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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淑卿被誣判後上訴 撫順中級法院稱不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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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六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撫順市六十三歲的苗淑卿女士,因貼「法輪大法好」的粘貼,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被撫順順城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零六個月。這是苗淑卿第二次被非法判刑。

苗淑卿家人接到判決書後隨即上訴。六月初,經家人多次詢問,得知案卷已轉到中級法院,六月五日,家屬將上訴書及辯護詞遞交中法。中法庭長孫建軍負責本案,據孫建軍說,不準備開庭,一般一個月左右完成二審判決過程。

苗淑卿家住撫順市順城區渾河北路。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五日十一時許,在順城區河東街道弘升社區居民小區樓門棟粘貼「法輪大法好」的粘貼,被社區人員綁架。在被非法關押近六個月後,被撫順市順城區法院非法判刑。

據悉,法庭完全剝奪了苗淑卿作為公民的信仰自由、言論自由的基本人權,以所謂破壞法律實施的藉口對苗淑卿非法判刑,但在整個非法偵查、非法起訴和非法審判過程中,中共公檢法人員至今也無法說明苗淑卿究竟如何破壞了哪一條國家法律的實施。

苗淑卿曾多次遭中共警察綁架,遭到酷刑折磨,曾被非法判刑,在獄中也遭到殘酷迫害。目前仍被關押在撫順看守所,請國際社會關注並幫助營救苗淑卿,使她早日與家人團聚。


相關電話:

河東派出所警察佟永華(參與抓捕苗淑卿,曾敲詐家屬):
宅電:57589308、 手機:15504938450、13942398336
住址:順城街順福花園1號樓4單元602
順城區河東街道書記周波 辦02457660567、13322132253
順城區河東街道主任王昂 辦02457642233、13942306656
順城區河東街道副書記鄯梅紅 15724687588、15041376669
河東街道弘升社區書記白雪 15724698553、15041311322
河東街道弘升社區工作人員陳蓮傑(誣告證人):13504232362
住址:順城區琿春街7號樓3-402
河東街道弘升社區工作人員汪晶(誣告證人):13504232362
住址:順城區臨江路東段22-1號樓1-602
順城區法院刑事庭庭長馮豔 辦02457567516
順城區法院刑事庭副庭長車全忠(一審庭長) 辦02457567517
撫順中法刑事二庭副庭長孫建軍(二審庭長) 辦02457719319 15641389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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