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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法官阻撓律師閱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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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愛民區法院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上午九點三十分開庭對法輪功學員張玉堂、關日安非法庭審。

在法庭指證階段,由於愛民區法院不准正義律師正常依法閱卷,律師不能有效為當事人依法辯護,家屬提出更換律師,重新閱卷,不料立即被逐出法庭。兩位法輪功學員繼續要求更換律師,要求法庭依法為律師提供合法閱卷,保證當事人合法權利。結果休庭半小時,法官不斷打電話請示,後開庭宣布:讓當事人15日內重新聘請律師。

十二月八日,重新聘請的兩位律師會見當事人,並到愛民區法院閱卷。法官姜冰冰推說要復核律師遞交的手續,讓律師下午再去閱卷。可是當律師下午到愛民區法院時,姜冰冰一直以開會為由,整個下午都不接律師電話,直到快下班時,她才對律師說:「你今天是閱不成卷了,甚麼時候閱卷我再通知你吧。」律師質問:「我從幾千公里趕到這裏,你讓我等了整個下午,沒有任何理由,就不讓我閱卷了?」但是不管怎麼說,姜冰冰就是不讓律師閱卷。

張玉堂、關日安於二零一四年四月二日,被牡丹江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愛民區法院於七月七日沒通知家屬、律師,就對兩人進行秘密判決。後經家屬律師一再控告,才得以上訴到牡丹江市中級法院,一個多月後被中級法院裁定:原審法院在審理本案過程中違反法律程序,撤銷原判,退回重審。

一審審判法官是愛民區法院刑庭張穎,書記員王楠,公訴人是愛民區檢察院王娟。重新負責此案法官為姜冰冰。在律師閱卷期間,姜冰冰一再刁難律師,不准律師複印、拍照案卷,只能摘抄。律師未能正常依法閱卷的情況下,就通知律師十一月二十五日開庭。沒想到庭審延期、更換律師後,姜冰冰又故伎重演,不讓律師閱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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