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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文登法院非法庭審崔賢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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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上午山東文登法院開庭非法庭審崔賢岺。北京王律師和董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崔賢苓做了無罪辯護。

參與庭審的中共人員有審判長張文建,公訴人郭治。其餘人員有:兩名陪審員(男);陪同公訴人一名(男);書記員一名(女);押送崔賢岺的四名警察(三男一女)。

在歷時兩個多小時的庭審過程中,中共法庭一直在踐踏法律。

一、不依法行使迴避權

開庭之處,法官張文建宣布法庭紀律,然後核實被告身份和控辯雙方的參加人。北京律師提出:要求當庭不是有神論者以及像中共黨員等無神論者迴避。律師要求他們迴避是依照法律程序行事。法官張文建緊張起來,立即宣布休庭,與公訴人、陪審員一同出去(只留一名打字員),大約商量半小時才回來。

按照法律,法輪功學員是有神論者,法官及公訴人等卻是無神論者就必須迴避,無神論者不能即使原告,又是法官的雙重身份。在迫害法輪功的案例中,坐在法官置上的都是為中共服務的人員,並不是公正的第三方,不迴避就是故意破壞法律實施,是故意犯罪行為,但在全國所有涉及法輪功的案件中,公檢法人員中的中共黨員從來就沒有依法迴避過,都是非法的。

二、公訴人所提供的「法輪功資料」等所謂的證據並沒有當庭出示

當法官張文建問崔賢岺發放的甚麼資料時,崔賢岺回答說是《天賜洪福》,北京律師問崔賢岺《天賜洪福》裏面都是甚麼內容,崔賢岺說是一些善待大法得福報和一些給世人講述真相的事,張文建沒等崔賢岺說完就打斷她的話,粗聲粗氣的對北京律師說:「你想知道裏面甚麼內容回家看去,不要在這浪費大家時間。」

既然資料是給法輪功學員定罪的證據,就應該當庭出示公布,並且要當庭指出資料的內容是怎樣傷害他人與社會的,律師的提問合理合法,法官張文建卻說律師在浪費大家時間!

法官、公訴人不但未出示公布任何《天賜洪福》等法輪功資料,他們更不想了解這些資料裏寫的甚麼,到底能不能作為給崔賢岺定罪的依據?他們唯一能做的是明目張膽的耍無賴:「反正你崔賢岺發了法輪功資料,我們不管你這資料是為了救人而發。」說白了就是他們不管你是不是好人,迫害才是他們的目的。中共體制下的法官竟愚昧可笑到如此地步,讓人懷疑這些執法者到底懂不懂法。

三、惡意舉報者沒有到場

整個庭審過程沒有看見惡意舉報崔賢岺的人到場,公訴人郭志從頭至尾像背台詞一樣,所有的話概括起來也就是宣讀了惡意舉報者的筆錄。然而我們一直沒看見舉報人在當庭出現,到底這舉報人是他們為了迫害崔賢岺編造出來的還是做賊心虛、見不得人呢?

最後法庭找不到任何對崔賢岺判刑的依據,法官張文建打斷北京律師的話,突然宣布:「現在休庭,擇日再審。」這場非法庭審就這樣不了了之的草草收場了。

請知情者提供崔賢岺被迫害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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