599382

紀蘊芹
紀蘊芹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