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大慶王自彪老人被綁架迫害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法輪功學員王自彪,六十五歲,大慶市建材公司退休工人,家住黑龍江省大慶市讓胡路區九區十八號樓。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上午九點多,兩輛警車開到王自彪家樓下,下來三個警察,氣勢洶洶地鑽進樓道,呆了近半小時,出來兩個,一個開車走了,一個仰頭看著王自彪的家。不長時間,又來兩輛警車,停在樓後窗下,跳下三、四個警察,又進了單元樓道。大約中午十一點多,三輛警車都開走了,有兩個車牌號分別是:8428、8408。

十月二十四日上午,大慶讓胡路公安分局刑警三隊警察孫兆永給王自彪的家人打電話,通知王自彪被拘留。家人才知道王自彪被讓胡路公安分局刑警綁架,關押在大慶第三看守所。二十七日上午八點多,家人到讓區公安分局要人、要自己的東西。警察只讓一人進屋,(以所謂《刑法》三百條矇騙家人。)其他家人均被拒之門外。二十九日下午,家人又來分局,找辦案人,對家人的質問為甚麼平白無故抓人,辦案人說不出來啥。接下來,家人便找到分局副局長焦玉華,面對家人的質問,焦玉華蠻橫地說願意上哪告就上哪告,我不怕!上檢察院去起訴吧!

王自彪老人自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功。當年他親眼目睹了妻子楊麗范因患有急性胃炎、膝蓋骨骨膜挫傷和子宮嚴重流血,跑遍很多大小醫院都沒治好的病,修煉法輪功都好了。他親眼見證了法輪大法的神奇,也開始修煉法輪功。他修煉法輪功之前,在單位工作時重物擊撞在胸腔上,被認定八級傷殘。此後胸部時常疼痛難忍,他還有高血壓、心臟病、頭暈等疾病。他性格暴躁,抽煙、打牌、喝酒,酒後耍酒瘋,跟妻子吵架、打孩子。修煉法輪功後,他按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煙酒都戒了,脾氣改好了,身體健康,家庭和睦。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集團瘋狂地迫害法輪功,王自彪的妻子於二零零二年含冤離世,年僅四十七歲。此後,王自彪老人既當爹又當媽帶著孩子,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恐怖環境中,在警察仍時常騷擾的壓力下,艱難的生活著。可如今,他卻因為修煉法輪功,身陷囹圄。給家人及親屬造成極大的傷害,家人非常擔憂老人曾有高血壓、心臟病、頭暈的病會怎樣?

法輪大法是教人向善、去病健身、做事為別人著想,有矛盾找自己的不足,處處事事按真、善、忍的標準來嚴格要求自己,做好人,做道德更高尚的人。是利國利民,福澤社會的佛家修煉大法。目前法輪功已洪揚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法輪大法書籍在世界被翻譯成四十種語言與文字,在世界榮獲各種褒獎上千項。受到世界各國人民的尊敬、愛戴與支持。在中國,中共對法輪功十五年的迫害已升級到活摘法輪功學員的器官,高價出售牟取暴利,受到全世界的譴責和聲討。

然而在中國修煉法輪功完全是合法的。在中國的《憲法》和《刑法》中沒有一條法律規定修煉法輪功是違法和犯罪;《憲法》第35條36條明確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王自彪修煉法輪功沒有違法,他在家裏沒有擾亂任何公共秩序,沒有破壞任何法律實施,更沒有傷害任何人。信仰自由,天賦人權,是應該受到《憲法》保護的。可是卻遭到警察的綁架。對王自彪老人的綁架是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所謂的《刑法》第300條對法輪功是對不上號的。事實上對法輪功學員的綁架,是警察在違反《憲法》、《刑法》等多種法律條款,是在破壞法律實施,是在執法犯法。

在此呼籲具體辦案的警官、各級政府官員、父老鄉親們,希望你能出於良知和善念,站在正義的一邊。

大慶市讓區公安分局相關電話:
局長於錫亮 18945602000 13394650009
副局長焦玉華 13394663833 18603677303
刑警三隊隊長劉強 13394663865 18603677933
副隊長李洪濤 13394664098 18603677368
高毅 13394663811 18603677308
孫兆永18345534555
康文彬18804599518
王楊 13284902929 18603677353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