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湖北省宜都市向隆晴被迫害致家破人亡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十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向隆晴是湖北省一位普通的鄉村婦女,只因堅持修煉「真善忍」、做一個誠實的好人,十五年來被中共非法勞教一年、非法判刑三年。重病的丈夫因無人照顧,在她被抓後不幾天就去世了。

以下是向隆晴女士自述遭迫害經歷:

我叫向隆晴,女,今年四十九歲。是湖北省宜都市紅花套鎮周家河村一組人,我堅定修煉法輪功,多次被邪黨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的一天,宜都市紅花套鎮派出所警察闖進我家中,把大法書籍全部搶走,並威逼我寫保證不再煉法輪功,我說:我修「真善忍」沒有錯,煉法輪功能祛病健身,有甚麼不好?

二零零零年,我被宜都市警察兩次非法拘留,並非法勞教一年。

二零零八年一天,我在菜市場講真相時,被便衣警察綁架,關押在宜都市看守所裏。關押期間,警察一方面對我進行殘酷的洗腦,另一方面對我重病的丈夫進行引誘逼供,要其交代我的所謂罪行,並非法抄家,把抄的大法書籍及相關資料作為證據,判我三年徒刑。

在我關押期間,我丈夫無人照顧,小學還沒畢業的女兒只能寄養在別人家,沒過幾天我丈夫就去世了,只有在火化那天,看守所警察押著我才見了丈夫最後一面。三個月後,宜都市看守所又把我押到了武漢女子監獄。

在女子監獄裏,我經歷了各種打罵等迫害,直到生命奄奄一息時,監獄才通知我姐,提前一個月將我保外就醫。回家後,通過學法煉功,身體才逐漸恢復。是法輪大法又一次救了我的命。

二零一一年六月三十日晚上,我和一同修到宜都市周邊去發法輪功真相資料,遭人惡告被綁架。在宜都市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獄警頭目陳三新和李姓所長把我和一個殺人犯關在一起,讓其天天打我;警察非法提審時,用腳踢我,我被折磨的不能走路,四肢麻木。警察們不讓我與親人見面,最後我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劫持到武漢女子監獄。

武漢女子監獄的獄警比看守所的還要邪惡,指派一些重刑犯人用最卑鄙下流的手段迫害我,一天二十四小時監控,把我關在四樓樓頂,夏天溫度高達攝氏40多度,每天就在那裏對我進行洗腦迫害,逼迫聽造謠、誣蔑大法的東西。警察經常引誘我「轉化」,沒有達到他們的目的就不讓我睡覺、不讓坐,睡覺也是派專人監控我。有一次,包夾犯人胡紅叫我走,我走了,她又說我不該走,那時我正嚴重感冒,咳嗽的很厲害,小便失禁,她衝過來狠狠的打了我幾耳光,嘴裏還不斷的罵,接著又雙手揪住我的頭髮往死裏打,獄警易娜也過來踢我,我只好在床上躺了會兒。包夾胡紅又對我拳打腳踢,兇猛的用腳踩我,把我打的鮮血直流,鼻青臉腫,渾身是傷,直到有人把包夾胡紅拉開。午飯後,獄警蔡平來點名,她說我偷懶,還罰我們全監號的人站,叫犯人們把我從床上拉起來一起罰站。

獄方認為胡紅賣力迫害法輪功學員,就給她減刑回家了。

在監獄裏,不管受了甚麼折磨,我堅信大法,堅信師父的心毫不動搖,三年後於二零一四年六月才出獄回家。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