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非法判刑八年 殘疾婦女遭甘肅女子監獄凌虐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導)甘肅蘭州市殘疾婦女金俊梅,在生命垂危之際,修煉法輪功後,一身疾病全好了。二零零八年四月金俊梅被警察入室綁架,之後被非法判刑八年,二零一二年八月一日被劫持到甘肅省女子監獄,遭毒打、不讓拄拐只能爬行等迫害,生活無法自理。

基於金俊梅的身體情況,健康狀況極差,孩子一直找監獄相關人員,要求讓母親回家。但丁姓隊長一直以在請示領導為由推諉,並阻止孩子找監獄相關人員。

煉法輪功獲新生

五十八歲的金俊梅女士,家住蘭州市城關區張蘇灘,身體殘疾、患有先天性小兒麻痺;在修煉法輪功之前,身體一直不好,患有膽囊炎、膽結石,心臟不好。她身體痛苦,脾氣也很不好。一九九六年底,她又患上胃穿孔,一直吐、吃不下東西,不能做手術,醫院不收。金俊梅為治病練了好多種氣功,也不見效。

在她生命垂危之際,修煉法輪功不長時間,一身疾病全好了,脾氣也變好了,家人看到她煉功後的巨大變化,都支持她修煉法輪功。

遭入室綁架、非法判刑八年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三日,蘭州市城關國保大隊多人闖入金俊梅家中,非法抄家,將金俊梅綁架,非法關押到蘭州第一看守所迫害。在蘭州第一看守所,因金俊梅腿有殘疾,惡警也不讓拄拐杖,無法行走,被摔傷。

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七日,蘭州市城關法院對金俊梅、李秀蘭、岳丁香等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當場沒有宣判結果。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日下午,蘭州市城關區法院刑一庭副庭長金濟勇等人到蘭州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宣判,金俊梅被非法判刑八年。

金俊梅的老伴當時六十八歲,沒有修煉法輪功,在金俊梅被綁架後,也遭市局非法關押,後到處要人,受到驚嚇加之勞累過度,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四日晚,突發腦出血,昏迷不醒,送進醫院重症病房搶救。人命關天之際,惡黨仍不放金俊梅。直至十二月十日凌晨,金俊梅的老伴撒手人寰。

在金俊梅的兒子堅持不懈的努力下,中共不法人員才讓金俊梅「監外執行」。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日下午四點之後,才讓一直等候在看守所門外的兒子接金俊梅「保外就醫」回家。

在甘肅省女子監獄被折磨

二零一二年八月一日中午,蘭州城關國保大隊二十多人再次非法闖入金俊梅家中,綁架金俊梅,劫持在蘭州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後,二零一二年八月底,金俊梅被非法送入甘肅省女子監獄所謂「反邪教科」。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

金俊梅本是患有小兒麻痺症的殘疾人,右腿只能靠架單拐才能行走。可她進入女監後,警察不讓她拄拐。沒有拐杖的支撐,金俊梅的右腿又用不上力,無法直立行走,只能爬行。警察不讓其他人幫她,打飯也只能來去爬行。上廁所有規定的時間,錯過時間不讓上廁所,金俊梅經常大小便不是在褲子裏,就是在床上。為了減少金俊梅大小便,包夾不讓她喝水,吃飯也不讓喝湯。她帳上的錢也不讓買東西吃,怕吃了拉肚子。

一次,因為金俊梅拉在床上,在警察的唆使下,包夾把金俊梅拖到廁所一頓毒打後,又脫光了金俊梅的衣服給照相。衣服拉髒了,不讓洗,直接就扔了,沒有衣服穿,還不讓別人給,讓自己從監獄的小賣部裏買衣服穿,但小賣部的衣服都非常昂貴,金俊梅又買不起,內褲都被扔完了。家人接見時,由兩人從兩邊胳膊上架著,任由兩條腿在地上拖著前行。進接見廳時,才扶著金俊梅進去。

二零一二年十一、十二月金俊梅在甘肅省女子監獄的所謂「反邪教科」(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所謂的「反邪教科」實為賊喊捉賊,下稱「邪科」),被迫害得吃不下東西,犯人賴曉燕包夾金俊梅時,根本無視金俊梅身有殘疾的身體狀況,經常隨意扇金俊梅嘴巴子,動不動就拉到號室裏拳打腳踢,把牙都打出血了,還不讓她對別人訴說。

酷刑演示:毒打
酷刑演示:毒打

二零一三年元月時,金俊梅還被打得滿臉是傷。金俊梅的孩子到監獄探視母親時,看到母親臉上被打傷的痕跡,氣憤地與獄警理論,惡警只是敷衍推脫。

兩年多來,孩子一直堅持每月到監獄看母親,並被迫給金俊梅打錢,但打的錢基本上金俊梅都花不上。基於金俊梅的身體情況,生活根本無法自理,孩子一直找監獄相關人員,要求讓母親回家。

甘肅省女子監獄通訊地址:甘肅省蘭州市九州開發區68號信箱 郵編:730046

「邪科」電話:0931-4810365
甘肅女子監獄監獄長:幹玉梅
副監獄長:趙春燕、朱先中、戴文琴、安瓊
「邪科」科長:朱鴻
「邪科」惡警:孫立偉(副科長)
大隊長:羅雅瓊、丁海燕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