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煉人要做到考慮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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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上星期天,我將買來的布料送回店家,對店主講:「我昨天買的,我另加價請換個正品的。」店主確認非正品,但堅決不換,加價也不行。雙方僵持起來,我將東西往他的攤一丟:「這東西沒用處,我不要了行不行?」我經常就這麼乾脆,我不願意與人吵吵鬧鬧的,快刀斬亂麻一丟一走了事。我這樣做自己爽快。可那店主憤憤的喊了起來:「要丟你丟到街上去!」

這樣的物歸原主,白送回他,難道錯了嗎?再一想我心中有點發毛了:我這樣子像個大法弟子嗎?師父寫道:「修煉人 自找過 各種人心去的多 大關小關別想落 對的是他 錯的是我 爭甚麼」[1],我想不出他有甚麼對的,而我到底又錯在哪裏。

因為假貨充斥市場,購物常有不如意的時候,我為尋找貨源、食源浪費時間不算,還與商家鬥氣,與常人比高低。這像個大法弟子嗎?再想一想:我對吃的執著,對物的執著是不是也該去了?我雖然早就不敢殺生了,但喜好美食,貪吃,衣著講究,趕時髦。修煉人要清心寡慾,尤其當前時間緊迫,人力、物力時間都應當儘量用在做好三件事救度世人上。

很湊巧,第二天收到訂做的毛衣,太小不合身,我又想退回去不要了。但一想到昨天的教訓我只好罷休。正巧學法中師父點化我:「在各種環境中都得對別人好,與人為善,何況你的親人。對誰也一樣,對父母、對兒女都好,處處考慮別人,這個心就不是自私的了,都是慈善之心,是慈悲。」[2]。這雖然是件小事我應當站在當事人的角度上去考慮一下。於是我放棄了退回的打算,另作處理了。因為我考慮到了別人的感受,默默放棄了己見,用心是善良的。我雖然常常吃虧,但我沒有因此去傷害別人,這使我心裏舒坦些。

還有件從記憶中難以揮去的小事情。那天天氣晴朗,我在廣場上用了一個多小時,苦口婆心的講真相,使一位退休老師最後高高興興的退黨了。我也高高興興的走出廣場,迎面遇上個小伙子,向我推銷商品房。我假裝著了解行情與他攀談起來了,想拖時間勸他三退。他講他的,我講我的。他甚至點頭同意三退了。可是,當他進一步了解體會到我的真實意圖時,竟突然變了臉,直對我喊:「我是生意人講信義,要和諧」!即刻轉過身去,我們不歡而散。直到現在我才想明白問題出在「我假裝了解行情」。講真相可以逢迎常人的喜好,也可以借題發揮,啟發他正面思維,讓他能夠接受真相,可不能說假話。我並不需要買房子,而問他的房價、地址,於是他滿懷希望的熱情介紹,當他明白了我並不想買房的時候,當然認為在欺騙他了。

在中國大陸,許多人長期以來為了保護自己,開口就講假話,習以為常感覺不到了。這一陋習是共產邪靈的遺毒,我們必須清除乾淨。師父要我們用理智和智慧去講真相,我們要堂堂正正的修煉,講真相也要堂堂正正的,真正的做到師父講的「對誰也一樣,對父母、對兒女都好,處處考慮別人,這個心就不是自私的了,都是慈善之心,是慈悲。」 [2]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三》〈誰是誰非〉
[2]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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