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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秀梅被非法庭審 法官趕走辯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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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盤錦市中級法院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對馮秀梅非法庭審,開庭後就將辯護律師趕出法院,之後用三十分鐘草草地結束了庭審。

法輪功學員馮秀梅於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在家被當地派出所李炳柱、姜濤,大窪國保大隊付振國、當地居委會等十多個人綁架,非法關押在盤錦市看守所。盤錦市大窪縣法院法官孫謙分別於二零一四年五月七日、五月二十九日、七月二十五日對馮秀梅女士三次非法庭審,並於九月十八日對她非法宣判三年半徒刑。馮秀梅立即向盤錦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

十一月十日,馮秀梅的辯護律師之一江天勇向盤錦市中級法院遞交委託手續,並要求閱卷和會見,法官溫陽與辯護律師協商下午到檢察院閱卷。下午,檢察院進行了一連串的刁難:先是檢察官衣鑫說案管人員家中有急事,不知道甚麼時候來。讓馮秀梅的家屬和辯護律師等了一個多小時。接著案管室的兩個人來了,卻不給辯護律師辦理閱卷,推說讓找另外一人員。律師只好再找檢察官衣鑫,這時被告知衣鑫不在了。

辯護律師幾次給法官溫陽打電話,溫陽都告訴律師繼續等。下午三點三十分,律師再次與法官溫陽通電話,生氣地問:「不是安排好了嗎,為甚麼來了閱不了卷,又找不到人?」雙方發生爭執。這時檢察官衣鑫突然出現,說:「案管人員不知道甚麼時候來,今天不一定能閱的了卷。」

辯護律師再次給法官溫陽打電話,溫陽態度蠻橫地掛斷了電話。律師說:掛斷了電話要控告。於是檢察官衣鑫打電話,幾分鐘後,案管人員拿來馮秀梅的案卷給辯護律師。複製案卷用了一個多小時,快五點時,馮秀梅的家屬和辯護律師才離開檢察院。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上午十點,盤錦市中級法院對馮秀梅上訴案進行開庭審理。法官溫陽與兩位辯護律師協商九點三十分之前人員到位,結果馮秀梅的家屬和兩位辯護律師在法庭的外面等了一個小時左右才告知開庭,在安檢的時候,法院又刁難辯護律師,不允許辯護律師江天勇帶電腦和手機,說要鎖在箱子裏,僵持近二十分鐘,最後只讓辯護律師帶電腦,不許帶手機。不得已辯護律師江天勇的手機被鎖在箱子裏。

庭審一開始,因合議庭的兩位成員李春、李智瓊皆為助審員,辯護律師江天勇要求兩位提供相應書面材料證明其主體身份合法進而表明合議庭組成合法,被法官溫陽拒絕。

當溫陽問辯護律師是否申請迴避,律師江天勇以兩名助審員身份是否合法不明申請迴避。法官溫陽立即下令將律師趕出法庭。法警趙某立即過來拖人,非常囂張,辯護律師說自己走,趙某扔掉辯護律師的座椅,把律師拽出法庭。

接下來,所謂的法庭僅用三十分鐘左右就將這場庭審草草收場,溫陽稱擇日宣判。

遼寧省盤錦市中級法院:
王宏 院長 辦0427-2907001
楊佳津 副院長 辦0427-2907002
王冬梅 副院長 辦0427-2907003
劉素芳 紀檢組長 辦0427-2907004
王春慶 副院長 辦0427-2907005
關春輝 副院長 辦0427-2907006
辛榮春 政治部主任 辦0427-2907007
劉保利 執行局長 辦0427-2907008
蘇立華 審判員 辦0427-2907009
曹錦麗 審判員 辦0427-2907010
張盛翔 副處級委判員 辦0427-2907012
段鳳良 監察室監察員 辦0427-2907011
關爽 監察室監察員 辦0427-2907011
李玉新 刑一庭庭長 辦0427-2907071
原野 刑一庭助審員 辦0427-2907071
宋希 刑二庭庭長 辦0427-2907081
李智瓊 刑二庭助審員 辦0427-2907081
劉雪 刑二庭助審員 辦0427-2907082
朱學利 民一庭庭長 辦0427-2907091
徐振強 民一庭審判員 辦0427-2907093
馬曉梅 民一庭副庭長 辦0427-2907091
李春 刑二助審員 辦0427-2907081
郭安福 刑二助審員 辦0427-2907081
溫陽 刑二庭副庭長 辦0427-2907082
尹本峰 刑一庭助審員 辦0427-2907072
崔紅星 刑一審判員 辦0427-2907072
王慶豐 立案庭庭長 辦0427-2907061
耿新欣 監察室監察員 辦0427-2907213
周慧君 監察室主任 辦0427-2907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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