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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警察綁架逼供高敬群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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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瀋陽市三十多歲的高敬群女士,被綁架、非法關押在瀋陽市第一看守所至今已有一年多,期間遭暴力逼供、非法開庭,警察拿礦泉水瓶子狠命地砸擊她的胸部。

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九點四十分,瀋陽市沈河區法院開庭,圖謀迫害法輪功學員於溟、李東旭、高敬群。當天的庭審只進行了程序性的審查,沒有進入實質的開庭。高敬群女士當庭拒絕法院指派的做有罪辯護的律師,使得法院而不得不休庭。

高敬群女士要求法院解除為她指定的做有罪辯護的律師,她要求自己委託無罪辯護的正義律師進行辯護,並當場簽了委託書,因此法庭只得休庭。經過法庭合議,宣布於十一月十八號開庭。

二零一三年九月習近平要來瀋陽市觀看十二屆全運會,並安排去社區視察,遼寧省和瀋陽市政法系統人員懼怕法輪功學員親觸習近平喊冤,現身揭露對法輪功的迫害,於八月三十日晚強行綁架了包括於溟、李東旭、高敬群在內的十多位瀋陽法輪功學員。

高敬群女士,四十五歲,瀋陽沈海熱電廠工人,家住瀋陽市皇姑區,一九九七年修煉大法。二零零一年八月,高敬群曾被綁架、非法關押到張士洗腦班強制轉化一個月。

一、謊稱「查煤氣」,瀋陽國保入室毆打綁架高敬群

二零一三年八月三十日,瀋陽市國保惡警謊稱「查煤氣」騙過高敬群,高敬群開門之後,四五個國保人員立刻瘋狂衝進來,其中倆人把高敬群按倒在地,給高敬群戴上手銬。另外三個人不由分說闖進臥室,高敬群剛要跟進臥室,惡警強行攔住並毆打其臉部耳光。

惡警非法搶奪了高的私人物品,隨即高被帶到派出所,第二天下午送到看守所。

整個過程參與綁架的國保惡警未穿警服、未出示任何證件。

二、行刑逼供,圖謀構陷

九月初到十月初,瀋陽市國保大隊和沈河區國保支隊的警察每個星期非法提審高敬群一次,企圖誘騙高敬群做偽證。

一次,沈河分局的警察趙晨把高敬群單獨帶到看守所的走廊,聲稱:「你丈夫找我們幫忙,想讓你儘快出去。如果你想出去,你必須承認是你給於溟買的手機進行了刷機,並往手機裏粘貼了法輪功的內容。」為達到誘騙的目的,趙晨故意「放料」:「我可以告訴你,很多人都指證於溟買手機的事情,你這麼說並不影響對於溟的判刑結果;李東旭和你同一天被抓,她也被關在第一看守所。」

事實上,高敬群根本就不知道於溟是否買過甚麼手機。面對警察的非法要求,高敬群出於做人的基本良知斷然拒絕。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初的一天,瀋陽國保把高敬群帶到看守所三樓的一個特訊室,非法審訊從早上九點一直持續到下午四點左右,他們用暴力手段逼迫高敬群說手機(高自己用的手機)是從於溟那拿的,並給於溟的手機進行了刷機和粘貼了法輪功的內容。

酷刑演示:毒打
酷刑演示:毒打

警察的構陷要求再次遭到高敬群的拒絕。惡警開始瘋狂打高敬群的臉,過程中還拿礦泉水瓶子狠命的砸擊高的胸部,心臟撕裂的苦痛讓高敬群幾度幾近窒息,整個過程用「極度痛苦」四個字都無法形容。刑訊逼供不斷升級而不受任何限制,封閉的特訓室將酷刑折磨與世隔絕起來。高敬群違心地按照他們事先準備好的筆錄內容說了,緊接著警察又讓高敬群在幾張空白的筆錄紙上簽字。

整個過程凶殘、無恥、狡黠,並且完全非法。中共針對法輪功的嚴重迫害把無辜受害者推向法庭,把真正的罪犯包裝成了國家的執法者。

三、信仰合法,迫害有罪

在中國境內,信仰法輪功合法嗎?答案是:完全合法。

1.煉法輪功是信仰問題,完全合乎《憲法》

刑法只懲罰行為,思想(信仰)本身不構成犯罪。《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 信仰法輪功完全合憲。

2.修煉法輪功合法

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目前中國沒有任何一部法律,任何具體法律條文規定修煉法輪功是犯罪行為。構成犯罪的行為只能由法律規定,法律沒有規定的行為不能定罪處罰。

根據《立法法》第七條的規定,制定法律的立法權限只能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行使。可是到目前為止,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中,沒有任何法律規定修煉法輪功是犯罪行為。

最高法院關於貫徹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和「兩院司法解釋」的通知中提到法輪功,但上述三種解釋是對國家相關立法作出越權解釋(兩高只能作出司法解釋,而不能作出立法解釋,立法解釋只能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務委員會作出),因此不能作為執法依據,反而明顯違背國家《立法法》。

3.迫害法輪功已構成嚴重犯罪

瀋陽市國保大隊和沈河區國保支隊警察的行為觸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第二百四十五條、第二百四十七條、第三百九十七條規定,構成了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刑訊逼供罪、濫用職權罪。雖然,今天他們仍然逍遙法外,但是,終有一天他們會站在被告席上接受良心和法律的正義審判。

二零一三年八月,《中央政法委:公檢法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明文規定「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在職責範圍內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對於刑訊逼供、暴力取證、隱匿偽造證據等行為,依法嚴肅查處。」

高敬群女士及其律師表示將堅決依法維護自己的正當合法權益,要求當局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並嚴懲參與迫害者。

在此強烈呼籲瀋陽市沈河區法官,希望你們要秉承良知,慎用權力,公正執法。「依法治國,依憲執政」的核心價值是依法限制公權的濫用,公正正義,依法追究相關濫用國家職權者的法律責任,維護公民的憲法權益,維護公民的信仰自由。在權勢、良知、法治與歷史面前的抉擇,也在擺放你們未來生命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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