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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幸運的醒來了 而弟弟卻沒有

——李希良給天津市政法、司法部門的公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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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我經歷了十一年的冤獄回到家中(監獄看我身體虛弱,和家屬商量「保外就醫」),到現在已經兩個多月了。我回家後才得到了一個消息──我弟弟李希望從看守所到港北監獄僅僅十天時間就失去了生命,我還是要問問:他是怎麼死的?

據我妹妹(李希望的二姐)講,在希望臨近去港北監獄之前接見時,那時希望的身體狀況很好。可是在到港北監獄僅十天時間就被活活的折磨死了。醫院的死亡證明的死亡原因一欄僅僅寫著──「猝死」!我聽說也有一位被打死的邢台法輪功學員,那個死亡證明的死因一欄,寫著──「呼吸心跳驟停」。我諮詢了醫生,他說「這不叫死亡原因,是在掩蓋死亡原因,含糊其辭,玩文字遊戲」。大概哪個人死亡,都可以這樣填寫死亡原因吧?!這些醫院幾乎成了包庇犯罪的幫兇。

或許我今天能在這裏發問,只是一個幸運吧。二零零五年十月,我曾在港北監獄五監區一分監區因為制止播放誹謗大法的欺騙性宣傳廣播,被關進禁閉室,在加戴手銬腳鐐的情況下,被張世林等指使的六、七個包夾犯人毒打。被打幾個小時中,我昏死過去兩次,後被他們用藥灌醒。這就是我親身經歷的發生在港北監獄的太多暴行迫害中的一幕。我今天不講出來,八年過去了,有誰能知道這些被掩埋的港北監獄的罪行呢?是不是我的弟弟李希望就是遭受了類似甚至更殘酷的暴行傷害?是不是我們的區別只在於──我幸運的醒過來了,而他卻沒有醒來?!

我聽說監獄給李希望施加了一種叫「地錨」的酷刑,是用鐵板製成的管桶,將希望的兩條腿至臀部像樁子一樣直立固定在地上,兩腿不能彎曲,再用手銬將人的兩隻手銬在地上,希望被迫弓腰在地上,腿一點都動不了,被惡警「錨」了十多小時(而這種酷刑對人的折磨的極限是兩小時)。到半夜零點,他才被發現已經死亡。

我聽說港北監獄在把李希望迫害死之後,為掩蓋罪行,假造死亡時間,還上演了一幕搶救屍體的醜劇。

我在港北監獄時,就知道,弟弟被轉到港北監獄後,天津市六一零來了一個人,放下一句話「這個人,給我往死裏整!」可以看到,港北監獄也是很忠實、聽話的執行了「往死裏整」的命令。正因為這六一零官員的一句話,才有了三十五萬元安撫性質的賠償金中,有民政部給的十萬,監獄管理局給的十六萬,而監獄只掏了不足三分之一的九萬,這樣的「分擔罪責,共同賠償」的決定。

我了解到關於港北監獄的罪行,有一個舉報信,後來舉報信裏涉及的十多位當事受害人,有近十位各自簽名或寫出證言,共同作證,關於港北監獄的「地錨」、毆打等酷刑犯罪行徑是真實存在的。然而天津政法系統負責人竟沒有對大量證人和大量證據線索,實施應有的調查。還有一封舉報信,舉報了李希望是被地錨酷刑折磨致死的真相。後來又有聶寶利、樊建明,寫出投訴檢舉信《我有責任站出來配合對港北監獄酷刑犯罪的調查》,站出來證明港北監獄的罪行。

之後剛剛出獄不久的李希望妻子,也就是我的弟妹,不忍看周向陽再被殘害,悲憤地寫下《不要讓失去丈夫的悲劇在另一個家庭重演》的申訴信,再次提出了李希望之死的事實。

時至今日,對於港北監獄存在大量酷刑犯罪的舉報和舉證,仍然沒有責任部門真正調查,相關的犯罪嫌疑人張世林、宋學森等人並沒有被依法懲處。這是不是司法部門負責人在瀆職,在包庇?

朱文華是在港北監獄被活活打死的,可嘆沒有親人為他申冤。現在我作為李希望的親哥哥,在此我要求港北監獄公開致我弟弟死亡的過程錄像,我的這封信,也再次證明張世林所犯的罪行。我要求相關部門調查港北監獄致死我弟弟的犯罪嫌疑人張世林、宋學森、黃鶴等惡警對我弟弟李希望犯下的故意傷害致死罪行,還我弟弟在天之靈一個公道,讓世間良善少一份冤屈!

李希望之兄:李希良

二零一三年七月

事件背景:

天津市河北區個體業主、法輪功學員李希望,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與妻子陳麗彥一起被中共惡警綁架,二零一一年七月十八日被劫持到天津港北監獄,僅十天就被「地錨」酷刑折磨致死。

李希望因堅定的修煉法輪大法,曾被非法判刑八年,因不放棄信仰,在天津港北監獄(現改為濱海監獄)被殘酷折磨了整整八年,九死一生,受盡了各種酷刑,耳朵被打的失聰。惡警曾經把他的雙手用手銬銬在柱子上,人趴在地上,兩腳戴最重的腳鐐,一腳高一腳低的半空綁在兩個柱子上整整二十八天。給他解下來的那天,他大小便早已失禁。此事震驚天津港北監獄,惡警們沒想到他還活著,一般人受此酷刑沒有活過五、六天的。

而二零一一年這次再次被關入港北監獄,李希望沒有從非人的「地錨」酷刑中倖存,離開了他的妻子和兒子。李希望的生前好友們一直要求追究迫害李希望的不法人員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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