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塘沽區大樑子地區法輪功學員王貴起,原是塘沽區大沽化工廠熱電站的技師,王貴起父親早年過世,是家中老大,從小到大始終都在盡力的承擔家庭重擔,在工作單位中也是勤奮、好學,是個工人技師,也是家庭中的經濟支柱。
在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這十幾年中,王貴起先後被綁架、被非法拘禁拘留兩次,共三十天;被非法勞教兩次,共四年。而現今又被誣判四年半。他的妻子尹光華也是法輪功學員,在二零一一年三月被綁架拘禁在趙家地看守所,並於同年十一月份被塘沽區法院非法秘密誣判三年半,並於十二月八日被綁架到天津女子監獄,至今仍在天津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王貴起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遭到塘沽區國保大隊惡警李振民夥同杭州道派出所惡警馮志平、鄭開研,大樑子派出所惡警司東衛及居委會人員綁架並抄家後,對於他的整個家庭造成了巨大壓力和傷害,病倒在床鋪上的母親更是失去了一個最有力的幫手,對於原本經濟拮据的家庭也是雪上加霜。目前重病的母親只能依靠王貴起的三個妹妹輪番照料。失去兒子的母親也是時常長聲悲哭,讓聽者落淚。讓了解王貴起本人的同事、朋友、親屬更是體會到中共邪黨對大法修煉者迫害的邪惡之極。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在未通知家屬的情況下,塘沽區法院非法指定律師對王貴起非法秘密審判,當事人自己據理力爭。事後王貴起提出自己請律師辯護。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兩位受委託的北京律師趕赴塘沽辦理手續。並於四月二十五日和五月八日兩次來塘沽法院要求閱卷,被塘沽法院以卷宗已報送中院為由拒絕,為此兩律師以書面形式向塘沽法院送遞了「再次開庭審理王貴起一案之法律意見書」但始終未得到答覆,期間律師多次電話詢問也無結果。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九日塘沽法院電話通知辯護律師對王貴起非法判決四年六個月。
律師於二零一三年八月二日赴塘沽面見當事人後向塘沽法院正式提起上訴。二零一三年八月三十日,天津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通知律師可以閱卷,由於當事人王貴起的家屬無法在一審開庭時及時委託律師為其辯護,根據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及原則,該審理應二次開庭給當事人及辯護人一次申冤、辯護的機會,以使法庭兼聽則明避免冤假錯案的發生。兩律師再次向二中院提出開庭時應以公開審理方式,並應允許當事人家屬及眾多親朋好友旁聽。此意見至今沒有得到明確答覆,開庭日期待定。事件還在發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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