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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霍林郭勒市二十五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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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內蒙古報導)十四年來,內蒙古霍林郭勒市眾多法輪功學員遭到中共殘酷的迫害,他們被綁架、關押、勞教、判刑,他們被抄家、勒索、被迫離家,他們被強制洗腦,遭酷刑折磨……這一切只是因為他們修煉法輪佛法。

以下是二十五位生活在這裏的善良好人,他們遵循「真善忍」做一個好人,遭到中共的殘酷迫害,有的人在迫害中去世……中共的罪惡,讓這座草原城市充滿著血腥。

霍林河法輪功學員江鳳英遭迫害事實

江鳳英,女,原家住在霍林郭勒市沙爾呼熱鎮,一九九七年修煉法輪大法,修煉後全身的病都好了。一九九八年發大水,鄰居院子的水都放到她家的院子裏,可她不往下家放水,寧願在自己家的院子積存,院子的水滿了,溢出了院外。由於發水時,霍林郭勒市南廣場的居民,自來水管路沖毀,喝不上水,江鳳英就挨家挨戶的去送水。

一九九九年九月三日,江鳳英進京上訪,被霍林郭勒市國保大隊包杜冷,劫持到看守所,關押了兩個多月,於當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送往圖牧吉勞教所非法勞教二年。

在圖牧吉勞教所,江鳳英受盡了痛苦的折磨。圖牧吉勞教所的警察幾乎都參與了對她的迫害,她在勞教所經歷的各種酷刑折磨,是受迫害最嚴重的法輪功學員之一。警察把江鳳英關進豬圈裏,用手銬銬住。警察賈梅逼著她吃大小便,警察幾個人按住,強行灌下。他們還惡毒的說:江鳳英是精神病,大小便她都吃。

遭酷刑坐「飛機」「聞尿桶」。坐飛機就是兩個人拽著兩個胳膊,還有人一個按著腦袋聞尿桶。對江鳳英強迫罰站,天天站著,罰她在操場上走,一走就是八個小時。穿著襯衣襯褲在走廊凍。因為背經文,男警察打嘴巴子。警察逼迫江鳳英與符桂英說出所裏經文是從哪裏來的,她倆不說,警察就逼她喝拖布水,還強迫江鳳英等法輪功學員做鏟地、掏廁所、打苞米等重體力勞動,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超時間、超強度、超負荷的身體迫害。

有一次勞教所開所謂的「揭批法輪功大會」,邪黨的政委朱吉軍說:你們修「真善忍」不對,應該修真善美。當時江鳳英首先站起來,大聲對著台上所有的男女警察說:「你們美甚麼美?!就是抹一個紅嘴唇。」指著邪黨的政委說:「朱政委你嫖妓女,」又指著警察肖廣生說:「你把妓女領家去住,你們美甚麼美?!」來了幾個警察,把她架出去,說:「江鳳英,你說的真好,上外面去吧。」就把她弄出了會場。當時勞教所沒有馬上迫害她,勞教所的全體警察專門針對「江鳳英問題」開了一個秘密會議,中心思想只有一個:怎樣收拾江鳳英。第三天,他們開始對江鳳英下手了,有系統有計劃的全面進行。八個男女警察把她弄到食堂,因為食堂沒有人,比較僻靜,問江鳳英為甚麼那天開大會別人沒站出來說,你為甚麼站出來?江鳳英說:你們就像黃鼠狼下耗子,一窩不如一窩,都要來收拾我。賈梅找到跟她一起來的法輪功學員賈海英,問江鳳英是不是有精神病?賈海英說:「她根本沒有精神病,是你們迫害的。」賈梅沒有吱聲。以後就不讓江鳳英出工了,天天關在一個號裏,不讓和別人接觸。江鳳英天天煉功。

二零零三年,警察秦寶庫等人,再次非法判江鳳英勞教兩年,直接挾持到呼市女子勞教所迫害。

江鳳英家裏有四口人,她平時愛護孩子,照顧丈夫,可是就是因為她不放棄修煉大法,因家庭成員受邪黨電視宣傳的毒害,不理解江鳳英為甚麼受這麼大的罪還堅持修煉,所以經常打罵她。她丈夫於寶林,農民,開車把她綁到精神病院達三次,她家過道上有一個小屋,又黑又冷又髒,她丈夫經常把她關進小屋裏,毀她的光盤,撕大法書。修煉人不喝酒,她的丈夫讓她破戒,按倒灌酒,以阻止她繼續修煉。

江鳳英家包了一千多畝地,家裏還養著八頭豬,六十頭羊,還有雞、鴨、鵝、狗,都是她裏裏外外一手操勞,這哪是一個精神不好的人能做到的呢?她的一切災難的根源都是邪黨瘋狂迫害造成的,給江鳳英的身心和家庭帶來了巨大的傷害。

參與迫害的單位和個人:
霍林郭勒市公安局:陳寶文
霍林郭勒市國保大隊:包杜冷、警察秦寶庫
圖牧吉勞教所:政委朱吉軍、警察肖廣生、賈梅

霍林河法輪功學員蘇勤老人生前所遭受的迫害

蘇勤,男,七十二歲,霍林郭勒市人,從修煉以來,被霍林郭勒市政法委、公安局、公安處、國保大隊、居委會等政府機構迫害無計其數,非法抄家二次,綁架一次,非法關押十五天,因大哥去世四天後放回,被強行要求交十五天的飯伙錢二百元,勒索一千元。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七日,兒子兒媳被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帶走放回。妻子陳玉琴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一日進京護法被綁架,劫持到當地看守所一個月零四天,大兒子被抄家五次,造成直接損失十多萬元,間接損失從一九九九年到二零一一年,簡單的算一筆賬,每年最少也有一萬元的利潤損失了。非法洗腦二次;二兒子抄家一次,勒索三千元;大孫女十六歲,被霍林郭勒市公安局警察綁架長達二十多小時;才三歲的小孫子因親人被迫害,只好由身有殘疾的孩子的爺爺負責照顧孫子的日常生活起居,吃喝拉撒;他的兩個妹妹因為修煉相繼含冤離世。中共邪黨邪惡至極,對老人的一個又一個迫害,給他的精神打擊一次超過一次,無數次的疊加,終於在二零一一年六月五日含冤辭世。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四日,以萬國清為首的政法委、國保大隊、電視台、沙爾呼熱鎮派出所等不法人員十數人到蘇勤家抄家,把家翻個底朝天,霍煤電視台的張笑梅全程跟蹤錄像,身有殘疾拄著拐杖的他與一幫邪惡團夥理論、講真相,邪惡幫兇看其並沒有把它們放在眼裏,十分惱火,叫囂著強行將蘇勤帶到沙爾呼熱鎮派出所,後被劫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五天。邪惡幫兇走後,家中只剩下兩個尚未成年的孩子,幼小的心靈被無端的摧殘著,擠兌著,泯滅了人性的邪惡壞人幹著喪盡天良的事,而蘇勤四歲的小孫子看在眼裏記在心上,後來每當孩子拿起玩具槍玩耍的時候,見到警察就說:「斃了他。」尤其是到派出所門前玩耍,就把玩具槍對準派出所、看守所,大喊一聲:「妖魔鬼怪全掃光。」

二零零一年三月份,沙爾呼熱鎮強迫蘇勤的兒媳進洗腦班,她抱著蘇勤年幼的孫子,在邪惡播放造謠抹黑大法和迫害蘇勤的全程錄像時,只看見蘇勤的孫子從媽媽懷裏一躍而起,大喊一聲:「斃了萬國青。」當時在場的人無不側目到蘇勤的小孫子身上,震驚之餘,洗腦班不了了之。

蘇勤一九九七年得法,在大法的佛恩浩蕩下,常人中的惡習、陋習一掃而光,吃、喝、抽等惡習全都擺脫掉了,精神狀態一天好似一天,以前家務活從來不伸手,修煉以後成為家務活的主力;右大腿原來工傷骨折,落下殘疾腿腳不好,得法後日漸好轉,從一樓往三樓拎取暖用的煤炭和劈柴本來是無可厚非的事情,但對於一個身有殘疾的人來說確實有一定的難度。因為屋面漏雨,與年輕人一起攀爬上屋頂,一起陪到工人做完防水才下來,因為急用冬儲菜,又下到室外菜窖裏取用冬儲菜,熟悉他的親朋好友、鄰居親眼看到他的變化,不無感慨的說:「大法真神奇」,毫無怨言的他,把正心正念正行留在了大家的心目中。

參與迫害的單位及個人:
霍林郭勒市政法委:萬國清、
霍林郭勒市公安局:趙秀發、秦寶庫、翟拓、趙鳳雲
礦務局610:胡本榮
沙爾呼熱鎮派出所:烏力吉、吉彥斌
沙爾呼熱鎮街道居委會:郭春華、郭東虎。
霍煤電視台:張笑梅

霍林河法輪功學員賈東偉、李偉超夫婦被迫害經歷

賈東偉,男,家住霍林郭勒市,因修煉法輪大法被迫害時才二十六歲。妻子李偉超,女,當年二十五歲,霍林郭勒市人。兩人剛剛結婚兩個月,賈東偉被警察綁架在看守所非法拘押四十天。後再次被綁架勞教兩年,被非法抄家兩次;李偉超被非法勞教兩次四年,第二次即便有身孕仍被批勞教三年,最後以所外執行的形式對其進行迫害。被非法抄家時,大法書籍全部被抄走,有一張四千元的存摺被搶走,做生意的店鋪被迫關門,直接經濟損失達六萬元,間接損失從一九九九年到二零一三年每年純利潤至少損失一萬元。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七日,賈東偉、李偉超等五人去吉林省長春市證實法,到長春後,看到中共邪黨的警察一車一車的抓人,當看到他後問:你是不是煉法輪功的?他說:是。當時警察就把他拽過去,按倒在地,一頓拳打腳踢,被暴打四十大板子,身上被打得青一塊紫一塊,好長時間才恢復過來。

一九九九年九月三日賈東偉、李偉超、賈海英、王鳳蘭、江風英等進京上訪,被警察綁架。賈東偉被迫生吞帶殼雞蛋,身上潑倒四十桶涼水。後被當地公安局政保科從北京劫持到通遼鐵路看守所關押一宿,第二天劫持回到霍林河看守所。賈東偉被非法關押四十天釋放回家。妻子李偉超被非法勞教一年,在圖牧吉勞教女隊遭受迫害。

二零零零年的二月份,在圖牧吉勞教女隊受迫害期間,李偉超和辛玉芹、高雅傑、賈海英、李淑雅、王鳳蘭、吳秀花、江鳳英、趙淑芬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在走廊裏纏麻繩子,大家開始背大法師父的經文,一、二、三大隊的警察隊長周玉英、郭穎、賈梅都跑出來了,逼法輪功學員在操場的雪地上罰站,一直連續站了三天。

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七日,李偉超在進貨回來的路上被國保大隊綁架,貨物還沒有到家,就下落不明瞭,貨物直接損失二萬元,而賈東偉、李偉超卻被關進霍林郭勒市看守所,商店被迫停業關門。

二零零一年三月份,夫妻倆從外地購進的大棗、花生、瓜子、木耳以及爆米花等還沒有賣完,因為兩人被迫害,沒有人操持生意全都壞掉了,經濟損失兩萬六千多元。賈東偉被勞教二年,李偉超被勞教三年。因有身孕所外執行。

李偉超釋放回家後,看到家、商店被抄後的情景,精神和身心的傷害使她苦不堪言,懷有身孕的她,很難維持商店的正常運營只好倒閉關門。

賈東偉二零零一年九月被劫持到圖牧吉勞教男隊非法勞教兩年,被迫奴役超強度勞動,迫害的身上長滿了疥瘡。

賈東偉的二姐賈海英和母親王岩、妻子李偉超的大哥李偉、大嫂肖紅梅都同時被綁架迫害。

參與迫害的單位及個人:
霍林河公安局:陳寶文、趙秀發、徐振喜、
霍林河公安局法制辦:滿杜拉、
霍林河公安局國保大隊:翟拓、鄭明道、
圖牧吉勞教女隊:周玉英、郭穎、賈梅

霍林郭勒市法輪功學員宋國林被迫害經歷

宋國林,男,一九四八年出生,霍林郭勒市查嘎達村農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流氓集團對大法和法輪功學員的誣陷和迫害的十四年期間,非法勞教二年、洗腦班二次、勒索三百元、宋國林遭到公安局、看守所、村委會、圖牧吉勞教所男隊等邪黨部門的夥同迫害。

在二零零零年的一天,村書記鄭德軍氣勢洶洶的領人將宋國林的三輪車推到村幹部處作抵押,強迫交押金三百元後才將三輪車歸還。

二零零一年村書記鄭德軍又採用欺騙的手段:通知宋國林和另一位法輪功學員以辦事三天的名義把二人騙進洗腦班,十五天後才將宋國林倆人放回家。

二零零一年八月宋國林因為發經文和資料,被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翟拓和另外一名(不知姓名)警察非法抄家,強搶《轉法輪》一本,煉功帶二本,將宋國林強行綁架到霍林郭勒市看守所五個月,後非法勞教二年。

被非法強行劫持到圖牧吉勞教所迫害,在黑窩的日子裏,飽受了精神和肉體的折磨,不僅禁止學法煉功,因煉功打坐和背法常常遭到警察王立偉的打罵。由於學法少,在邪惡一夥採用多種卑鄙手段的欺騙下,一時糊塗簽了字,驚醒後發覺自己簽字做錯了,馬上寫信給警察王立偉,聲明所有的簽字全部作廢,從那以後堅決不配合邪惡。

二零零四年,宋國林再一次被綁架到洗腦班強迫「轉化」,進行精神摧殘。整天強行灌輸邪黨理論,用歪理邪說來誹謗法輪功。一次又一次的綁架和迫害,給宋國林和家人造成了極大的傷害。

迫害類型:
綁架、關押、洗腦、非法勞教、毆打、抄家、勒索錢財、
迫害單位及責任人:
查嘎達村書記:鄭德軍
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翟拓
圖牧吉勞教所:王立偉

霍林河沙爾呼熱鎮新村法輪功學員王桂霞被迫害經歷

王桂霞,女,一九六一年出生,家住霍林河沙爾呼熱鎮新村。一九九七年得法,原來身患風濕、低血糖等五六種疾病,通過在大法中的修煉,有了脫胎換骨的變化。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迫害法輪功期間,王桂霞遭到霍林郭勒市公安局、沙爾呼熱鎮、街道等邪黨職能部門的多種迫害。被抄家三次、綁架兩次,非法關押三十天,勒索所謂的伙食費三百元。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後,沙爾呼熱鎮鎮長吉日嘎拉夥同一幫人前往王桂霞家,質問王桂霞還煉不煉法輪功?王桂霞回答說:煉。吉日嘎拉同行的那些人就說:把她家的房子和土地收回,妄圖以此來恐嚇,最後沒達到目的,就全都溜走了。

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四日,王桂霞和高鳳雲等三個人去北京上訪,為法輪大法說句公道話。出了北京車站,看見一輛寫有去「天安門」的小客車,王桂霞等三個人一起去了天安門。到了天安門,三人同時遭到綁架,被關到北京市前門派出所的一間鐵籠子裏,鐵籠子關了許多來自全國各地的法輪功學員。後來她們又被挾持到內蒙駐京辦關了一夜,警察把王桂霞隨身帶來的錢全部劫走。第二天霍林郭勒市沙爾呼熱鎮派出所警察吉延斌將她們綁架回本地,途經通遼市時,在通遼鐵路看守所關押了半天,把她們三人各自關入一個房間非法審問。當夜,又把王桂霞等三人綁架回到霍林郭勒市公安局,連夜非法審問。後被非法關押到看守所十五天,勒索一百五十元後放回。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日,邪惡說王桂霞上農村送「走向圓滿」的經文,又被綁架到霍林郭勒市看守所拘押十五天,看守所索要一百五十元後放回。

參加迫害的單位及個人:
霍林郭勒市政法委:萬國清、
霍林郭勒市公安局長助理:趙秀發、
霍林郭勒市國保大隊:秦寶庫、趙鳳雲、
霍林郭勒市沙爾呼熱鎮派出所:烏力吉、吉延斌
霍林郭勒市沙爾呼熱鎮鎮長:吉日嘎拉

霍林河法輪功學員王鳳蘭遭迫害紀實

王鳳蘭,女,一九五四年出生,霍林郭勒市人,因修煉法輪大法一九九九年被非法抄家兩次,綁架非法關押兩次,勞教兩年,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受盡了奴役勞工、打罵、罰站、夏天光腳走圈、強制做奴工、電棍電擊等體罰和酷刑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王鳳蘭在公園集體煉功時,霍林郭勒市以市委副書記王淑芬為首、夥同政法委、公安局、派出所等十多個人強行驅散煉功人群,煉功的拽走,禁止在公園煉功,參與的有國保大隊長包杜冷等人。

一九九九年九月三日,王鳳蘭到北京上訪證實大法。到北京後被綁架,關押一天,被霍林郭勒市國保大隊長包杜冷等人挾持到通遼市鐵路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天。之後被脅迫回到霍林郭勒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六十天,非法勞教兩年,劫持到圖牧吉勞教女隊迫害。

二零零零年二月份,在圖牧吉勞教所,王鳳蘭、吳秀花、賈海英、辛玉芹、高雅傑、李偉超、李淑雅、江鳳英、趙淑芬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在走廊裏纏麻繩子,大家開始背大法師父的經文,女隊的警察大隊長周玉英、警察郭穎、賈梅都跑出來了,逼法輪功學員在操場的雪地上罰站,連續站了三天。

圖牧吉警察利用減期的誘惑,叫犯人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並威脅犯人,誰看見煉功不報告,給誰加期。這樣犯人們看見法輪功學員煉功都喊不許煉,說隊長看見給她們加期。導致勞教隊幾乎人人參與迫害。偷聽法輪功學員說甚麼隨時報告警察。受毒害參與迫害的犯人有張慶珍、徐連芝、劉穎、程慧、趙敏慧、孫麗娜、付桂雲、徐小偉、方玉香、張英霞等。她們對法輪功學員張口就罵,逼迫、威脅法輪功學員簽字不煉功,給警察當幫兇。有的給法輪功學員戴銬子,警察把庫房鑰匙給犯人拿著,因為經常搜包,犯人都知道法輪功學員誰有好衣服、好鞋等,這些犯人經常在庫房就把法輪功學員的衣物偷走。

在黑窩裏王鳳蘭飽受了王桂榮、賈梅、羅進芳、管理科邱祥林、肖廣生、武紅霞等人的奴役、暴打、封凍、罰站、掏廁所、電棍電擊等迫害。勞教隊毫無對生命的關愛和珍視,到處所見的是,警察們對鮮活生命的任意摧殘和踐踏。直到二零零二年王鳳蘭才回到家中。

二零零三年九月,王鳳蘭在散發真相資料的時候,被不明真相的人構陷,霍林郭勒市國保大隊秦寶庫、翟拓、趙鳳雲等將其綁架,霍林郭勒市政法委、公安局夥同法院將王鳳蘭非法誣判三年半徒刑,劫持到呼和浩特市女子監獄迫害。期間,王鳳蘭遭受到女子監獄所長張蓮華及獄警、獄警的各種折磨和迫害。

參與迫害的單位及個人:
霍林河市委副書記:王淑芬
霍林河市政法委:萬國清
霍林河公安局:陳寶文、包杜冷、秦寶庫、翟拓、趙鳳雲
圖牧吉勞教所:周玉英、郭穎、賈梅、王桂榮、羅進芳、邱祥林、肖廣生、武紅霞、郭穎、朱吉君
呼和浩特市女子監獄:張蓮華

霍林河法輪功學員李春福被迫害經歷

李春福,男,一九五一年出生。霍林郭勒市人,露天礦生活服務公司職工,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後,被非法抄家三次,大法書籍全部被抄走,中共邪黨授予的勞模和黨籍全部拿下,在看守所被迫害四十五天,罰款一千五百元。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霍林郭勒市公安局鄭明道、溫玉華、包杜冷、胡本榮等強迫李春福說:「你老伴是煉法輪功煉死的。」李春福說:「不是。」又問:「有病不吃藥?」李春福說:「沒有。我老伴兩年前身患骨癌。醫生說話不過三個月了。後來老伴修煉法輪功,生命延長了一年半才去世,你說好不好?」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李春福被非法抄家,李春福是好人,不吸煙、不喝酒、不玩麻將,電視都很少看,就是這樣一個沒有不良嗜好的人,卻被非法抄家、迫害,女兒因中共惡黨的連續性的非法抄家,母親沒了,父親天天被監視,只好外出打工,本來是醫學院畢業生,卻因為中共惡黨的迫害,分配當地工作的機會也被剝奪了,被迫外出打工謀生,耽誤了孩子的前程。

二零零二年九月,國保大隊秦寶庫、翟拓、趙鳳雲等再次到李春福家非法查抄,把李春福綁架到霍林郭勒市看守所,非法審訊時質問:誰和他聯繫?和誰煉功等?李春福沒有回答他們的任何問題。後被非法關押四十五天,罰款一千五百元。三天後,警察就把法輪功學員賈海英綁架,而後對賈海英說:「李春福將你出賣了。」警察妄圖用挑撥離間的手段迫害更多的人。

迫害類型:抄家、綁架、關押
迫害單位及個人:
霍林郭勒市公安局:陳寶文
霍林郭勒市:鄭明道、溫玉華、包杜冷、秦寶庫、翟拓、趙鳳雲
霍林郭勒市礦務局610:胡本榮

霍林郭勒市法輪功學員肖風梅一家人被迫害經歷

肖鳳梅,女,一九六五年出生,霍林郭勒市沙爾呼熱鎮人。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七日,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趙秀發、秦寶庫、翟拓、趙鳳雲、烏力吉、吉延斌等警察一起將其肖鳳梅劫持到看守所。丈夫李偉被株連,被綁架到霍林郭勒市電力賓館強行洗腦。被授予的勞模也給拿下了。

把肖風梅和李偉綁架之後,公安局陳寶文、趙秀發、秦寶庫、翟拓、趙鳳雲、烏力吉等十多個人,猶如強盜一般,下到菜窖深挖三尺找證據,破壞性的鑿壞樓梯要找大法書籍,家裏的物品翻個底朝天,抄走兩袋子大法書籍,價值二千元,電視、VCD、三十多個坐墊都被抄走,據後來有看見,公安局相關人員非常安心的享受著抄家的「戰利品」──坐墊。

肖鳳梅被非法關押期間,由於環境惡劣,用刺骨的冷水洗澡,吃的蔬菜不給洗,菜上面飄著小蟲子,菜碗沉澱的都是泥底,家人送進去的東西都被剋扣了,造成嚴重的營養不良,用冰水過多,潮濕過度,迫害成嚴重的風濕痛。痛苦中熬了七十三天。肖鳳梅被迫害期間丈夫也被強行劫持到洗腦班,十二天內包夾王佔江一直守護在身邊,因為邪黨授予的勞模被拿下,每年都要少一萬多元的工資收入,算至今天也有十幾萬元了。在被迫害的日子裏,孩子無人照管,孩子的姑姑、姑父也被迫害,姑姑四年,姑父三年,孩子的爺爺奶奶顧了這頭顧不了那頭,奶奶承受不住這種打擊,走路都得扶著牆走。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給肖風梅一家帶來了極大的傷害。

迫害單位和責任人:
霍林郭勒市公安局:陳寶文、趙秀發
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秦寶庫、翟拓、趙鳳雲
霍林郭勒市沙爾呼熱鎮派出所:烏力吉、吉延斌

霍林河法輪功學員陳玉芹遭迫害經歷

陳玉芹,女,一九四三年出生,家住霍林郭勒市沙爾呼熱鎮,一九九九年以來,受到無端騷擾無以數計,被非法抄家七次,綁架一次,二次關進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零四天,罰款一千元,被強行要求上交所謂的伙食費三百元。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二日,陳玉芹進京上訪,後被劫持回到通遼市鐵路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天,郭東虎搜身將身上的五百五十五元現金沒收,次日,被通遼市國保大隊的劉巴圖、霍林郭勒市的郭東虎、劉子娟和公安處的蔡瑞剛挾持回霍林郭勒市看守所,強行非法關押十五天,後來,趙鳳雲等毫無因由的審問後,又被強迫加期半個月,總共非法關押了一個月零四天。

陳玉芹回家後,霍林郭勒市政法委、公安局國保大隊、沙鎮派出所等部門對她長期不斷的騷擾。具體參與的有萬國清、趙秀發、秦寶庫、翟拓、趙鳳雲、烏力吉、吉彥斌、劉志剛、高金燁、郭東虎以及沙爾呼熱鎮街道居委會的任會敏、王秀芝、李春花、張建東等,這些人經常到家恐嚇陳玉芹及丈夫:你們還煉不煉法輪功?有時被她丈夫義正詞嚴的一頓斥責,灰溜溜的跑了,之後,就引來一次見不得人的報復:公安局一班惡人趁著深夜闖入其家中進行非法抄家。

二零零一年三月,沙爾呼熱鎮辦洗腦班,長達半個月,要求陳玉芹天天去鎮政府報到「學習」。霍林郭勒市公檢法系統的有萬國清、趙秀發、陳寶文、吉日嘎拉、楊海濤、楊海泉、秦寶庫、翟拓、趙鳳雲、郝鳳岐、鄭明道等;霍林河礦務局的有胡本榮、朱成、攀明憲等。在洗腦班上,當時她的孫子,看見播放誣蔑大法師父和他爺爺被抄家的錄像時,突然挺身一躍而起,大聲喊了一聲:「斃了萬國清。」當時在場的人無不側目而視、驚訝異常。洗腦班也就此不了了之。

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六日,秦寶庫、翟拓、烏力吉等因為她的兒媳賈海英被綁架,指使劉志剛強行將陳玉芹索騙到沙爾呼熱鎮派出所,趙鳳雲問:「你家中還有書嗎?」陳玉芹回答:「家裏被你們多次翻個底朝天,你還反問我?我兒媳婦修煉」真、善、忍「有甚麼罪,一家人被你們迫害成這樣了,你們還想怎麼樣?」這些人沒找到甚麼藉口,只好放陳玉芹回家了。

後來有一次沙爾呼熱鎮派出所的吉彥斌一行人等又去家中非法騷擾,想脅迫陳玉芹去洗腦班,陳玉芹因故未在家,又被其丈夫蘇勤一陣連珠炮似的質問嚇跑了。後來秦寶庫又帶著人來,結果還是如此,一次預謀好的對陳玉芹的洗腦迫害被丈夫同修的正念解體了。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八日上午十點左右,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長李布和帶多名警察同沙爾呼熱鎮派出所警察闖入陳玉芹家,非法進行抄家,搶走筆記本電腦一台,500g硬盤一塊,mp3三個,法輪大法書籍一套,《轉法輪》三本,手機一部。搶劫的物品合計價值現金三千元左右。之後,把陳玉芹脅迫到沙爾呼熱鎮派出所非法審問,沒有獲取對陳玉芹迫害的罪證,只好放她回家了。一次又一次的騷擾和迫害、丈夫的離世以及眾多家人的迫害遭遇,給陳玉芹的身心造成了極大的傷害

參與迫害的單位及個人:
霍林郭勒市政法委:萬國清
霍林郭勒市公安局:陳寶文、吉日嘎拉、趙秀發、郝鳳岐、鄭明道、秦寶庫、翟拓、趙鳳雲、李布和、郭東虎、劉子娟
霍林郭勒市礦務局公安處:蔡瑞剛
霍林河礦務局:胡本榮、朱成、攀明憲
霍林郭勒市沙爾呼熱鎮街道:楊海濤、楊海泉
霍林郭勒市沙鎮派出所:烏力吉、吉彥斌、劉志剛、高金燁
霍林郭勒市沙爾呼熱鎮街道居委會:任會敏、王秀芝、李春花、張建東
通遼市國保大隊:劉巴圖

內蒙古額爾古納市法輪功學員徐淑芳被迫害事實

徐淑芳,女,家住內蒙古額爾古納市。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份,徐淑芳和一個同修黃德豔,在二中東南部發大法真相資料,被惡人構陷舉報,劫持到當地公安局。到公安局把兩個人分別關在兩個房間,公安局副局長劉輝,刑警隊長杜某某,還有一個記錄的警察姓柳,不知具體叫甚麼。非法審問到天亮,副局長劉輝惡狠狠的對徐淑芳說:「就看你是老太太,要換成小伙子,鐵嘴鋼牙也給你撬開。」早上七點多,將徐淑芳和黃德豔,一齊綁架到看守所。

家人得知消息後,到公安局要人,公安局因此得知徐淑芳、黃德豔兩個人的身份與住址,當天把兩個人的家全抄了。在徐淑芳家抄走一份心得體會、幾盤磁帶。在黃德豔家中抄走了許多大法的真相傳單。

徐淑芳和黃德豔,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三十五天後,勒索每個人的家人二千元,才放回家。

徐淑芳從看守所回到家中,遭到片警楊金剛的監視。警察楊金剛說:「給法輪功慣的,就是整得輕。」還有一個姓魏的片警拿出兩張紙讓徐淑芳寫行蹤彙報,第二天又去家中逼問:「你寫好了嗎?」徐淑芳說:「你們把我們家弄的每天飯都吃不好,你穿這身皮,讓我們家人都害怕,你們以後別來了,我也不會給你們寫的。」

參與迫害的單位和個人:

內蒙古額爾古納市:公安局副局長劉輝、刑警隊長杜某、片警楊金剛

內蒙古霍林河牧民何平被迫害事實

何平,男,霍林河查嘎達村牧民,一九九八年有幸得法,嚴格按「真、善、忍」的宗旨修煉,做好人。一九九九年江氏流氓集團鋪天蓋地迫害法輪功這個修煉群體後,何平不斷遭到派出所、公安、村委會的跟蹤、監視等多種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何平等七位法輪功學員去北京上訪。在通遼客運站倒車時被村邪黨書記何慶民和警察發現,被綁架到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後以擾亂社會秩序為由,每人勒索二百元,放回家後每天監視、跟蹤、騷擾。

參與迫害的單位:霍林郭勒市公安局

內蒙古霍林郭勒市法輪功學員沈英被迫害紀實

沈英,女,一九五三年生,現年五十九歲,霍林郭勒市沙爾呼熱鎮人。自九九年七二零邪黨迫害、迫害法輪功以來,多次遭到當地居委會不法之徒的非法監控、入室騷擾,遭綁架一次,勒索現金三千元。

沙爾呼熱鎮居委會經常到法輪功學員沈英家裏非法騷擾,實施邪惡迫害。逼迫沈英放棄修煉,交出大法書,寫保證。遭到沈英的拒絕後,誘騙沈英丈夫,在她們偽造的不煉功、不上訪的表格上簽了字。片警經常以查戶口為由,上門入室來非法監控,不斷騷擾。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六日,沈英到霍林郭勒市一個居民小區發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市民構陷,被惡警綁架到派出所。一個惡警在電腦上記筆錄,追問大法資料來源,發了多少,家庭狀況等。在打印出來的記錄上,幾名惡警強行拽著法輪功學員沈英按上手印。之後,被國保大隊長李布和等惡警非法挾持到公安局,搶走沈英的手機。下午四點多鐘,惡警李布和叫來沈英的兒子,勒索三千元,沒有任何手續,就連惡黨不法之徒慣用的「白條子」也沒給。事後,沈英的兒子多次找李布和要錢,都被李布和以「你母親的事沒完」為由拒絕還錢。

參與迫害的責任單位及個人:
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國保大隊李布和。
霍林郭勒市公安局警察。

霍林郭勒市查嘎達村法輪功學員康國琴被迫害事實

康國琴,女,霍林郭勒市查嘎達村村民。因修煉法輪大法,按「真、善、忍」做好人。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邪黨開始迫害法輪功以來,不斷的遭到霍林河公安、派出所、村委會等邪黨職能部門的跟蹤、監視、綁架、關押等迫害。嚴重影響了康國琴的正常家庭生活。

二零零零年二月十九日,康國琴在家幹活時,鄉邪黨書記肖立忠,村邪黨書記鄭德軍,村長何丙儉等帶著公安人員闖進康國琴家,問:「還煉不煉法輪功?」康國琴答:「煉!」「煉就帶走。」康國琴被強行綁架到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十天。公安局勒索康國琴家人現金一千五百元。放回家後每天監視、跟蹤、騷擾。

二零零零年六月,國保大隊害怕康國琴進京上訪再次將其劫持到看守所,關押十五天,才放回家。看守所又勒索現金一百五十元。

迫害類型:跟蹤、監視、綁架、關押
參與迫害單位及個人:
霍林河公安局、派出所、邪黨鄉、村委會等
鄉邪黨書記:肖立忠,
村邪黨書記:鄭德軍
村長:何丙儉

內蒙古霍林郭勒市法輪功學員宋秀芹生前被迫害紀實

宋秀芹,女,內蒙古霍林郭勒市沙爾呼熱鎮市民。在中共迫害法輪功期間,法輪功學員宋秀芹受到該市沙爾呼熱鎮、街道、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的多種迫害。宋秀芹被綁架兩次。其中一次被劫持進洗腦班。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市電視台夥同公安局共五六人非法入室到宋秀芹家,進門便給宋秀芹非法錄像,並搶走一本《轉法輪》及一套煉功磁帶,然後揚長而去。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宋秀芹進京上訪為大法說句公道話,七月二十四日返回。次日,電視台再次到家中要給宋秀芹錄像,並讓其發表一些誣陷大法的言論,宋堅定地予以回絕,啥話也未說,電視台人員只好灰溜溜的走了。沙爾呼熱鎮派出所聯防員高金燁受所長烏力吉指使通知宋秀芹到公安局去一趟。宋去市公安局後,受到了一名警察的非法審訊,最後勒索宋秀芹二百元現金,才放宋回家。此後,宋秀芹便受到專人(街道主任劉淑珍和副主任邱玉華)監控,劉淑珍和邱玉華隔三差五上門騷擾,還逼迫宋秀芹每日到派出所簽到,一直持續了半個多月之久。

二零零零年六月下旬,沙爾呼熱鎮居委會主任邱玉華及鎮長到宋秀芹家問:「你還煉不煉法輪功了?」宋答說:「煉!」當晚公安局五六個人非法入室到宋秀芹家進行抄家。未能發現大法的書籍資料等邪惡認為有價值作為迫害藉口的東西,沒有達到目的也只好走了。

有一天,一名同修來宋秀芹家兩次問電話費的事,被監控者發現了。向沙爾呼熱鎮派出所所長烏力吉報告後,把同修調到了派出所,之後又把宋秀芹也脅迫到了派出所。市公安局長陳寶文、助理趙秀發,還有一個不知姓名者非法對宋秀芹進行了審訊:「你們倆是否串通要到北京上訪?」宋秀芹說了實情。他們又審問平日都與誰接觸等等無理的問題。期間也未找到迫害的理由,便將宋秀芹放回家了。

二零零一年三月,宋被非法脅迫到沙爾呼熱鎮政府辦的洗腦班。參與迫害的有礦務局六一零朱成、鎮長楊宇光、副主任邱玉華、劉淑珍等,每天學習誹謗師父、誹謗大法的邪說,逼迫法輪功學員每天寫心得體會,逼寫大法決裂書。非法洗腦十五天後放回家

二零零一年六月下旬,沙爾呼熱鎮鎮長楊宇光來到宋秀芹家,再次把其騙到在霍林郭勒市電力賓館辦的洗腦班。市政法委書記萬國清親自指揮,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洗腦迫害。逼迫宋秀芹及多名法輪功學員寫悔過書,街道副主任邱玉華親自當幫教(包夾)貼身監控宋,每天播放美化惡黨的故事片。一個月後,才將宋秀芹放回家。

宋秀芹因多年遭受邪黨的迫害,長期承受巨大的精神壓力,身心受到嚴重的摧殘。在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一日晚,宋秀芹因急性腦出血悲慘離世,終年五十歲。

迫害相關責任單位及個人:
霍林郭勒市沙爾呼熱街道主任:劉淑珍,副主任:邱玉華
霍林郭勒市沙爾呼熱鎮派出所所長:烏力吉
霍林郭勒市公安局長:陳寶文。
霍林郭勒市公安局長助理:趙秀發
霍林郭勒礦務局610:朱成、
霍林郭勒市沙爾呼熱鎮鎮長:楊宇光。劉淑珍等,
霍林郭勒市政法委書記:萬國清。

霍林河法輪功學員湯麗波被迫害紀實

湯麗波,女,一九六三年出生。原霍林郭勒市興達公司光達服務部職工。一九九八年修煉法輪大法,在中共迫害法輪功期間,湯麗波曾被霍林郭勒市610、公安局、沙爾呼熱鎮派出所及街道居委會聯手迫害,詳情如下。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三日,法輪功學員湯麗波、高靜坤、張建龍、經桂香等四位法輪功學員,打一輛車,於第二天上午到北京。一到天安門廣場就開始打坐煉功,被綁架。因不報姓名住址,被劫持到通州派出所關押一宿。內蒙古駐京辦哈斯(蒙古族)把她們帶到駐京辦,六月二十六日,被霍林河公安局政保科包杜冷劫持回霍林河公安局。局長助理趙秀發將她們強行罰站二小時,後被關押到看守所。七月一日,家人被勒索三千元後,湯麗波被取保候審。

湯麗波回家後,單位邪黨書記逼迫其交出大法書,不允許她煉功。湯麗波不配合,被邪黨開除了邪黨黨籍,還逼迫她每天去沙爾呼熱鎮派出所簽字。禁止出行。街道、派出所、單位的人經常去湯麗波家騷擾,給湯麗波和家人造成了極大的傷害。

參與迫害單位及個人:
霍林郭勒市公安局
沙爾呼熱鎮派出所
沙爾呼熱鎮街道居委會
霍林郭勒市興達公司書記:付顏軍
內蒙古駐京辦:哈斯
霍林河公安局政保科:包杜冷
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局長助理趙秀發

霍林郭勒市查嘎達村法輪功學員王桂蘭被迫害事實

王桂蘭,女,一九四九年出生,霍林郭勒市查嘎達村農民。一九九八年二月十八日得法修煉。修煉之前,患有子宮肌瘤,直徑達八至九釐米。大失血三年,經常流血。還患有慢性心梗,經常無故昏倒,風濕,氣管炎,胸膜炎等疾病纏身。修煉後三至四個月,全身疾病不醫而癒,一身輕。

一九九九年,中共邪黨血腥迫害法輪功開始,王桂蘭遭到監視,騷擾無數次,被本村邪黨書記鄭德軍、劉喜生、何丙儉、劉暢、王榮萍、鄉邪黨書記肖立中等多次騷擾。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五日,本村沈德、何炳田到王桂蘭家,欺騙說去通遼開會,後被610辦公室主任包雙喜、本村沈德、何炳田把王桂榮綁架到通遼洗腦班。王桂榮持續五天出現昏迷狀態,每次都被送入醫院急救,後來他們害怕承擔責任,只好把王桂榮送回家。

迫害類型:監視、洗腦
參與迫害單位及個人:
610辦公室主任:包雙喜
鄉邪黨書記: 肖立中
本村邪黨書記:鄭德軍、
本村村委會:劉喜生、何丙儉、劉暢、王榮萍、沈德、何炳田、

內蒙古霍林郭勒市法輪功學員朱雪峰被迫害紀實

朱雪峰,女,一九五九年生,霍林郭勒市人。原霍林郭勒市礦務局生活服務公司退休職工。中共惡黨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殘酷迫害與迫害法輪功以來,法輪功學員朱雪峰遭到霍市610、公安、國安、沙爾呼熱鎮派出所與街道辦事處、看守所的迫害。朱雪峰被非法關押七天,被枉判勞教三年,被非法抄家二次,被勒索現金五千元,間接勒索兩千元。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四日,沙爾呼熱鎮派出所所長烏力吉將法輪功學員朱雪峰誘騙到派出所,進行非法審訊,逼問朱雪峰是否去北京上訪。之後,直接將朱雪峰綁架到看守所拘留七天。期間,霍市公安、國保等部門的警察多次非法逼問、審訊,強迫寫不煉功保證。七天後,朱雪峰的丈夫交了三千元所謂的保證金後,才將朱雪峰放回家。一年後要回了三千元保證金。

二零零四年五月三十日,朱雪峰與同修貼大法標語時,被派出所雇佣的一個邪惡聯防員高金燁構陷。沙爾呼熱派出所劉志華等五、六個警察蜂擁而上,將朱雪峰與同修綁架。警察烏力吉誘騙朱雪峰承認資料是自己發的之後,就將其劫持到看守所。對法輪功學員朱雪峰非法審訊多次,在看守所吃帶蟲子帶泥的清水煮白菜湯、黑麵饅頭,被折磨的面黃肌瘦。朱雪峰遭非法關押二個月後,被枉判勞教三年,警察將其劫持到圖牧吉勞教所,妄圖加重迫害。

二零零四年八月二日,警察溫玉華及一個男警察,將法輪功學員朱雪峰挾持到勞教所,由於體檢不合格而拒收。霍市公安局法制辦警察滿都拉以所外執行為由,勒索朱雪峰丈夫五千元。

在法輪功學員朱雪峰被非法關押期間,其丈夫屈從邪惡勢力的壓榨與恐嚇,給霍市政法委書記萬國清送過兩千元人民幣。

迫害責任單位及個人:
霍林郭勒市政法委書記:萬國清
霍林郭勒市沙爾呼熱鎮派出所所長:烏力吉
霍林郭勒市沙爾呼熱派出所劉志華、聯防員高金燁
霍林郭勒市公安局法制辦警察滿都拉、溫玉華

內蒙古霍林郭勒市法輪功學員趙桂雲生前被迫害紀實

趙桂雲,女,一九三八年出生,家住內蒙古霍林郭勒市。自從中共邪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迫害大法以來,趙桂雲遭到街道、派出所、公安局先後多次入室騷擾,四次被抄家,二次被非法關押,二次被關洗腦班,被惡黨公安勒索家人現金共三千多元,於二零一二年五月三十日含冤離世,終年七十四歲。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八日,她因進京上訪為大法說句公道話,被關押到北京市前門派出所,當天晚上被內蒙駐京辦人員將她挾走。當月二十一日晚,內蒙古霍林郭勒市公安處警察張志平(女)、蔡瑞剛等人去北京把趙桂雲挾持到霍市公安局。二十二日,警察趙秀發、翟拓非法審問:「你到北京幹甚麼去了?」趙桂雲說:「法輪大法是正法,不是甚麼邪法!」趙秀發寫了幾個字,就把趙桂雲非法關押在了當地看守所。臘月二十六,勒索她家人三千元現金,同時把趙桂雲身上的一百元都勒索走了,才讓趙桂雲回家。在看守所關押時間長達一個月。看守所勒索所謂的伙食費三百元。在非法關押期間,邪黨公安局長助理趙秀發、國保大隊警察秦寶庫、翟拓、趙風雲(女)等挾持著她入室非法抄家,翻的亂七八糟,最後搶走一本修煉故事書。

趙桂雲兩次被綁架到洗腦迫害。二零零一年三月,以霍市政法委書記萬國清為首的公安局等在消防隊非法開辦洗腦班。趙桂雲又被非法抓進洗腦班,遭到長達半個月的洗腦迫害。二零零一年四月,霍市邪黨政法委、公安局等部門在電力賓館再一次非法開辦洗腦班,趙桂雲第二次被挾持遭受迫害。在洗腦班,不許回家,不許隨便走動,關在一個屋子裏,也不許和別人說話,每一個法輪功學員有一個街道主任貼身監視、包夾著。每天五點多就起床跑步做操,觀看邪黨的電視、黑材料等,試圖用精神折磨迫害,妄圖迫使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

趙桂雲曾四次被非法抄家。第一次被非法抄家:是在趙桂雲進京後,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把趙桂雲劫持到看守所後抄家。

第二次被非法抄家:是在二零零一年五月份,邪惡公安局長助理趙秀發,國保警察秦寶庫、翟拓、鄭明道、趙鳳雲(女)及姓邰的(女)共六個不法之徒,以趙桂雲「家中有經文」為由非法入室抄家,搶走了許多大法的書籍與師父法像。

第三次被非法抄家:是在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三日下午一時左右,趙桂雲在霍市老三樓住宅區發真相小冊子,突然來了二輛警車,讓趙桂雲上車,趙桂雲不上他們的車,下來好幾個警察,把趙桂雲強行拽到車上,拉到珠斯花派出所。隨後,霍市國保大隊長李布和、副隊長管兵,以及孔繁林、張德力等警察就非法入室抄家。在家沒有搜到大法經書,就把家中寫有「真善忍好、法輪大法好」的壓膜標籤拿走,下午四時她才被放回家。

第四次被非法抄家:是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五日晚七點多,法輪功學員趙桂雲正在發真相光盤,她見女兒(同修)被一個惡人糾纏便過去了,警察警車隨後就跟上來了,將她母女二人非法挾持到寶日呼熱派出所。一個警察給霍市國保大隊打電話,又把她們母女二人挾持到國保大隊。警察李布和、管兵、孔繁林、張德立(司機),還有姓王、姓楊的兩個女警察參與了非法審訊。孔繁林抓住趙桂雲的右手強行按手印,照相,法輪功學員趙桂雲不配合,對他們說:「法輪功洪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你們要善待法輪大法,不要作惡,法輪功是最冤枉的!」他們一邊非法審訊,一邊派警察非法入室抄家,共抄走了打印機墨水四瓶、打印紙、自封袋等。一直非法審訊到凌晨三點,法輪功學員趙桂雲才被放回家。

由於年歲大,家裏又常年被騷擾,迫害還在持續,趙桂雲居無寧日,家人及兒女也常為母親擔憂,經常是提心吊膽,唯恐母親再次遭受迫害。趙桂雲在這種長期的高壓迫害環境中生活,精神上承受了巨大的壓力。

迫害責任單位及個人:
內蒙古霍林郭勒市礦公安處:蔡瑞剛。
內蒙古霍林郭勒市公安局長助理趙秀發、孔繁林、張德力(司機),姓王、姓楊的兩個女警察。
內蒙古霍林郭勒市國保大隊警察:秦寶庫、翟拓、趙風雲(女)鄭明道及姓邰××(女)。
內蒙古霍林郭勒市政法委書記:萬國清。
內蒙古霍林郭勒市國保大隊長:李布和,副隊長:管兵。
人才交流中心:張志平(女)

霍林郭勒市法輪功學員張淑華被迫害紀實

張淑華,女。家住霍林郭勒市沙爾呼熱鎮火車站。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以來,沙爾呼熱鎮沙爾呼熱街道居委會主任蘇秀英,陸妍等幾人經常去張淑華家,逼迫張淑華放棄修煉,寫不煉功的保證,不允許進京上訪。張淑華丈夫的單位的邪黨書記和場長也經常騷擾張淑華家,恐嚇如果進京上訪就讓張淑華丈夫停止工作。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張淑華去北京上訪,上訪後被當地警察戴上手銬從北京劫持回到當地,非法關押到看守所。在看守所裏不讓煉功、不讓學法。張淑華抵制迫害絕食,大概七天左右,公安副局長張玉才、獄警李愛學領五六個犯人強行把她按倒在床上,用小手指頭粗細的黃色橡膠管插入鼻孔灌食。後來經法輪功學員的集體抵制,看守所迫不得已只好妥協。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爭取了學法、煉功的環境。一個月後,公安局勒索張淑華家人現金一千元,把張淑華放回家。

回家後,政法委、市政府、公安、沙爾呼熱鎮派出所、沙爾呼熱鎮街道,經常去張淑華家騷擾,過年都監督和施加壓力看管,天天讓張淑華去派出所簽名報到,不去就上家裏恐嚇。

二零零零年七月份的一天,張淑華正在家裏澆園子,派出所的聯防員高金燁說:派出所有點事讓你去一趟。高金燁用摩托車把張淑華帶到沙爾呼熱派出所,原來是公安局的騙局:他們問張淑華還煉不煉法輪功,張淑華說:煉。警察就直接把張淑華劫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三天後,向家人勒索現金一千元,家人抵制無理的迫害只給了三百元。國保警察秦寶庫、翟拓說是一年後退還。一年後有一次,張淑華家附近有人發傳單,國保警察秦寶庫、翟拓等四人懷疑是張淑華散發的,再次到張淑華家騷擾,不明說,還說是過年了過來看看。張淑華讓他們退還押金錢時,秦寶庫說:只能給一百元,那二百元當作罰款了,不給。

二零零零年六月末,沙爾呼熱派出所所長烏力吉(蒙古族),突然闖進張淑華家威脅交出法輪功新經文,遭到拒絕後連續去了三天。大概有三四次公安局國保警察秦寶庫、翟拓和沙爾呼熱派出所警察烏力吉半夜翻牆而進,以找人為由各屋子亂進,沒出示任何證件,嘴裏還說一些恐嚇威脅的話。

還有一次,南廣場火車站客車通車時,街道委主任蘇秀英、陸妍等十幾個人闖進張淑華家,說有一個老太太剛下火車就到張淑華家了,那時張淑華的老婆婆正好在她家,就開始對老太太審訊一樣問這問那的,老太太耳朵聾聽不清楚,被嚇得心臟病都犯了。邪黨派出所還限制張淑華的人身自由,出門走親戚還要去派出所請假,有一次張淑華去南廣場購物時,碰到街道辦的張殿東和另一個不知姓名的人,他們捕風捉影懷疑張淑華去了煉功人家了,晚上派出所王立國到張淑華家威脅說:街道有人舉報你去聚會。

在邪黨十幾年的高壓迫害下,張淑華失去了人身自由,時刻都被警察、惡人看管和監視著。特別是夜晚公安、派出所、沙爾胡熱鎮、街道等邪黨職能部門的人不時跳牆而進,穿衣服開門的時間都沒有,好像踹門似的使勁敲門,熟睡中的家人嚇得不知所措。

惡人像土匪進村般的亂喊亂叫:我們是公安局的、我們是警察!張淑華的丈夫害怕老婆被迫害,抵觸張淑華所做的一切。張淑華家裏上有老下有小沒有人照顧,面臨著家庭的破裂。邪黨職能部門每一次的闖進,就是張淑華的一次災難。張淑華一家人承受著巨大的精神迫害,她們一家人經常說一句話:不知甚麼時候才能得到真正公民的正常合法待遇。

迫害責任單位及個人:
霍林郭勒市政法委、市政府、公安、沙爾呼熱派出所、沙爾呼熱街道
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局長:陳寶文
霍林郭勒市公安副局長張玉才、獄醫李愛學
霍林郭勒市國保警察:秦寶庫、翟拓等
沙爾呼熱鎮沙爾呼熱派出所所長:烏力吉、王立國
沙爾呼熱鎮沙爾呼熱街道辦:張殿東
沙爾呼熱鎮沙爾呼熱街道居委會主任:蘇秀英,陸妍
沙爾呼熱派出所的聯防員:高金燁

霍林河法輪功學員張德忠被迫害事實

張德忠,男,一九五八年出生。原霍林河加工公司職工。一九九八年春天修煉法輪大法。修煉以前患有尿毒症等各種疾病。修煉幾個月後,恢復到正常狀態。一九九九年七二零開始全面迫害法輪功,電視天天播放誣蔑大法的謊言。毒害著不明真相的世人。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一日,張德忠和法輪功學員張建龍、孟呼倫、陳玉勤等進京上訪,為大法說一句公道話,在通遼火車站下車時被綁架,晚上被關押到鐵路看守所。看守所警察把張德忠身上的二千元現金搶走,沒給任何收據。到了第二天,霍林河公安局警察劉子菊(女),公安處蔡瑞剛,沙爾呼熱派出所警察郭東虎、張文霞等再一次對綁架的幾人進行非法搜身,把身上所攜帶的一切東西,包括錢財全部搶走。兩個人銬在一起劫持回霍林河,一路上不讓上廁所,二個人只給一袋方便麵,也不打開手銬。到了珠斯花火車站,政法委書記萬國清帶一群警察守候在車站。還有霍林河電視台,邪黨的市委書記特木爾巴根,國保大隊警察趙鳳雲,他們一邊錄像,一邊譏笑說:「你們這回可出名了。」將張德忠等七個法輪功學員分別拖進七輛警車上,萬國清下令:「磕磣磕磣(土語,侮辱的意思)她們,給她們遊街示眾。」七輛警車於是鳴笛遊街,在霍林郭勒市游了一圈。引來無數的人圍觀,不明真相的人們說三道四,議論紛紛。然後,又將七名法輪功學員拉到公安局,邪黨的市委書記特木爾巴根親自參與迫害。警察張海濤、鄭明道將張德忠一直非法審訊到凌晨三點後劫持到看守所關押。

關押期間張德忠被警察非法抄家。在看守所裏,所所長金文東指使犯人毆打張德忠,以致其胸部受傷,活動受限,留下了後遺症。在看守所關押九天後,經單位出面擔保才放人。回家後,沙爾呼熱派出所逼迫張德忠每天必須到派出所報導。

參與迫害的責任單位及個人:
霍林郭勒市政法委書記:萬國清
霍林郭勒市市委書記:特木爾巴根國保大隊警察趙鳳雲
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劉子菊(女)、趙鳳雲、張海濤、鄭明道。
霍林郭勒市礦區公安處:蔡瑞剛
霍林郭勒市看守所裏所所長:金文棟
沙爾呼熱派出所:警察郭東虎、張文霞

內蒙古霍林郭勒市法輪功學員王子榮被迫害事實

王子榮,女,一九五八年生。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當時只聽了七天師父的大連講法錄音帶就搬家了,雖然當時也沒明白,但是心裏卻始終沒有放不下這部修煉大法,因為這大法太好了。王子榮以前手腳麻木、腰疼、胃痛、心臟病,不知不覺中都好了,她更加相信大法,家人也非常高興。到了一九九八年,她在老家請了九本大法書,回家開始了真正的學法煉功。

時光荏苒,王子榮舉家搬回霍林郭勒市居住後不久,在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四日下午,王子榮與一位法輪功學員周麗英在市公安局對過的公園裏,一起給世人講真相、勸三退,被不明真相的惡人構陷。當時開來兩輛警車,每個車有三個人,將她們二人綁架到市公安局。其中有一個人給國保大隊長李布和打電話,不一會兒,李布和與管兵、張德立、孔繁林等國保警察都來了。警察李布和問王子榮護身符、小冊子從哪裏來的?誰給的?王子榮一句也沒回答,他們搜走王子榮身上的真相幣,沒有寫字的現金也被他們翻走了,放進了自己的腰包。

深夜,警察把她們兩個一起挾持到霍市看守所。一進看守所,王子榮和周麗英兩名法輪功學員同時絕食,抗議邪惡非法關押迫害。到了第六天,警察李布和來到看守所,恐嚇王子榮說:「你要是再煉功,就判你勞教。」因王子榮身體出現病態,走路打晃,警察李布和勒索家人五千元,才讓家人以保外就醫名義把她接回家。

迫害責任單位及個人:
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長李布和、管兵。
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張德立、孔繁林。

內蒙古霍林郭勒市法輪功學員於鳳蘭被迫害事實

於鳳蘭,女,一九六一年生,家住霍林郭勒市郊區。一九九八年七月二十六日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開始全面迫害法輪功以來。於鳳蘭家裏多次遭到騷擾。霍林郭勒市寶日呼吉爾派出所警察宋海峰、賈令會等二人,經常到法輪功學員於鳳蘭家裏騷擾。僅一九九九年七月份,非法入室騷擾達七、八次之多。警察宋海峰還非法抄走於鳳蘭一本大法的經書。

二零零三年秋天,霍林郭勒市法輪功學員在市區張貼了大法真相傳單。邪黨公安局有兩個騎摩托車的警察,要到於鳳蘭家裏非法搜查。向鄰居打聽於鳳蘭家裏有沒有微機電腦,鄰居說她們家都是好人,治病花了那麼多錢,哪有錢買電腦!它們這才肯罷手,灰溜溜地離開了。

迫害相關責任單位及個人:
霍林郭勒市寶日呼吉爾派出所惡警宋海峰、賈令會。

霍林郭勒市殘疾法輪功學員高玉蓮被迫害紀實

高玉蓮,女,一九五五年出生,霍林郭勒市查嘎達村村民。由於從小體弱多病,腿腳不方便(小兒麻痺),患有心臟病、肺結核。一九九八年十月份,聽人講述法輪功的神奇後,修煉法輪功。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氏流氓集團血腥迫害法輪功的十四年中,高玉蓮遭到霍林郭勒市公安,看守所,村委會等邪黨部門的迫害,被勒索二百元。詳情如下: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高玉蓮等七個同修要為法輪功師父討回公道毅然去北京上訪。她們離市裏有四十里的路程。沒有公交車只能步行。公安局的車在後邊追,走到東大沙灘時公安局的車車輪被扎最後沒追上。到了南廣場沒有地方住,她們幾個就在馬路邊的路燈下過了一夜。公安局的車在馬路上來回跑,根本沒有發現她們。第二天坐火車去通遼,在火車上被正在找她們幾個的村邪黨書記何慶民和兩個警察發現,被劫持回到霍林郭勒市公安局,以擾亂社會秩序為由,每人勒索二百元,高玉蓮的丈夫被非法關押二年、綁架到洗腦班二次,之後長年累月被跟蹤、監視。

迫害類型:勒索、監視、跟蹤、
迫害單位及責任人:
霍林郭勒市公安局、看守所。
霍林郭勒市查嘎達村邪黨書記:何慶民、

霍林河查嘎達村村民李學榮被迫害紀實

李學榮,女,霍林河查嘎達村村民。由於多年積勞成疾,在一九九七年經檢查是腰間盤突出,家裏經濟條件差,無力醫治,生活不能自理,兩條腿支撐不了一個上身,而且雪上加霜,又得了子宮瘤和嚴重的子宮潰爛,常年頭痛。有時一生氣,連家門都不出,生不如死的日子甚麼時候才是頭啊!一九九八年農曆十月三十日有幸得了法輪大法,煉功不長時間,身體上所有的病態全部都消失了。一九九九年春天,李學榮從三米高的牆上摔下來,卻像甚麼事情都沒有發生一樣,又一次見證了大法的神奇。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氏流氓集團血腥迫害法輪功,十四年中,李學榮遭到霍林郭勒市公安局,看守所,村委會等邪黨部門的多種迫害,被勒索現金二百元。詳情如下: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李學榮和趙洪霞、王成蓮、高玉蓮、徐鳳英、吳桂榮等法輪功學員為法輪功師父討公道毅然去北京上訪。她們離市裏有四十里的路程。沒有公交車只能步行。公安局的車在後邊追,走到東大沙灘時公安局的車車輪被扎最後沒追上。到了南廣場沒有地方住,她們幾個就在馬路邊的路燈下過了一夜。公安局的車在馬路上來回跑,根本沒有發現她們。第二天坐火車去通遼,在火車上被正在找她們幾個的村邪黨書記何慶民和兩個警察發現,被劫持回到霍林郭勒市公安局,以擾亂社會秩序為由,每人勒索二百元,放回家後每天監視、跟蹤、騷擾。

二零零三年秋天,當地惡人發現村裏有人貼傳單,警察秦寶庫、翟拓、楊萬、何丙儉一夥強行把李學榮從正在幹活的土豆地挾持回村,強行栽贓讓李學榮承認是她發的,是某某人給她的,威逼、利誘、恐嚇,非法刑訊逼供達四個多小時,妄圖施以綁架。幾名法輪功學員正念抵制,最後警察們一無所獲,只好灰溜溜的走了。

二零零三年七月李學榮被警察耿紅等三人綁架到洗腦班,強行非法洗腦,進行強行「轉化」、身心的摧殘和精神折磨。

迫害類型:勒索、監視、跟蹤、
迫害單位及責任人:
霍林郭勒市公安:秦寶庫、翟拓、耿宏、
沙爾呼熱鎮派出所:楊萬
村委會:何慶民、何丙儉

霍林郭勒市原派出所所長程光星遭迫害紀實

程光星,男,一九六一年出生。原內蒙古霍煤集團公司公安處第五派出所所長,一九九九年七月邪惡的江氏流氓集團鋪天蓋地血腥迫害法輪功,身為派出所所長的程光星迫害法輪功學員時,開始了解法輪大法與法輪功學員,後走入大法修煉,先後三次受邪惡迫害,並被單位非法開除。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底,進京為法輪大法說一句公道話,在北京前門被綁架,被當地公安處劫持到霍林河看守所關押。程光星進京上訪的事,當地引起很大的震撼。也因此,被單位開除。

二零零一年四月初,市政法委書記萬國清,公安局國保大隊秦寶庫、副大隊長翟拓,指導員趙鳳雲,公安局長助理趙秀發,並由礦務局出二個看管人員,把程光星綁架到電力賓館。頭一天,有四個武警持槍看守,他們都站在樓裏面,把程光星和法輪功學員張建龍關在一個屋子裏,不許張建龍他們說話,不許出屋,不許走動,連上廁所都有人跟著。

幾次灌食導致鼻孔、喉嚨、胃管嚴重受傷出血

二零零三年四月份的一天,法輪功學員程光星,到張建龍家取磁帶,他妻子到派出所誣告。坐車回家時,被沙爾呼熱鎮派出所所長烏力吉等人綁架,烏力吉竟指揮幾名警察在大街上對他拳打腳踢,幾個警察撲上來將他反背手銬,把他綁架到市公安局國保大隊並非法關押。

在看守所,程光星抵制非法關押,開始絕食,絕食後的第七天,公安局局長陳寶文與政委徐振喜下令進行強行灌食(從鼻孔插管),警察獄醫李愛學、所長金文棟等幾次灌食導致程光星鼻孔、喉嚨、胃管嚴重受傷出血,嘔吐後,鮮血和胃粘液吐了一地。他們又在食物(苞米麵粥)中加了大量的食鹽,食鹽經過傷處疼痛難忍,食管、胃如同被燒烤的一樣。看他痛苦的樣子,同室的犯人都非常同情,而此時的警察卻發出一陣陣冷笑,公安局陳寶文等還偽善地對他說:「這是黨和人民對你的關心、對你的愛護……」

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一個多月後,程光星強烈要求無罪釋放,並指出對他的關押是非法的、超期更是違法的,憲法明文規定:最長期限為三十天。公安局法制辦主任滿杜拉說:「對你們法輪功咋整都不違法。」公安局長陳寶文卻說:「這是上級批的……」。就這樣程光星被非法關押了七十九天。

公安局長以談心為名將程光星綁架到圖牧吉勞教所

第二次是二零零四年初,新任公安局長李樹成以談心為名,將程光星騙至公安局,非法拘押後,又把他綁架到內蒙古圖牧吉勞教所迫害。勞教所的警察為了逼迫法輪功學員寫「三書」,達到其所謂的「轉化率」目標,因為「轉化」一個法輪功學員就能得到三千元獎金。在這些昧心錢的誘惑下,警察們變著法的折磨法輪功學員。

剛到圖牧吉,警察就強迫罰站、辱罵、寫「三書」。四五個警察輪流拳打腳踢,將他多次打倒在地。他們打累了,大隊指導員宋靖下令把他關進「小號」,(禁閉室)將他雙手背銬在暖氣管上(身體成十字架形,坐在木板床上),讓三個勞教人員輪流看管。不到四平方米的「小號」常年不見陽光、陰暗潮濕、陰森恐怖,各種蟲子在猶如人間地獄的勞教所裏繁衍生息,爬在地上、爬到床上、爬上他身體、鑽進衣服裏,奇癢無比,這裏儼然就是它們的溫床,由於雙手被手銬長期鎖著,痛苦無以言表。一直到第七天,警察們又把程光星帶到辦公室觀看錄像進行強制洗腦。接著又採取「車輪」戰術不讓他睡覺。這樣警察們又把他折磨了十天,見程光星仍不屈服,又將他實行隔離,指使三個犯人對他進行「包夾」十天,所謂「包夾」就是這三個人寸步不離,灌輸邪悟思想,見他還不動搖,又將他第二次送進「小號」,銬在暖氣管子上整整折磨了四十七天。

放出「小號」分到一中隊。當天一中隊的隊長根本不管程光星的身體如何(當時程光星身體非常虛弱),強迫他出工幹活,打掃室內衛生。後來宋靖再次下令將他第三次關進「小號」,此時已是初冬季節,「小號」裏特別冷,到了晚上溫度降到零度以下,程光星沒有棉衣棉鞋,沒有被褥,連衛生紙都不給,白天吃不飽,晚上又不能睡覺,有時連上廁所都不讓去,有的法輪功學員給他送東西,警察們不但不讓送,還無理打罵,就這樣在「小號」待了七天七夜。

幾個月的看守所和勞教所的迫害,程光星身心備受摧殘,親身經歷江氏集團及其幫兇對法輪功學員的精神與肉體的殘酷迫害後回到家。

第三次,程光星再次被綁架,被劫持到邪惡的內蒙古五原勞教所黑窩繼續迫害。程光星又一次承受了各種慘無人道的酷刑迫害。

當地警察還多次騙取程光星妻子的錢財,(具體數目不詳)並說只要多拿點錢,就能把你丈夫保出去。結果錢送去了,人也沒回來。

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三日,在五原勞教所,法輪功學員程光星被警察用毛巾堵嘴,用警繩勒胳膊,使用電警棍對其進行迫害,致使如今不能幹重活。

二零零四年夏,警察沙會閩(慧銘)帶領幾個吸毒犯惡人,對法輪功學員程光星拳打腳踢、電棍電擊,把程光星打倒後幾個惡人踩踹胸部,用鎬把打雙腿,致使程光星雙腿近乎殘疾,半年多還行走困難。

程光星在傳統的新年還在被關禁閉。家人於二零零五二月十四日去接見遭拒絕,理由是不「轉化」不准接見。

程光星被關押期間經常被強迫超強度幹活,每天從早七時至後半夜二時做假鑽石,給勞教所創外匯賺錢。凡在五原縣勞教所被非法勞教過的法輪功學員,幾乎都遭受過種種酷刑的迫害。

迫害類型:開除公職、綁架、關押、灌食、毆打、電擊、強制洗腦、
非法勞教、關小號、毛巾堵嘴,上繩

迫害單位及責任人:
霍林郭勒市政法委書記:萬國清,
霍林郭勒市公安局:陳寶文、李樹成、徐振喜
霍林郭勒市看守所所長:金文棟、獄醫:李愛學
霍林郭勒市:公安局長助理趙秀發
霍林郭勒市公安局法制辦主任滿杜拉
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秦寶庫、翟拓,趙鳳雲,
沙爾呼熱鎮派出所所長:烏力吉
圖牧吉勞教所男隊:宋靖
五原勞教所 :張遷(張騫)、趙乃威(趙乃衛) 、楊富榮(副所長)、
王東雷、沙慧敏、趙乃東
五原勞教所吸毒勞教人員:寵德、楊澤、郭樹華、王虎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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