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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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我是一名教師。作為這一行業中的一員,我非常注重自己的言行,注重為人師表,常常自我感覺我比別人正直,比別人好。

可是在這個世風日下,人類道德一日千里下滑的當今社會中,這個「好」又是一個甚麼標準呢?在道德觀念變異、靈魂扭曲的今天,在這個社會大染缸裏,也只是看一個人被沾染上的污物多與少而判斷誰比誰好一點,哪裏還能評定出甚麼是真正的好和壞呢?

當我有幸成為一個法輪大法修煉者,用「真、善、忍」的法理來歸正我自己的時候,我才知道,我離宇宙的特性有多麼遠!人類的道德下滑的有多麼可怕!我為自己得法前的自我感覺良好而無地自容。

九十年代,經濟搞活,我停薪留職,在一個旅遊公司當翻譯並兼管著公司的錢物。

公司的經理是我的一個遠方親戚,性格有點大大咧咧。因為是私人公司,財務管理上也不是那麼太嚴格,只要收入、支出沒啥大出入也就可以了。

在會計賬中有兩筆錢,共計一千八百多元是不屬於旅遊團的正式收入的,時間一長,經理就忘了,這筆錢也就理所當然的歸我所有了,並且我還很心安理得。因為我來公司時經理曾許諾,除了我的工資外,還有獎金,可來到公司後,獎金的事沒影了。我心想:承諾的事不兌現,這些錢既然你忘了,就權當給我發獎金了。你不仁我就可以不義。在這種變異的觀點下,把別人的錢據為己有,心裏卻沒有一絲的不安,還很理直氣壯。

幾年後我得法修煉了。《轉法輪》這本書讓我明白「在這個宇宙中有個理,叫作不失者不得,得就得失,你不失,要強制你失。」也讓我明白了做好事得福報,做壞事遭惡報,一切都是公平的。人為甚麼會有災難和不幸發生,那都是自己失德種下的惡果,都是有因緣關係的。

明白了做人的道理,想到自己竊取的不義之財,內心為自己當初的所為而不安。自己的道德已下滑到這個樣子了還不自知,還自我感覺不錯,真是慚愧!既然錯了,那就要歸正,我打算歸還這些錢。

擔心自己的所為會為別人不齒,愛面子心障礙著我,讓我猶豫,但最終還是決定歸還這些錢。可時間過去七、八年了,那個公司的經理早已不在當地,聽說在秦皇島做生意,很難當面把錢還給他。後來我找到了他姐姐,當我把兩千元(多出的二百元作為利息)交到他姐姐手上,把錢的由來和我還錢的所思所想都告訴了她。

他的姐姐感慨的說:「這些錢,只有天知、地知、你知,你不還,誰都不知道這件事情,這也只有你們煉法輪功的人才能做到這樣。」

我說:「是的,我如果不煉法輪功,我是不會還這些錢的。師父告訴我們要做一個好人,更好的人,一個有德的人,所以我想把我以前做的不道德的事改正過來。雖然,我們自己做的有些事可能不為人知,可天知,地知,有眾多神的眼睛在注視著我們的一舉一動,不管是誰做了不好的事,將來都要償還的。這就是中國人講的『善惡有報』。我不想做一個背負著滿身業債的人,我想活的坦坦蕩蕩。所以,我一定要還這些錢。如果經理甚麼時候回來請告訴我,我會當面向他解釋並向他道歉。」

還完錢後,我如釋重負,撣去心靈上的污垢後,我的心是那樣的輕鬆,是大法把我從泥潭般污濁的塵世中撈起,一點一點的洗淨,能夠得到這高德大法,走上返本歸真的路,我真的是很幸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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