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念要回複印機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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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二月十八日】我於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要說的事情很多,在此我只說一件在慈悲的師父呵護下,正念闖出魔窟、要回複印機的事。

那是在二零零三年六月底,真相資料不夠用,就找了一位全家都修煉的弟子,準備在他家成立一個資料點,資金、設備由我來籌備。我同其他三位同修湊了一萬多元,買了一台大型複印機,四箱複印紙和一些備用材料等,準備找車送去。正好其中一位同修的丈夫開出租車,我就找到他拉上東西送去。當時心裏挺高興,覺得很順利。結果走到要出市區的路口時,交警攔住車詢問情況。我當時心裏不穩,結果車人都被扣下。我被扣下之後,想起師父就在我身邊,一下子就放下了怕心。

在去交警隊的路上,一名警察說:「這回我們又有複印機使了。」我聽到後心想:這是大法的東西,任何人都別想動。到了交警支隊,警察給我戴上手銬,問我情況,我一概不配合,只是給他們講真相。我平時不帶手機,那天卻帶了一部手機,家人給我來電話,警察接的,這樣家人就有了準備。當時辦案警察把我送到傳達室,給我戴上手銬銬在一專供審訊的大椅子上,屋裏還同時有一人很沮喪的坐在對面的椅子上,很多人都來看。大家不知我犯了甚麼罪,我對他們說:「我是煉法輪功的。」接著就給大家講真相。後來警察將我帶到刑偵處,各屋在崗警察幾乎都來過,我一直給他們講真相。局長下樓時看見屋裏有很多人,說了一句:「講課呢?」辦案警察說了一句:「她在給我們講課。」局長沒說甚麼走了。

晚上,由一個所謂有經驗的警察來審訊我,我謹記師尊的教導: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要配合邪惡。我不出賣任何人,所有事都由我一人承擔。他說我說謊,我要他指出來,他又說不出來。他說我修的不好,我說不好的地方我會改。他一無所獲,只好將我送到傳達室。傳達室看門的是個二十幾歲的臨時工,他一直看電視,看到深夜,我就講真相到深夜,他明白了。第二天接班的還是個年輕小伙子,是個剛畢業的大學生,挺老實的,告訴我他們家有三、四個當警察的。我說:「不管幹甚麼的,都不能迫害法輪功,迫害法輪功是有大罪的。」這時來上班的警察有的陸續來傳達室,甚至其它崗樓的警察還上這裏找他的信,這時看門的小伙子說:「你也不在這裏上班,哪能有你的信呢?走吧。」我想:這可能是師父安排來聽真相的。就對看門的小伙子說,讓他待會吧。於是接著給大家講真相,大家都明白了迫害大法是有罪的。看門的小伙子說:「大姨,我能幫你甚麼呢」?我說:「你別配合他們就行了。」他說:「有時是工作呀。」我說:「你酌情吧。」

這天上午警察派車抄家,後來我知道開車的也是聽完我講真相的小伙子,他被動的去了,只拿回幾本真相小冊子與手抄的幾篇經文。下午抓我的警察又帶我到刑警辦公室,一進屋,我看到桌子上擺了點小冊子和我手抄的經文,還有書包裏裝的《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和四張畫像,擺在桌上,說是我的罪證並給照了相,並告訴我新添的東西是我丈夫給的。當時我明白他們去過我家。這時專管迫害法輪功的副局長、刑警隊長及四五個警察圍攻我,一警察用手將師父的經文及畫像摔到地上,我用戴著手銬的手一張一張的撿起,將經文整齊的放進我的書包,心想待我出來時拿走,將畫像裝進衣兜裏。這時屋裏的人誰也沒動,都靜靜的看著我。我做完這一切時,他們才如夢初醒,吵吵嚷嚷說師父的壞話,我立刻站了起來,大聲說:「誰也不能污衊我師父,誰說誰的罪!」屋裏頓時安靜下來,一警察說:「是你家孩子說的。」我說:「她說是她的罪,你說是你的罪!」屋子裏沒人再說話。我知道是大法的威嚴鎮住了邪惡。

接著我又被送到傳達室。傳達室的小伙子要看資料,我告訴他上樓上去取,辦案警察不讓去,正好我兜裏還有一張,我讓警察給我打開手銬,放鬆一會兒,借此機會我將傳單遞給了小伙子。辦案警察看到說:「你還敢在這兒發?」接著就讓那個小伙子幫他一起翻我兜,將畫像翻出放在一個櫃子上,就辦事去了。小伙子馬上把畫像塞進我兜,說:「別告訴他,等他們都走了,我給你打開手銬,讓你在這兒煉功。」我說:「謝謝!」他是真的明白了真相啊。

過了一會兒,辦案警察回來要送我去看守所,找不到畫像,對我說:「大姨,我也不想管你,是上邊叫幹的,我也沒辦法呀。」我說:「上邊迫害大法那是上邊的罪。你聽上邊的直接迫害我,就是你的罪。」他無奈的搖了搖頭,上車了。一路上他邊開車邊對同事說:「我本來應該把我媳婦接來一起走,可這個大姨嘴不停的說,咱們受得了,我媳婦也受不了呀?還是先送走她,再接我媳婦吧。」他們囑咐我:「到看守所可以煉功,但別和別人摻和,還能早點出來。因為那裏不歸我們管。」我說:「我心裏有師父、有大法,怎麼做我會知道的。」

我還是有沒意識到的執著,讓邪惡鑽了空子,十五天拘留。我開始絕食,在我靜止不動時,不斷的感到一股股熱流湧動,我想:一定是外面的同修在加持我。我在裏面發正念一邊清除邪惡,一邊加持家裏的親人保持正念不被邪惡干擾。由於我的情關沒過去,看守所的頭兒三天兩頭叫家人來看我,結果斷續絕食九天後有聲音說:「明天你就有病放你出去。」這時《轉法輪》中的「有所求的問題」在我腦中轉,我想這聲音絕不是師父點化,我不能求這東西,對它講:「我沒病照樣出去。」絕食的第十天一大早真的帶我去了公安醫院檢查身體,除了照像照出了胸肋骨七處斷裂又長好的情況外,其餘正常。警察問我怎麼受的傷,我告訴他們因為去北京證實法,在北京看守所被打的,在場的警察說:「他們真的打人啊。你怎麼不去告他們呢?」我說:「上哪兒告呢,中國現在誰敢為法輪功說話呀?」他們誰也沒吱聲,隨後我被帶回看守所。

十五天後,我被家人接回家,但丈夫說:「你這案子沒完,局裏說要重判,得勞教。」我心裏說:他們說了不算,只有我師父說了算,也沒往心裏去。回家一個月後,辦案兩名警察來我家,我正在看師父的講法,趕快關上機器,客氣的給他們開了門,只見他們的眼睛賊溜溜的東瞅西看,我嚴肅的說了聲「看甚麼」,他們趕快收回目光說甚麼也沒看,說要我跟他們去局裏一趟。我說讓我去取我的機器我就去,他們說不是。接著問我丈夫去了哪裏,我讓他們給我丈夫打電話。他們打完電話就後悔了,說:「我們是執行任務來的,給他打甚麼電話?」我知道是慈悲的師父在幫我。不一會兒丈夫回來問他們甚麼事,他們說:「她的勞教書批下來了,今天我們得帶她走。」我說:「我不去」,他們說:「局長定的。」我說:「局長說了不算」,他說:「誰說了算?」我說:「我師父說了算」。他們說:「今天就是抬也得把你抬去」!我說:「我家的窗戶沒有欄杆,你們逼急了,我會跳下去的。是你們逼的。」說著他們叫樓下的司機,司機遲遲不上來,我趕快進屋換衣服。他們以為我想跳樓,趕快給他們領導打電話。領導說他們是「廢物」,把他們叫了回去。

第二天我去了外地親戚家,找到大法弟子照樣做證實大法的事。不到一個月接到丈夫電話說:「警察自己撤銷了勞教書,」讓我回家。回到家裏問丈夫:「機器甚麼時候給?」丈夫說:「說給,沒說啥時候。」因丈夫怕我再遭迫害,不讓我去警察那裏。我想我是大法弟子,得我親自去要。

從拘留所出來三個月後,我去交警支隊要東西,警察要我第二天同我丈夫一起找汽車把東西拉回來。我們取東西時,管倉庫的警察說:「我們當時怎麼沒複印紙,也沒敢動一張你們的紙。」我想:這不是你們的覺悟高,而是師父在看著大法的東西。誰敢動?我看到機器和幾箱紙還有我的書包與小冊子,整齊的擺在一個朝陽的屋子裏。我打開書包一看經文一張不少全在裏面。我找了一輛出租車,除了小冊子留給他們看外,其餘全拉了回來。

通過這件事使我深刻的體會到:我們只要真修,師父時刻就在我們身邊,只要我們的心是站在法上的,師父甚麼都能為我們做。在此深深感謝師父救度之恩!感謝大法弟子無私的幫助!

個人經歷與體會,有不在法上的請大家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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