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營救同修過程中證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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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六月六日】我是一名八十多歲的老弟子,一九九八年喜得大法,人生幾十年的經歷,使我更加懂得大法的珍貴,得法後如飢似渴的學法,用法的標準不斷要求自己,在救度眾生的路上,兌現自己的誓約,在師尊的呵護鼓勵下才走到今天。我把講真相救眾生的經歷向慈悲的師尊彙報,也與廣大同修交流。

二零零八年邪黨為開奧運會,更加瘋狂的綁架大法弟子。那時正是六月,天氣很熱,惡警把我們同修綁架到了看守所。同修的事就是我的事。於是我天天到看守所、公安局去給警察講真相,要他們無條件放人。我想:只要他們一天不放人,我就天天去找他們,給他們講真相。

我跟他們講:江澤民提倡貪污腐敗,製造天安門自焚偽案栽贓陷害法輪功,共產黨從土改、鎮壓地主、三反、五反、反右、文化大革命、六零年大飢荒、六四鎮壓學生、九九迫害法輪功,有哪一個運動是對的?都是錯的,幹的都是傷天害理的事。一些有良知的警察聽了也都很認同。經過一個多月的努力,在師尊的加持下,終於營救出了一位同修。遺憾的是還有三位同修被非法判了刑。

在營救同修的過程中,我體悟到:心裏沒有被迫害的概念,邪惡也就沒招,也鑽不了空子。當大法弟子真正在法上的時候,那真是邪惡在怕我們。營救同修這件事情再艱難,大法弟子也不會退縮,營救同修的過程也是救人的過程,眾生都是為法而來的,所以我要一直堅定的做下去。

記的一次去一個小鎮發真相資料,那天去了很多同修。下午有人惡告,警察把兩位五十多歲的女同修綁架了。我立即趕到派出所,又趕到拘留所,給參與迫害的警察講法輪功真相、要人。我告訴他們:信仰自由,這是憲法規定的,共產邪黨搞假惡鬥,如同土匪,趁單身女同修不在家,砸爛她家的房門,闖進家裏搶走了價值五千多元錢的東西,一個單身婦女錢來的多不容易啊,都是靠給別人打掃衛生一分一角掙來的……經過數日堅持要人、講真相,一位同修回來了,但另一位被非法勞教。我的心是那麼的難受。

二零一二年夏天,有一個同修被綁架到派出所。我知道後,立即趕到派出所講真相,為了讓更多的警察聽到,我講的時候聲音洪亮有力,很多警察表示同情和理解,表示從此不再參與迫害法輪功,還有的警察說:「我認為你們法輪功是做好事。」

二零一二年冬天,警察又把幾位同修綁架到看守所,關了很長時間,我幾乎每天跑「610」(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國保大隊去要人。為了營救同修,我不顧天冷路遠,給相關人員講真相,勸善,希望這些生命能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連續去要了幾十天,同修回來了。真是如師尊說的:「慈悲能溶天地春 正念可救世中人」[1]。 我真切的感受到善的力量是巨大的。

雖然我已經八十多歲了,也沒有甚麼特殊的技能,但是我知道作為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責任就是證實大法,救度眾生,只要正法需要我就全力去做。在營救同修的過程中去政府單位講真相、救眾生的這條路,是師尊給我安排的,也是我自己選擇的路。

我常常想:是師尊把我從一個滿身業力、常年病魔纏身、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變成現在走路多遠都不累、無病一身輕的健康人,我的生命是師尊給的,但不是讓我來過常人生活的,是用來證實法、救度眾生的。我只有實實在在的按照師尊要求的去做,助師正法,以回報師尊。

以上是個人修煉中的一點認識,層次有限,不足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二》〈法正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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