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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滿城縣張文花老人被中共迫害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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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河北省保定市滿城縣今年74歲的老太太張文花,於1997年12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在十幾年的修煉中,她受益匪淺。因為她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受到當地610、公安局、派出所等人員的非法騷擾、監視、入室搶劫、綁架等迫害。

張文花老人曾得過闌尾炎,小肚子疼,經常不舒服,做手術後過了兩個月,感覺小肚子有東西一拱一拱的難受,好像有股氣在往外鼓,實在難受時就躺在床上休息,給孩子們添了不少麻煩。學煉法輪大法後,她懂得了身體不好的根本原因是生生世世業力所致,也知道了「真、善、忍」是衡量好壞人的唯一標準。她按大法的要求去做,處處多為別人著想,遇事先考慮他人,心胸開闊了,家庭和睦了。

經過一段時間的學法煉功,她身上的病痛減輕了,走路一身輕。60多歲的人和年輕人一樣料理家務,照顧孩子,還騎車到處去洪法,從不覺得累。她感覺自己好像又回到了年輕時代,精神充實,生活得有滋有味。

1999年7月20日,中共邪黨頭目江澤民以個人意志凌駕於法律之上,挾持整部國家機器發動了對法輪功的非法打壓。面對全國媒體對法輪功的栽贓、污衊、仇恨宣傳,張文花不聽不信,因為她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知道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中共的謊言宣傳與大法師父對學員的要求完全對不上號,純屬構陷之詞。她仍堅持學法煉功,也因此受到多次無理迫害。

1999年7、8月份,張文花單位(滿城縣勞保公司)經理李更田受上面的指使,帶領蔣經理等三、四個人找到她家裏,勸她放棄修煉法輪功。李更田說:「別煉了!國家不讓煉。」張文花說:「法輪功是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的。我學大法身心受益了,孩子們也放心。」他們又說些不要和上面頂著幹,胳膊擰不過大腿之類的話。

2000年9月底的一天晚上八、九點鐘,城管派出所人員來到張文花住處「咚咚」敲門,並大喊大叫讓她開門,張文花問:「你們晚上來幹甚麼?這麼晚了,不給開門,我犯了甚麼法?」說完,她忙給兒子打電話。派出所的人在外面用拳頭使勁砸門,催促他快點開。她說:「大晚上的,我兒子不來,不給你開門。」她兒子怕母親被迫害,趕快過來了,她才開房門。

「呼啦」一下進來三、四個警察,不出示任何證件,就對她家進行非法搜查。他們在家裏東翻西找,張文花說:「你們亂翻甚麼,我一個老婆子家裏能有甚麼?」他們不理睬,繼續亂翻,大衣櫃裏、陽台上、爐筒子裏、桌子上、床上、幾角旮旯兒都翻個遍,連電扇罩都打開搜查,最後非法搶走了她煉功用的小錄音機和幾篇用於救人的大法真相資料。

2001年5月的一天下午六點多,張文花老人正在家裏躺著,城關派出所的幾個人來到她家,邊敲門邊喊:「開門,快開門!」她趕快給兒子打電話。這些人進屋就詭辯的說:「到你家看看,有沒有(大法的)東西。」說完,他們到幾個房間裏東張西望,到處亂找,搶走了大法寶書《轉法輪》和大法師父法像還有大法真相資料。派出所一個人說:「走,跟我們走一趟,到派出所一下。」她說:「我感冒了!」他們說:「沒事,到那兒問點事,就讓你回來。」說完,就哄騙著張文花下樓,上了他們的車,將她綁架到城關派出所。

張文花被關進一間屋裏,由兩名警察看著,她的兩個兒子也趕到了。警察對她非法審問:「你還看書(指大法書)嗎?」她說:「你們搶了我的書,把書還給我。」警察還讓張文花在非法抄走物品的「清單」上簽字,她說:「不簽。」警察威脅她說:「從你家裏拿來的資料,你必須得簽!」她被迫簽了字。過了一會兒,張文花要上廁所,兒子要跟著,派出所的人不讓。一個警察跟在張文花身後,在外邊等著監視著她。張文花的大兒子急忙去找派出所的進行交涉,向他們說明媽媽的情況,並一再說好話。

突如其來的綁架、非法審問、監視、恐嚇,折騰得張文花頭暈腦脹,心裏難受。她用雙手抱住頭,坐在椅子上。一個人說:「她怎麼老是抱著腦袋?」兒子一看60多歲的老母親頭疼、噁心,一臉痛苦,怕她出危險,趕緊把她送到縣醫院急診科。還有一個便衣警察始終跟著。醫生給她量血壓,200-120mmHg,怕出意外,趕緊給她輸液。她的兩個兒子守護著母親。輸完液,孩子們不放心,把母親接到二兒子家。

一連四、五天,張文花白天由孩子們陪著去醫院輸液,晚上回二兒子家。在這種情況下,派出所的警察還不死心,一個姓崔的老警察一直跟隨著,非法監視了她兩天,並到她二兒子家裏偽善地問寒問暖。

中共迫害法輪功十幾年來,一到「敏感日」,城關派出所的人就打電話騷擾她或到她家裏非法監視她,並偽善地說:「身體怎麼樣啊?別出門,好好在家裏呆著。」有時推卸責任說:「這是上邊的意思,我們也沒有辦法,為了吃碗飯。」滿城縣610國保大隊、城關派出所的人還給兒子們打騷擾電話,讓他們好好看住母親,別出去,別惹事。沒有修煉的兒子都被嚇怕了,忙過來勸說母親,一接到電話就打哆嗦,怕母親受迫害。

張文花通過修煉法輪功,身心健康,全家都沐浴在大法的佛光普照中。妯娌、哥兒們之間互相關愛,和睦相處。這是法輪大法的威德,給她全家帶來的福份。這樣一位70多歲的老太太,因為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而遭到非法迫害,這是對公民人權的踐踏。

法輪大法是正法,修煉法輪功是精神信仰,是受國家《憲法》保護的,迫害法輪大法的人才是真正的執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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