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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石首市法輪功學員受迫害綜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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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九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位於湖北境內的石首市地處長江以南,洞庭之濱,丘陵與平原相間,可謂景色秀麗,人傑地靈。更能引以為豪的是,這裏的世人於九五年有幸開始修煉法輪功,得到法輪大法的護佑,到九九年已有眾多人修煉法輪大法,身心受益,家庭祥和。

然而,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一意孤行發動迫害法輪功以來,石首市法輪功學員和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一樣,遭受了中共「六一零」(中共為迫害法輪功專門成立的非法機構),公、檢、法等部門的殘酷迫害。據不完全統計,遭冤判三人,累計刑期十年;遭非法勞教九人,累計非法教期十六年六個月;私設公堂、辦洗腦班共三期,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強制洗腦,包括劫持到武漢洗腦班和荊州洗腦班迫害的共二十五人次;非法關押三十二人次,共七百一十六天;遭罰款總金額 七萬九千六百元。

石首市久合院中學老師李志長,男、三十多歲,為人忠厚老實,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上北京證實大法好被石首政法委、六一零,國保大隊綁架到石首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個月,並多次被非法提審,還遭到同監室犯人毒打。二零零一年四月,被劫持到沙洋勞教所三大隊迫害一年。在勞教所期間,為讓他放棄信仰,獄警用電棍電他,毆打他,用長膠管子野蠻灌食,強迫他看誹謗法輪功的邪惡碟片和超強度勞動迫害。長期精神摧殘與肉體折磨,導致李志長精神失常,回家後直到現在也無法正常工作,一年當中多半時間在石首市東方精神病院度過,就這樣政法委,六一零還不放過他,每到敏感日,就派人到他學校和家裏騷擾。

石首市中共惡徒們執法犯法,對法輪功學員綁架、非法關押、拘留、非法勞教、枉判冤獄;多人遭毆打、抄家,罰款、跟蹤、電話被監控;更有遭捆綁、戴手銬、掛牌示眾、強制洗腦,野蠻灌食等酷刑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現將部份法輪功學員遭受迫害的事實綜述如下。

一、毒打、細繩繫磚勒脖子 公審陪殺侮辱

周曉君:女,四十多歲,家住橫溝市鎮,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至八月初,在北京證實法,要求還大法和師父清白,被橫溝市派出所惡警楊枝,鎮政府邪黨辦主任周某某(名字不詳),劫持回橫溝市派出所,被所長羅國光,用硬文件夾劈頭蓋臉將她毒打,斜背銬:一隻手過肩下拉,另一隻手從腰後向上拉銬兩手銬在一起。隨後又劫持到石首市看守所非法關押迫害兩個多月,向家人勒索一萬元才放回。

一九九九年底,周曉君被橫溝市鎮派出所楊枝等五名惡警到家中將她強行抬上警車,綁架到石首市看守所,再次遭到酷刑迫害。周曉君絕食反迫害,被所長周寶軍和「六一零」帶的六名打手對她進行強行灌食,將管子插進去、拉出來反覆多次,導致她多次大口吐血。周某某與「六一零」惡人在旁觀看,還說看她叫不叫,直到她奄奄一息,才說不行了,算了吧,如此高強度殘酷反覆迫害九天,直到她生命垂危,才把她送回家。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周曉君和幾位大法弟子在橫溝市鎮農村發真相資料,被惡人誣告,又被橫溝市派出所惡警強行綁架到石首市看守所非法關押迫害。

在非法關押期間,橫溝市鎮開宣判大會槍斃犯人時,竟喪心病狂的強迫她陪殺,用納鞋底的線,打活結鎖住她喉管,從衣服裏面接到後背吊一塊砌牆的磚,強迫她跪下,她堅決不跪,惡徒們便對她拳打腳踢,使她痛徹心肺,她咬緊牙關忍受,三名惡警狠命拽住她頭髮,更狠地拳打腳踩。

台下民眾不忍心看下去,眾人起哄,喧嘩騷動,導致多名學生被踩,這時三個高音喇叭戛然停止,靠近宣判台的一隻喇叭突然大聲指揮秩序,學生才沒出現危險。隨後把她非法關押在石首市看守所,關押迫害半年。於二零零一年六月,被石首政法委書記文藝,國保大隊長鄒衛平,周華香,橫溝市派出所所長羅國光等人非法將周曉君非法勞教一年半,劫持到沙洋勞教所繼續迫害到非法勞教期滿才放回。

王香香:女,四十七歲。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份的一天晚上,王香香和法輪功學員謝婆、呂婆、劉錫蘭、周曉軍、匡美玉及公安縣的江虹等七人,到橫溝市鎮農村去發真相資料,遭惡人誣告,她和幾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當地橫溝市派出所,惡警楊枝把她的雙手上下反背到背後斜銬在大廳的扶手上,當時是晚上七點二十分。

大概晚上九點鐘,惡警楊枝給她打開了手銬,把她推到一房門口,指著一法輪功學員問她認不認得,她說不認得,話音剛落,楊枝一腳就踹到她的大腿上,接著又問她到底認不認得,她說不認得,楊枝一巴掌狠狠打在她臉上,她被打的轉了一個方向臉又被撞到門把手上。過了一會,楊枝把她推到了另一房間,這時又來了一名惡警所長叫羅國光。他拿出紙和筆開始非法審問,逼問她資料是哪來的,一共來了多少人。她不配合惡警,就說:我只把真相告訴老百姓,法輪功是被冤枉的。這時惡警楊枝陰險的來到她的背後,用拳頭猛擊她的後腦和後背,用腳踢她的後腿,直到他打累了才停下來。這時羅國光說「我來吧」,他起身走到王香香面前,掏出打火機並打燃了送到她的嘴上燃燒,一直燃到鼻子,王香香咬緊牙關,就是不說,他們折騰了大半夜也沒有結果。一惡警說算了吧,天都快亮了,反正明天就把她們送走,楊枝把她帶到了一個小黑屋,裏面還有幾個法輪功學員。

天亮了,大約八點半鐘,王香香和同修被國保的惡警帶到了石首市看守所,一路上同修們大聲背師父的經文,只要同修能背出來的,就帶頭大聲背,國保的惡警都被鎮住了,到看守所後,同修說她的嘴和臉都腫的好大,嘴唇黑糊糊的。

王香香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迫害期間,有一次惡警清早把她和一個同修喊出來,得知橫溝市要開所謂的槍斃人的「宣判會」,看守所來了好多武警,還帶槍,有個武警走到她跟前,拿出一根細繩勒進她的脖子打了一個結,然後細繩的另一端從她的脖子後面延伸到她的後背內衣裏面,往下拉,再繫上一塊磚,外面的衣服遮住了,行人是看不見的,她一開口說話,一武警就在她背後把手伸進她的衣服裏面拉磚。勒的她萬般難受,幾乎喘不過氣來。就這樣把她們拉到當地「宣判會」場去陪殺和遊街侮辱。晚上回到看守所後,惡警威脅她不准說出去,就這樣在看守所遭到了迫害七月之久。

二、遭枉判、勞教的法輪功學員

劉瓊:女,五十歲,住石首市新廠鎮。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修煉前身患多種疾病,時時被病痛折磨的痛苦不堪。修煉法輪功後,多種疾病不治而癒,身體充滿了活力。當大法遭受迫害時,她就用自己修煉大法後身心受益的切身經歷,向世人講述大法的美好,叫世人不要相信中共的謊言,因此四次被中共非法抓捕,曾遭四年冤獄迫害。

二零零二年大約三月份左右,劉瓊在新廠鎮丁家院村貼真相貼被不明真相的人構陷,被新廠派出所綁架到石首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五個多月。二零零二年十月,劉瓊在湖南華容縣與另兩名法輪功學員發真相資料時,三人一起被華容縣公安局政保大隊長陳良華,關押進華容看守所,施以酷刑,輪番審訊,面壁暴打,罰跪、野蠻灌食,不讓睡覺等殘酷迫害,被非法關押四個月後出現生命垂危,華容惡警怕承擔責任,才把劉瓊放回。當時參與迫害的是華容縣政法委書記蔣南貴、公安局長胡治湘、政法委書記白維國。

二零零五年六月,新廠派出所,新廠鎮政府,新廠居委會,共十多人,兩輛警車,把劉瓊強行綁架,抬到警車上,劫持到石首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夜,第二天劫持到武漢湯遜湖洗腦班迫害。在洗腦班裏由兩個包夾長期跟著,強迫看誹謗大法的邪惡錄像,邪悟者對她灌輸邪理,對她進行車輪戰式的迫害,洗腦迫害共三十天。

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一日劉瓊在大垸鎮黃木山村講真相時被惡人構陷而遭綁架。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七日,石首市法院對劉瓊遞交了所謂的判決書,上面寫著判五年。同時對正義律師施壓,阻撓律師為受壓迫的法輪功學員辯護,製造偽證強加罪名,最後枉判四年,九月十一日又從石首看守所被劫至武漢女子監獄七監區二分監區非法關押。

家屬幾次上武漢看望劉瓊,獄方誣賴說劉瓊在監獄表現不好,傳抄經文給其他法輪功學員看,不准接見。在家屬強烈堅持下,二零零九年臘月二十五日,劉瓊生日當天,才見了劉瓊二分鐘左右,沒讓通話。

直接責任人:審判長:劉榮濤; 審判員:王志宏、張守軍;書記員:謝芳;法院院長:方兆新;檢察院起訴科:曾兵;新廠鎮「六一零」 頭目:朱華平;新廠鎮居委會主任:鄭維鵬;新廠鎮鎮長:李友平新廠鎮;書記: 呂向平;石首市公安局局長董元松,「六一零」頭目:劉虎;大垸鎮派出所所長:徐敏。

徐松英:女,六十四歲,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去北京證實大法好,在岳陽火車站就被攔截,石首六一零警察將她劫持回看守所非法關押六個多月。 期間被惡警拉到橫溝市鎮掛牌示眾,並用細繩勒脖子,不讓她講真話,橫溝市鎮派出所副所長楊枝還慫恿武警用槍托打她。二零零一年六月一日,中共匪徒將徐松英劫持沙洋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直到二零零一年十月才放回。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八日,徐松英在馬家垸講大法真相被惡人舉報,高基廟惡警將她又劫持到石首看守所非法關押二十多天。關押期間因絕食抗議而遭到野蠻灌食,被折磨得奄奄一息,看守所怕鬧出人命承擔責任才通知她家人將她接回家。

二零零四年六月一日,石首中共不法人員又去十幾人,開四輛車,從六樓徐松英兒子家中強行將她綁架後關進看守所,兩天後非法劫持到武漢湯遜湖洗腦班,強制洗腦四十五天。

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七日,徐松英在路家鋪村一組路段講大法真相時被不明真相的世人舉報,惡警周義清將她劫持到繡林派出所,用手銬將她銬在長條椅上兩天一夜,周義清還狠狠打了她一耳光。第二天將她劫持到石首看守所非法關押六個多月。後又被冤判三年,緩刑四年。參與判刑的主要負責人有:荊州中級法院:書記員張心願;審判長楊志蘭;審判員陳靜;代理審判員肖力博。石首市檢察院起訴科科長曾兵;石首法院庭長劉榮濤;石首市公安局局長兼政法委書記董元松;「六一零」主任劉虎。

尹素文:女,六十七歲,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一日上午九時許,在石首市市區講真相,三個警察從麵包車上下來,搶走了真相資料,尹素文勸他們善待大法弟子,當時警察沒對她繼續行惡。但接著兩警察用電話彙報到石首市國保大隊,公安局副局長兼國保大隊長徐國下令抓人,於是兩警察再次找到正在買菜的尹素文,將她劫持到石首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五天。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三日,尹素文與大法弟子張銀珍,陳志敏等三人早上在市區文昌小學附近講大法真相,被蹲坑的橋南社區治保主任薛建設劫持到繡林派出所迫害,非法審訊關押一天一夜後,張銀珍被放回。尹素文被劫持到看守所繼續迫害,五天後陳志敏被放回。尹素文被繼續非法關押二個月後被冤判三年監外執行。

尹素文回家後邪黨惡徒強行要她每月寫思想彙報,並從二零一三年八月份開始扣除她的全部工資,直至刑期滿。

參與判刑迫害尹素文的主要責任人:石首市政法委書記:聶祖美;石首市「六一零」主任:劉虎;石首市政法委副書記:高家順;石首市公安局局長:黃林強;石首市繡林派出所:張勝平、張文;石首市橋南社區治保主任薛建設;石首市檢察院起訴科科長曾兵。石首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徐國。

陳禮:男,三十五歲,大學生,一九九五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使他身心受益,他深知法輪大法是高德大法。一九九九年履行公民的合法權益,到北京上訪,回家後遭石首市公安局一科鄒衛平、周華香等惡警綁架關進看守所非法關押了四個月後被勒索生活費一千六百元才放回。二零零二年在武漢被非法勞教三年,被劫持到武漢何灣勞教所遭迫害。詳情待查。

劉勇:男,三十五歲,一九九六年步入修煉,一九九九年十月到北京為法輪功說一句公道話被抓,石首公安局一科惡警鄒衛平將他劫持回石首看守所非法關押二個多月後,又劫持到沙洋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二零零二年又被劫持到沙洋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詳情待查。

陳芳:女,四十五歲,住石首市高陵鎮,一九九九年十月因進京上訪被抓,在石首市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絕食抗議迫害,身體出現危險,才被釋放。二零零零年八月,陳芳因在高陵鎮發真相資料,被高陵鎮派出所綁架,劫持到石首市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被鄒衛平,周華委,多次審訊逼供,還把她登石首報誣蔑,關押四十多天後被非法劫持到沙洋勞教所非法勞教迫害一年。詳情待查。

李偉:男,三十四歲,早在讀初中時,就染上了喝酒、抽煙、打架、罵人等不良習慣,不能好好讀書,父母、老師教育他,他根本聽不進去,父母為他擔心著急,怕他這樣發展下去會走向犯罪。在一九九七年,李偉幸運的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懂得了做人的道理,在很短時間裏,他完全像變了一個人,改掉了一切惡習,對人也非常有禮貌了。長大後在工廠上班,工作兢兢業業,得到了領導和同事的好評。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團夥開始迫害法輪功,李偉要用自己的親身經歷證實大法,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去北京證實法輪大法好,要求還師父清白,被石首市政法委書記文藝、國保大隊鄒衛平、周華香等惡警綁架非法關押在石首市看守所迫害。二零零一年四月又將李偉劫持到沙洋勞教所三大隊迫害一年,在勞教迫害期間,強迫他放棄信仰,遭電棍電擊,毆打、冬天穿著單衣在雪地裏罰站,強迫他看誹謗大法的邪惡錄像。勞教給他身心造成了很大的傷害,期滿回家後,李偉在外地打工。徐家鋪社區中共人員經常對他及他父母的騷擾。

王紹美:女,一九九六年修煉前有子宮肌瘤,修煉法輪大法後不久瘤子不翼而飛,她深感大法的神奇,感謝法輪大法拯救了她。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因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五個多月。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六日在東江波渡發真相資料時被惡人誣告,高基廟惡警將她劫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她絕食抗議,遭到野蠻灌食。五個多月後絕食抗議被放回。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七日在湖南華容縣發資料時被綁架,在華容看守所非法關押六個月,於二零零三年三月被劫持到株洲白馬壟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她被連續迫害幾次後,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導致她後些年不敢再認真學法煉功,身體多種病又復發,二零一一年五月因小腦萎縮,在醫院搶救無效離世。

馬謀堂:男,六十四歲,家住繡林鎮。二零零二年七月的一天晚上,在市區發真相資料,被繡林派出所警察綁架到看守所非法關押迫害六個月,還被罰了兩千元現金。二零零三年的一天,在市區市委住宅院內發真相資料,被繡林派出所抓捕,被劫持到石首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兩個多月。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劫持到沙洋勞教所,因體檢時有高血壓勞教所拒收,又劫持回石首看守所關押十多天才放回。

三、政法委私設監獄 綁架強制洗腦

石首市政法委、六一零(中共邪黨專門為迫害法輪功非法成立的特務組織)、公安局等邪惡機構執法犯法,在沒有經過任何法律允許的情況下,私設公堂,在石首市轄區內辦過三期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強制洗腦班。

第一次於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七日把法輪功學員馬謀堂(男,五十二歲)、沈國傑(男,五十六歲)、曾凡新(男,三十多歲)、陳繼安(男,五十四歲)、謝金龍(男,三十八歲)、王靈芝(女,四十三歲)、榮運秀(女,五十三歲)等七名法輪功學員劫持到石首金平平安汽車駕駛技術檢測站洗腦班,原來的邪黨黨校。在那裏為了達到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洗腦班負責人魯某某(名字不詳),政法委書記文藝,六一零、高家順、周華香等人對法輪功學員二十四小時的監控管制,軟硬兼施,強迫他(她)們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第一次洗腦班十多天結束。

第二次於二零零三年大約五月份,把石首市物質賓館二樓全包下,每個學員一間房由兩個包夾或者四個包夾,輪番作邪悟洗腦,二十四小時對法輪功學員監控,還逼迫看誹謗法輪功的邪惡光碟,軟硬兼施逼迫法輪功學員在所謂的「三書」上簽字、畫押,如此洗腦迫害半個月左右。

辦此次洗腦班的政法委書記張澤民、公安局局長唐先佑、「六一零」李林龍、周華香、沈石華等還有繡林辦事處工作人員,總參與迫害者有二十多人,包括京山縣和公安縣兩個地方的猶大。被劫持到物質賓館洗腦班的有:吳文彩(男,五十六歲)、馬謀堂(男,五十六歲)、劉秋蘭(女,五十歲)、王靈芝(女,四十五歲),柯銀安(女,六十一歲)、張青珍(女,六十二歲)等六名法輪功學員。

第三次是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上午,湖北省「六一零」直接插手,指使荊州與石首兩市「六一零」惡警將石首市轄區六名法輪功學員秘密綁架到石首市新廠鎮國土賓館洗腦班,逼迫這些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惡徒將賓館的第三層樓全包下,以掩蓋其罪行。惡警事先寫好了所謂的「決裂書」,並威脅劉先芝的丈夫不簽字就勞教,由一男一女兩惡人加劉的丈夫三個人輪流抓住法輪功學員劉先芝的手在「決裂書」上按上手印。就這樣,到十五日,洗腦班實現了他們所要的全部「轉化」的目標後而宣告結束。

遭迫害的六名法輪功學員是:新廠中學陳官珍(女,六十八歲)、新廠中學的楊成珍(女,六十七多歲)、新廠鎮龔方華(男,六十七歲)。另外三名法輪功學員來自橫溝市鎮:熊蓮香、謝金龍和劉先芝。陳官珍因不向邪惡妥協,「六一零」惡警就以勞教威逼恐嚇她的老伴,逼她老伴在「決裂書」上替她簽了她的名字。邪惡人員威逼、恐嚇、強迫楊成珍和龔姓男學員寫了所謂「決裂書」。 「六一零」人員竟無恥地逼村婦聯主任在所謂的「決裂書」上替熊蓮香簽名;惡人威逼恐嚇謝金龍他說不簽「決裂書」就勞教;惡人抓住劉先芝的手強迫她在他們事先寫好的「決裂書」上按手印,劉先芝堅定地說:「你們這樣做不起作用!」

參與迫害的相關單位和人員有湖北省「六一零」,荊州地區「六一零」。儘管省和地區「六一零」惡徒始終沒有敢露面,卻每隔一個小時就暗中巡察一次,直接指揮迫害。

參與迫害的還有石首市政法委書記聶祖美,「六一零」頭目劉虎、石首市「六一零」副主任頓豔呢、新廠鎮「六一零」頭目朱華平、新廠鎮派出所、新廠鎮居委會主任鄭維鵬、新廠中學某老師(姓名不詳)。新廠鎮王清安,橫溝市鎮六一零辦曾榮,街道辦孫洪昌,橫溝市鎮綜合辦劉正良,武裝部蔣志忠,司法所唐磊。

陳繼安:男,六十多歲,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七日,因修煉法輪功被政法委、六一零不法人員綁架到金平車輛檢測中心強制洗腦十多天。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五日,團山鎮政法委書記潘順東帶領一夥人將他綁架到團山鎮一賓館房間裏審訊一天,這次綁架的原因是看到他家大門上方貼有法輪圖,政法委書記王家松要他將法輪圖取下來,不然就要送到武漢去洗腦,並威脅他的兒子兒媳所有的費用全部要他們自己拿,最後還強迫他的兒子替他寫了保證書。

劉先芝:女,六十二歲。二零零五年十月,橫溝市鎮副鎮長於軍、和橫溝市鎮派出所警察李鵬和另兩名警察,在石首市「六一零」和橫溝市鎮的「六一零」指使下,突然闖進劉先芝住的三樓,沒出示任何證件,強行的把她綁架到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夜,第二天劫持到武漢湯遜湖洗腦班進行強行洗腦迫害。

湯遜湖洗腦班派兩名包夾二十四小時監視和洗腦,強迫看誹謗大法的邪惡錄像,不准睡覺,看完後強迫寫所謂的「心得體會」,強迫她們放棄對大法的信仰。使她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迫害了三十二天才放回。

在平時,橫溝市鎮派出所,鎮政府夥同煙草部門,經常以查抄湖南煙為名,對劉先芝家經營的副食店進行非法騷擾和查抄。連她家的菜罈子,貨架、倉庫,房內,房頂等地方掃遍搜查,並以各種名目罰款,沒收現金。長期將警車停在她家門前進行監視。監控電話等各種形式,非法騷擾,和非法現行迫害,按市場經濟法則,查煙本身就是非法的,是地方的惡法和惡規。

沈國傑,男,六十八歲;老伴熊振蘭, 六十多歲。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凌晨三點,石首筆架派出所副所長楊天凱領著四個惡警,將沈國傑綁架到派出所,下午將他劫持到石首看守所非法關押,拘留十五天。二零零四年九月七日,石首筆架派出所副所長黃某某(名字不詳)帶著幾個警察強行將沈國傑、熊振蘭綁架到石首看守所關押,當時他們家中還有一個二歲的孫女被嚇的哇哇大哭,把倆位老人抓走後門大開著,孫女一人在家哇哇大哭,他們根本不管。不知這孩子哭了多久,才被樓下的好心鄰居抱走,次日黃某又同市六一零李林龍將沈國傑,熊振蘭劫持到荊州市洗腦班進行強制洗腦迫害約二十天。

劉錫蘭:女,五十歲。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她在石首市橫溝市鎮農村發真相資料,被惡人誣告,被橫溝市派出所警察綁架毒打,非法關押一夜,第二天由國保周華香劫持到石首看守所非法關押,鄒衛平和周華香幾次非法提審,非法關押迫害十五天。二零零三年九月,繡林派出所兩個警察(其中一個姓王),闖到她家二樓,沒有出示任何證件,把她強制綁架到石首看守所非法關押一晚,第二天由六一零沈石華劫持到武漢湯遜湖洗腦班,進行強制洗腦迫害,強迫她放棄對大法的信仰,在洗腦班迫害三十天。

謝金龍:男,五十多歲,家住橫溝市鎮,修手機為生。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凌晨一點左右,橫溝市鎮派出所指導員羅國光、警察羿利軍、司機毛德華等惡警,竄到他家打門敲窗大喊,將他從睡夢中驚醒綁架到派出所輪番審訊,敲詐、恐怖、威逼幾個鐘頭,又逼他說出法輪功學員的名單,到天亮又強逼他把所有學員的大法書都收交派出所,逼他交出師父法像等迫害。

並長期對他電話監控(包括家人親友等的電話)。監視、跟蹤等,惡警還不允許他到其父親住的地方看望父親,規定對法輪功學員們出門要到派出所請假,還定甚麼聯絡人(其實就是監視負責人),幾天要見他一次面等,惡警張成等,鎮長朱守德等帶人多次非法抄家,連筆記本都要翻看,且經常到他家中騷擾(甚麼簽字、按手印、問電話號碼、QQ號等各種形式)

二零零零年約九月份,在橫溝市鎮政府三樓大會議室裏,由橫市鎮鎮長何祥等,派出所指導員羅國光、石首市「六一零」高家順、鄒衛平等,逼迫新廠、橫市等多名法輪功學員看誹謗師父誹謗大法的邪惡錄像、電視、謊言,欺騙,誤導學員,強行洗腦迫害,他也被迫害。

二零零一年六月份,橫溝市鎮派出所羅國光,鎮長何祥將他綁架到石首路家鋪洗腦班,強行誘騙,謊言欺騙,誤導等多種形式迫害。

二零零一年九月份,橫市鎮鎮長余軍等到他家將他綁架到石首市科技館,原來的影劇院,逼迫看誹謗師父和大法的大屏幕投影電影和各種誹謗大法和師父的各種圖片等洗腦迫害。

陳啟瑞:男,石首市地毯廠大法弟子。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日上早班時被石首市內的惡警強行綁架到武漢地區某洗腦班強制洗腦,對他身心進行迫害。

四、遭迫害的良善老人

王安保:女,七十七歲,是一位老中醫,擅長兒科。二零零一年十月的一天,她在市區內發放大法真相資料時,被惡人構陷,「六一零」、公安局一行七、八人來到她家,對王安保進行強行綁架,在綁架過程中,一警察用膝蓋頂住她的肋部使她不能動彈,然後將她抬上警車劫持到看守所。在看守所受到審訊逼供。看守所生活極差,飯裏有砂石,蘿蔔菜吃了就嘔,吃方便麵警察讓她用冷水泡。在石首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十多天。回家後市六一零不斷的指使衛生局人員經常到她家進行騷擾。

柯銀安:女,七十一歲,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八日在金平荷伍村與世人講大法真相時,被惡人誣告,高基廟兩惡警將她劫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十幾天後絕食抗議才放人。詳情待查。

謝思桂:女,七十五歲,一九九六年修煉前幾乎全身是病,尤為嚴重的是眩暈症,折磨的她下不了床。那時的謝婆可以說是離死亡只有一步之遙。自修煉法輪大法之後,一身的病好了,從此精神飽滿,容光煥發,身體健康。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邪黨惡徒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謝婆知道法輪功蒙冤了,於是便去北京上訪,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在去北京的途中(岳陽火車站)被攔截,後被當地公安人員劫持回石首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五個月才放回。

陳志敏:71歲;張銀珍:女,七十五歲。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三日,兩人在石首市文昌小學附近講大法真相時被蹲坑的橋南社區治保主任薛建設堵截,並通知、配合繡林派出所警察將她們劫持到繡林派出所迫害,關押一天一夜後,張銀珍被放回,陳志敏被劫持到看守所繼續非法關押了五天後放回。陳志敏在被關押期間,公安局副局長、國保大隊長徐國,和繡林派出所警察張勝平,還有一個姓楊的警察三個非法抄了陳志敏和張銀珍合租的住房,搶走了大法資料,還強迫張銀珍在他們準備好了的「保證書」上簽字。

顏永秀:女,六十八歲,一九九七年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原來患有多種疾病不治而癒。人感覺一身輕。為了讓人明白大法的真相,不是像邪黨電視誣蔑的那樣,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一日和大法弟子劉瓊、龔方華、余傳新結伴到石首大院鎮黃木山村講述大法真相,被惡人告發,被大院派出所所長徐敏、萬顯輝、顏海河等惡警綁架,將他(她)們四人劫持到石首市看守所非法關押迫害,同時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非法抄了顏永秀的家,並威逼顏永秀說出資料的來源,被顏永秀拒絕,於三月十九日起顏永秀開始絕食抗議中共的迫害。於四月四日顏永秀才被放回家,還被看守所勒索了九百元生活費,非法關押四十三天才放回。

余傳新,男,六十多歲,橫溝市中學退休教師。二零零七年三月三十一日,余傳新和謝金龍結伴到鄰近的江陵縣秦市轄區講大法真相,被不明真相的惡人告發,被江陵縣秦市派出所所長王譜海,指導員樊昊,惡警肖國慶、陽樹和秦市鄉村書記陽某(拒聽真相,誣告大法弟子的惡人)綁架到秦市派出所,第二天四月一日下午送江陵縣看守所非法關押迫害。在關押江陵看守所期間江陵縣六一零辦侯某唆使同號室刑事犯逼迫他們背監規,並對他倆拳打腳踢,惡警陽樹等人強迫他們在空白的審訊表上簽名,找謝金龍家屬敲詐二點五萬元,找余傳新的兒子敲詐勒索一萬元才把他們放回。

龔方華是養鴨個體戶,六十八歲。他和余傳新倆人在被非法關押期間,被多次非法提審,強迫他們放棄對大法的信仰,強迫他們簽字,他們倆人被非法關押半個月後於三月八日被放回。倆人各被勒索了七百五十元「生活費」。

王和香:女,六十多歲,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六日在石首市高基廟東江波渡發大法真相資料時被惡人陷害,高基廟惡警將她劫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絕食抗議,遭到野蠻灌食,五個月後經絕食抗議方式被放回。回家後,又幾次遭到不法人員騷擾。

謝大么、呂婆:都是六十多歲。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她們在石首市橫溝市鎮發放大法真相資料救人時被惡人誣告,橫溝市派出所惡警打她們的耳光,逼迫她們下跪。後將她們非法劫持到石首市看守所關押。期間逼問她們資料來源,一個多月後被逼罰款二千元錢才放人,後家人把錢要了回來。

劉秋蘭:女,六十歲。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因進京上訪在湖南岳陽火車站被攔截,被石首不法人員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兩個月左右。詳情待查。

沈國杏:女,六十五歲,住石首市繡林鎮。修煉前身患多種疾病,每天都是在病痛的折磨中度過。人瘦的皮包骨,別人看見都感覺害怕,醫院也治不好,吃藥也無效,離死亡也只差一步了。在這種走投無路的情況下,一九九六年元月經人介紹她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從此多種疾病不治而癒,精力充沛,人感覺一身輕,從來再沒吃過一粒藥,沒打過一針,終於嘗到了沒病的滋味。

然而,就這樣一個使人身心受益,提高人的道德水準的高德大法,卻受到以江氏流氓集團的殘酷迫害,她也沒能倖免。二零零零年八月三十一日,在石首市政法委書記文藝和石首國保大隊長鄒衛平、周華香的指使下,她在石首電子大樓下等車到珠海看兒子,突然來了石首繡林派出所六個警察,開著一輛警車,把她攔截,說不準走,隨後被繡林派出所警察楊天凱劫持到繡林派出所,他們問她還在煉功沒有,她說我煉功一身病都好了,在煉,然後把她劫持到石首市看守所非法關押。鄒衛平、周華香非法提審她五次,地區來了兩個人非法提審她一次,鄒衛平、周華香和繡林派出所的段祥坤,他們三人非法抄了她的家,抄走了她的大法書和經文,在看守所裏,吃連豬狗吃的都不如的飯菜,非法關押了四十八天後才放回。還被看守所勒索了一千二百元生活費。他們還安排了繡林派出所警察王茂新,對她跟蹤、盯梢、監視、電話被監聽。

在二零零一年正月初十,市六一零、國保大隊、繡林派出所再次準備抓捕她,她在大法師父的點化下,提前走脫,從此被逼的有家不能回。開始了居無定所、七年的流離失所的生活。吃盡了苦頭。於二零零八年回家。她不在家的那段日子裏,市六一零和派出所,還多次上門騷擾她沒修煉的老伴,逼他到外面去找她。

吳文彩:男,六十六歲,住石首市繡林鎮。二零零零年二月到北京,為大法討回公道,在天安門廣場被抓,被非法關押進天安門派出所,隨後石首國保鄒衛平和繡林派出所一警察到北京去接他時,在北京吃喝玩樂,一天來去路費都找吳文彩報銷。後將吳文彩劫持到石首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四十天,最後找他兒子敲詐勒索八千元才放他回家。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吳文彩再次上北京上訪,在湖南岳陽火車站被攔截,被劫持到火車站收容所非法關押迫害,他絕食、絕水六天後出現生命垂危,才把他放回,因為還有石首其他同修被抓,石首國保跑到岳陽火車站去調查,發現有吳文彩,又準備抓吳,他被逼的離家出走,因走的急,手無分文,因此在外面討飯度日一年。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八日他和另兩位大法弟子到石首金平荷伍村講大法真相,被惡人告發,被石首高基廟派出所兩個警察綁架,劫持到石首看守所非法關押。看守所陳姓管教唆使同號室裏三個刑事犯用黑膠袋蒙住他的頭,對他經常進行暴打,導致他全身發腫,四肢無力,身體虛弱的連站都站不起來,被迫害四十天才放回。

五、其他法輪功學員遭迫害情況

王克勤:女,四十三歲,二零零二年六月十日那天正值中午時間,她老家(團山寺白家盪村)的治保主任王茂強,帶領團山鎮鎮長夏翎翔一行六人到她弟弟家將她強行綁架,塞進警車劫持到石首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二個多月。二零零三年八月邪惡大肆抓捕綁架大法弟子時想抓她未得逞。團山寺鎮鎮長徐雲登便到南口採購站將她小孩誘騙到石首市城區四處找未能找到她。又將她六歲的小姪女押上尋找也未能找到,後聽說她在武漢,團山派出所所長李開陽與王茂強又追到武漢,也沒有得逞。

匡美玉:女,現已離世。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在橫溝市鎮農村發真相資料遭綁架,遭橫溝市派出所所長羅國光勒索現金一千元。

吳先軍:男,三十三歲,大學生。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一九九九年考入武漢公安大學讀書。因不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被學校開除回家。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在公安縣網吧講真相被抓進公安縣看守所,石首市六一零和國保惡人將他劫持回石首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一百多天,又劫持到沙洋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遭受殘酷迫害和強制洗腦,致使他邪悟又去迫害其他法輪功學員,直到現在也沒能從新回到大法修煉中來。

肖敏:女,四十多歲,石首國稅局職工。二零零一年十月十九日在上班時被國保大隊鄒衛平、周華香等惡警綁架到石首市看守所,為抗議迫害,肖敏絕食一個多月,期間,因不承認非法關押,在看守所號外走廊上走的時候,被看守所惡警萬宏用膝蓋將前胸骨頂的咯吱響,並手銬腳鐐進行折磨,直到第二天她的家人前去看望為止。之後,看守所又以轉化為名,車輪式的進行洗腦迫害未得逞,直到十二月七日才放人,共被非法關押四十八天。鄒衛平遭惡報患胃萎縮,周華香被降職,萬宏膝蓋骨摔壞。

熊連香:女,五十四歲,住橫溝市鎮攔河壩村。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九日與周曉君結伴到鄰縣江陵縣普濟講真相,被惡人誣告,遭江陵縣普濟派出所警察綁架,將她雙手背銬,各種酷刑折磨,不許睡覺,非法審訊,又被吊銬一夜,第二天劫持到江陵郝穴看守所非法關押迫害二十四天,找周曉君家屬敲詐勒索一萬四千元現金才放人。熊連香家屬被勒索五千元才放人。參與迫害單位與個人:江陵縣公安局;江陵縣看守所;普濟派出所所長:王家明;指導員:張治春;警察:馮濤、王凌志。

善惡有報是天理,真心希望各級公、檢、法、司、六一零、街道辦、政府人員,不要參與迫害修真、善、忍宇宙大法的修煉人,回頭是岸,了解真相才是得救的希望,真心希望眾生都得到大法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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