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酷刑:抻刑(中)


【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七月七日】(接上文

遼寧本溪勞教所的抻刑

上述這些都是發生在遼寧馬三家女子勞教所的抻刑。我們再看看發生在遼寧本溪勞教所的抻刑。

在本溪勞教所,有專門用於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抻房,設立在教養院六大隊嚴管中隊。一九九九年十二月,本溪教養院政委陳忠維授意惡警劉印祥,仿照本溪市看守所抻房的設計,在六大隊餐廳旁小黑屋裏設抻房。本溪教養院建立的抻房是在地下埋一寸高的鐵環六個,共兩排,兩排鐵環距離兩米左右,配以鐵鏈、手銬等刑具。施刑時用手銬將人雙手雙腳筆直抻起,然後絞動鐵鏈,將人抻離地面,只剩臀部稍沾地面,被稱為「定位抻」。

本溪市法輪功學員趙成林,原為駐軍某部衛生隊隊長,正營職軍官,因修煉法輪功,被迫從正營職軍官轉業到本溪市傳染病院當一名醫生。二零零二年七月趙成林被綁架到本溪教養院。勞教期間,惡徒用手銬將他雙手雙腳筆直抻起,然後絞動鐵鏈,將他抻離地面。

本溪勞教所還使用這樣一種抻刑,就是將兩張單人鐵床並上,將法輪功學員按在兩床中間的角鐵上,四肢分別用手銬銬在床的四個角上,拉緊。對堅定的法輪功學員過一段時間拉緊一次,就是將兩張單人床分別向兩邊拉開,中間床縫用磚擠上,每擠一次磚對人體的傷害都是極大。這種酷刑過去叫「五馬分屍」,古代叫「車裂」。

如果將法輪功學員懸空抻起,這就叫「懸空抻」。法輪功學員宋月剛就遭受過這種酷刑。他在自述中說:「二零零一年六月四日,我和另外五名同修由於堅修大法,被二十多名惡警、犯人抓住雙手雙腳拖到抻房,分別被用手銬抻了起來,手腕被銬還不算最痛苦,可是用手銬來銬我的雙腳腳腕。人的腿本來就粗,用細小的手銬來銬腿,那個滋味就像用刀來剝皮拉肉那麼痛苦,整個手銬全部都卡進腳腕子裏,就連死刑犯也沒說用手銬來銬腳的,而他們這麼故意折磨我,……兩天兩夜過去了,我被抻的下肢已經麻木。副院長吳剛來了,看到我還在堅持著,他就用一萬八千伏的電棍電擊我的臉。……四天四夜過去了,我的下半身肌肉已失去感覺,無比痛疼的感覺已鑽進骨髓裏,腰部脊椎跟折了一樣,像有一把鐵鑿子在不停地鑿。上半身被抻的筋骨欲斷,胸部像有萬隻螞蟻在不停的噬咬,連輕輕喘一口氣都疼得受不了,真是萬蟻噬心,生不如死。當我每一秒鐘都在承受那無盡的痛苦時,惡警王軼、劉江朋卻又拿兩根一萬八千伏的電棍來電擊我,電棍冒出的火花有一尺多長,王軼對我喊:宋月剛,今天你不轉化就打死你!在生死存亡之際,我拚盡全身力氣大喊:「法輪大法好」!震懾了他們,使得他們不敢下死手迫害我。」

酷刑演示:抻床
酷刑演示:抻床

因為本溪教養院用懸空抻曾將一名法輪功學員抻成植物人,所以後來惡警就採取「平抻」。同時又因為手銬造成的外傷太過明顯,銬手銬改成了綁布條。這樣的改動並沒有減輕法輪功學員的痛苦承受,只是使這種酷刑的殘忍變得更加隱蔽了。

二零零八年一月三日,惡警鄭凱指揮兩個勞教犯人將丹東法輪功學員宋吉威綁在三樓的抻床上,抻了十幾天。宋吉威拒不放棄信仰,惡警鄭凱又命人在他的腰部下面放一個小型車胎,說是防止長時間躺著磨破臀部,實質是增加他腰部的痛苦。墊上車胎之後,腰部真是撕心裂肺般的疼痛,猶如被撕裂、扯斷一般。宋吉威這一次被抻了二十四天。

遼寧省鳳城市法院法官、法輪功學員梁運成,二零零六年二月份被劫持到本溪教養院。大約是正月十一下午五點左右,管教大隊長米洋和管理科科長孟立新等唆使勞教人員將梁運成綁在抻床上。綁牢後,教養院的大夫先是輸液,後是灌食。惡警還讓三個勞教犯人輪流監視。第二天早晨,孟立新見梁運成不妥協,就對三個勞教犯人遞了個眼色。梁運成原來是綁在一張床上的,而這一張床是由兩張床拼在一起的,分開來就是兩張床。這三個惡徒見管理科長使眼色,心領神會,遂將梁運成按在兩床中間,把其兩隻手的手脖子用白布條分別綁在床頭的兩邊,把兩個腳的腳脖子也用白布條綁在床尾的兩邊。白布條綁的越緊,遭受的痛苦越大。這種「大」字形的綁著固定,被惡人稱為「定位反省」。

酷刑演示:死人床
酷刑演示:死人床

這種定位反省沒有定時間,一般是抻到法輪功學員妥協為止。在抻床上,無論是吃飯、喝水及大、小便,都不能解開白布條。吃飯、喝水由勞教犯人餵;大、小便也由這些人接。而這些人在餵飯、餵水,接屎、接尿時經常謾罵、侮辱和毆打法輪功學員。這種酷刑,一般除了三個犯人外,還要有一個警察和一個醫生參與。惡警是指使用刑強弱的幕後黑手,而醫生起到的作用是不抻傷、抻殘或抻死法輪功學員,這樣既能避免勞教所承擔責任,同時也是向勞教所提供被抻法輪功學員忍耐極限的資料。惡警在實施這一酷刑時經常叫囂「叫你活活不起,死死不了」。

梁運成第一次被抻了十五天,第二次被抻了二十九天。第二次抻梁運成時,抻到十九天,因為他解不出來大便,惡警們怕將他憋死,破例解開他一隻手的布條,讓他蹲在床上便。然而,由於一個姿勢抻的時間太長,梁運成根本連坐都坐不起來。第二十九天從抻床上下來時,梁運成便昏倒在地。

本溪教養院使用抻刑摧殘法輪功學員相當普遍,也相當「專業」,曾一次同時抻六人,還有一次同時抻七人。本溪勞教所的抻床可以搖、抻、拉、拽。被上抻刑的法輪功學員被放下來後,身體軟組織嚴重損傷,但在外表根本看不出來,全是內傷。

吉林監獄的抻刑

吉林監獄的抻刑與它特有的刑床分不開。這些刑床有固定床,抻床,錯位抻床、死人床等。每一種刑床都與抻刑相關。

固定床就是在一個長兩米的木板兩端各鑲有一塊鋼板,上面有一排孔,用以固定手和腳。「固定床」除有「抻」的功能外,主要起固定作用,人被固定時身體與床不分離,不騰空,四肢鬆緊程度要比「抻」時鬆。固定時除大便下來,小便和睡覺都不下來,固定時間越長,受刑者越痛苦,這種痛苦苦不堪言。吉林監獄共有十七套「固定床」刑具,法輪功學員大多都受過此刑。長春市法輪功學員鄭偉東被強行綁在了固定床上,邪惡的犯人問他服不服,鄭衛東沒有理睬這個惡人,他就氣勢洶洶的,把汽水瓶子和床板立起來,放在鄭衛東的腰部,長達五天之久。

酷刑演示:固定床
酷刑演示:固定床

死刑床就是把被害人的四肢大字形抻起,整個身體懸空,再在人的身下放一卷被子後向四個方向用力抻,再往下壓。只要上此刑必殘無疑,致死也是舉手之間的事,所以叫死刑床是確切的叫法。法輪功學員張洪偉自二零零二年五月份入監,一直被關押在嚴管和小號,上死刑床,將四肢抻開,使身體懸空,一抻就是幾個小時,多則幾天。他的大腿內側和身體其它部位嚴重糜爛,身體虛弱得不行。

抻床是最殘酷的刑具。人仰面躺在木板床上成大字形,木板床上有四塊鋼板固定在兩手腕和兩腳脖處,上面鑽有帶螺絲扣的密密麻麻的圓孔,用以固定手和腳扣子的。四個大鐵扣子,每隻手腳各一個,鐵扣子由兩個半圓形的環構成,把法輪功學員的手腕和腳脖固定在這種特製的「床」的四個環上,四個環可以「上勁」,不斷的上勁,身體被抻起懸空,像五馬分屍一樣,把胳膊、腿的關節、筋骨、肌肉都抻脫離,甚至抻斷,幾秒鐘就把人疼得昏死過去,持續時間一長,胳膊、腿就殘疾了。

更加殘忍的是:「抻」二十至三十分鐘,待四肢沒有知覺後,放下來,暴徒一起上來給揉搓手腳,待稍有知覺再「抻」。法輪功學員吳儀鳳,四十多歲,長春建工學院建工系主任、教授,他是吉林省最著名橋樑專家,東北三省三個著名橋樑專家之一。他也被上抻刑,整個人幾乎離地,手、腳腕一會兒就發青了。緊接著打手徐志剛對兩個犯人說:「給其活動活動筋骨。」兩個犯人抓其手腳在鐵扣上反覆磨擦,一會兒便皮開肉綻,紫黑恐怖,致使吳教授痛的小便失禁。第二天,新任管教怕承擔責任,讓抬醫院,其殘害程度令犯護、醫生大為驚駭,說:「你們也太狠了吧!」

錯位抻床是用鋼筋做成套,固定在鋪板上,將受刑者身體錯位,也就是將法輪功學員的手和腳呈斜上方或斜下方拉開,拉到極限鎖死,身體成扭曲狀,再往身下放木棍、臉盆、罐頭瓶等物品,最後將身體完全懸空。一段時間後,受刑者的關節全部拉開,十分痛苦。

中共酷刑示意圖:錯位抻床(也稱「燕兒飛」)
中共酷刑示意圖:錯位抻床(也稱「燕兒飛」)

單就抻刑來說,吉林監獄的抻刑與其它地方的不同,它也是由床刑演變而來。這種酷刑是讓人的面部朝地,四肢用繩子抻開,四處用力一抻,本來趴在地上的人就被抻離地了。抻前惡警問法輪功學員「轉化不轉化」?說一個「不」 字,就開始抻,三次就能把人的手腕,腳腕等處的肉皮拉開,把筋拉出來,來回的抻能把筋拉斷,這樣人也就殘廢了。

不但如此,吉林監獄在實施抻刑時,還往往用小皮錘在身體的各關節處敲打,直到脫節發黑為止。吉林法輪功學員譚秋成、劉成軍、刁樹君、孫遷、張信齊等遭到過這類摧殘。

吉林德惠市法輪功學員孫遷,被上「抻刑」,一般人都堅持不過兩次,他卻被抻了三次,最後把腳後跟處的筋給抻斷了,被送到了監獄的「老殘隊」。

吉林監獄的抻刑還不止於使用特製的刑床。例如,曾是延吉市空軍部隊正連級軍官,因修煉法輪功被迫轉業到延吉市自來水公司的辛延俊,曾被吊在兩張上下鋪床的中間。惡警還命四個膀大腰圓的犯人,用兩根粗棍交叉為「十字形」別他的雙腿,再使勁踩壓,當他疼昏後用涼水激醒再迫害。最後辛延俊被折磨得雙腿殘廢,不能行走,腎器官衰竭,左邊身體全部打壞,左胳膊被打折。

吉林省榆樹市看守所的上大掛

吉林省榆樹市法輪功學員楊佔久,二零零二年八月份,被國保大隊綁架。在看守所的提審室,楊佔久被鎖在一鐵椅子上。到了晚上十點多,國保大隊長張德清、石海林、齊力等,就把楊佔久手背銬著,在手銬中間的鐵環上用繩子繫好,然後把他扶到椅子上,把繫手銬的繩子從門框上邊穿過去繫好。然後把椅子從腳下拿走,就這樣背銬著人就懸在了空中。這也叫上大掛。惡人們還不解恨,用腳踢大腿,盪鞦韆,手銬就往肉裏勒,不一會兒楊佔久就昏過去了。

寧夏吳忠監獄的抻刑

原銀川鐵路分局安全監察室的司機馬智武,二零零二年四月十八日被送到吳忠監獄。有一次,他被按到「死人床」上抻了四十多天:兩隻胳膊左右分開,拉的直直的,又把手銬緊緊的銬在手腕上,腳鐐吊在腳上,然後把腿、腰用繩子綁在床上,腳脖子讓腳鐐拉的緊緊的,那真是筋斷骨折,痛苦不堪。當時腳脖子就被拉裂了個口子,流了很多血。犯人們還輪番折磨,二十四小時不讓閤眼,在耳邊唸誣蔑法輪功的稿子。眼睛稍稍一閉,就用火鉗子、木棒等工具打,臉被打的腫脹、血肉模糊。每天還堵死鼻子,強行灌非常濃烈的食鹽糊糊,每灌進一口都嗆的人死去活來。十一月的天氣很冷,惡徒們晚上不給蓋被子凍,每天大小便都在床上,頭枕在床板上面,頭髮都磨光了。整個人都直了,就像木棒,一動不能動,最初綁在床上是啥樣,到最後還是啥樣。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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